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悦卿》

4. 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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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钱庄开办于大魏元年,距今已有近百年,位于热闹的坊市正中心—春明街上。

陆府位于住宅区的边缘,乘马车去春明街,也就个把时辰。

此刻,陆府的车夫钱三,正坐在马车前的板子上,战战兢兢地赶着马向春明街去。

一路上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死死盯着每个靠近车厢的行人。

“哈哈,夫人你快看,钱三叔这样也太夸张了吧?”

车厢里,喜儿透过前方的帘子,看一路上钱三的脖颈都伸得老长,还时不时一脸警惕地望着走过的路人。

顿时觉得好笑极了,她乐不可支地对林知瑶道。

“确实有些刻意了,殊不知过犹不及。”

闻言,林知瑶也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同。

林知瑶想到后世,一个老太太一脸淡定地背着个破烂不堪的蛇皮袋,里面塞得鼓鼓囊囊的,招摇过市。

到了银行,一打开才知道里面竟是装了七十多万的现金。

所以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才是最安全的。

像他们这样捂得这样紧,在林知瑶看来,只差头上写上我拿钱了!能有用才怪?只怕反而要起到反作用了。

方才出门前,陆鸿犹不放心地与钱三叮嘱了半天,告诫他路上一定要警醒些,千万要护着夫人安全到达。

搞得不明究竟的钱三十分疑惑,不就是个把时辰的路吗?

以往更远的路程夫人也不没去过,那时候也不见自家大人紧张,怎么如今就……?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见夫人这回还带着一个木箱子,心里头猜测:莫不是蹊跷在这里头?

想到这里,他当即心头一紧,连忙牢记大人的吩咐,暗自发誓一会路上,路上定要拿出一百二十分的小心来应付。

好在一路还算太平,预想中的惊心动魄根本没有发生,到了正通钱庄,林知瑶与喜儿下了马车,抱着箱子进去了。

这些黄金虽贵重,但在钱庄里算是常见的硬通货了,柜台上的人花了一刻钟时间查验、称重清楚,最后开了一张纸票单子给了林知瑶。

时间还早,钱庄的隔壁便是个首饰铺子。

她想起上回订做的步摇也该好了,便让喜儿陪着迈步进了首饰铺子。

步摇果然已经好了。

喜儿忙给自家夫人戴上试试看。

她今日穿的是一身素白的长裙,外面罩了个水粉的对甲,肩上批了杏色的云肩霞披,灵动的流苏间,一支镂空卷草纹的描金步摇插在发髻上……

她只站在那里不动,便惹得铺里的其他人时不时瞧过来。

喜儿一边心里感叹自家夫人生的实在漂亮,一边不时将看过来的各色视线瞪回去。

这时,自二楼下来了一对主仆。

为首的一人,衣着华贵,身量高挑。

只见她一身丝滑的缎面上,绣着精美的牡丹云纹,莹绿的簪钗随着头上的发髻向外翘起。

贵重又不失张扬。

奢华又不失明艳。

看着像是个高门贵女。

林知瑶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在仔细打量她。

她下楼时,抬眼便看到了林知瑶。

林知瑶逆着光,背对门外,从大堂口照进来的

阳光便打在她身上。

罗裙素裹,绛唇映日,明眸流盼,弱骨纤形。

最为耀眼的便是她头上的步摇。

那是支折股莲花步摇,翡翠造型简约,描金的手艺却极为精湛,构思精巧。

虽说不是如今时兴的流行款式,却更加古朴典雅。

“掌柜的,这个步摇我要了!”见猎心喜的高挑女子,脆生生对掌柜吩咐道,她声音清脆悦耳,看上去约摸十六七岁的年纪。

“这……郡主,这步摇是这位林娘子拿自己的图纸,来店里订做的,委实不能卖给您,店里还有几支相似的款式,您看……”

闻言,掌柜的苦着脸陪笑道。

郡主!这姑娘居然是个郡主。

如今呆在京城的唯一一位郡王,便是圣上的亲叔叔,景王。

景王膝下有一子一女,她的女儿安郡主,便是如今京城里唯一的郡主,就是不知眼前这位是不是安郡主?

“这位姐姐,这支步摇可以卖给我吗?我愿出三百两银子买它!”

闻言,这华服女子看了看面前的林知瑶,娇声道。

这步摇的样式,是前段时间,林知瑶在府里闲来无事,打发时间的时候随手画的。

在她看来这只是一件寻常饰品,也算不上多珍贵。

不过如今,看这位郡主的架势,这支步摇应是入了她的法眼,今天势必要收入她囊中了。

她没想到有一天,在自己身上会上演被权二代强抢首饰的戏码,这感觉十分新奇。

不过,对方既是个身份尊贵的主儿,想来是不差钱的了。

既如此,她倒要细细拿捏一番,卖个高价了。

接下来,只见她淡淡地道:“这是我心爱之物,不好拿来卖的,还请郡主多多见谅。”

“五百两!”听她这样说,华府女子再次紧盯她的双眼,又开价道。

……

“还请郡主不要为难于我……”林知瑶顿了几息,似乎是在纠结着什么。

“八百两!”没等林知瑶说完,华府女子又再次加码道。

旁边的掌柜,惊得是目瞪口呆。

林知瑶身边的喜儿,也咋舌不已,悄悄拉了拉自家夫人的衣角。

店里的其他众人,也都一脸惊异地看着这豪横的一幕,窃窃私语。

“成交!步摇的图纸也一并送你了。”

片刻后,林知瑶才叹了口气,一副内心挣扎过后,脸上也适时露出了不舍的神情,嘴里却是痛快道。

看着自己的丫环手里捧着的步摇匣子,又望着林知瑶悠然远去的背影,华府女子若有所思。

八百两轻松到手的林知瑶,心情极好。

她命钱三将马车,停到了春明街旁的一家混沌摊子前。

要了两碗芥菜鲜肉馅儿的混沌,与喜儿主仆二人,便坐在临街的小桌前,等着混沌上桌。

出门了半天,两人都有些饿。

“林娘子又来了!”片刻后,老板端着两碗混沌出来,热络地招呼林知瑶。

“多谢!”等热腾腾的混沌上桌,林知瑶忙对老板道谢。

而桌子对面的喜儿,早就拿着筷子伸自己的碗里开吃了。

这是家有着几十年历史的混沌老店。

如今的老板是个六十多的老头,他有着祖传三代的包馄饨手艺。

他家的混沌个大馅肥,皮薄肉厚,味道也是京城一绝。

正因滋味好,即使他店里看起来不那么卫生,桌椅看起来又旧又油腻,但每日的客人却络绎不绝。

林知瑶便极爱他家的混沌,一年多以来,在每月为数不多的出府次数里,如无意外,几乎次次都会特意跑过来吃一碗混沌。

是以,老板对她们主仆二人也算得上是脸熟。

“老伯,这附近可有书肆?”想起上月买的话本快看完了,林知瑶问道。

“前面拐角处就有一家,离这里并不远。”老板在这里干了几十年,显然对周围很熟。

“夫人还要买书吗?”想起上次自家夫人刚买的不下三十本话本,喜儿疑惑不解地问。

“是啊,今日进账不少,多花一些也未尝不可。”林知瑶道。

于是,饭后二人又去了老板指路的那家书肆。

这是家规模颇小的书肆,堂内约摸五十平米大小。

除了三面靠墙的书架外,堂中又密密麻麻地摆了三列,这样以来,客人在里面走动起来显得十分拥挤。

她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售卖的大多都是些手抄的科举读物,以及市面上卖得还算紧俏的话本子。

这些话本子,多为风流儒生撰写,悲情虐恋、青梅竹马、权谋宅斗等等应有尽有。

这些风月老手们,将书里的感情写得那叫一个缠绵悱恻,每每都让林知瑶看得浮想联翩。

此刻,她便捧着一本名为卿卿俏寡妇的话本,看得津津有味。

丝毫没有注意到,书肆的另一角有个倜傥的天青色身影,也在静静地坐着。

他看起来有些孤独,但似乎看起来,他本人倒是很享受这孤独带来的精神愉悦。

林知瑶进来后,在书架间随意地踱来踱去,迟迟没有锁定目标,却又像是很急很忙的一幅样子。

因而,没多久,她就进入了他的视野。

他正疑惑间,就听她身边的丫鬟催促:“夫人,天色不早了,我们快回去吧!”

直到喜儿开口催促,林知瑶才如梦初醒,而后抱着自己挑选的几十册话本,去找老板结账。

回去的路上,钱三赶着马车,晃晃悠悠中,林知瑶的眼皮开始打架……

他们总算赶在天黑之前,回了陆府。

陆府大门不远处,微黄的路灯下,却立着一个颀长的身影。

“大人!”随着距离越来近,等定睛看清了门口立着的人,钱三忽然停下马车,惊道。

“夫人可还安好?”陆鸿快步走过去,对着马车紧闭的帘子问道。

“……”他等了半天,也没听到里面的人回复。

他上前正要一把拉开马车帘子查看,就又听喜儿在里面期期艾艾地道:“夫人她睡着了……”

他撩了袍子角跨腿上了马车,便看到一幅明媚绮丽的场景,不由一滞。

只见乌发乌鬓拥着一张雪白的鹅蛋脸,细眉朱唇,往日里那双清明水润的大眼睛,此刻却是微微阖着,睫毛浓密如扇。

她单手支着一边脑袋,微微露出的脖颈,细白优美,如上等的白瓷,又如上等的羊脂玉,发间散发着芬芳馥郁之气,闻着像是玉兰花的香气。

林知瑶显然累狠了,此刻正睡得沉。

若是别的夫妻,夫君此刻少不得要抱着熟睡的妻子回房。

可惜,他们从来都不是正常夫妻,甚至成婚一年多,如今两人还未有夫妻之实。

如今见她安全到家,陆鸿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轻咳两声,下了马车,在马车外又吩咐喜儿道:“叫醒夫人吧,到府了!”

……

半响后,林知瑶才迷迷糊糊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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