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第 100 章 碾碎涩青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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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在上,厚土为证。

在林誉之内心最不平静的时刻,林格的心思却是最单纯的。

家中缺乏男性的长辈,平时也几乎不会有其他人拜访自从林臣儒入狱,来这个家中造访的客人几乎约等于无。大家似乎都担忧和她们扯上关系,更担忧因尚可的关系而被她们借钱。

夏天闷热,南方的空气湿润到如汗蒸房,闷到皮肤一层一层的汗,几乎擦不去,黏黏稠稠地糊在肢体上,如密不透风的一层丝茧。一天洗三遍澡都洗不净,林格为图自在,在家时都只穿睡衣,方便冲凉。

林誉之的t恤是首选,一些t恤泄了领口,洗得宽大,不贴身又凉爽,有好几条都被林格征用。

他知道。

他应该知道。

现在的林格就一无所觉,她踩着椅子,费力地抬高手,把放在最上摞的书取下,这些都是高一时的东西了,高三复习时印了新的教材,这些陈旧的便束之高阁现在也是发挥余热的时候了。

她下了椅子,看林誉之犹在捆地上的试卷。

那些东西摊在一起,乱糟糟的,没什么整理的必要,反正等会儿都要送去收废品的柳爷爷那边。

偏林誉之一张一张地抚平,捋平整,一页叠着一页,弄折的边边角角也要折到顺滑的角度。

林格钟爱他做事时一丝不苟的专注,也迷恋他此刻的神情。明明是一件无关轻重的小事,到了林誉之手中,总能漂漂亮亮地出来。

天气热,他手臂被晒得微微有了些深色,体脂率低的人,青筋和血管更加明显,稍稍一用力,便能看到他胳膊上的青筋,肌肉因用力而微微充着血,看起来似乎能将她单手举起。

林格唇舌略有些淡淡地发干。

她弯腰“你是人工熨烫机嘛”

林誉之不抬头“能不能帮我去倒杯水还有,今天降温,穿成这样不冷”

林格说“你疯啦这样哪里冷我现在还出汗呢。”

林誉之说“先帮我倒杯水吧,我渴。”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林格一口答应,推门离开前,留下的还是轻飘飘一句“不用太仔细啦哥,就算你全捋顺了,到时候柳爷爷还是会往车上丢的。”

她得到了林誉之沉重的一声。

林誉之无法再给出更多的回应,这个房间太闷了,闷到距离窒息似乎只有一步之遥。妹妹脚步轻快,他却像一个披枷带锁的罪人,名为血缘的镣铐沉重地约束着他的头颅和四肢,理智如氧气般微弱。密不透风的环境之中,他如坐枯禅,沉静地坐到耳侧脚步声响起,才闭上眼睛。

这份感情会害死林格。

他那名为兄长的心思,已经腥臭不可闻。

承载了林格几乎整个中学的草稿纸,厚厚几大摞,最终换来了两百三十钱。关于这笔钱的用法,林格纠结了许久,最终慎重地决定,为林誉之买了一顶帽子。

不是什么商场里的运动品

牌,就是高中生和妈妈姨姨们爱逛的小商品城。帽子是黑色的,没有任何山寨大牌的o,也没有多余的擦边设计,就简简单单的黑色棒球帽,前面是同色线的刺绣,几乎看不清,是个英文单词,hoe。

希望,被寄予希望的东西。

林誉之的希望在于

林格爱他,或者坚决地不爱他。

或生或死,或一切,或虚无,或死死抓住,或痛快放手。

如果林格也爱他,那这“兄妹”不必再做,林臣儒还在继续蹲监狱,他的思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格;反正之前林臣儒对外声称过,说林誉之并不是他的孩子,那么,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谈恋爱,也无必要谴责,顶多是住在一起的青梅竹马。

等林臣儒出狱,也是几年后的事情,这几年光景,足够林誉之做好迎接风浪的准备;倘若林臣儒同意,那便皆大欢喜,如果他不同意,林誉之也可以搬出去,带着妹妹一起,换个城市生活。

如果林格不爱他,那林誉之继续将这份心思埋着,埋进深深的土地里。

可她不讲,也不分明。

林誉之被这种黑白不分的感情折磨到想要干呕,而林格适时地送他这顶帽子,用她那可怜零花钱,中学时期所有心血的资料本,送来这个绣着“希望”的礼物。

是隐晦的暗示,还是过度的解读

他仍旧尽着哥哥的义务,却也默不作声地肩负起爱人的责任。感情要长成戴恩树雨林,鲜明而缤纷的明朗风光下,藏着不胜数的毒虫。

在窥探出妹妹真实想法之前,林誉之必须接受它的撕咬。

意外打断了他的计划。

得到妹妹送来礼物的第一日,林誉之戴着这顶棒球帽去辅导班,照例上课。雨后初晴的艳阳有着加倍偿还的晒,他上完英语课,回备课的办公室时,看到同事正好奇地拿着他的帽子看。

太阳过于炽盛,黑色的刺绣仿佛溶于水的冰激淋,并不分明,淡淡一点痕迹,一眼过去,几乎看不出那个“hoe”,林誉之坐下,顺手将帽子取回“怎么了”

“看你这帽子有点眼熟,”同事说,“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这种事并不稀奇,小商品城顺手买来的东西,绝不是独一无一。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国际大都市,撞衫的几率并不比买早餐包子时遇到同学的概率低。

林誉之说“妹妹送的。”

是林格精心挑选出来的。

一整个货架的帽子,林格唯独选择了这一个,微微弯着腰,逐个地选,让林誉之试。林誉之早就不再对衣着挑剔,也配合着妹妹一个又一个地选,不厌其烦地试戴。

这是妹妹珍贵的心意。

同事似恍然大悟“你妹妹是不是就是我们班学生说的那个格格老师是不是和咱一个高中的她是不是担任过啦啦队的副队长,还在校运动会上表演过啦啦操”

同事和林誉之及林格就读于同一中学,不过他比林誉之要低三届,算起来,的确和林格同时在高中部就读过。

林誉之在批改学生作业,闻言,放下笔,问“怎么”

“没什么,”同事笑嘻嘻,“那我知道这帽子为什么看起来眼熟了。”

林誉之的右眼皮跳了几下,突突突地不舒服,他想要将其归结为昨晚的睡眠不足。

同事拿起手机,划了几下,终于划拉出一张照片,笑了“我一个小学弟和你妹妹同班,上次校庆,我回学校拍照了,当时小学弟和你妹妹一块儿当志愿者,我还和你妹妹拍照了呢你看。”

林誉之并不想看。

人在某些时刻总能感到预兆,譬如出门前丢失身份证,做重大决策前煮坏的米饭,搬新家的第一天就跌了一跤。冥冥中大约也存在一些未知的玄学,或许是人的身体先于大脑敏锐地接收到讯号。

此刻他跳动的右眼皮就是讯号。

他垂着眼,看到同事调出的照片,不出意料地看到格格,他可爱的妹妹,穿着朴素的校服,挂着志愿者的牌子,在对着镜头开心地比耶。

而在林格和同事的中间,则夹着一个年轻的男孩,林誉之认得他,杜静霖,是林臣儒老板的儿子,和林格同年同月同日生,幸运的小男孩。

而这个幸运的小男孩头上,戴着一顶和林誉之一模一样的帽子。

同样的黑色刺绣,同样的“hoe”。

希望,寄托于希望的东西。

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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