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九大金凤九品御史》

第6章 燕颔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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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才遗憾地想到,如果有点咸盐,那就是太美味了。

他在山里终于吃到了这顿最美味的大餐。

他想继续走,可几天的奔波,让他的身体实在是挺不住了,他必须要寻找一处安身之地。

他顺着山脉一边走一边四处看着,最后目光落在了一座断崖的峭壁上,那里有一处岩壁形成的能容纳几个人的空间,但距离地面要有几丈之高,不过岩壁犬牙交错,给攀登带来便利。

刘三九觉得这是一处绝好的栖身之地。

在这豺狼虎豹出没无常的深山老林子里,不选择一处野兽难于袭扰的地方,早晚会葬身野兽之腹。

看着高高的岩壁,刘三九决心冒险一试。

他身体贴紧绝壁,两手死死地扣住石缝或抓住凸起的段壁,脚下发力,慢慢地向上攀爬。

可爬到了一半,却再没有了可探进手指的石缝和抓手,他想放弃,可已经来不及了。

望着脚下十几米的地面,刘三九再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继续向上攀爬。

只要向上再爬出几米高,突破了这段平滑的壁面,上面的石壁又是凹凸不平了,就又有了抓手。

刘三九的手指狠狠地扣在了石头的蜂窝孔里,靠手指和两臂的力量吊起自己几十斤的身体,最后终于一把抓住了一块延伸出来的岩壁。

突破了这一危险之处,再继续攀爬,最后终于达到了岩洞。

岩洞里已经铺满了许多毛茸茸的细草,不过四处散落着许多鸟粪。

这里是一处候鸟的巢穴,只是候鸟南迁,现在是一处空穴。

站到高出,这里的风光让刘三九一览无余。

看着这处绝佳的岩洞,他十分高兴,有了这个安身之处,躲避野兽的袭击是不成问题。

虽然十几米高的绝壁爬上爬下十分的艰难和危险,但要想长居于此,目前他别无选择。

从此,他便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并用匕首在岩壁的光滑处又凿出几个可以攀爬的抓手。

猎野味摘野果,开始了他人生崭新的生活。云九小说

衣服穿破了便用兽皮裹体御寒,时间一久,大山里的生活倒让他觉着更踏实了。

没有父母兄弟,没有本家亲戚,他的朋友就是这连绵的大山、大河和无际的森林。

在这里他不用低头乞讨,不用看人眼色,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疯跑,可以仰天大喊大叫。

但危险也时时的伴随着他,他所面对最凶险的敌人就是狼群。

一两只狼,他并不畏惧,并多次将狼猎杀。

但狼这种生灵,往往是成群结队的出没,他只能躲避和快速逃离。如果遭到狼群的攻击,他便躲到岩壁之上。

由于他多次猎杀落单的野狼,因此也与狼群结下了梁子。

狼群几次对他采取报复性行动,可都未能得逞,此时,他才知道,狼的攀爬能力并不比自己差,凶猛的野狼几次试图蹬上岩壁都被刘三九一次次击退。

因为即使狼能攀上岩壁,但华山一条路,岩壁只能容一条狼攻击。所以,狼群发起的几次攻击都被刘三九击败,愤怒的狼群也只能鸣锣收兵。

可有一次,刘三九可就惨了,他远离坚守的岩壁去寻找猎物,被狼群的哨兵发现,狼群立即对刘三九采取的秘密的包围。

刘三九有了几次与狼群拼杀的经历,胆子也壮了起来,他知道跑是跑不掉了,只有拼死一搏。

他以一敌十,与狼群展开了白刃战,五条凶猛残暴狼却没能战胜他。最后,以刘三九杀伤大半,逼退狼群而突出重围。

虽然自己几处受伤,但还是保住了性命。

可一次大雪封山,他下山去讨盐。

回来时,山洞里存储过冬的食物被狼群给洗劫一空。

连续几天的大雪,把他困在山洞里几天几夜没有吃食,直到饿得他两眼晕眩,他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尽头。

当大雪一停,求生的欲望让他拼力站起,拖着虚弱的身体终于发现了救命的生灵,他一鼓作气地擒住那只也是在饥饿中觅食的野鹿。

扒皮、割肉、火烤,再用刀子一块一块地将烤焦的肉添进自己的肚子里。

他觉着人生又变的美好了起来,死神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他回到山洞里便昏昏进入梦乡。

两条饥饿的狼光临了他的属地,还未来得及储存起的鹿肉被狼拖着就走。

刘三九听到动静,一骨碌爬起来,这可是他活命的宝贝,他拼命的追,狼拼命的跑,直到狼跑不动了,他也跑不动了。

人与狼对持了许久,狼终于放弃了食物仓皇逃走。

大山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半人半兽的食肉动物,他的脚在山沟里练就了一双奔跑如飞的铁脚板,几十米高的大树转眼就窜到了树端,如铁钳般的手脚可在绝壁上攀爬,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他,此时只有仰天嗥叫。

当然,大山里也没有人与他对话,只有兽嗥、鸟鸣和林海的呼啸。

有人唤他野孩子,有人说他像一匹山里的野马驹子。

后来有人叫他“野驹子!”

这个名字在方圆百里的乡村很快就流传开来。

直到有一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得到了这个消息,听说这个野孩子独有一身本领,便亲自带着几十个土匪前往双峰山。

一直寻到他居住的山洞,被土匪强拉硬拽地带到了大青山。

不是土匪心生善念欲济世救人,而是欣赏他穿山越岭的本事,还有对这个识文断字的野人产生的一种好奇感。

也或许,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缘。

看到刘三九不仅人长的周正,竟然还识文断字,头脑聪慧,在那个年代里,识文断字的人可是个宝。

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十分的喜欢,无儿无女的詹洪奎便将他收为义子,又送去县城读书。

几年的校园生活,他早已从那个半人半兽的野孩子中脱胎换骨,长成了一个十七岁的韶华小伙。

身高也一下子窜到一米七十几公分的个头,在那个年代里,这个个头可不算矮了,特别是他那浑身结实的肌肉仿佛要从衣服里暴涨开来,十分的显眼。

这应该就是他在大山里顽强的生存中,上天赐给他最好的奖赏。

虽然还年少,但从他的眼神中流露的是一种常人没有的那种难测和沉稳,面庞虽然显得清瘦却带着常人难有的冷峻,剑眉下那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闪烁着灼灼的锋芒,如是燕颔儒生,更如是精壮硬汉。

夜晚终于降临,刘三九推醒还在酣睡着的牤子。

“牤子,我进城给你整肉吃,你要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待着,你要敢离开半步,就没肉吃,听着没有!”

“呃,我听话,就在这儿不动!”

安排好牤子,刘三九快步消失在夜色中。

吉林省国立第四中学,就坐落在塔城。

这里虽说是一座县城,但他的辉煌程度却令人叹为观止,城市建筑全部都是按照北京城的风格规建而成,鲜有京城一角之称。

塔城,原名叫宁古塔,他始建于1666年。

这里原为清政府设在盛京以北统治东北黑龙江、吉林等广大边疆地区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中心城市,是宁古塔将军衙门驻地。

康熙朝那会儿,此地乃是流放官徒之所,许多朝廷大员获罪都被流放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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