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来也》

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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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平在走出演武堂后并没有急着回李府,而是在街上闲逛起来。

一路上的行人都对李修平这个盛名传出千里之外的少城主敬而远之,没有人敢上前套近乎,都生怕惹上这个祸胚。

李修平对此倒是乐的清净,一个人慢悠悠的沿街赏景。

坐落于西南边境的安丘城是名副其实的古城,建成至今已有千年历史。

而千年以来,安丘城的内部格局其实并没有改变多少。

历史在这座城市留下太多的故事。

几十代人的不断发展,安丘城从一个不足万人的小镇变成如今近三十万人的大城。

现在的安丘城可谓是迎来了千年以来最大的盛况。

青砖绿瓦,红灯结彩,人流川流不息。

商贾旅人,贩夫走卒,比比皆是。

各类物件儿,琳琅满目。

行至胜景,而不知归途,大概说的就是李修平现在的心情。

直到天边一缕炊烟升起,我们的少城主大人这才察觉到了五脏庙的抗议。

上下一摸兜,李修平傻眼了,他赫然发现自己身上竟是没有带一分钱。

由于中午那一顿是在演武堂凑合的,以至于李修平到现在才知道兜里竟无半颗叮当响。

得,回家吧。

靠着原主的记忆,李修平熟练的拐进一个小巷中。

天色已经放暗,巷子里采光又不好,四周显得黑漆漆的。

李修平左右张望了一下,说实话他很不喜欢呆在这种幽暗狭小的地方。

前世看的那些恐怖读本和恐怖电影,主角经过这些犄角旮旯的时候就是撞鬼的时候。

李修平拍了拍胸口,提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可越是这样,脑海里那些东西越是停不下来,反而越发清晰。

越是往巷子深处走,李修平心里越是没底,他总觉得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

在拐过一个巷口的时候,李修平松了口气。

因为在他前面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衣打着灯笼的行人。

李修平暗自宽心,有人就不怕了。

可是没过一会儿,李修平看着那个行人的背影,心里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感觉,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哪不对劲。

盯着那人看了好一会儿后,李修平愣住了,他发现了哪里不对劲。

那家伙打着灯笼,为什么没有影子。

灯笼的光直接洒在了地上,那人仿佛没有身体,可是又能实实在在的看到。

李修平麻了,现在他百分百确定自己是见鬼了。

虽然李修平口里总是说着自己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是这种事情谁遇到谁不麻呀。

前面的那人似乎也注意到了李修平停下来了,他也停住了,而且正慢慢的转过身来。

李修平死死盯着那人,心脏狂跳不止,似要跳出来一般。

他彻底的麻了,因为那人在转身的时候,特效都变了,黄色的灯光变成绿色。

在那人彻底转过身来后,李修平看清了他的模样,没有脸。

准确来说不是没有脸,而是没有五官,只有一张白色的脸皮。

那人在转过身后也不走动,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李修平。

对,就是在看着李修平,虽然他没有眼睛,但李修平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的目光,甚至他还感觉到对方似乎是在笑。

一股寒意传遍了李修平全身。

“大哥。”

“啊啊啊,不要啊。”

身后忽然传来的一声‘大哥’,直接让李修平原地起飞,向上蹦起一丈多高。

在空中来了个180度旋转的李修平,看清了来人的磨样。

这是一个‘身形魁梧’的矮子,目测也就五六尺高,但是其身上的肌肉结渣成块。

“大哥,原来你可以跳这么高啊。”

“猴子?”

“嗯,是我。”

被李修平称作猴子的高人从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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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走了出来。

猴子原名林皓,是安丘城里守城将军林元魁的独子。他和原主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是原主身边最为忠诚的二五仔。

也是安丘城能排上前十的天骄,二镜巅峰实力,耿直少年一个,一身蛮力奇大无比,关键是身手还十分灵活。

可以说他就是一个四边形战士,又肉又有输出,还特么有位移。

李修平见是猴子,安心了大半的同时又回头看去,巷子里空无一物,哪里有什么没脸鬼啊。

这一情况搞得李修平满头糨糊,他可不相信刚才的是自己看错了。

可若是没有看错的话,那家伙怎么不见了。

“大哥你看什么呢,刚才我一直叫你,你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闻言李修平一脸的疑惑,“你叫了我多久?”

“自打你转进巷口的时候,我就在你的身后跟着了,你就跟丢了魂儿一样自顾自的往前走。”

李修平听完更麻了,他刚才压根就没有听见任何声音,难道是幻觉吗,还是说原主回来找我索命呐。

不应该啊,也没见哪本穿越小说里有这个设定啊。

此地不易久留,风紧扯呼。

“大哥,走喝酒。”

“不去,有危险,我得回家了。”

“没事,大哥有我呢,我保护你。”

林皓此刻显得无比真诚,摆出一个孔武有力的姿势,以张显他那发育过量的肌肉。

哇哦,我的帅帅男孩,你好像那偶像剧里的男二号,好暖好贴心,可惜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不去。”

李修平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

“大哥,你真不去吗,听说酒楼里新来几个异域舞姬,个个倾国倾城。”

李修平果断掉头,你要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猴子,快带路。”

“大哥,你不是不去吗。”

“不是想看什么舞姬,主要是想喝酒了,你请客哈。”

“哦,好吧。”

飘香酒楼。

安丘城里最大的消金窟,以价格昂贵出名。其内不光可以饮酒消遣,还有不少青倌儿佳人在此卖艺为生,当然也有干那什么的,只要价钱给得够就可以带回家,想要什么样的姿势都有。

来到酒楼门前,李修平抬眼看去,说是酒楼却脂粉气十足,更像是青楼窑子,门口一群莺莺燕燕正卖力的搔首弄姿,挑拨着每一个过路男人的钱袋子。

“哎,我还是喜欢清净风雅之地。”

李修平嘴上那么说,身体却很诚实,目标明确的走了过去。

林皓像个私人保镖一样默默的跟在后面。

李修平二人可是酒楼里的常客,门口的那一群大的小的的姐姐们都认识这两个人傻钱多的主。

这不,看到李修平的到来,她们的目标瞬间就明确了,一窝蜂的簇拥了上来。

李修平也不客气,左揽一个右抱一个,一股特有的香味侵入鼻中外带那迷人的柔软,真是摄人心魄啊。

而跟在后面林皓此时就像是个局外人,他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周围的酒店服务生们也极为默契的没有靠近林皓,甚至连上前搭话的都没有。

李修平回头看了一眼,深感震撼,这只猴子是怎么忍得住的。

据他所知,林皓应该是练了什么童子功,在达到一定境界之前要保证元阳不破。

这猴子也是浪荡子里的一股清流,只看不摸真是绝了。

走进酒楼,一楼的正中间是一个约十丈宽的莲池,池中青莲翠绿又有几尾锦鲤游曳其间,传闻池中有一阵法可保池中水温恒定,青莲四季不枯。

绝对大手笔。

莲池的正中央则是个五丈宽的汉白玉圆台,圆台之上有五个西域舞姬正卖力的跳着妖娆婀娜的西域舞蹈。

一楼的看间儿已经坐满了,李修平在两个好姐姐的带领下直接上了二楼,走进了一个雅间。

二楼雅间儿可以俯视观看到一楼圆台的全貌,更有一些风景是一楼无法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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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雅间之前,李修平就从林皓的钱袋子里拿出了几两银子打发了那两个好姐姐。

不是李修平迷途知返了,而是实在是忍不住了,恐要贞洁不保。

林皓还是秉承着他那只看不摸的优良传统,低头看向一楼的莲池。

李修平望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林浩,心里着实为他捏了把汗,你说要是那天邪火攻心,走火入魔了,可咋怎。

不过很快他的视线就从林皓身上挪了开,因为他注意到了三个熟人,朱家俩兄弟和柳萱。

他们正坐在对面的雅间里推杯换盏。

这小娘皮才和我分开多久啊,就又和他们搅在一起啦。

果然啊训犬师就喜欢和狗呆在一起。

同时他们三人也注意到了李修平。

朱家兄弟一见李修平就来劲了,上午吃亏还没有找回来,况且柳大白菜就坐在旁边,这更加大了他俩犯贱的决心。

只是这两个家伙刚起身就看见一旁的林皓,他们愣住了,不是说这个家活还在护卫军吗,怎么在这儿出现了。

要说每次和李修平不对付,他们也就欺负欺负咱们少城主大人嘴笨,过过嘴瘾。

真要动手打李修平,谁敢啊,李修平是手无缚鸡之力,可他老子李宏伯可不是吃素。

而那只疯猴子可不一样,发起疯来那可是六亲不认,上回就是他把朱家兄弟给扔进了粪坑。

李修平没有管朱家那两个喜欢吃屎的野狗,只是多瞟了几眼柳萱这个高级训犬师。

而柳萱则有意无意的躲避着李修平的目光。

李修平叹了口气,自顾自坐了下来,叫回了正趴在栏杆上快要看入迷的林浩。

“对了,猴子,你不是在护卫军吗,怎么回来了。”

林皓虽说同为南明宗的外门弟子,却没有在演武堂修行,而是在外城的护卫军营里受林元魁的亲自教导,这两年里很少回到内城。

“我爹让我回来的,说是内门弟子选拔要开始了。”

“什么时候的事?”

李修平疑惑了,这明显就很重要的事,为什么在原主的记忆里没有,操,这家伙肯定就没打算参加。

“差不多还有半年的时间。”

“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你不加紧训练,怎么回来了。”

“听说演武堂这边从宗门里请了一个特别厉害的教官来进行集训,我爹已经给我报名了。”

“厉害,有多厉害,比你爹还厉害吗。”

“不知道,反正我听我爹的。”

听话的孩子就是好,说啥就是啥。

李修平听完后想明白了一件事,难怪柳萱这颗高不可攀的大白菜会主动找上自己,肯定是为了集训名额的事。

哎,女人本就不好对付,更别提聪明且有野心的女人,看来以后得离这颗大白菜远点。

免得被嘎腰子。

“大哥,你该不会要参加内门选拔吧。”

林皓这突如其来的一问,造得李修平一愣。

“我,我应该要吧。”

“大哥,我劝你别去,选拔虽然有教官看着,但还是容易出现危险,死人都是有可能的。”

李修平听到那个死字就后脖子一凉,他毕竟是和平年代穿过来,而且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在死一次划不来啊。

“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吧,就是一场考试而已。”

林皓很严肃的摇了摇头,“大哥,你有所不知,参加选拔的不仅仅是演武堂的弟子,还有一些世家弟子和一些活跃在西南大山中的采药人。他们大多都是见过血的,尤其是那些采药人,每天都在妖兽嘴里抢食,早就练就一身杀人技,出手往往没轻没重的,而且生死往往在一瞬间,教官们有可能会救援不及。”

李修平的额头已经邹成了一堆,他还是把这个世界想的太简单了。

“大哥,没事的,有我保护你就够了。”

李修平顿时菊花一紧,因为林皓眼中的炽热已经快让他好像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家伙该不会男女通吃吧,太可怕了。

我谢谢你啊,不用了,我对击剑没兴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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