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耽美之东方不败》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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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每次进百花谷都是步行,这次因为要带他回去,所以特意准备了马车。我们在谷里待了比平时更长的时间,生活发生重大改变的时候,即使是他,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做心理建设。而我,很耐心的等他准备好。

终于上路了,没有车夫,我坐在车门前赶马车。才出发,他也掀开帘子,从里面出来,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赶车。

我帮他顺顺头发,”出来干什么,外面冷。进里面睡一觉,醒来就到了。”

他看着我,摇了摇头,伸手帮我系上一件披风,轻声道:”我不怕冷,里面闷,想和你说说话。”

我拉过他的手,虽然他应该是不怕冷的,可是他的手总是很冰。我解下披风给他披上,他要推给我,我淡淡道:”呐,我不觉得冷,乖乖披上披风,我就同意你待在外面”,又把他冰凉的手包在手里,”怎么总这么凉?”

他轻轻一笑,”这是内功心法的关系,其实我并不觉得冷”,话虽这么说,却没有把手抽回去。

”你那个诡异的心法秘籍,还是毁了吧。留在世上也是个祸害”,我随口接了一句。

他竟然就点点头,”我听你的”,抽出被我握住的手,转身在马车里拿了一件衣服,双手一运功就震碎了。

我有些发呆的看着,竟然这么容易就毁了……那衣服的小碎片飘散在马车后面,原来这就是那件记录神功的彩衣。

他又把手放进了我的手里,我拿起他的手,放到嘴边呵一呵热气。

这样小的一个动作,竟然让他脸红了。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竟然这样可爱。心下一动,就偏头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虽然这里没有人,但毕竟是马路(马车走的路),我的行为在这个时代还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他的脸红的厉害,却没有躲开我的唇,只是低垂下了眼帘。

看他这么一幅待宰的羔羊的模样,忍不住把他拥进怀里,又亲了一口。把他的手放进我的袍子里,我揽着他的腰,一边挥了一鞭继续赶着车。他轻轻的把头靠在我肩上,轻的感觉不到重量,却分明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赶马车比平时早到了很多。有了他在,从此这个地方可以称作”家”了。我将马车赶进院子。自己先跳下马车,又伸手扶他下来。

他站在院子里安静向四周看,又抬着脸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冬天的阳光。面上渐渐浮现出轻松愉悦的表情,我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完成了一种蜕变。 (凡人修仙传凡人修仙传) //

等到他微笑着向我走过来,我牵起他的手,一边走一边告诉他,这里是厨房,那里是卧室,中间的一间是饭厅,南边的一间是储物室,厨房边上是柴房。外间是药房和我看病的地方,房子后面有一片小菜园,水井也在那里……

”先把你的东西拿进卧室去收拾一下吧”,我微笑看着他说。

他点了点头,从马车里拿了他不多的行李去了卧室。我拴好马车,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窗纸,贴在门上和每个窗口。

这是上次离开前就准备好的,在我做了决定的时候。

需要给他一个合理的身份,贴上喜字不需要任何解释,别人都会认为他是我新娶的妻子。

在卧室窗上贴上最后两张时,他忽然从里面打开了窗,对我嫣然一笑。

他内功深厚,大概早就知道我在窗口了。等他偏头看见窗上的红色,忽然呆住了。

脸上似悲似喜,再转眼望我的时候,眼里幽深的像要把人吸进去。他伸出手来,抚上我的脸。

我握住他的手贴在脸上,微笑道:”是不是只要看着我,肚子就饱了?我可饿得很了。”

他嫣然一笑,眼波流转的嗔了我一眼,收回手去,笑道:”我去做饭了。”

数日未归,庭院里积了层薄雪,房间里也积了灰。一边扫着地,一边看着厨房上面升起了烟火,有点家的样子了。

因为我这升起了炊火,附近的人就都知道我回来了。隔天就有不少人来看病配药,俱是附近村落的居民。他们看了门上的喜字,回去一说,商量好了在同一天来我这里道贺。

这里居住的不是农夫,就是工匠,没有高门富户那种女客不见人的规矩,我便让红儿出来见客。

这里的女子俱是些村姑,就是有些美貌的爱打扮的,穿的也都是布衣荆钗,就是颜色鲜艳些。而红儿虽然穿的颜色甚是朴素,衣料确是最好的那种。再加上皮肤极白,又矜持着微笑不语,众人皆以为他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当下便有人笑说:”难怪林大夫看不上我们这儿的姑娘,原来定下了这么漂亮的娘子。”

因为红儿很是温柔平和,那些妇人和姑娘家都对他心生亲近之意,便和他攀谈闲聊。他说了我们商量好的说辞,只说他是附近城镇里的人,早就和我订了亲,因我要守孝三年,所以到最近才成亲。 (凡人修仙传凡人修仙传) //我没有亲人了,所以在他家完了婚。

我确实是三四年前来到这里,老头子对外也说我没有亲人了。而我这数个月的时间,出门回来后,身上总穿着簇新精致的衣服,他们本来就猜测我去看什么姑娘了,所以众人也没有生疑。

他们都知道我平日冷淡,最不喜欢人多吵闹,贺完了喜很快又一同离去了。那些妇人们见红儿温柔和顺,又和他相约着一起绣花赶集什么的,让我一阵好笑。

客人们一走而空,就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倒忽然有些冷清。我们相视一笑,开始收拾客厅里用过的茶碗。

他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我从背后拥着他,含笑道:”你若是觉得厌烦,不需要应付他们。反正他们已经习惯我的无礼了。”

他摇摇头,”我没有觉得厌烦。”

”那你真的打算和她们一起绣花还有赶集?”

他偏头笑道:”不可以吗?”

抓住机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也笑道:”随你高兴。”

他脸有些红的又转了回去,”我自然还是喜欢在家里陪着你,不过偶尔也会和她们出去。”

我点点头,心里有些高兴。过普通人的生活,和人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江湖上知道东方不败模样的人其实很少,日月神教的普通教众虽然时常也跪拜那个假替身,可是应该没有人敢看他的模样。只有一些地位较高的教众知道他的长相,所以虽然这里离黑木崖不远,我却并不太担心。

他大概也同样不担心,江湖人上门看病的时候,他也不会特意回避。还隐隐有保护我的意思。

他曾经提出教我习武,我一是觉得自己年纪已大,很难学出什么成就了,二是因为中医博大精深,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做别的事。所以总是笑言说,有他在就行了。其实本来我也并不担心,我用毒用药已经很纯熟了。

刚送走一个病人,门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叫我:”林大夫……”

我抬头一看,是秀兰,有些奇怪的问:”你爹的关节痛又犯了吗?我上次开的药应该还没有用完吧?”,她爹行动不方便,每次都是来找我上门行医的。

她摇摇头,”药还有,是我娘让我送点新腌的咸菜来。”

”是谁来了?”,红儿听到声音,从厨房走了出来。

我微微一笑,对秀兰道:”这是我娘子,你还没见过吧”,又对红儿说:”娘子,她是秀兰,也是村里的人。她送了些咸菜给我们,你先拿去厨房吧,还要把篮子还给人家。”

红儿笑着点了点头,给秀兰倒了杯水,才接过了篮子,转身去了。

我和往日一样,并不和人寒暄,只是低着头仔细推敲一个药方。

秀兰待红儿走远了,才有些涩然道:”林大夫,我听说你成亲了……林夫人她……很漂亮……”

我抬起头来,微微笑道:”她的确很好,很温柔贤惠。对了,我又给你爹配了一个月的药,既然你来了,就顺便带回去吧。”

”可是我身上没有带钱”,她为难道。

我摆摆手,”乡里乡亲的,你就先拿去用吧,那药是我自己采的,又没有花什么钱。”

”那……我下次送钱来吧”,她伸手接过药包,有些羞涩道:”林大夫,我……”

红儿已经拿着篮子折返了回来,把篮子还给她,微笑道:”秀兰妹妹,谢谢你了,还让你特意跑了一趟。”

来的时机刚刚好,秀兰见他来了,也不再说话,告辞离去了。我微笑的牵过他的手,让他坐在我膝上。

他轻轻笑道:”你好像很受姑娘家欢迎,昨天李媒婆还说,以前好多姑娘看中了你,托她来说媒呢。她还让我把你看紧一点。”

我乐了,捏捏他的鼻尖,”那你就把我看紧一点吧。”

说完两个人都笑了,抱在一起,好不温暖。

说是以夫妻相称,其实什么仪式也没有过。

我是现代人,看过太多的恋爱,同居,一夜情,结婚……什么都可以反悔,所以可以不把这些当一回事儿。

可是这里不一样。你若牵了一个姑娘的手,或者看了一个姑娘的脚,就必须要娶她。

红儿虽然不是女人,可是他是东方不败,而我和他上了床。

他虽然从未说过不许我娶妻,可是我没有想要离开他,或者伤害他。

原本想要给他提供一个清静的地方,想要带他脱离悲惨的命运。可是在谷里发生的事情,让一切都脱了轨。

我不再是像原本打算的那样,对外假装他是我的妻子,而是内心里确确实实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人。莫名其妙的,我就打算这样和他天长地久了……

虽然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心里,其实是高兴的。

因为那个人是他,他聪明,温柔,专情,又长情,我想要拥有他的爱情。

和他认识这么久,拿了他的荷包,穿了他做的衣服,但我除了一包药粉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送给他过。

快过年的时候,我拿了一小块金子,到金匠那里,让他帮我打成两个光滑的指环。除了我们的名字,一只指环里面刻了”执子之手”,另一只里面自然就是”与子偕老”。

这个时代的科技很不发达,但是手工业者的技术却堪称完美,比如一个小小的金匠就能打出极其复杂华丽的首饰。刻几个字则普通多了,他大概没有见过有人打造如此简单的东西,还试图说服我打点别的比较体现他技术的首饰。

我一向不喜欢身上有多余的东西,黄金更是俗气已极。

可是,我的父母在结婚时,就是交换了一对金戒指,这固然有那个时代的原因,可是几十年来他们从不摘下,更没有想过要换更名贵的戒指。

年三十的时候,把戒指放在了我们的枕下。放完了鞭炮,我们一起守岁,守着守着就上了床。激烈的运动过后,相拥在一起睡去,哪里还记得守岁的事情。

初一早上起床,我先到院子里放了一串鞭炮。他收拾床铺后,来到我面前。伸出握拳的手,在我面前打开,微微嗔道:”这是什么……里面还有字……给我的吗?”

他的掌心里是两只一模一样的指环,这里没有人带这样简单的东西。

我拉过他的手,把一只带在他的无名指上。当时只是大略的估计了一下尺寸,没想到还挺合适的。另一只自己戴上,”在我的家乡,成亲的两个人会戴一对相同的戒指。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用金子打了一对戒指,咱们一人一只。算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礼物。”

他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微微低下头,靠进了我怀里,双手和我的手牵到了一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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