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弱小的东北金渐层》

第 103 章 澄山山君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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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梦雨忽然感到腿边又多了一个东西,触感同样是毛茸茸的,只是稍微扎了点,但没到刺猬的程度。

她笑着低头道:“小家伙,你也想……”

她低着头盯着身旁的这个东西,到了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就连身体都僵住了。

“妈妈,怎么了?”正在陪小猫玩的魏乐泽转过头来,然后看到程梦雨脚下的小猫。

魏乐泽眼睛一亮,跑过去,“好可爱好特别的小猫。”

他刚要蹲下,就被程梦雨给制止。

“你等会儿,你说这是小猫?你管这玩意叫小猫?”

魏乐泽愣愣道:“就是小猫啊。”

小朋友被他妈一说自己有点不确定了,盯着地上那个小家伙。

小家伙趴在地上,舔舔爪子,歪着头看着他。

魏乐泽道:“妈妈,你忘了,你之前还在某音上刷到过,给我看来着。好像叫,叫……哦,对了!叫卷耳银虎斑。”

程梦雨听到儿子的话,很快也想了起来是有这么一件事。

去年的时候,她刷某音的时候,刷到一只小猫。耳朵不像其他小猫一样是尖耳朵,而是长着像老虎一样圆圆的耳朵。

配色和孟加拉白虎很像,白底还有一条条黑色的条纹。只是黑色稍稍有点淡。

一打眼看过去,简直就是缩小版加柔化版的白虎。

“你的意思是,这不是一头小老虎,而是一只卷毛金虎斑?”

魏乐泽连连点头。

他蹲下身,抓着“小猫”的爪子,拿起来,比了比道:“妈,其实看爪子也可以。你看着只小猫的爪子,虽然大了一点,跟其他猫爪子的比例差不多。同样的体型,老虎的爪子可大得多。”

程梦雨看看这只猫,又看看其他猫,比例的确是差不多。

但为了保险起见,程梦雨掏出手机,找到老虎的照片,跟这只进行对比。

果然按照比例,这只猫的爪子的确比老虎,要小很多。

程梦雨接着对比了一下,小老虎和这只“猫”的脸。

虽然是很像,但还是能看出一些差别。这只“猫”的脸圆滚滚的,萌态十足,图片上的小老虎,脸型有点像车座子。

“妈,还有一个证明。如果它真的是小老虎,这种个头的小老虎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甚至还没满月的。动作都是软趴趴的,走路都是晃晃悠悠。怎么可能像她一样,这么灵活。”

魏乐泽最后道:“妈,我可是参加过动物夏令营的,学过这些知识,你信我。”

程梦雨越琢磨,越觉得她儿子说得对。

其实老虎狮子熊猫等等,这些大型哺乳动物的幼崽,幼态十分明显,能一样就看出来。

这只猫除去花色,完全就是一只成年猫的状态。

而且,现在有的繁育人,为了能多卖钱,也可能真的有爱好,故意培育与众不同的猫。

很可能,这只猫就是这么产生

的。

至于这猫,是怎么跑到这里的,可能性就太多了。

程梦雨就不得而知了。

魏乐泽伸手摸向这只“卷耳金虎斑”,程梦雨下意识的拦住他。“妈?”

“我是妈妈,我先摸。”程梦雨将自己的手伸向这只“猫”,嘴上说的强硬,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孩子。

这猫身上毛发虽然不如别的猫柔软,甚至有点扎手,但这小家伙能在抚摸的时候,会用头蹭她。

能做出这种动作的,肯定不是老虎,或者说,至少不是老虎。

程梦雨彻底松了口气,也不拦着魏乐泽了。

魏乐泽兴奋的过去,跟那头卷耳金虎斑玩了起来。

玩了几秒,这只卷耳金虎斑从魏乐泽的手下逃开,蹲坐在程梦雨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程梦雨,又看看烧烤架。

程梦雨这才意识到什么。

程梦雨噗嗤一声笑出来,“怪不得呢,原来你也饿了,我帮你烤。”

程梦雨烤了一点鸡肉和五花肉,放在旁边的盘子里凉凉。

差不多,拿过来,给卷耳金虎斑吃。

卷耳金虎斑的视线,随着盘子越来越低。等盘子放到地上后,凑过去闻了闻,然后咬住一块五花肉。

牙齿咬下去,烤的焦酥的肥肉,混和着瘦肉劲道,两个味道在口腔里混合,冲击卷耳金虎斑的记忆。

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味道!

魏乐泽一直蹲在一旁看着猫,抬头问他妈:“妈,小猫怎么哭了?”

程梦雨低头看过去,卷耳金虎斑低头吃的正香。

她想了想道:“可能是因为我做的烤肉太好吃了,所以小猫吃哭了。”

“是么?”魏乐泽蹲在那,撑着脸道:“我不信。”

程梦雨白了他一眼,“不管你信不信,你吃不吃肉?”

“好了?”魏乐泽蹭的一下站起来,冲到烧烤架旁,道:“吃吃吃。”

卷耳金虎斑吃掉盘子里所有的肉,忽然觉得临死前,没有见到好友的遗憾,算是弥补了。

这只卷耳金虎斑就是乐璇。

可,此时的乐璇,即使站在柴莉莉和何叶面前。

两人也要犹豫半天,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乐乐。

乐璇对烤肉的遗憾,原因很简单。

上辈子,在乐璇死的半个月前,她和程梦雨就商量好了,抓时间出去吃烤肉。

可惜,不是她没时间,就是程梦雨没有时间,一直没有协调好两人的时间。

所以,这顿烤肉,直到乐璇死,都没有吃上。

所以,乐璇想吃烤肉,完全是为了弥补遗憾,不是嘴馋了。

恰好,当时有两只小猫跑去蹭吃蹭喝,乐璇只觉得灵光一闪。

它们能蹭吃蹭喝,她也是一只金渐层小猫咪,也可以。

只是个头稍稍有点大而已。

不过,这难不住她。

乐璇将身形变

得同那两只猫差不多大。

正要跳下去的时候,

5,

但某些地方还是和猫不一样。

毕竟虽然都是猫科动物,但老虎和猫,出了个头外,还有不少不同的地方。

比如脸型,比如身上的斑纹,比如爪子的大小。

同等个头下,乐璇的爪子,能有人家小猫咪一个半大。

简直就是巨爪,太明显了。

如果能将爪子变得小一点就好了。

乐璇越想越觉得行得通,试了起来。

不得不说,贵有贵的道理,这个潜力点,花的还挺值。

乐璇可以对某些地方进行细微的调节。

但只是调节,不可能将老虎变成人。

更类似于武侠里的“缩骨功”。

乐璇照着那两只小猫,将耳朵调整成尖尖的,爪子缩小缩小,再缩小。

最难的是脸:乐璇的脸本来就很圆了,但某些地方还是要进行微调,并且要将比较长的嘴筒子,调的扁平一些,眼睛调的大一些,圆一些。

接着是身上毛发。

很可惜,“大小无相”对毛发的颜色,毫无办法。

乐璇依旧只能顶着这身鲜艳的“老虎皮肤”。

就像魏乐泽一样,乐璇当时也想到了那只卷耳银虎斑--这还是程梦雨推给她的。

立刻将尖尖的耳朵,还原成圆圆的耳朵。

果然,正如乐璇预测的一样,经过最开始的惊异过后,这母子俩很快接受了她是刚培育出新品种:卷耳金虎斑。

尤其是魏乐泽,更是以相当专业的知识,将程梦雨的怀疑一一打破。

魏乐泽端着盘子,蹲在乐璇身边吃烤肉。见她吃完了,问道:“你还吃么?”

卷毛金虎斑趴在草丛中,喝了几口水,接着舔起自己的毛发。

即使魏乐泽从自己盘子里,给了她一块,她只是看了眼,继续舔毛。

她的确很馋这个味道,程梦雨的手艺也很好。但她毕竟已经是老虎了,从小吃的就是生肉,所以最喜欢的还是生食。

这些熟食,可以当做零食,但不会把这个当正餐。

乐璇想要填饱肚子,还得去抓猎物。

这对从小就衣食无忧的乐璇来说,还真有一点新奇。

乐璇从地上爬起来,消失在魏乐泽的视线中。

魏乐泽撅撅嘴。他即使从小懂事,但看吃饱喝足的小猫,连招呼都不打就跑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程梦雨端着盘子,坐在他旁边,笑着道:“猫咪,都是这样的。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一只小猫咪生气。”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担心。”魏乐泽口是心非。

程梦雨拧开水瓶,喝了口水,道:“吃饱了么?”

魏乐泽点点头。

程梦雨从地上起来,“吃饱了,就走吧。”

魏乐泽怔了一下,才从地上爬起来,“我们不在

这里野营么?”

程梦雨点了点程梦雨的脑门道:“不安全。前面不远处就是下一个服务区,

咱们去服务区休息。”

程梦雨其实早答应儿子,

过段时间,带他去野营。但,如果真的出去,一定会好好计划,而不会这么仓促。

可程梦雨在某一刻,就特别想吃顿烧烤。

挠心挠肺的那种。

她也怕不安全,不敢在荒山野岭烧烤,就来了这个野营地。

每年她和魏凯都会来这里野营--不带孩子的那种--觉得这里挺安全,没听过哪里出事。

可今天过来,原本平和又热闹的野营地,依旧热闹,却不副平和。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她就已经看到好几处,发生争吵,甚至动起手来的。

程梦雨庆幸自己没有深入,就在外面烤肉,好歹收拾一下,开车就能走。

收拾完烧烤架,将垃圾装到垃圾袋里。

原本是想扔到营地的垃圾桶,但,此时程梦雨只想早点离开。

“程梦雨?呵呵,你老公呢?”

听到这个声音,程梦雨暗道不好,头也不回,打开副驾驶,将孩子塞进去。她快速绕向驾驶座。

可惜,这么一来就当误了时间,被对方轻而易举的给拦住。

这个男人上下程梦雨,挑眉道:“程梦雨,如果我不是知道你都三十了,肯定还以为你是个大学毕业的小姑娘。”

他朝着程梦雨缓缓逼近,扯开自己衬衫的扣子。

“不过,没关系,我不介意,我就喜欢你这种外表清纯,但内里成熟的水蜜桃。”

程梦雨嘴唇都白了,她握握拳头,勉强扯出一个笑容道:“下次行不行,孩子还在这里,我怕让孩子产生心理阴影。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说话算数,肯定会找你。”

这人像是听到好笑的话一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诶呀,程梦雨你是把我当傻子,还是当呆子啊。而且……”

他看了趴在玻璃上,意识到不对开始叫喊的魏乐泽,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让你儿子看着,岂不是更有兴致。”

程梦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来了!”这人脱下衬衫。

程梦雨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报请。

这人忍不住抖抖肌肉,脸上露出傲然的笑容,正要开口,表情骤变,张大嘴,一声惨叫就要嚎出声。

他的肩膀上出现几道深可见骨的爪痕。

程梦雨手疾眼快,从背后拿出一把小锤子塞到这人的嘴里!

这人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一只猫从这人后背上跳起来,后爪踹在他脸上,将这人踹倒在地。

小锤子从他嘴里掉出来。

“猫”脑袋一甩,嘴里叼着的一条小蛇,落入这人的嘴中。

这条毒蛇一照面就被风给控制住,丝毫没有吐毒机会。此时,能活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咬了这人舌头一口。

程梦雨望着倒在地上,

不停翻转哀嚎的人,

一时间手足无措。

程梦雨能看出这人根本就没想让他们娘俩活下来,所以一直在示弱,就是希望给予最后一击。

可当人真的要死了,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事情的程梦雨,还是有些慌了。

就在这时,这人竟然从地上爬起来,还拎起小锤子,摇摇晃晃朝着篝火走去。

吓得大程梦雨倒退几步。

这人快步走到营地中间,抱着嘴哀嚎起来,在地上打滚。

惨叫将很多人引出来。

等人出来后,这人用锤子猛戳自己的嘴,嘴都戳烂了。

他直着眼停了下来,已经被他砸成血窟窿的口中,吐出碎成几半的蛇,然后睁着眼睛,倒在地上。

“啊啊啊!”

尖叫声此起彼伏。

人们开始四散奔跑。

程梦雨茫然的看着这一切,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现在发生的事情,好像对她很有利!

“吼……喵。”

程梦雨这才发现,车门已经打开,卷耳金虎斑躺在儿子的身上。

程梦雨如梦方醒,吞了吞口水,上了驾驶座,随着人流一起冲出野营地。

盘卧在魏乐泽身上的乐璇,睁开眼睛,一条透明的魂魄,融入她的身体。

同时一个小锤子被乐璇扔到山神印的乱流当中,眨眼间就泯灭,消失无踪。

等程梦雨的车离开不久后,一辆110来到野营地。

警察看着这人都忍不住闭闭眼,实在是过于惨了点。

程梦雨虽然很想离野营地远一点,但她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将车开到服务区,开了个房间,带着魏乐泽住了下来。

小老虎在房间里绕了个圈,最后相中枕头。

这个服务区的枕头,里面的枕头芯应该也是才换的,挺干净,适合山君大人下榻。

乐璇盘在枕头上,无论是程梦雨还是魏乐泽都没有打算将她轰下去。

甚至巴不得这只卷耳金虎斑一直躺在这里。

猫虽然小小的,可带给他们的安全感缺却是足足的。

母子俩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听到孩子的小小的呼噜声,程梦雨睁开眼睛。

“这家伙心也太大了,不像我根本就没有睡……”

她望着墙上的时钟,时针在6上。

早,早上6点啦……

怪不得这么亮。

趴在桌子上乐璇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向程梦雨。

这两个家伙,睡觉就跟打仗一样。

乐璇被砸了两圈,怼了三胳膊肘后,麻利的跑到桌子上。

等魏乐泽醒过来,已经八点多了。

吃完早餐,魏乐泽放下筷子,抬头对着程梦雨认真道:“妈妈,如果警察叔叔查到咱们,我就说是我干的,跟你没有关系。”

程梦雨听

到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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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半空,然后才落在菜里。

“傻孩子,那个人的死,本来就跟我们没有关系。我那一锤子,根本就没有砸到他。那人应该是被毒蛇咬了之后,出现幻觉,才会到处乱跑,然后自残身亡。”

听到程梦雨的话,魏乐泽恍然大悟。

然后已经放下筷子的小朋友,继续吃起来。

程梦雨看他这样子,松了口气。

魏乐泽当时在车里,车窗上还贴着深色的玻璃膜,又在黑夜中,看的不是很清楚。又因为远处炸裂的音响,魏乐泽其实也没听到那人说了什么。

而且,他毕竟年龄还小,还能被程梦雨糊弄。

可程梦雨作为当事人,却不能糊弄自己,有点发愁。

发愁的表现在:路过下一个城市的时候,直接下了高速,一通购物。

美其名曰,反正没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不如及时行乐。

不过,乐璇看来,程梦雨担忧未来,所以才想及时行乐的理由,只占据两成。

剩下的八成,根本就是借着这个引子买买买。

乐璇对她的选择没有意见,毕竟她也跟着吃了不少肉。

但,如果这家伙能更快一点就好了。

时间不等人啊。

就在乐璇决定不跟这个磨蹭大王一起走的时候,车终于继续上路了。

魏乐泽坐在后座的儿童座椅上,跟乐璇聊天--更准确的是,魏乐泽自己一个人说。

吵的乐璇脑门疼。

她起身,将屁股对准魏乐泽。

魏乐泽闭上嘴巴,一会儿想到什么,艰难的够到自己的小背包,从背包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乐乐,给你。”

乐璇撩眼皮子看了眼,是一只棕黄色的琥珀。

琥珀里封着一个小虫子。

如果放在古代,一定能引起古人的惊叹和围观,甚至奉若至宝。

可这东西,在她小学的时候,小学门口的小卖部,都五毛钱一个,一块钱俩了。

这就是塑料制品,纯纯糊弄小孩的东西。

如果乐璇现在是乐阿姨,还能陪小孩子玩玩过家家。

可她现在是小猫咪,一种比人类幼崽,更能名正言顺使性子的存在。

“这块琥珀里面封印的是,一只极其稀少的金蛊王。它受了重伤,才将自己封印起来。”

耳边声音结束的下一秒,乐璇转身,伸爪子将琥珀搂到自己怀里。

乐璇这么做的时候,别看伸爪干脆迅速,其实心里有点别扭。

有种从小朋友手里抢棒棒糖的赶脚。

--棒棒糖是纯金的那种。

凤白在她耳边道:“普通人没有操控蛊虫的办法,这只金蛊王不知道何时就能醒过来,在他们身边十分危险。你其实算是又救了他们一条命。”

乐璇听完顿时眼睛一亮:没错没错。这东西在小朋友身上太危险了,她

为了让小朋友安全的长大,只能将这只金蛊王带走。

如果不是爪子分不开,乐璇很想给凤白一个大大的赞。

太善解人意了。

魏乐泽看小猫挺喜欢这个礼物,笑的眼睛弯弯。

开车的程梦雨看到这一幕,笑着道:“这不是你最喜欢的石头么?连我们想看看,你都不给。送给小猫咪,你可不要后悔。”

魏乐泽咧开嘴道:“我是男子汉,一个吐沫一个钉!”

乐璇不在乎他们娘俩说什么,用爪子扒拉这个琥珀,仔细观察里面的金蛊王。

耳边还有鸟给她讲解。

“我记忆中也不多,但是我也知道,金蛊王是一种极其强大的蛊虫。身体无比坚韧,强大的甚至能洞穿法宝。并且毒素极其强烈,据说一口气就能毒死一头大象。至于现在是不是还有如此威力,我也不得而知。”

凤白看乐璇眼睛越来越亮,又加了一句。

乐璇又用爪子扒拉了一下,轻轻吼了一声。

“这东西怎么出来?”

凤白道:“只要将琥珀融化,它自然能出来。”

乐璇听到这里,顿时绝了现在就试一试的冲动。

又看了几眼,乐璇收回目光,将琥珀压在身下,主打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虽然已经决定了,要将这只金蛊王给伥鬼牢园长。

这东西只有在牢园长手里,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牢园长越厉害,动物园的安全越有保障。

但,这个家伙的长相,更坚定了乐璇这一想法。

这家伙从外往里看,实在是太像她现在最讨厌的虫子--知了。

自从进了七月后,这些家伙叫的她脑袋疼。

弄死一堆,很快,又来一堆。

烦得很。

“到辽平了!”

程梦雨的一声欢呼,唤醒了乐璇。

到了市区后,程梦雨将车停在小姨的小区了,刚刚打开门,一道身影就蹿了出去,消失在小区的绿化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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