《苟在龙族世界的阿蒙》

第158章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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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毫没有发觉这一切都已经变了模样的黎小剑依旧和林夕在恍恍惚惚却又仿佛按部就班的做着这些事情。

突然一股巨大的吸力将黎小剑从身体吸出,在他的意识即将离体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了,这里的一切本来就是虚拟的,他不可能在意识之中还有意识了。

然而他却发现,自己仿佛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从自己什么飘飘忽忽的飞向天空。

仿佛看3d电影一般,他发现自己的什么仍然在动着,还和林夕说着话,不对,那不是林夕!

黎小剑突然自己惊起了一身冷汗,这半天自己陪着的那个女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另一个女孩,虽然同样是一身红装,然而款式却不知道相差了几千年。

黎小剑浑身直冒冷汗,他觉得那个女孩她很眼熟,甚至有些亲切的感觉,但是现在他却一点想不起来。

黎小剑觉得自己的意识在不断地向上飘,他想喊,却一点声音叫不出口。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光洞,他现在急切的想赶紧回到现实世界。

不一会他就飘过了天空中出现的光洞,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林夕也会回到现实世界,这只不过是程序出现了一个bug!

然而穿过光洞后,他并没有回到现实世界,而是来到了蓝冰的创世神殿中,这个世界的所有规则都可以在这里被更改。

蓝冰此时面色凝重的站在一年晶蓝色的镜子之前,而镜子里面的画面,正是黎小剑和“林夕”所在的那个小山村。

“有一个区域脱离了我的掌控,它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运行。”蓝冰对黎小剑说到。

黎小剑内心恐惧,这可是在蓝冰本体之内啊,难道她的某个部位叛变了?

“我猜它可能想告诉我我们一件什么事?或者说是你和林夕什么事情。”蓝冰猜测到。

“那个女孩子是林夕?可是她们一点都不一样啊?”黎小剑疑惑到。

“是林夕,不过她处于半清醒,觉得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合理的,她在按照那个存在的意思在还原某个场景。”蓝冰说道。

“可是为什么她的样子变了,我觉得她好眼熟,却想不起来到底是谁?”黎小剑疑惑到。

“你的样子难道就是你现在得模样吗?我还不是从那个身体里将你的意识拉了出来!”

黎小剑这才注意到,原来所谓的他自己,竟然无论衣服还是长像,都变了模样,并且和现在跟本就是两个模样。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被鬼附体?”黎小剑惊呼道。

蓝冰摇摇头:“不是。”

“嗯?”

“鬼被你们附体了!”

蓝冰示意下,黎小剑继续关注事情的发展。

本来黎小剑也要求蓝冰将林夕的意识拉出,但是被蓝冰拒绝了,因为蓝冰猜测如果林夕的意识在出去的话,可能话剧没有了观众,就不在演出了,并且那个存在只是想要表达一件事情,并没有对林夕造成伤害。

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蓝冰现在还不想出现在林夕的面前!事情继续发展!

“黎小剑”走进这个村子才发现,这个村子不是一般的古朴,全村大概几十家人口,从挂在墙上的弓箭以及没有看见农田可以猜出这里以打猎为生。

虽然现在是正午,可是自从“黎小剑”跨入这个村子范围内,变仿佛进入了一个冰窟,周围气温瞬间下降几十度,虚拟世界能量在身体里运行一个周天才恢复正常,但是“林夕”却仿佛和没事的人一样,正在积极的打探着这些房屋,好像在判断哪一家钱多。

黎小剑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意识可以一分为二,一边待在创世神殿,一边可以回到那个身体当中。

“嘎吱”面前这座破旧的茅草屋的简易木门打开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身穿麻布短衫的老年人,这人双眸灰白,好像并没有没有看见“黎小剑”他们。

他的脸上和裸露出来的手臂上布满大大小小的紫红色的斑块,竟然是尸斑。

这个早已经死去的老人亦或者说仍然活着的尸体扭动着僵硬的躯体从“黎小剑”身边经过,朝村子中央走去。

“林夕”小脸煞白,紧紧的抓住“黎小剑”的胳膊。虽然这丫头看似天不怕地不怕,但是毕竟是个女孩子见到尸体总还是有些畏惧的,况且还是会行走的。

夕阳已经落到了天边,村子披上了一层金黄。

“咱们还是回去吧,这里一点都不好玩。”“林夕”扯了扯“黎小剑”的胳膊,小声说道。

“嗯,你先出去等我一下,我去看看。”“黎小剑”注视着远去的那个“老人”。

“沙沙,沙沙……”村子中央不断传来“沙沙”的声音,这时村子仿佛热闹起来,各家各户屋子里不断有人走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只不过都都和刚才那个老人一样,四肢僵硬,行动迟缓。

“啊~”“林夕”终于忍不住尖叫,一下扑入“黎小剑”怀中,紧紧抱住“黎小剑”,不停地颤抖。

“黎小剑”只感觉怀中的人儿温暖柔软,阵阵馨香传入鼻中,那是少女特有的体香,真想就这么抱着,永远不松开。

看着“林夕”紧闭的双眼,颤抖的睫毛,“黎小剑”用手轻拍“林夕”的背,温柔的说道“别怕,有我在呢”。

这句话好像有巨大的魔力,传入“林夕”耳中后,“林夕”就真的不怕了,只是觉得这个胸膛真的好温暖,不想离开罢了。

突然,站在创世神殿的黎小剑浑身颤抖,他想起来了!

那个女孩,那天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他在血色世界中见到的那个死去的女孩。还有,他经常重复的做着一个梦,他离开大山,半路和红衣少女相遇。

不对,还得有一只雪白的小兽,黎小剑将注意力放到镜子里的那个自己。

果然那只雪白的小兽一直就在他的身边,他只是将它忽略掉了!

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前世吗?黎小剑脑海中不由的猜测起来,这么说他和林夕还真有特殊的关联?

或者如蓝冰所说,他和林夕是两把钥匙,只有同时出现才会打开某扇大门!

索性,黎小剑便将意识沉浸在那个“黎小剑”身上,想看看冥冥之中的那个存在,到底想要告诉他什么。

“糟糕,小不点!”黎小剑这才发现,站在肩膀上的小不点早就不见了。林夕也着急起来,向四周寻找。

存在即合理,黎小剑发现那个雪白的小兽似乎就应该一直存在的,并且他知道他叫小不点。就像演话剧一般,他和林夕都投入进了角色,对于人物的设定,他们悄然接受。

“怎么办啊,小不点去哪里了啊?”林夕带着哭腔。这一路林夕和小不点的关系可不是一般铁了,小不点对林夕好像也有一种依赖,就像对黎小剑那样,只是不去对黎小剑依赖那么深罢了。

黎小剑捏捏了林夕的手心,“不会有事的,小不点厉害着呢。”黎小剑也是关心则乱,软玉温香在怀,没有以前冷静,小不点可不是一般的小兽,一般没有什么能伤的了他。

这还是当年小不点第一次走丢,师父告诉他的呢。没错,黎小剑潜意识的觉得自己有一个师父,并且很厉害,不过不是院长!

黎小剑拉着林夕的手,走向了村子中央,此时那些村名全部跪在一座相对较好的石瓦屋旁,全部全身抽搐,仿佛十分痛苦的样子,不一会儿,吐出了一枚黄豆大小血红色的珠子,便都瘫倒在地上,时不时抽搐一下,血珠散发着红色的光芒,停在空中。

从石屋中伸出了数只绿色的藤蔓,将血珠卷走。黎小剑手起指落,玉清真气从双指剑射出,藤蔓应声而短,林夕手上散发出一片红光,在别的藤蔓尚未来的急将血珠卷走之前,血珠便出现在林夕葱白的玉手之中。

空中藤蔓好像并不在乎,尝试下没有成功便退回了石屋中。

黎小剑看着林夕手中的血珠,血腥味之中蕴含着一股炙热的能量。

“小不点!”林夕惊呼,石屋屋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穿绿色宫装的年轻女子,大概不超过三十岁。小不点正在她怀中,看见黎小剑和林夕立刻跳到地上,像个小毛球似得跑到黎小剑面前被林夕抱起。

“你个小坏蛋,吓死姐姐了,以后在乱跑看我怎么收拾你!”林夕恶狠狠打拧着小不点那毛绒绒的小耳朵说道。

“呜呜~”小不点舔着林夕的手,又望向黎小剑,仿佛在求饶,又好像在撒娇。

“这位公子,这小家伙已经回到你们身边,能否将血珠还给小女子,家夫还要用此续命。”清丽的声音传入耳中,让人如沐春风,如果不是这女子脸色苍白,嘴角还沾着血丝。

“这些人都是你杀得?这些行尸都是你炼的?”黎小剑并没有回答她,也没有将血珠还她,而是带着怒气反问道。

不管是为了什么,将全村屠尽并炼成行尸,这本就丧尽天良。如果真是她做的,黎小剑绝对会毫不留情的替天行道。

“行尸是我炼成的,但人却不是我杀的。”那个宫装女子回答到。

黎小剑没有了杀气,但是脸上依旧冰寒。“这倒底怎么回事?”

“既然这位公子想知道,不妨到寒舍一座,小女子慢慢讲给公子,咳咳……”宫装女子用手帕抹去嘴角溢出的血丝。

走进这间石屋,里面简朴但不失素雅,几把木椅,一张木桌,里屋并没有门,用一个竹帘挡住,与这个小山村有些格格不入。

刚走进屋中,里屋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咳嗽声,听声音,是个男子。那个宫装女子丢下黎小剑他们急忙跑进里屋,黎小剑找了把椅子坐在桌边,林夕坐在了黎小剑身边。

“家里来客人了?苗云。”虚弱的男声想起。

“有位公子和小姐路过,进来讨杯茶喝,不碍事,夫君赶紧把药吃了,睡上一觉就该好了。”那个名叫苗云的女子温婉的声音传出。

“陈真有病在身,不能见客,请公子小姐莫要见怪,咳咳……”

“家主盛情,不碍事。”此时黎小剑也只有配合。

一会儿陈真好像睡着了,苗云才从里屋出来,感激的看看黎小剑一眼,率先开口到“我给公子讲个故事吧。”

苗云没有等黎小剑开口便自顾讲了下去。

“五十年前,一个大门派的大小姐下山游玩,路过了这个小山村,在这个小山村里爱上了一个儒雅多才的秀才,并且私定终身。只可惜这大小姐早已许配给了门派中一个出色的弟子,那个弟子本就心胸狭窄,听到未婚妻和别人私定终身,又怎么肯善罢甘休,但是大小姐身份高贵,他是不敢动的,只好找这秀才报复,碍于门规他不能正面出手,便想利用邪术将这书生咒死,幸好大小姐发现的早,没有让那个秀才立刻死去,但是也只能延缓死亡的时间罢了。大小姐最后只身赶往南疆十万大山,得到异宝同心索,与那书生同分生命,再与那书生厮守几十年也还可以。”

“你就是那个大小姐?”林夕忍不住问到。

“不,当那个弟子得知书生未死气急败坏,将全村屠尽化成怨灵去杀书生,大小姐最后拼了命救下书生,自己却香消玉损。”

“那你是谁?屋里那个男人又是谁?”黎小剑也听得有点糊涂,本来以为陈真就是那个书生,苗云就是那个大小姐,现在发现好像有些不对。

“大小姐死后,执念不散,寄托在了村子边上的一棵普通的柳树上,那株柳树继承了大小姐的法力和执念,所以一化成人形就是大小姐的模样,也就是我。”

“因为我寄托了大小姐的执念,所以我也爱上了那个书生,并且一直想让他活下去。我继续与他共享生命,只是我本精怪,天生阴寒,夫君是活人,需要阴阳调和,这才需要血珠之中的致阳之气。”

“我才化人形,法力不高,没法除去那些怨灵,只能施法困住他们,不让他们去害人,而困住那些怨灵最好的枷锁就是他们自己的身体,所以我将他们炼成行尸,即是封印他们,也能让他们去杀些野兽炼成血珠,为我夫君续命。”

“那个弟子呢?”黎小剑发现了问题所在,那个弟子能炼制怨灵,法力肯定不低,为什么后来没有阻止她。

“他被一个很厉害的道人杀死了。”

“什么道人,难道是那个大小姐的师门?”黎小剑问到。

“应该不是,那个道人杀他只是顺手,他说念我心系苍生,帮我除去此獠,赐我二十年红尘时光,二十年后,尘归尘土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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