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名》

第63章法官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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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良辰和慕雪到达西城法院时,姜超已在门口等候了,他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三人打过招呼之后,便一同走进法院,待找到法官助理通知的调解室时,发现里边有其他案件正在调解。

“万律师?”

三人正要向律师休息区走去,万良辰听到有人喊自己,回头一看,发现是大华集团的法律顾问杨律师。

“杨律师,您也来办事儿?”

杨律师跟慕雪打过招呼之后,便对万良辰说:“对,有个案子要和解,过来帮当事人签和解协议。”

“哦哦,好巧哦,我们也是来调解的,看来临近年底和解的案子倒挺多的。”万良辰不无感慨道。

“是啊,调解比打官司强一些,这一打官司,原本的朋友、夫妻、合作关系都破裂了,特别是赢面不大的案子,打来打去也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一些明明必赢的案件,当事人却还非要和解,真搞不明白是怎么想的。”

万良辰笑道:“当事人眼里只有利益,当然怎样对他们有利,他们怎么选择嘛!”

杨律师点头称是,“的确,当事人只看利益,不讲输赢。”

几人又闲聊了几句,便有女法官助理过来喊道:“20358号案件的当事人来了没有?”

“来了”

万良辰和杨律师同时回应道,随即两人相视愕然。

“谁是姜斌的代理人?”

万良辰举举手,示意他就是。

女助理对杨律师道:“你是柳梦婷的代理人?授权材料交了没有?”

“还没来得及交,我都带来了。”杨律师说着就要从包里把授权材料掏出来。

“待会儿再给我吧,原来定的调解室还有案件正在调解,我们换一个,跟我来吧!”

几人跟着女助理,从律师休息区走出来,走进一个空着的调解室,按原、被告分别落座后,女助理就给法官打了电话,告诉他已安排妥当。

万良辰拿出案件材料,放在桌面上,右手旋转着签字笔,等待着法官的到来。

过了五分钟,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约莫四十岁左右的男法官。男法官见众人已落座,就问女助理道:“到场人员的身份核实了没有?”

“还没有……”女助理显得有些慌乱。

“没事儿,你做记录吧,”然后眼神扫过双方,男法官继续道,“现在核对一下到场人员身份,原告姜斌来了没有?”

“没有,我们是代理人,特别授权。”

“那这位是?”

万良辰看了一眼姜超,回头对男法官道:“他是原告的弟弟。”

“被告柳梦婷,”男法官看了一眼杨律师,“也是代理人出庭对吧?”

“对,我也是特别授权。”

男法官分别核对了几人的证件,继续道:“原告起诉要求将婚生子姜柳生、婚生女姜蕊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对吧?”

“是的。”

“被告,你们同意吗?”

“被告原则上同意,但是有一些附加条件。”

“什么条件?”

“首先是得保证被告的探视权,每周探视一次;其次是抚养费,被告同意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给原告……”

“我打断一下,原告,你方是否主张抚养费?”

“没有。”

“被告,原告并未主张抚养费,你方为何坚持支付?”

“这个我想解释一下,原告姜斌其实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想必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被告担心两个子女跟原告之后,生活水平会下降,影响健康成长,所以才主动提出支付抚养费。”

“行吧,支付抚养费是被告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法院不作干涉。还有没有其他条件?”

“最后,被告希望在调解协议里明确,如果原告在子女未满十八岁之前去世的话,那自原告去世那天起,抚养权自动变更给被告。”

男法官疑惑道:“原告代理人,原告现在的身体状况如何?”

万良辰说:“正如被告刚刚所说,原告的双腿暂时有一些行动不便,但是精神状态挺好的,并且也在积极接受治疗,相信不久之后可以恢复正常行走。”

“现在有没有经济来源?”

“原告现在虽然没有工作,但仍有经济来源,而且夫妻财产还未分割完毕,将子女养大成人是没有问题的。”

“那原告能否履行抚养义务吗?”

“我们认为是可以的,何况原告的母亲、兄弟都愿意协助抚养孩子。”

“原告,虽然被告作出放弃抚养权的意思表示是其对自己民事权益的自由处分,但是你们应该清楚,抚养权不同于财产权,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我希望双方能够慎重考虑抚养权归属。”

杨律师道:“被告放弃抚养权是经过慎重考虑之后作出的决定。”

“即便如此,我还是需要请示一下院领导才能决定是否继续调解,你们稍坐一下。”

男法官走了出去,调解室内气氛有些凝重,对于在场人员来说,案子的胜负已无关紧要,而两个无辜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核心问题。

万良辰不由得对男法官心生敬意,他并未简单粗暴的完全遵循当事人的意见而径行制作调解协议,他的慎重和纠结充分体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

万良辰与姜超对视一眼,姜超也面露忧色,似乎并未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更是对两个孩子未来成长的担忧。。

过了十多分钟,就在众人有些焦急的时候,男法官皱着眉头回到调解室,环顾众人后,他对女助理说道:“把刚刚双方的意见整理成笔录,如果没什么修改或补充的话,就打印出来让他们签字吧。”

女助理表示收到,万良辰也送了一口气。

“哦,对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三个附加条件是否有不同意见?”男法官又问道。

三人刚刚已经确认过眼神,对于柳梦婷提出的条件都可以接受,万良辰便说道:“我们没意见。”

“那被告应于三日内让原告领走子女,双方是否同意?”

万良辰和杨律师都表示同意。

“行了,你们核对一下个人信息和子女身份信息,等助理把调解书制作出来,就直接带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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