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路》

第一章荒野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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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风停了。

没有了战伤兵士哭嚎般的凄厉尖啸,雪后的乌奇山中愈发寂静起来,绵密山梁的起伏中,空旷,荒凉。

落在身后的长长影子短小了不少。快到午时了,太阳已经开始散发热力,可是,冰冷得几近麻木的身体,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暖意。

一点盐咸流进了嘴巴,浓浓的,全不是平日饭菜里的寡淡味道。

尽管知道那是被冻出的鼻涕,很恶心的东西,轩辕承烈依然含到了嘴里,有些贪婪的抿着,感受着久违的味道。甚至还用舌头将口鼻间的残余收拢到了嘴里。

多久了,没有吃到这样足够的咸味,除夕夜里,尽管茗娘加了一倍多的盐,饺子也没这么够味。

踉跄的行走中,肚子里饥肠辘辘的空旷感愈发的强烈,轩辕承烈只能逼迫着自己,借着一段回想,忘记身上腹中的饥寒。

四十七天,还是三十八天……

记不得了,能记住的,只有家里重新艰难起来前后的桩桩件件。

九月初五,风不破风叔在打柴时采了一根人参,回转绿安的时候撞上了大雨,路上湿滑,早年被斡狗子刺伤的右腿吃不住力,跌倒后,被断裂的树枝刺穿了肠子。

幸好,城中有治疗过战伤的薛神医,用熬煮的大麦浓汁清洗后,用桑皮线缝合了破裂的肠子,肠子的破口涂了公鸡冠上的血,又用头发缝合了破烂处的内层肌肉,之后,熬过了三天炎症的高烧,才算救回了风叔性命。

也就是从那天起,家里又慢慢回复到曾经的潦倒生活。

九月二十一,家里的三贯四百文钱都花干净了……

十月初六,卖了那根人参……

十月十七,茗娘当了陪嫁的银簪子,抓了药后,还欠了铭慈堂十一文的汤药钱,

那是风叔吃过的最后一汤药……

都是自己没用,空挂着一个开国勇威县子世子的名头,明年就束发了,还跟着风叔学了许多本事,除了打仗打柴打猎这些出力卖命的路数,再也没有赚钱的门道。

如果不是正月十四如意楼发了悬赏,两月之内,要收购一百只野鸡的羽毛,替楼中的红牌制作舞衣,自己找到了赚取汤药钱的门径,风叔的伤病、家里的生活真的就一点也帮不上了。

不过,这贼老天也不给人留活路,往年的此际,野草都快冒出地面了,远离绿安的山林中,到处都有野鸡求偶的叫声。

可是,今年,已经立春的天气,却下了这么一场大雪。自己在山中转了两日,几处只有风叔和自己才知道的伏杀地点,一处处转过了,就没见过那些无脑傻缺的影子,也没有听到一声野鸡的啼叫。

牵挂着,自责着,怨恨着,担忧着,胡思乱想中,十四岁少年的一双眼睛眯缝着,努力减少雪亮的刺痛,不时地扫向周围,寻找着风不破教授过的伏杀野鸡的理想地点。

那是什么。

刚刚转过山腰的巨石,欲要下到坡底,随着脚下雪中一声枯枝的断裂声响,被吓了一跳的轩辕承烈,目光陡然被远处一块凸起吸引住了。

收住迈出的脚步,急急的闪躲到巨石边上的灌木丛后,蹲下了身子,轩辕承烈只露出小半个脑袋,仔细查看起来。

二十几步外,在坡底与树林之间,临近灌木丛的空地上,一大片山中少有的平坦中,蓦然突起了一堆,突兀,孤单。

不是石头,也不是枯树的残枝。

石头也好,残枝也罢,都没有那么光滑长大,而且,露出雪地的前段,微风吹过以后,灰色的皮毛被翻卷了,露出深处的灰白。

不,不该是狼。

露出雪地的那一段是狼皮,但是没有被雪掩埋的一段深灰之后,还有延长的后续,明显比狼要长出许多,看着,怎么都像是一个人趴伏在那里。

不会撞上了斡狗子的斥候吧。

轩辕承烈有些惊慌。

十几年了,一直想要夺占大赵全境的斡图达鲁人就没消停过,虽然,前几年,山中建造起了十几座关隘,斡狗子的攻势被阻遏住了,战事少了许多,大规模的攻防几近没有,但是他们的斥候可没闲着,经常在山中出没。

年前,就在前街,绿安守备营的军士们还抓了一个。

弩箭虽然是精铁打造,但是二十几步,已经接近小弩射程的最远,射过去后,威力仍然有些不足,若真是斡狗子的斥候,别一下子射不死,反给了他厮杀的机会。

还是用猎弩吧,那弩力,比军弩弱不了多少,风叔前年一弩就射翻了一头发了性子的野猪。

透过灌木枯枝的缝隙,注视着,不放过细微的变化,疲累后粗重的呼吸也努力的轻缓,打定主意之后,轩辕承烈慢慢动作起来。

放下猎叉,卸下背篓,将腰间挂着的两架小弩摆在了身前,做好随时端起发射的准备,坐到地上后,取出了背篓中的猎弩,双手抓了弩弦,双脚蹬着弩臂,上好了,从腰间的箭囊中选了一根粗大的重箭,放进弩槽中。

怎么一动不动呢。

猎弩瞄向了那段突兀,轩辕承烈脑中一阵紧张的翻腾。

刚才在给猎弩上弦的时候,仰倒之际,曾经压断了身后一丛灌木的主干,断裂时候的那一声,大得就像是在耳边放了一串鞭炮,自己吓得连快上好的弩弦也松了,还抓了小弩做防备。

没有风啸的遮掩,一片寂静中,那一声爆响应该听到的。

可是,那个趴卧着的,不管是人是兽,怎么就没有一点反应呢。

不应该啊。

不对,不应该是斥候。

这一道山岭,满是乱石和灌木,却没有生长出树木,在风叔画下的地形图中,乌奇山中只有乱石岗和不毛岭才是这样的地貌。

绿安已经远离了战事,南面的乱石岗更安全,听说已经有流民在那里居住了,自己怕被抢了猎物,才选了接近战区的北向,北面,这样一片无树的荒野,只有不毛岭了。

既然是不毛岭,自己现下的位置是在伏虏关、铜锁关之间,身后十五里是铜锁关,身前二十里左右是伏虏关。

这一带,除了荒山就是树林,方圆十几里内,没有军营,没有屯粮处,没有道路,没有人家,甚至连人迹都没有。

这么一处荒凉,而且还是在沟底,被重重山梁阻隔了,即便是长出千里眼,潜伏在这里,也探查不到什么军情。

何况,既然是隐匿,就该选取在树林,或者自己所在的巨石附近潜藏,那些地方,或者可以遮挡风寒,或者可以隐藏身形,再蠢笨的斥候,也不会寻找那么平坦的一块空地潜伏,太明显了。

到底是什么,只有看过才知道。

寂静中,轩辕承烈取下一架小弩中的箭矢,插到护臂中,将小弩挂回腰间,左手抓着另一架装有弩箭的小弩,左臂架着猎弩,右手扣住了弩机,瞄向了那段人形,立起来,大着胆子慢慢的靠近前去。

一步,两步……

不能再近了。

近到狼皮的十几步外,感觉掩藏不住积雪被践踏的声响,轩辕承烈右手松了猎弩,抓过小弩的瞬间,便毫不犹豫的摆正了,向着狼皮扣动了弩机。

弩箭飞离的刹那,轩辕承烈撇了小弩,急急地托着猎弩蹲到了地上,一双眼睛眨也不眨。

没有预想中的暴起,没有痛叫传来,也没有鲜血洇出,狼皮下,没有丝毫的动静。

足足在心中数了三十息,轩辕承烈方才放下猎弩,将护腕中的弩箭塞进腰间小弩的弩槽中,右手举着,小心翼翼的走近前去。

是一顶用整张狼皮制作的帽子。

狼皮帽子制作的很是精细,连狼头和四肢都保留了,还用两颗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珠子镶嵌到眼眶里,替代了缺失的眼睛。

制作帽子的狼皮应该是初冬时候捕杀的,毛色整齐,皮毛滑顺,一根毛尾粗大蓬松,轻轻吹过一口气,就是一个大大的涡旋,完全不是冬日穿行山野之后的蓬乱驳杂。

揭开了狼皮帽子,露出了一个散乱着头发的男人后脑,脑顶头发曾经被剃光过,新生的头发不足半寸长短,而脑后未曾剃过的头发却很长,能编出一根辫子。

是个斡狗子,至少也是个给狗做奴才的汉家败类。

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松缓了心里身上的紧张,轩辕承烈仔细探查起来。

应该是已经死去很久了。

小弩射中的脖颈后,伤口处没有血迹渗出,苍白的,近似于白雪。

用力将趴伏的尸体翻转了,死因一目了然。

死尸前伸的手臂抓着一只被弓箭射死的母野鸡,散开的羊皮袍子下,身前背后,胡乱的缠满了布条,肚子上的布条松散了,一截肠子流了出来,冻得坚硬,已被渗出的鲜血染成了黑褐。

受过伤的右腿上,一条羊皮护腿的绑带散乱着,缠到了左脚脚踝处。

想来,这人是射杀了野鸡,捡拾时,右腿的绑带缠到了左脚上,将自己绊倒之后,摔裂了肚皮上的伤口,昏迷中,硬生生被冻死了。

“死斡狗子,吓死小爷了……”

“不过,倒是孝顺懂事,知道小爷冷,豁了性命,送来了皮帽皮衣……”

被一个死人吓得半天不敢动作,而且还是自己十岁起就仇恨的敌军的军卒,轩辕承烈有些羞恼,心中再没有了顾忌。

嘴里骂着,解下包头的衣服,将撇在一边的狼皮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之后,一只脚踩踏了脑袋,拔出了弩箭,随手又抓过死尸的头发,擦抹去上面的肮脏,

皮帽子就是比衣服裹头好,戴上以后,冻木了的脑袋很快疼起来,由脑门和两只耳朵开始,整个头颅很快就火烧火燎一般,而且还有继续向脖颈和身下蔓延的趋势。

虽是难受些,但是身上总算有了暖意。

感受到皮帽的好处,轩辕承烈索性扒下尸首上的羊皮袍子,穿披到身上。

可是怎么就死在了这里呢。

用死者的腰带胡乱捆扎了袍子,又解下两条狼皮护腿绑到自己腿上,一身温暖的轩辕承烈站起来,一边整理着身上的臃肿,一边检视起了周围。

怎么会有一个草窝子。

目光转向自己的来路,轩辕承烈突然发现,自己适才经过的人高巨石左侧,一蓬蓬灌木丛中,居然立着一排树木。

虽然远远看着似乎是一堆凌乱生长的树木,但由巨石等高开始,却极是密集,灌木的间隙中,一根根小腿粗细的树干相互间交叠有序,透露的空隙处,还有枯草在摇曳。

尽管已经在努力做了遮掩,但是仔细看过以后,还是能看出许多人造的痕迹。

该是这死人养伤的所在。

自己最初踩响的枯枝,不是无意中落到地上的,而是那人做的预警。

轩辕承烈不敢大意,小心的用猎叉一点点探着,消除了三处要命的机关,躲开了一处陷阱以后,方才走进了只容一人的草窝中。

入口处,扔着一张长弓和只有三四只长箭的箭囊,一堆枯叶和杂草铺在地上,上面还垫着一张狼皮,团成一卷的包袱该是被当做了枕头。

抓住包袱下的刀柄,抽出来,却是一柄折断的战刀,只剩下了短短的一截,比柴刀长不了多少,断口处平平直直,倒更像是一柄铲子。

包袱里没有期盼的食物,一件杏色丝绸长袍,两身青色夹衣还算完整,几件月白色的内衣已经扯碎了,变成一堆巴掌宽的布条。

两块腰牌,一块木质的上面,用汉文烙着军号和姓名,威勇军第二将前营中翼左锋前队队正何大玉。

一块铜制的背面,刻着同样的名字,军号和职务变成了忠信左军第一万骑金雕长。

铜牌正面刻划的文字,有些汉字的模样,却要繁琐许多,辨别了半天,也不知道书写了些什么。

财货不少。

一枚金锭,两枚刻有平州官造十两字样的银锭,还有三块小些的碎银子,两串半完整的铜钱,被收拢在一个鹿皮袋子中。

袋子的深处,还有一个小小的鹿皮袋子,里面是五六颗黄豆大小的珍珠,其中一颗竟然是粉色的。

一根金钗……

两根银钗……

火镰、火绒、手炉、细盐……

发财了。

翻检过后,看着被自己摆放在面前的一小堆金银铜钱,狂喜中,轩辕承烈几乎蹦跳起来。

珍珠的价值他不知道,但是金银的价值却是知道的,一两金子等于一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金锭没有十两,至少也是五两。

面前这一小堆,至少是七八十两银子,不仅足够风叔的汤药钱,还能剩下好多,

把那根人参买回来,给风叔补补,薛神医不是说了,他现下的伤不打紧,关键是早年被狼牙棒砸伤的肺腑,那时候没有将养好,亏空了许多气血……

茗娘的银钗子也要赎回来,那根虽然破旧,但毕竟是往日里的念想,另外再给她打一根好的,精细的……

还要买匹绸子,给茗娘做身衣服,让她穿的光鲜些……

嗯,米面还要多买些,出了正月,过不了多久就该青黄不接,米价又该长了……

有信。

阳光下,一块白布隐隐透出了墨迹。

白布中原本在鹿皮袋里,其中还夹着一根缠着一缕头发的银钗,抽出了银钗之后,就被轩辕承烈撇到了一边。

展开尺半见方的白布,轩辕承烈读了起来,

玉郎我夫:

分别五载有余,原本以为你已战死于丁家集,不意,旬前接到来信,才知道你竟然投敌。

你让妾前往北地共享富贵之命,恕妾难从。

汉胡不两立,古已有训,身为男儿,更该尽忠报国,玉郎投敌之举,既失汉人本份,也违祖宗教训,妾深以为愧。

妾不敢蒙贼妻之羞苟活于世,也不敢辜负夫郎旧日宠爱之情,两难之下,现与玉郎定下半年之约。

半年后的今日,如不见玉郎回返,妾当会自尽,以洗刷夫君投敌之辱,还报旧日厚待之恩。

当此之下,唯盼玉郎早日回返,再续琴瑟情义。

妻晚云泣笔

雍和九年六月初三

白布虽然叠得整齐,但该是几经揉搓,边边角角满是污垢,还沾染了血迹,几乎看不出本色,手感也不是轻柔,看上去就是低劣的凡品。

虽然信中的语词满是文气,道尽了劝说郎君回心转意的拳拳苦心,但是字迹却稚拙的很,大大小小,压根就谈不上布局,有些繁琐的字,还缺了笔画,显然是有人书写过后,一笔一划描摹的。

至于缠着女人头发的银钗,银色乌黑,显然掺入的太多的铅粉,打制得也很是粗陋,仔细辨别许久了,才能看出是钗头是一只振翅飞起的小鸟,。

不过,钗杆的颜色却是晶亮,显然经常被人拿在手中摩挲。

白布上的字不是墨迹!

与沾染的血迹比对过后,轩辕承烈陡然发现,白布上的字是用血写的!

威勇军,该是大赵军马的军号……

忠信左军第一万骑,那是斡图达鲁人的军号,年前抓捕的探子,就属于那队贼军……

金雕长,该是斡狗子斥候的头目,他们的斥候都号称金雕郎,与风叔旧日担当的夜不收是一样的活计……

何大玉,这名字很普通,不该是读书人家子孙该有的名字……

白布和缠着头发的粗糙银钗,说明那个晚云生活很不富足,或者刚刚勉强足够温饱。

明白了。

想来,这个叫何大玉的死者,原本是大赵威勇军的队正,丁家集一战中,或者主动,或者被迫,投降了斡图达鲁人,后来成了忠信左军第一万骑的斥候头目,大半年前,他思念妻子,派人偷偷前去搬取,以便夫妻团聚,共享富贵。

可是他名叫晚云的妻子却不肯为了富贵,失去了汉人的忠义本份,找人代笔之后,又用自己的血做了墨汁,一笔笔描画了,写下了这封情真意切的血书,又割了头发,缠到那根虽是凡品,但意义非常的银钗上。

何大玉接了血书和信物之后,心中的深情,迫使他脱离了斡图达鲁人的军伍,做了逃兵。

斡图达鲁人该是很在意这个何大玉,派人追杀了,他身上的布条,有的渗出了鲜血,有的没有渗出,显然在死之前,不止经过了一两场厮杀。

何大玉一路的奔逃中,辗转来到这里后,因为右腿上的重伤,实在无力前行,便就借着巨石搭建了一个草窝,躲了起来。

将养身体的时候,他靠读着血书,抚摸着妻子的银钗,慰藉思念的苦痛,解脱一个个冬夜的孤寒。

他该是日思夜想都在盼着回乡,盼着见到自己的妻子,最终却是在抓捕野鸡的时候,摔裂了伤口,死在雪地里。

埋了吧。

这个重情的,不该如此的曝尸荒野。

看着躺在灌木丛边,被自己剥得只剩下一身内衣的可怜汉子,轩辕承烈怜悯之心大起,做了决定。

尸体已经僵硬了,穿不上夹衣,只能用丝绸长袍裹了。

长弓,长箭,断刀,木制腰牌……

一件件的被轩辕承烈放进了坟墓里。

面上蓬乱的胡子仔细梳理了,他是去见妻子的,不能没了脸面形象……

何大玉脑后的头发,也被割断了,那是他曾经投敌的铁证,虽然半秃着脑袋很不好看,但是轩辕承烈不愿意这个可怜人在地府与妻子相见时,还落了埋怨。

皮帽皮袍就算了,那是胡人的用具,带去地府,那个未曾见面的刚烈婶婶看到了,会生气的。

珍珠,金子,银子,铜钱……

这些做了陪葬实在是可惜。

可是,那毕竟是何大玉所有,应该也是他全部的家当,虽然他走过弯路,曾经叛国投敌,但是,毕竟,还是听从了妻子的劝说,逃离了斡狗子的军伍,回归了故国,终归还是个有情有意的汉子。

这种人的钱财,不该吞没。

虽然家中正是难过的时候,自己也没有见过这许多的银钱,但是取了这个重情汉子的钱财,用了,也不会心安理得,风叔不是说过么,好男儿不取不义之财,想要赚钱,就靠着自己的脑筋力气。

还是让他带去地府吧,让他那个忠义的妻子,也能过上几天富足的日子。

何况,自己还取了何大玉的皮帽皮袍和细盐火镰等一干用品,草窝里还有一张狼皮,所有这些,人家也足够对得起自己的一番辛苦了。

就不信,自己筹不足风叔的汤药钱。

所有的物品明确了去处,轩辕承烈将一捧捧泥土撒向了何大玉的尸身,一点点,将那个重情的可怜汉子送归到黄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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