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宠妾灭妻,我转头嫁给他弟》

第14章 看着像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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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言的脚已经完全好了,管家的事也还算顺利。

虽然中间出过一些小波折,但是有老夫人明着支持,再加上慕容康的暗地里帮助,所以方言言的过渡期很快就通过了。

现在唯一头疼的便是如何处理那些人情世故,尤其是如何处理和那些官家夫人小姐的关系,俗话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方言言毕竟和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人生观,价值观都不一样,也就是说聊天都聊不到一块儿去。

比如她们认为自己的丈夫三妻四妾很正常,正妻怀孕了,还要忍着身体不适为自己的丈夫张罗着纳妾,放在现代,那简直是毁三观啊!

所以方言言接受不了,在她的认知里,男人三妻四妾,就如同和别人共用一个牙刷,难以接受。

再说了,不论古今,很多妇科疾病都是因为丈夫的私生活混乱而导致的。

不过即使告诉她们这些,她们也不明白,更不会相信,相反还会认为方言言是个怪物。

这些都是因为她们的认知以及她们所受的教育决定的,也不能说是她们无知,只能说说是封建社会的糟粕吧!

这几天晚上,春红经常不见人影,方言言由于管家还要兼顾写小说,所以也无暇顾及春红,也不知道这丫头最近忙什么呢,一会儿看见她得盘问盘问,可别误入歧途啊!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方言言刚想到春红,春红就进来了,真是心有灵犀啊!方言言正准备盘问她时,她却兴冲冲地缠着方言言给她讲《猴子和猪》的后半部分的剧情。

原来春红这几天经常不见人影,是到各个院子给下人们讲故事去了。

她特别爱听《猴子和猪》,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

方言言给她读的那些章节,她感觉很有意思,都暗暗地记了下来,于是空闲时间就给自己院里的几个下人讲了讲。

将军府就是个小社会,不久春红会讲故事的事便传开了,现在她俨然成了一个小红人。

古代的生活本来就是枯燥无味的,娱乐活动更是几乎没有,所以有个会讲故事的人,俨然就成了香饽饽。

春红现在就是那个香饽饽,由于别的下人都有分内事做,只有她,别的不需要做,只需伺候好少夫人就行。

方言言又是一名独立女性,根本不需要别人伺候,所以春红实质就是一个闲人,她现在就是一个说书的,哪个院不忙了,就邀请她过去讲一段。

时间长了,他们也就知道这个故事的作者是少夫人了,方言言的形象瞬间又上了一个台阶。

听故事就跟看电视剧一样,看了上集就期盼下集,现在方言言的写书速度俨然跟不上他们的听书进度了。

他们每天最快乐的事便是少夫人写完下一章了。

他们和春红约好了,少夫人写完一章,就让她去讲一章,一传十,十传百,方言言写小说,春红讲小说的事便传到了老夫人耳朵里。

老夫人身边的丫鬟叫桂枝,桂枝属于下人中的上等人物,她每天都为了老夫人的身体担心,尤其是这段时间,老夫人的精神尤为不佳。

她也是偶尔听到烧火的丫头们讨论《猴子和猪》中的情节,她感觉故事新奇又有趣,于是就打算给老夫人听听解解闷。

于是,春红每天都会按时到老夫人的屋里讲一会儿。

方言言是知道这件事的,她听春红讲,老夫人听到猪八戒背媳妇那段时,笑得前仰后翻,跟个孩子似的。

方言言听了也感到很欣慰,能给别人带来快乐,方言言感到一切都值了。

现在老夫人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后,会去佛堂念会儿佛经,然后就是听春红讲故事。

中午午休后,醒醒神,喝会儿下午茶,然后再听上两段,一天的生活被安排的充实而有趣。

现在不但精神好多了,面色也红润了,方言言见此,于是动力十足,写的更有劲儿了。

当然,方言言写小说的事也传到了慕容康的耳朵里。

起初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她就是小打小闹,无聊寂寞时打发打发时光罢了。

影卫给他介绍故事剧情时,当他听到有猴子和猪时,就感觉没啥意思,在加上还有个和尚师傅,简直就是滑稽可笑,也就是小孩子听听还可以,所以后面的剧情还未讲就被他打断了。

他告诉影卫,不用再关注少夫人写小说的事了,平时多关注别的方面。

现在方言言成了整个将军府的精神寄托,当然除了慕容康。

方言言突然豁然开朗,老夫人,三个姨娘以及将军府的下人都这么爱听她的小说,那是不是证明外面的人也喜欢呢?

尤其是府外的那些官家夫人及小姐,她们的日子本就孤寂无聊,想到这里,她整个人都要激动地飞起来了,她们爱听,方言言又会写,这不就是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么?

听着还很靠谱,很文艺,只要关系有了定位,那么凡事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以后参加宴会时,多和她们聊聊书籍,而不是八卦那些东家长西家短。

方言言顿时感到轻松,她为自己曾经爱读书而感到庆幸。

她读的书多且杂,有些可都是经久不衰的经典。

在这个世界,如果靠写书维生,她不但能写到老,还预感会有一番成就,况且也不会有失业危机,哈哈……想到这里,方言言激动的又笑又跳。

方言言就这样成了将军府的名人。

她已经写了一半了,说实话,她的字很难看,这一点她也有自知之明。

所以她在将军府里找了几个字写的相对好的人,然后让他们照着抄写,等以后她参加联谊会的时候,这些抄本都会派上用场。

机会马上就来了,临近过年,京城里的一些达官贵人们,都会举行一次联欢会,类似于现代的才艺展示会。

一般都是各家夫人携带自家那些未出阁的姑娘们去参加,也可以说是未来婆婆选媳妇的宴会,小姐们展示才艺,夫人们则是唠家常。

这段时间,下人们加班加点,已经抄了很多本。

方言言让春红找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纸,她用鹅黄色的纸把自己写的那一本包好。

然后在上面用一根红色的绸带系了一个蝴蝶结,最后她还不忘在包装纸的下半部分写上一句话,“愿你的世界充满阳光,明媚又明亮。”

就这样,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诞生了。

随后她让春红照着包装就行,只是方言言看了看自己题的字,有点难为情,她的字本来就难看,用毛笔写的更是不忍直视,这要是送出去,简直会贻笑大方。

“春红,你去打听打听,将军府里谁写的字最好?”

毕竟封面上的字是脸,来不得半点马虎,方言言打算搬救兵。

“小姐,不用打听,一定是二公子。他是将军府里读书最多的人,奴婢还是去请二公子题字吧!小姐的字,是不太好看。”

春红看着方言言,说出了心里话。

“好吧,三人行必有我师。”

方言言看着这行字,也有些哭笑不得。

春红把那些包装好的书放在箱子里,随后让厨房伙计帮忙搬到慕容康的院子。

“二公子,我家小姐有事请二公子帮忙。”春红在院子里喊道。

“进来吧!”慕容康感到很诧异。

春红让人把箱子搬到了慕容康的房间,随后她打开箱子,拿出刚才方言言题字的那本书。

“二公子,小姐的字写的不太好看,所以请公子帮忙题字。

“她还说,这些书,是她和各位官家夫人们联络感情的纽带,所以还请二公子不要拒绝。”

春红恭恭敬敬的重复着方言言的话。

说着,春红把方言言题好字的那本书摆在了慕容康的面前。

“小姐说,公子只需要把这行字写在书的封面上就行。”春红偷偷地观察着慕容康的反应。

慕容康看到那一行字,嘴角抽了抽。

“这是你家小姐写的?”

春红点了点头。

“嗯,看着像毛毛虫。”慕容康点评道。

春红佩服的五体投地,二公子的比喻简直太恰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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