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情,因为青春》

第3章 情书,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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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情书,你看见了吗?

我第一次体会到“心动”是什么感觉,只要一想到他,心就会不自觉的颤抖,然后不断温习和他初见的那刻,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像镶嵌在我心里一样,每次想到,都连带着呼吸,一起思念。

那是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我的世界里没有他的影子,会立刻崩溃。

从此,我开始制造所有能和他“巧”遇的场面。

每次和他们班上课的时候,我都会特意起早,然后很巧合的坐在离他很近的地方,这样我就会觉得上所有课都有滋有味;每次当他起身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借口去方便;每次当他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我都会拉着薛秋寻说想学习打篮球。

他喜欢穿灰色的衣服,我便喜欢;他喜欢在桌边放一杯水,我也学他;他喜欢用蓝黑钢笔写字,我也去买;他喜欢听齐秦的歌,我就买来齐秦所有的磁带,一首一首的听;他喜欢古诗词,我只好强迫自己,买些书,认真看。虽然我很不喜欢读古诗词,但他喜欢,我就喜欢。

不知是不是上天的特意安排,原本没有选上体育课的我和薛秋寻,被莫名分配到网球课时,竟发现了他和杜以桓,那时,网球课很冷,一般被分去的都是没选上课的同学,难道他们也没有选上课?

我才不管,我在乎的是我们一起上体育课。

他打网球很厉害,我每天就拉着薛秋寻练习打网球,看电视就看体育的温网、法网等重大比赛。

那时的我,只知道我是如此的喜欢他,心无旁骛,一心一意。

直到有一天,我决定写一份不是情。

做这个决定之前,我是犹豫的,我开始根本没有打算向他表白,更何况,我听说开学两周后,他已经拒绝了一个连的女生了。

而我如此普通,又是如此怕受伤害。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勇气做这件疯狂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句话:藏在心里的爱,只属于自己,那个被爱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假如明天和意外,有一个先至,你依旧会这样静默的喜欢吗?

我动心了,但我却依旧没有勇气,所以,决定写一份不是情。

终于写好了,但我鄙视自己的是我竟不敢亲自送,于是,看到了傻娃娃薛秋寻。

编了一堆谎话,骗她帮我送“情书”。

我的“情书”倒不如说是学术交流,里面没有一点儿关于情爱的话题,我不知道顾烨会不会看都不看就丢弃到风中,可如果真是那样,或许我会比较容易死心。

薛秋寻送“情书”的过程很坎坷,远远的看过去,心里只有焦急和期望,没想到的是,薛秋寻竟然受到了迫害,差点摔倒,还弄翻了顾烨桌子上的水杯。

她倒从容不迫的跑回来,取自己的高数书给顾烨,来换顾烨早已湿透的高数书,我当时就想,要是顾烨真的和薛秋寻换了书,那我就决定放弃他了,这样的男生不值得我欣赏,我也会毫无怨言的走开。

结果,顾烨拒绝了薛秋寻,我刚安慰下来的心又蹦到了嗓子眼,我想大概可能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或许说,他真的值得我喜欢。

接下来的几天,我表面上嫌弃薛秋寻笨笨的,不会办事,实际我一直在筹划一个“阴谋”,薛秋寻被绊的幕后主使,我不会轻易放过。

为此,我暗自调查了那天坐在顾烨和杜以桓身后的两个女生,基本恢复了那天的情形,原来,那两个女生,一个是顾烨的追求者,一个是杜以桓的追求者。

绊倒薛秋寻,是她们使得计策。

在我面前耍聪明,施诡计的人,我定不会放过。

计策酝酿的时期,一件让我喜出望外的事情发生了。

顾烨竟然回了我的“情书”,我简直不敢相信。

他的瘦金体字型很漂亮,还很认真的在我评价的几首宋词下面,写上了自己对此诗的理解,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说的比我好,而且我能理解他的想法。

大概是功力比我深厚吧?

还记得我写给他的一首晏殊的词,《浣溪沙》: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消魂。酒筵歌席莫辞频。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我告诉他,我最喜欢最后一句“不如怜取眼前人”,这是我对妈妈离开后的感悟,以前的我很黏妈妈,自她离开,我才体会到爸爸对我的爱不比妈妈少,我更应该孝顺的人是爸爸。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句是“一向年光有限身”,这句话很平淡,但却能引起共鸣,时光短暂,每个人都有好多梦想等待去完成,所以,在有限的时光里,去努力完成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是最重要的。

我知晓了,他属于典型的事业型潜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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