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公子》

第17章 大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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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在王宫中将养了几日,病情渐渐好转,就在房中呆不住了,心里火烧火燎地想玩手机。

可是,阿笛莱说那东西有魔性,会消耗他的元神,他现在尚未完全康复,还是先隔离几天才好,免得前功尽弃。

也好,这吃鸡吃了快一年了,也没吃出个名堂来,不如趁此戒掉吧。阿娇早就对他玩游戏的事忍无可忍了,若不是他胸无大志,也不至于到现在两人还未成婚。

这几天在唐朝的生活,让他有时间静下来,思考一下未来的生活。回顾以往,他也认为自己就不是个正经人,眼里、手里除了游戏,就没有别的事了,也难怪同事们看不惯他。

如果,能回去,还是像个人一样地生活吧。他反思着自己,也勉励着自己。

这天,他感觉心情特别的好,脑仁子似乎不疼了,神清气爽。就想着要台电脑最好还有打印机,他要把他天才的想法写下来,给玄明和阿笛莱看。

他就把他的想法给照顾他的麻雀说了。因为麻雀能听懂他说话,玄明就让他捎带着照看一下他。

每天上山下山地跑上跑下,也真难为麻雀了,还腿上有伤。他真有些不忍心,可是,和纥族人言语不通,总是闹笑话也不是个办法。

麻雀听他说他想要的东西,立刻就晕头了,瞪大眼睛,看天外来客一样地盯着他。这神情让他一下反应过来:他身在唐朝,而非现代。

就立即改口道,纸、笔,他要这些。就这也让麻雀有些为难。因为,那个时代,纸也是奢侈品,不是随便就能找到的。更何况这是在西域。

好容易备齐了大成公子所要的笔墨纸砚,麻雀侍候着他书写。

掌灯时分,那纸在灯光下发出淡黄的光泽,似一本古籍中的帧页。他没用过毛笔,抓在手里,不伦不类的样子。让麻雀看着好笑。就问他难道没读过书,写过字?

他说他读过,而且一直读到大学,这叫不叫读书?

“大学?别字先生!那是太学。”麻雀纠正他道。

太、大都分不清,还读到太学,谁信。他想那李一不过是纨绔子弟,那书读得也是三天打鱼五天晒网的,能认得字就很了不起了,会写自己的名字恐怕就是终生成就了。

他见过那惯会假装斯文的浮浪子弟。嘴上附庸风雅,提笔鬼画桃符。

那大成公子握笔如椎,难成一字。着急地问麻雀:难道就没有别的可以写的东西吗?

“除了手指头,还能有啥?”麻雀冷眼看他抓耳挠腮地慌急,讽刺他说。

于是,他就在房间里左看右看地,忽地发现一簇孔雀翎插在一个高颈花瓶中。疾步上前就从中抽出一枝来,用刀切下了那羽管,又稍微切了个斜口,作那笔尖,蘸墨在纸上试写,勉强能用。

这才提笔写下了“军训计划”几个字。麻雀看他写的那几个字,没有一个字是对的,就掩面笑着出去了。

可不是嘛,现代汉字和那唐朝汉字区别还是很大的,这也难怪麻雀要笑了。

好在有笔能写字了。他就回忆着大学里的军训课程和吃鸡心得,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幅纸的计划。

无法用文字表明的,他还画了火柴棍儿图形。就形成了图文并茂的一幅兵法。写完晾干,摊放在了几案上。

那个时代西域用的是羊油灯、蜡烛和羊皮灯罩,那光虽柔和,可晃得人眼疼。要想写一篇文章,颇费眼神,写不了一会儿就瞌睡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灯光催眠倒还不错。他在心里真心佩服古时候那些能工巧匠、文人墨客挑灯夜战的本事。

那些人要是有今天的条件,个个都是饱学硕儒,那成就真不可同日而语。那么中华文明又得提前好几百年了。

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努力工作的每一个人都是书写历史的人,珍惜这个时代,加倍努力吧。他在唐朝寄语当代的年轻人。

更漏声声,似那穿梭编在织着远古的时光。

他睡意重重,哈欠连天,合衣而卧。及躺在床上,又清醒得无法入睡。心里杂乱地盘算:他有可能滞留在这里的时间。

他的归程,应该就在那手机里。现在手机找到了,那回家就是分分钟的事,只要电池有电。

他清楚地记得,他找到它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看是否关机,所以,他并无后顾之忧,不开心了就走呗。

还有他的天才军训计划,最少要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基本演练完成。可是,由谁来操演这个计划?他有些挠头。还是让女巫她们去安排好了。

虽然,有些想念现代社会,但他也有些迷上了那时、那地。

那个时代,是一个英雄史诗的时代,那方热土,是一片能创造神奇的苍天厚土。

他在记忆里搜寻着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事,他想凭借他马后炮的智慧,来改变这片热土上的沧桑变化……

翌日,天气十分晴朗。

每个人都在为大成公子的康复而感到高兴。脸上的笑意鲜见得开朗。

玄明翻看着大成公子的军训计划,很是惊奇: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训练计划很别致,主要是提高单兵的军事素质和作战能力。

这和当时团队做战,讲究阵法有所不同。而单兵技能方面,重点是骑射。依靠骑兵的骁勇和冲击,冲散敌人的阵法,再个个消灭。

另一方面,他那满篇的字迹中,除了墨疙瘩,就是字形很特殊,不像是错别字,像是故意写成那样的。

那高僧若不借助李一的解释,也很难读懂他所写之意,纵是他懂梵文。于是就让麻雀帮助整理一下,麻雀满口应承下来。

不过,玄明还是很高兴:这大成公子果然如阿笛莱所说那样,虽然忘记了过去,但过去的经历却还在无意识地支配他的思维,只是大成公子没有感觉而已。

这和他预想李一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情况,不知要好几百倍。如果,他自己想不起他是谁,而有人能认出来他是谁,倒也不妨碍他认祖归宗。

当下便点头说道,公子果然才学过人,还懂得练兵布阵之法,真是家道渊源深厚,只是不知公子可曾带兵打过仗。

“在下从未打过仗,只时常在沙盘上演兵,故有所心得。”

听他这样解释,玄明心想:该不是那惯会纸上谈兵的赵公子吧?就说,公子的悟性高强,不若明日起,纠集些城中豪情子弟,由他来亲自操演他的兵法。

一来,检验一下他的兵法是否可行,二来,也能增加一些城中的防备力量,以防突厥人来袭。不知可否?玄明看着那大成公子,很期待地问他。

听玄明这样说,大成公子心里一合计:这样蛮好的,他也能当一回教官,重温当年大学里的军训经历。

同时,也把那教官对待他们的手段复制给唐朝的热血青年,把那保家卫国的思想从古至今地传承下去,也不虚此行。

只是他不懂他们的语言,怎么练兵?得找一个懂得带兵又会他们语言的人做助手才行。麻雀能行吗?

他看着一旁正专注于抄写兵法的麻雀,想到。就把心里想法对玄明说了。

玄明就说,麻雀不懂兵法,也不懂当地语言,干些跑腿的事还行,要想配合着他练兵,还是另请高明吧。

“麻雀略懂一点呢。”麻雀听他们那样说,头也不抬地自荐道。

“哦?”玄明有些意外。“你啥时候会的?”玄明不相信地问。

那长安城内学胡语、穿胡服,吃胡饭是件很时尚的事,有很多培训班呢。麻雀解释道。

听他这么一说,他心想原来麻雀也是一个“潮”人。那干嘛非要跟着高僧往西域而来?这让大成公子感到奇怪。

两人商议了一会儿,实在挑不出一个合适的人选。高僧的五名护卫也回安西府送信去了,一时半会儿很难回来。

加之,护城的卫兵虽是官兵,但每日盘查进出人员、通关文牒的责任重大,也不可随意调遣。

不如,先让麻雀将就着吧?李一建议道。

嗯——,玄明有些挠头。不如找阿笛莱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这么一个合乎要求的人来。他暗想。就辞别大成公子,见女巫去了。

大成公子目送玄明离开后,就扭过头来看几案前正埋头抄录兵法的麻雀。那字迹写得工整而娟秀,比他那横不成行,竖不成排,大小不一的字,那都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别看麻雀人小,这字写得当真了不起!”他在一旁,赞叹道。

“大成哥哥乱夸奖,麻雀只是帮高僧多抄了几卷经书而已,熟练罢了,了不起则不敢当。”

切,小小年纪,还挺谦虚的!孺子可教也。他拿腔作调地夸奖麻雀,专注地看他誊写“兵书”。

他的话,惹得麻雀只顾低头垂眉浅笑不已,并不回嘴跟他逗笑。不时地问他这个字是什么字?那个字怎么念,模样认真得很。

两人如此忙碌着,暂且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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