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宸百灵儿》

第169章 吾辈若停歇吟诵,英雄将何以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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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城。

一家破旧的小酒店外,半老徐娘的老板娘破口大骂,“滚蛋!别再让老娘看见你!没钱,没钱还想白住白吃不成?怎么着,还想白嫖啊?想得美!呸!”

邋里邋遢的男子被老板娘骂骂咧咧的一巴掌扇了出店门,脸颊瞬间肿了,还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巴掌印,他没有在乎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只是嘿嘿的笑着。

这个人身形瘦削,脸颊也微微的凹陷下去,有很重的黑眼圈,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凌乱的蓝紫色的长发被打的垂到眼前遮住了一只眼睛,那嘴角却依然挂着笑容,仿佛挨打的人不是他一样。

那笑容十分奇特,只有一边嘴角扬起,带着满满的不屑、傲慢以及不易察觉的疯狂,总之——很让人讨厌。他潇洒的撩了撩头发,细心的人会发现他左手的小拇指是不存在的。

那个在酒馆门口挨打的长发男人有些醉醺醺的,自己愣了一会儿,周围的人见他没反应也无聊地散开了,那人或无趣或自嘲的摇摇头,最后也带着那烦人的笑容,背对大街晃晃悠悠的倒退着离开了。

心事重重的落魄男子,没注意到身后心事重重的漠北宸…

偷戒指事件后的第二天,自由港十年不遇的封港了,一封就是十天…漠北宸脚上的伤都几乎养好了,他的探索队伍却还没办法出发…

肥秃鹫害怕再出事,鲛儿几乎成了漠北宸的贴身侍婢,她只要见到漠北宸出门,便会招呼几个壮汉跟随护卫。

这一日,风和日丽,自由城街头,漠北宸恰巧出门,似是左顾右盼,其实心中被狐狸闹得混乱不堪,眼睛的焦距早已经散开了…

两个心事重重的人,一个闷头向前,一个只顾后退。

就在此时,那打人的老板娘一盆脏水泼出来,长发男子向后闪躲,和漠北宸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

漠北宸几乎是下意识的两脚发力,扎马步坠在地上,熟练捏诀护体的同时呼唤谪仙,可是…谪仙没有回应。

漠北宸心中大骇,向后连退几步,万幸来人闷哼一声摔在了地上,直把二少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刚才正在想仇老鬼的杀手集团…

“他妈的没长眼睛啊!要讹人是不是?”彪悍打手瞬间警惕的咋呼起来,将漠北宸和鲛儿挡在身后,同时手往腰间的砍刀摸去,碰瓷是自由城的基本手艺,尤其是对面那低贱的家伙。

漠北宸感觉没什么危险,挥挥手制止恶奴,看向那个男子,碰巧那男子也抬起头来。

漠北宸的眼睛和他对视在一起,那是一双墨蓝色,又透着些许紫色光芒的怪异眼睛,有些许死鱼眼的感觉,很不招人待见。虽然醉了,却还是有狡黠的模样。

那目光有些空洞,再望进去,眼底深处似还有些什么吸引了漠北宸。细细辨认,漠北宸的心中有些酸痛,那是他曾经看过的,也是不想再看到的眼神——死局中,有不甘。

就像小狐狸最后的目光,灼灼地目光最深处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漠北宸的心被狠狠揪住,他吸口气慢慢地平复了心情,鬼使神差般地伸出手,示意要拉起这个人来。

那人微微一愣,也不伸手,只是定定地看着漠北宸,然后又露出了那个非常讨人厌的笑容,他用一只手将自己的头发挽了挽,用一根布条扎在脑后,侧了侧头,向漠北宸露出耳后的两片退化了的鳃——居然是半鲛人。

他就这么看着漠北宸,似乎在等待着漠北宸的恶意一样,眼中尽是嘲弄与不屑。他是只高阶半鲛人,虽然在毒国和半鲛人中地位尊崇,可出了毒国,没有独立国家的半鲛人就是无人庇护的弃儿,还是最低等的生物,低等到…杀了也就杀了。

漠北宸只是稍稍迟疑,又善意的笑了一下。他的手依然伸出,手掌动了动,示意自己还是要拉人起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倒是漠北宸身后的那个壮汉很紧张,在自由城中稀里糊涂的撞到一个半鲛人,还要去拉,用脚趾头就能想到会有麻烦,他的手又不自觉的向腰间的刀摸去…

落魄的半鲛人愣愣地看着漠北宸,很久很久,他并没有接过漠北宸的好意,而是自己慢慢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站住,那眼神十分的复杂,语气没有一丝的尊敬,“丫…谁啊?”

“买卖人,令狐非。”漠北宸依然是微笑着的,对着有些泼皮的问话没有恼怒,他那特殊的生长环境和经历让他对一切异族混血都没有什么敌意,反而有些好感,尤其是那个眼神让他心生好奇。

“买人卖人?这是打算买我?”那人继续不屑地笑着。

“昂,有好酒,有饭,行吗?”漠北宸呵呵呵的笑了起来,觉得这拽拽的家伙还挺有意思。

“呵,有意思。”那个人笑笑,弹弹衣服的灰尘,轻张双臂行了一个羽人的礼节,就是天泉皇子那种拇指对拜的上古礼仪。“吾,沐思洋,说书人。”

漠北宸愣住了,不仅仅是那个礼仪,还有对方的话语——以最低贱的血脉,从事着这个世界上目前最低贱的一种职业——说书人。

传说故事里,在几千年前,说书人是英雄军团里的标配,他们是英雄的书记员、军师、助手、朋友、爱人,他们是英雄故事的编纂者,是英雄传说的传颂者,也是英雄军团中必不可少的支援者。

在神魔大战结束之后,羽人帝国消亡,世界秩序产生变化,说书人不屑于融入人类的新世界。他们带着自己的骄傲,游走于各地,传颂着只属于英雄们的故事。

只可惜,说书人过分骄傲于自己的才华,也被自己对英雄的幻想蒙蔽了双眼。

千年间,他们固步自封,从天下追捧到无人问津,他们能洞察千年,却看不清楚眼前,他们能庇佑英雄,却不能融入凡间。

慢慢的,说书人成为了乞丐和流浪汉…

在千年后物欲横流的时代,没有人再爱听冗长且不知所云的英雄故事。

没有人相信素昧平生的人能把酒言欢。

没有人相信一见钟情苦守一生。

没有人相信有人能为了他人献出自己的生命。

那些英雄故事也不是不火了,而是成了“现实且成熟的智者”们抨击的笑话,是“做作而不现实”的虚假故事,更有很多故事被人们过度的解读,可…大家却都更爱听“独立思考”的声音。

比如,善良高尚的主角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虚伪”、“心机”且“善于表演”。

为爱而死的,用真心感化魔族的女主成了“圣母白莲”,甚至是拆散魔族爱情的“绿茶”。

而不择手段最终成功而称霸一方的被称为“枭雄”、“值得推崇的真小人”。

叛出正道,与魔为武的则被称为“保持真我”、“勇敢追梦”和“不拘一格”。

总之,在这个时代,只要能赢,手段不是问题,甚至道义都不是问题。

“当我站在世界之巅,便没有人能对我的过去指指点点”。

老派的说书人承受着贫穷和鄙夷,他们努力的告诉孩子们“千年前就是这样的”,“我们的世界曾经的确那样单纯可爱”,可…慢慢的,连他们自己也不信了。

人的数量越来越少,当今时代,很多说书人传承者都早已转行,大部分放弃了自己祖辈传下来的曲子和故事,转而唱些刻意迎合时代的东西…

出名的,就去花前月下,吟唱些达官贵人小姐太太们喜欢的才子佳人段子。

不知名的,就在民间茶馆酒肆唱黄腔来过活,没有办法,他们也要吃饭。

只有极少数说书人还执拗的传唱着的英雄的故事,并固执的坚称自己为【说书人】。

“吾辈,若忘却过去,英雄,将坠入尘埃”。

“吾辈,若停歇吟诵,英雄…将何以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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