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完美人生》

第二章 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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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阴暗,这里似乎是阳光永远不会温暖的地方。

腐烂的臭味,手指似乎摸到了什么软黏黏的东西。

这里,就是地狱吗?

趴在地上的亚瑟,眼皮颤动了几下,眼帘猛地撩起,露出一双似醉非醉,四周略带红晕,仿佛蒙上一层桃雾的眼睛。

我……没死?

亚瑟清楚地记得,自己的身份信息遭人泄露,摩根家族的杀手紧随而来,正当自己成功登上游艇,以为安全的时候,被提前安装在船上的炸弹炸上了天。

漂浮在海面上的火焰,和游艇同样支离破碎的,是自己的身体。

他眼珠转动,打量着四周。

现在,自己似乎处于一条巷子里,就在他的旁边,是一个垃圾桶,那些腐烂、潮湿的气味,正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他察觉到自己的手指有些发痒,定睛细看,是一只黑黢黢的老鼠,身形和未成年的小猫差不多,亚瑟浑身颤抖,下意识地抽动手指,吓跑了老鼠。

不对!

这不是我的手!

它同样白皙,但不同于自己,是那种亚健康、带着病态的白。

而且它很胖,亚瑟相信,哪怕自己在海里泡了十天,都不可能像这只手那么肿。

他刚想起身,后脑却传来钻心的疼痛,他眯缝起双眼,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

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摩根家族的杀手,他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哪怕那种疼痛,深入骨髓,仿佛灵魂都被剥离出肉体。

良久,疼痛逐渐消散,他才四肢发力,艰难地从地上坐了起来。

不仅仅是一只手,他的四肢,都完好无损。

如果,过度的肥胖不算“损”的话。

他用手撑着墙壁,踉跄着朝外走去,刚一动起来,后脑又传来疼痛,下意识用手一摸,掌心黏糊糊的,全是血。

我记得,后脑没被人袭击啊。

愣了片刻,他又低头瞧了瞧,衣服不是自己的,鞋也不是自己的,不仅是四肢,甚至整个身子都不是自己的。

因为他没那么胖,也没有这么矮。

他是个杀手,不冷静、随机应变的能力不够强,那么在这个圈子里,足够他死无数次了。

但即便这样,此刻他心中还是涌出了一阵寒意。

风一吹,阴暗潮湿的巷子更冷了,他深吸一口气,不顾后脑的疼痛,大步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条宽敞的街道,天刚蒙蒙亮,车辆、行人都很少。

亚瑟双手拄着膝盖,弯下腰身,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很讨厌这种不受自己掌控的局面,他迫切地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务之急,是明白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到底是哪里。

他向左右看了看,紧皱的眉头没有半点舒缓。

这里不是法国巴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这么中国化的唐人街。

除非……

这时,一名步履蹒跚的男人走了过来,手中还提着半瓶酒,经过亚瑟时,狐疑地看了两眼,口中喃喃道:“现在的学生这么勤奋吗,才几点就起床了……”

亚瑟连忙走上去,追上那名醉汉,说道:“请问,这里是中国吗?”

他用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

那醉汉仿佛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不是中国,还能是哪,美国吗?”

说着,他不再搭理亚瑟,自顾自向前走去。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亚瑟倒是松了口气,其实是哪里都好,只要不是美国就行。

看到路边有家服装店,店铺外面的玻璃异常明亮,他心中一动,走了过去。

完全能当镜子的玻璃,映照出他的身影。

只看了一眼,他便垂下了头,用力揉了揉双眼,才重新抬头。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腰粗腿短脑袋大,全身上下都是圆的,打眼一看,活像一头站起来的猪。

这样的身形,五官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它们都被脸上的肥肉挤在了一起,只保留下了一个基本的轮廓。

他本身已经足够肥大,身上的运动装校服更是离谱,袖口要向上拉起好多才能露出双手,裤腿更是拖在了地上,严重影响了走路。

这也是刚才那名醉汉能一眼看出自己身份的原因,透过校服胸口,他勉强能看清上面的字迹,K市第七中学,他知道K市,Y省的省会城市。

亚瑟这一生,从娃娃兵开始,做过雇佣军,上过战场,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做过杀手,无数人死在他的手上,经历过太多大风大浪,但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还能保持清醒,没有发疯,就已经很强了。

轰!

突然,一大团记忆从他脑海中炸开,巨大的信息量让他脑后的伤口再次隐隐作痛,他蹲下身子,紧抱着脑袋,低声呜呜哽咽着。

这是一段与亚瑟完全无关的记忆,它来自于一个少年。

少年名叫林洛,今年十五岁,是K市第七中学的高一新生。

林洛的父亲,名叫林宇,是一名缉毒警察,在林洛很小的时候因公殉职,他对林宇的记忆很少,这十多年来,他都是靠母亲彤画抚养长大的。

可能是打小没了父亲的缘故,彤画对林洛很是溺爱,哪怕自己一天打三份工,都不忍心让林洛受冻挨饿,后者现在的这身病态的躯体和心理,很大程度是因为彤画的娇惯。

但林洛并没有继承林宇的优点,他小学时候就不愿意上学,到了初中更是变本加厉,逃课睡觉都是常态,还经常和校外的混混厮混在一起,好不容易才托关系上的高中,才过了一学期,就已经受到学校的两次处分。

这次他之所以会在巷子里,还是因为头天晚上和人打架,后脑挨了一记板砖,直接被打晕了。

说来也讽刺,他在巷子里睡了整整一夜,那些昔日的好兄弟,没有一个愿意来救他。

只是一块板砖而已,以前的亚瑟对这样的伤毫不在意,但常年病态的林洛,却因此魂飞魄散,被同样身亡的亚瑟,取而代之。

虽说借尸还魂的情况很诡异,既然事情的确发生在自己身上,亚瑟并不排斥,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能再次活下来,就已经是上天给予的最大恩赐了。

“林洛!”

这时,他听到一声怒吼,抬眼看去,一辆警车停在自己面前,上面下来一位身着制服的年轻人。

“你他妈死哪去了,一整夜没回家,彤姨都担心死了!”

亚瑟,不对,现在应该称呼他为林洛,通过记忆,他知道对方名叫秦润之,是市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叫秦建国,和林宇是同事,后者殉职的那一次,正是和秦建国一起的行动。

因为林宇的死亡,秦建国一直非常愧疚,将前者的死亡归咎到自己身上,哪怕坐到了市局局长的位置,这些年对林家母子还是非常照顾的,逢年过节,不时都会登门拜访,只是随着年纪慢慢增长,秦建国逐渐将这件事交给了自己的儿子秦润之。

对于林家的情况,秦润之非常清楚,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林洛失望透顶。

“秦哥,我昨晚下自习抄近路回家,滑倒摔到了头,在巷子里躺了一夜,刚刚才醒过来。”现在是寒假期间,但秦润之并不知道学校的具体情况。

以前的林洛,对秦润之是非常排斥的,认为后者没有资格来管教自己,对此亚瑟只能在心里骂一句白痴,那可是市局哎,这么好的人脉不加以利用,暴殄天物!

开天王炸的局,林洛能硬生生被十七张牌秒了,不是白痴还能是什么?

听闻林洛受了伤,秦润之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连忙绕过警车走上前来,问:“伤哪了,严重吗?”

林洛指指后脑,秦润之查看后,将他往上一拽,说道:“上车。”

“我们要去哪?”林洛任由秦润之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去医院,你伤得不轻,不及时处理,感染就麻烦了。”秦润之说着,将车子打着火,朝医院的方向驶去。

路上,他偏头看了看安静坐在副驾驶的林洛,暗想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听话,要知道以往林洛见到自己,跑都来不及,就算被抓住,也只会阴阳怪气地称呼自己为“秦大警官”,像秦哥这样的说法,可一次都没有过。

他不知道的是,现在的林洛,已经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

察觉到他心中的想法,林洛乐呵呵地说:“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他有自己的想法,后脑的伤口的确需要处理,这时候有人愿意带自己去医院,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他当然不会反对。

再次看了看身体,林洛伸手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肥肉,喘了两口粗气,接管这具身体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身肉减下去。

他早就有了退出的打算,他的积蓄很多,所有奢侈品他都感兴趣,波斯地毯、豪车、美酒,原本想着隐姓埋名,尽情享受生活,但谁能想到发生了这么突然的变故。

世间万物,有利就有弊,自己账户的钱肯定是取不出来了,但用那么多钱换一个真正从头再来的机会,林洛觉得,到也算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自己的那些仇家再厉害,也不可能想到这样的情况,包括摩根家族在内。

想到这里,林洛捏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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