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树之恋歌》

第七章 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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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一片神圣的净土,这里所有人均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生气勃勃,十分美好。

天空的雨变得越来越轻柔,如同千色万彩的泡沫,洗过枯黄的枝叶,孤独的枝条,萎靡不振的小草,加上飞鸟的豪情壮志,这一切是那么的凄凉美好,那么的让人孤独又心旷神怡。慢慢的,太阳冒可出来,万丈光芒,把天空中的杂质横扫得干干净净,沉静的水滴,瞬间暴跳如雷,幻化成一道热腾腾的蒸汽,飞走了,留下的只有枯萎的枝叶和布满裂痕的土地。

秋末冬初,天空飘着两种气象,时而秋雨,时而烈日,南方的天气没有冬天,这里的人几乎没有见过雪,最冷的时候,也不过是下一场雨,吹点冷风,不用穿什么棉袄,一件普通秋装即可过冬。

晚饭后,大家都喜欢抬着课本在校园里看书,赵红阳也不例外的被这种环境所熏染,他也抬着课本,安静的坐在校园的草地上,默默的朗读着千古名篇,时而有些暗自感伤,时而有些身摇体动的愉悦,他读着这些诗歌,仿佛没有了孤独,没有了心伤,他把自己按放到诗中的某个部分,以此慰藉自己的心灵。

傍晚的夕阳,更是给他营造了诗一般的景象,泛起的余晖,金黄的斜光,给赵红阳披上了一层金纱,他与草木一色,是斜阳的一角。顺时,他借一句诗感叹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或许也只有诗人,能把那种悲伤,描写得那么极致。

傍晚的读书声甚是嘹亮,声音填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所有到此的人必定都会被此景渲染,赵红红看着大家都是成群结队的来来往往,不免心生羡慕,他似乎觉得自己应该改变习性,融入大家。话虽如此,可是对于不擅表达的他加上封闭的心理,他几乎很难开口与别人沟通,他有些失落,有些自卑。

他只能默默的念着,默默的感受着书中的辈与喜,仿佛自己已经融入诗人所描绘的情景,瞬时幻化成一道光,飞往千年之久的大唐时光,游走于浩荡的诗海中。

校园时光虽无比美好,却难以取代赵红阳想家人的思绪。看着嬉闹的人群,他暗自悲伤,那热闹的场景却容不下自己一席之地,他也渴望在人群中展示自己,融入大家的喜悦之中。

学校条件虽然比乡下好得很多,不过也免不了挤着三四十人的大宿舍,宿舍里高低床位,空间并不宽敞,留有的空间只够一个成年人侧身通过,地上并没有太多东西,大家最多两双鞋子,一双球鞋,一双拖鞋,因为球鞋算是大家比较奢侈的物品,所以都会被用收纳箱收纳起来,并不会随处乱扔。

床也有些狭窄,所以不能摆放太多衣物,刚好够一个人容身,后来赵红阳才明白,来住宿的学生,家里条件都不算太好的,每到晚上下课,大家都会换上拖鞋去水池排队洗脚,有些会抬着脸盆,而有些只是肩膀挎着一条崭新的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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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很多,夜晚并不吵闹,大家相互不熟悉,洗漱完后,并只能呆呆的躺在床,有些眯着眼睛,有些静静坐着躺着,有些抬着课本看着书。宿舍里的味道令人难以接受,很重的汗味及脚味,让人透不过气,年轻点的女老师来查宿舍,基本是绕着走,她们不会冒昧的闯进来,非得进来,也会捂着嘴巴或者提前准备一个口罩。赵红阳起初也忍受不住,不过渐渐习惯了也就没什么,宿舍里的人也算和睦,也不会相互争吵,似乎一切都无比和谐和睦。

赵红阳总是用很真诚的方式来对待别人,他学习也极为刻苦,上课也经常得已表扬,同学找他帮忙,他总是尽力为之,渐渐的,赵红阳也算结认了班里几个男生,得到大家赞赏,却无形之间,自己也变得自信许多。但是赵红阳并始终不是班级最优秀的学生,大家之所以赞赏他,是看到他不懈努力,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人。

开学快已经半个多月了,同学们都已经相互熟悉,班级也不免有些吵吵闹闹,不过也算是嬉闹声阵阵。

二零零三年九月底,离开学将近过了一个月,那天吃完早餐后,大家都在朗读,班主任还是一如既往的进来班级里转悠,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名新同学的报道,大家分外好奇,都已开学之久,还有报道的新生。

班主任话语落后,那名新生并横跨双肩背包,走进教室,接着走上讲台自我介绍,大家都睁大眼睛好奇得盯着他,他有些不自在的偏了偏头,结结巴巴的说了句:“大家好……,我叫高…开。”接着张开嘴打算说些什么,却表达不出来,索性又闭上了嘴巴,看着班主任,班主任只好示意他找位置坐下。

一阵鼓掌之后,他并找了座位做了下来,神情依旧在紧张之中,目光直视着讲台,不作任何交流。

赵红阳看着刚来报道的那个同学,几经揣测,看着他粗衣大褂,有些呆滞的目光,脸上似乎做着皱纹,比同龄人显老许多,他说话总是不好意思目视着对方,总是躲躲闪闪,笑容有些牵强。高开总是很客气,这样一来,大家都比较愿意与他相处。

赵红阳与他坐位不远,有时候还会有些学习交流,下课休息时,也喜欢一起去打饭,熟悉之后,赵红阳才知道,原来高开是刚手术出院,他对高开的疑虑拨云见日,此后,他对高开更加的和睦。

高开也是一个好强的学生,他知道自己落后许久,以至于此后他争分夺秒,他总是谦虚的说自己是笨鸟得先飞,话虽如此,他的学习却从不落后,看他沧桑的脸颊,许些呆滞的目光,大脑思维却很活跃,加上他力争上游的信念,他的学习成绩也是班级里数一数二的,为人老实憨厚,学习努力刻苦,这正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

高开与赵红阳差不多均不善于表达,再与同学交流期间,他们更善于聆听,或许是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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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一致,两个话不多的人,却成了莫逆之交,自此形同一人,总是同时出现于某一场合中。

高开喜欢运动,他虽然不喜欢讲话,却比赵红阳放得开,他总喜欢带着赵红阳去篮球场打篮球,去体操场跑步,虽然没有过多的交流,或许就简单几句:走,打篮球去或者是跑步去。简单几句,却也不影响他俩正常交往。慢慢的,赵红阳接触的人越来越多,他学着跟高开一样,总是对人面带微笑,从不与人争吵的温顺性格,却也引来不少人的喜欢。

高开也是农家土生土长的乡村人,他家世世代代都与庄稼打交道,他或许也同赵红阳一样,是全家人未来的希望,俗话说:农村孩子早当家。高开也经常随着父母早出晚归的劳作,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便是尽一份力帮父母。赵红阳的身体要比高开好很多,高开看起来身影单薄,皮肤暗黄没有光泽,似乎长年与病魔斗争中。他喜欢运动,大概就是因为身体原因吧。自从认识高开后,赵红阳并不再孤独,他想念家人的次数也在逐步减少。

赵红阳在求学道路中,也算是第一次感受到校园的亲情,或许大家都比较懂事,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任务是学习。

立冬,时间正式宣告步入冬天。镇上的气温比乡下高许多,早晚会有些凉意,其他时间烈日当空,这里的人们并不会对冬天有所惧怕,冬天在他们眼中,只是一年的尾声,再无其他。

赵红阳虽然得到同学们的敬仰,这都是靠着他不溃余力的努力与坚持,他并没有比别人聪明,所以他并不敢松懈,毕竟他只是一名山野村夫,天性带有许多粗鲁及土气,这些他都心知肚明,之所以如此,他更加的努力。

赵红阳依保持着安静,与人交流少之又少,包括与高开,他天生没有父亲那般谈笑风生,能把死气沉沉的气氛弄得很活跃,又让聆听者绽放不舍离去,父亲就好比一块磁铁,到哪里都能把欢笑的元素聚集。而自己仿佛得了母亲的真传可以不吐一字,安静的坐在人群中,任凭人们的欢声笑语,确切的说,他比母亲沉默许多,比母亲更沉默寡言。

其实赵红阳也想同父亲一样,他肚子里也沉睡着一大堆风声笑语,可是每当他讲出来,就变得很严肃,完全让人感觉不到那种值得喜悦的元素,慢慢的,他便沉默了,甚至不语,他有着根深蒂固的自卑。

时间推移,情感的转变,一个让人兴奋不已的寒假终于来临。赵红阳仿佛像脱缰的野马,逃笼的之鸟儿,有种重获自由的快感,赵红阳对生活还是有些不舍,不舍弥漫书声的校园及和睦相处的同学。

不过,在他生命中,没什么事还比回家更值得开心的了,一路上,他有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进长安花的感觉。即便跑的气喘吁吁,汗撒一地,依然没有放慢脚步的意思。他想念父母,想念哥哥,想念家里的一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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