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钓系美人她魅惑众生》

第129章 年代村花她貌美如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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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大河村。

此时,太阳将将升起,清晨的露水都没有消散,但辛勤的人不会辜负时光,而是早早的,就来到田间劳作,开启一天忙碌的日子。

在这个时代知青纷纷下乡,想要建设美好祖国。

大家精神饱满,期待着每一天。

除了因偷懒意外落水的宋梦云躺在床上。

她烧了半宿,此时脑子还是昏昏沉沉的,整个人像是做了桑拿般,软绵绵的,浑身使不上力气。

和她住在一起的知青,本就讨厌宋梦云这大小姐作态,更别提主动出钱把她送去村里的卫生所了。

谁不知道她是代替自己弟弟下乡的,可这人偏偏一副小姐做派。

总是吆喝着其他人帮忙做事情。

以前她们觉得同是下乡的知青,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可是随着日子的推移,这人倒是真的把她们当奴婢使唤。

看清楚宋梦云为人的女知青们自然不乐意惯着她这烂脾气。

见人因为在树下偷懒落水,随便给她灌了点白开水,给她捂着被子。

本以为等一晚上,出点汗就没事儿了。

可是谁知道,醒来的宋梦云不再是那个眼高于顶的宋梦云。

准确来说,这个时候的宋梦云,是二十年后的宋梦云。

宋梦云睁开眼睛,看着此时七十年代装修的小土屋,眼神中充满不可思议。

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个时候不应该在阴曹地府吗?

怎么还会梦到二十多年前的事情?

可脑袋的昏沉让她想起来自己在下乡的时候的确因为某些事情发烧了。

经历过改革开放的宋梦云也看过一些小说。

但是却没有想过重生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她用力地捏了捏自己的脸,这才发现不是梦!

她真的重生了。

想到自己死之前看到苏婉揽着自己曾经看不上的男人,接受电视采访时候风光的样子。

宋梦云的眼中流露出极大的不甘心。

要不是当时觉得就算自己得到了回乡的名额,父母也不会好好对待自己。

她至于和同为下乡的男知青郜文博一同私奔吗?

都是他们逼的!

起初那人倒是对自己挺好的,可是随着手上的粮票逐渐减少。

这人居然偷偷将她卖到了那种地方。

害得她不过三十多岁就得了那种病。

父母不会认她这个丢脸的女儿,她自己也没了生存的办法,于是一瓶安眠药了结一切。

可偏偏让她死之前看到了苏婉揽着自己曾经看不上的男人,那副春风得意的样子,让宋梦云嫉妒地发狂!

不过老天爷是公平的。

居然让她得到了重生的机会。

宋梦云暗中发誓,这一世,她绝对不会被郜文博哄骗,她要嫁给习涿,做那人上人!

**

村子里有在地里勤劳工作的人,自然也有偷懒睡觉的人。

“啪”的一声,惊飞了窗外叽叽喳喳的鸟儿,也叫醒了此时睡得正香的少女。

“妈,你干嘛?”

苏婉揉了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无精打采地看着方才往自己屁股打了一下的妇女。

或许是常年的风吹日晒,让苏母的面容比她实际年龄要大上十来岁。

三角眼、吊梢眉,一眼看过去就是个恶婆婆的形象。

可那也只是看上去。

“你说说,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来?昨晚不是答应得好好的,说是要去给你爹他们送水吗?”

苏母熟练地将被子卷了卷,边叠边对着坐在床上的少女说话。

她哪里舍得让自家的小女儿冒着大太阳送水?

可村子里的闲话不能不管。

她还盼着自家女儿找个好人家嫁了。

毕竟,婉婉这孩子被自己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要是嫁到那穷人家,还不如把她留在家里养一辈子。

“妈妈,我的好妈妈,就再让我多睡一会儿嘛~”

苏婉仗着自己在家里得宠,对着自己母亲撒起娇来异常娴熟。

苏母手一顿,脸上依旧是那副刻薄的样子,可心却软成一片。

谁叫这是自己生了三个儿子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呢?

而且生苏婉的时候刚好遇上灾年,人都吃不饱,哪里还有奶水喂孩子?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苏婉这孩子从小就体弱。

好在家里劳动力够,也不用她做些什么劳累的体力活。

“行行行,就睡十分钟,我去洗碗。

要是我进来看见你还在睡,小心我抽你!”

苏婉可不怕面冷心软的苏母,直接毫无形象地躺在床上,自然地将才叠好的被子踹开搭在搭在肚子上。

苏母见她这般,扬起的手默默收回。

就纵容这孩子一次!

下次看她抽不抽她!

可等苏母离开苏婉的房间时,却下意识轻轻地关上房门。

门外的阳光瞬间被遮住,苏婉懒懒得在床上滚了滚,直到被子完全将自己包裹住才罢休。

【原主的心愿是什么?】

[让女知青宋梦云嫁不成习涿;她想要考上大学,带着父母一起到城里生活。]

这样吗?

【传输剧情。】

这是一个有关重生追夫的故事。

女主宋梦云前世所嫁非人,却意外发现下乡时候看不起的那人最后却成为了她触不可及的大人物。

重生后的宋梦云通过上一世的记忆,虐渣男、追习涿,最后成功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众人艳羡的总理夫人。

可惜,前一世习涿真正的夫人,却在宋梦云的教唆下,嫁给了她前世的渣男,遭受她曾经经历的一切。

甚至更糟。

原主是个好面子的人,就算嫁得不好,表面上也装作一副什么都好的样子。

可她的丈夫着实不是好人。

日日打骂,还说原主比不上宋梦云一根脚指头。

要不是宋梦云早早嫁人了,他才不会娶原主。

可原主的家人并不知道这一切,而是单纯地认为这下乡男知青对自家女儿不错,还把回城的名额特意留了一个给郜文博。

可等郜文博回到了城里,幸运地考上大学,他便与教授的女儿搞在了一起。

将原主留在乡下,并以原主偷人的名义起诉离婚。

原主是个心高气傲的,觉得自己没有偷人。

离婚可以,但说她偷人,她绝对不承认。

可郜文博急着娶恩师的女儿,又不想落下个无情无义的名声。

干脆直接使坏将原主迷晕,送到了村子里一个破落户的床上。

当场捉奸。

原主的名声彻底没了。

姑娘家时候的娇气事情,也成了众人口中勾三搭四的证明。

原主被村子里的流言蜚语搅乱了心神,也觉得自己这种人不配活在世上。

于是留下一封信,她便躲着所有人跳河了。

可上天似乎觉得她的日子还不够苦,偏偏让她被人救了下来。

而救她的人,正是宋梦云这一世的丈夫。

在一旁见到自己丈夫见义勇为的宋梦云,心中十分不快。

毕竟,她这可算是抢了原主前世的丈夫。

要是二人死灰复燃,那岂不是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原主当时只是昏迷,可宋梦云却说自己和村头的赤脚医生学过几招如何救助溺水的人。

习涿不疑,便将位置让了出来。

可宋梦云直接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原主送到了阎王殿。

还背着习涿对原主说,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她精心安排的,谁叫原主前世抢走了她的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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