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到飞升》

第三十二章 紫英派的大手笔

上一章 封面 下一章

“吱吱。”

申印正在冥思之际,突然听到一声很轻微的叫声,原以为是幻听,下意识地默默念起歌诀。

一段道情念完,发现膝下有动静,遂睁眼一看,吓了一跳。

神识扫过之后,发现是一只不入品阶的小型妖兽,不由轻蔑一笑:比我还菜,也敢来招惹小爷?活腻了吧!算了,这么小,还不够塞牙缝,放你一条活路。

遂伸出手指一弹,正中其额头,吃疼之下仍死不松口,依然咬着他裤脚。

这只倔强的小家伙,看着像是小白鼠,袖珍般大小,脾气倒不小。

他用手掌将其托起,拿根手指挠它肚皮。这家伙干脆一翻身躺下来,挺着肥硕的肚皮,任人肆意逗弄,脸上还露出拟人化的享受表情。

申印乐得与它逗趣解闷,且喜它灵性十足,没有沾染多少妖气,故没有再赶它走。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啊?算了,你我有缘,给你起个吧。看你浑身漆黑,仅肚腩留有一撮白毛,那就叫白加黑,如何?”

申印自说自话,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虽说有征求对方意见,却不管它的意见。

“夫子有云: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白加黑,勤有功,戏无益,要珍惜光阴啊!”

申印言罢,白加黑果然翻身人立,不再嬉戏,拉着他的衣袖,指着大殿之外。

这么有灵性的小家伙,让申印动念收为宠物的冲动。

看它的意思,似乎想让他跟着去某个地方。难道白加黑是传说中的寻灵鼠?

申印不由一乐,且去看看,验证一二,看你是多宝寻灵,还是欢乐仓鼠。

当下,看了一众伙伴一眼,想着跟小家伙去转转也无大碍。

都说“鼠目寸光”,形容看待事物不长远,白加黑这只小鼠却是个例外,带着申印兜兜转转,路程不下七八里,绕得他都糊涂了。

原想离大殿不远,姑且跟着去望一望,现在他发现自己已经迷路了,那个大殿已不见了踪影,只好跟着它,一条道走到黑。

路越走越偏僻,他看向白加黑的目光也越发不善,咬牙切齿地想着该怎么炮制这家伙。

远远地终于发现有建筑物,近前一看,却是一座神道碑,上面龙飞凤舞写着:紫英派历代祖师安息之地。

靠,墓地!

这货该不会要带我去盗墓吧?

他摇摇头,自己可没本事从一个修真门派墓地里盗取宝物。

要知道,世俗略微有点势力的墓,都会设置有各种防盗机关。

何况修真者的墓?

他敢说,这个墓地里,没布下十座八座守护法阵,算他孤陋寡闻。

申印不敢再走下去,看着这座高大百丈的山丘,密密麻麻的都是一座座坟墓。

他觉得很诡异,修真者很少能留下遗蜕的。因为修真之路亦是争锋之路,修士大多身殒于外,鲜有能寿终正寝者。

至于衣冠冢,更不可能,修真者死前都会把宝物分于亲厚子弟。

“真灵已昧,供奉一副皮囊,更有何用。”

申印摇头叹息,却不肯再往前一步。

白加黑见此,着急得抓耳挠腮,突然化作一道残影撞向神道碑,申印想要阻止已来不及。

神道碑突然寒光大放,申印仿佛看到无数剑影在里面游动,最后组成三个大字:养剑峰。

申印冷不防被吓了一跳,暗中责怪白加黑轻举妄动,好在没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

“你这家伙,这么丁点儿,也想耍剑?你配么!”

见到白加黑毫发无伤,略松口气之余,拍了它的小脑袋,语带双关地责骂起来。

这山上如果都是剑冢,那里面埋葬的剑,恐怕没有一把适合它使用。除非,紫英派先辈中有人无聊到打造一把牙签大小的宝剑。不然,白加黑要想用到这些宝剑,还得学会法天象地神通再说。

养剑峰,顾名思义,紫英派用于蕴养宝剑之所。

这么说,山上的一座座坟墓并不是埋葬尸骸,而是一把把法剑。

申印猜测到其中因果之后,不再惧怕,踱步上前,看了好几座墓碑。

上面的文字大同小异:某年月日,某某葬剑于此。

“怪不得都不嫌得挤,果真都是剑冢。”

他没心情一一去看,粗略估算了一下,这座山丘的剑冢恐有不下十万之数。

可见,紫英派全盛之时,实力是多么恐怖。

当然,也可能千百年来累计下来,才有这个规模。

但是,也不是每个弟子都有资格在山上葬剑的,起码也要有金丹宗师修为。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只有修为达到金丹,才能为法剑点化一丝灵性。不然,养的是何剑?凡俗铁剑么!

集众剑之灵性,供养于一身,那还得了,不成精也成神了。

唯一的难题,那把神剑到底是特定的一把,还是所有法剑都有可能?

可惜,申印看不透这养剑峰的法阵,无从辨别它们间的差异。不然,把那把神剑摸来使使,倒是件乐事。

看见正在嘟着嘴的白加黑,他福至心灵地把它抛出去,道:“去吧,找出那把神剑!”

本着万一的侥幸心态,把白加黑丢出去寻找神剑,想来总比自己无头苍蝇般乱逛。起码,它疑似寻宝鼠,天赋异禀,加上它一开始这么热衷来此,想必有所发现。

白加黑出去转了一刻钟,即回转,与申印目目相对,一片沮丧。他即知道连它也指望不上了,当即没好气地把它踢开,道:“再探!”

如是再三,申印才放过他。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空入宝山无所得,奈何奈何!

不管了,随便取走一把即走,总不能空手而回。

他决定亲自出手,试试自己的运气,尽管他的运气,两辈子加起来,都那么烂。

想干就干,他盘膝坐下,却念起了《太平歌诀》。打算吟唱罢了,再出手。

生活必须有仪式感,即使没有也要创造。

道情哥吟唱罢了,站起身来,准备上前破开某个剑冢,寻觅自己的天命之剑。

不料,身前不知何时来了一队人马,目光炯炯地盯着他看。他只好暂缓寻找神剑之旅,先应付来人再说。

来人都穿着书院服饰,为首的是个老头,大概是书院某个家族的老祖。

队伍中,他只认识李若斯以及“情敌”孟志豪。

他面色尴尬地上前作揖行礼:“申印见过前辈、诸位学长。”

阅读苟到飞升最新章节 请关注热血小说网(www.oaksh.cn)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架

其他热门小说

苟到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