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六百六十八章: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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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虎和精灵藏身于树丛后,高明程也驻足不前,野猪机警,跑的又快,发起怒来,还会横冲直撞,会给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狩猎野猪,最好不要靠的太近,以偷袭为佳。

在后世时,住在山脚下的人们,经常会选择最简单的方式狩猎,那就是冬天时,在山脚下选一块合适的地方,布置一片电网,等晚上野猪下山觅食,就会撞到电网上,从而被电到。

高明程没有电网,也不需要电网,他手中的标枪,就已经足够他进行狩猎活动了。

被打磨过的枪头在阳光下泛着亮白的光芒,当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时,破空声骤然响起,而响起的那一刻,枪头已经精准的刺中一头野猪的头颅了。

大脑遭受了致命伤,受伤的野猪自然轰然倒地。

周围还在低头觅食的野猪们,纷纷吓了一跳,瞬间惊慌而逃,眨眼间,就已经隐入山林中了。

两狗立即从藏身的林间蹿出,朝倒地的野猪跑去,犬吠响起,仿佛在昭告山中的野兽,这是它们的猎物。

高明程拔出标枪,开始给野猪放血,想要野猪味道好,及时放血和开膛破肚是关键!

“明程。你又猎到野猪了,真厉害!”陈多福由衷的夸赞着。

山中的药材是年份越高越好,但山中的猎物,却不是年龄越大越好,谁都知道,羊羔猪仔肉,才是最贵最好的。

当然了,许多美这会儿不在家,可能已经过去那边帮忙煮饭了。

看到小旭旭拿着蚂蚱玩的样子,童年的回忆瞬间浮现在脑海中,高明程笑了笑,原来孩子已经到了会玩虫子的时候了。

一通忙活下来,时间也不早了。

脚程快,下山就快,高明程一路快速下山,到家时,也才十二点不到,以许多玉的煮饭习惯,这个点肯定还没饭吃。

蚂蚱、蝈蝈、天牛、七星瓢虫等,都是村里孩子们常玩的虫子,高明程小时候就经常玩,等大点了,他还抓过蛇玩,他记得有一次他还用一条蛇把许多美吓哭过,后来许多美有阵子都不肯理他,还是他掏到鸟蛋后,拿着鸟蛋去赔礼道歉,这才求得原谅。

“多福,我在山里弄到野猪的事,你们不要说出去。”高明程叮嘱了句。

两狗的状态好,高明程自然也不会拖后腿,即使一边扛着野猪,一边提着标枪和内脏,高明程的步伐依旧矫健,在陡峭的山中走的稳稳地。

对于眼里有活的人来说,那是看到活了,干就是了!

放好血后,高明程轻松的扛起野猪,循着潺潺流水声,来到一处水源处。受地势和天气影响,牛尾岭山中蓄水丰富,但地表水却不多,即使看到了,也大多是小溪流,只有数量有限的一些池塘。

清洗干净后,用之前带来的塑料袋装着,这样就不会污染野猪的腹腔了。

高明程也朝野猪走去,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这是一头母猪,个头不大,也就百十斤,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重量。

陈多福点点头,不管为什么,他听就完事了!

他回去时,看到陈多福已经在屋檐下帮忙剥皮了。

下半年降水减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浅了不少,这条小溪中的水,看着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行,现在就做!”许多美做事麻利,立即动手处理起来。

阳光尽情的倾洒在宽敞的院子里,地面温度极高。高明程没敢把野猪放在这里,他快步走上台阶,先把野猪放在阴凉的屋檐下,然后才动手在靠近前腿的位置,割下一块肉来。

这活高明程熟,他刀功好,动作又快,不到十分钟的功夫,一头整猪,就被分割完毕了。

黑虎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血迹,饱餐一顿后,它已经恢复了体力,看着状态就很好。

他手持标枪,腰间还别着一把杀猪刀,现在正好用杀猪刀开膛破肚,心肝肺可以不急着先掏出来,但苦胆、猪肚、大小肠却是要取出来,然后就着溪水,将之进行清洗。

“那野猪还要剥皮和分割,我就先回去处理了。”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快步又返回自己的房屋。

年龄大的母猪皮厚肉粗糙,而年龄大的公猪,则腥臊味很重,需要放很多调料去除味才行。

“明程,你猎到野猪了?”许多美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她忙放下手中的簸箕,笑着走过来接住高明程带来的肉和大小肠。

高明程吃来吃去,就喜欢吃这种不大不小的母猪,因为这种母猪大概率是还没有生产过的,肉质鲜嫩,腥臊味也不重。

精灵正值壮年,状态看着比黑虎还要好,在毛色彻底长好后,它身上多了一些斑点,瞧着好似花斑狗一样,和混身黑毛的黑虎形成鲜明的对比。

高明程笑了笑,也拿起一把刀,一起动手剥皮。

有陈多福的帮忙,这一头野猪处理起来也快多了,剥皮之后就是切割,先把带毛的猪脚和猪头斩下,然后再把腿肉中的扁骨、筒子骨剃出来,最后就是把排骨剃出来。

烈日当空,热浪不停的扑打而来,却被山中的林荫遮蔽几分,人身处山中,只要没有被阳光直射到,那还是挺凉快的。

大肠中的内容物,已经被高明程洗掉了,但把大肠翻面后,里面就还有很多粘液和脏东西,需要用草木灰搓洗,然后再用开水烫洗,要反复洗好几遍,直到没有味道为止。

但气温摆在这里,所以高明程决定在山里给野猪开膛破肚,然后再把野猪扛下山去。

高明程说道:“嗯,你把肉和大肠做了,我有阵子没吃大肠了。”

高明程见黑虎和精灵,已经将自己丢给它们的猪肝分食完了,便说道:“走吧!回家去!”

得了,接下来如果捉到虫子了,就拿瓶子装了,给他带去县里玩!

他提着这块肉和大小肠,先去了一趟许多玉家。

到了这里后,果然看到许多美坐在屋檐下择菜,而小旭旭正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表哥的身后,想玩他表哥手里的蚂蚱。

近一年里,高明程很少进山狩猎,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保护法颁布后,他也不能太张扬。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可能根本不知道保护法是什么玩意,在他们的意识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是理所应当的事!

但小人难缠,所以及时规避风险,是有必要的。

陈多福夫妇最近就借住在他的客房,可能是刚好回来就看到这头没处理的野猪了。

并且他分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很有看头。

这一幕,陈多福已经看过好几次了,但他的眼中依旧泛起惊叹的神采来。

陈多福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村里人杀年猪了,看屠夫熟稔的动刀割肉,都是一种难得的乐趣。(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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