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关山]白首》

染血的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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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休息地点,申屠赤分明想来个下马威,安排的驿馆脏乱不堪,角落里还藏着蛇虫窝,惹得杨盈惊叫连连。洛锦书活着的日子里,食宿从未受过委屈,她隐去生理不适,在屋里转了一圈,同钱昭说,“我去采买些药材,晚上防蛇虫。”

钱昭没应声,枯坐在小院里,洛锦书心里有些古怪,以为是申屠赤原因,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转去和于十三说。

“客栈久未住人,蛇虫避免不了,茶水饮食也要注意。”她从袖袋取出一个香囊递给于十三,“先给殿下用着,其他等我回来再说。”

于十三接了香囊,左右翻看,洛锦书绣工实在不怎么样,兰草绣得像一株野草,张牙舞爪长着,他咂摸许久,腰带里藏着的东西没拿出来,“锦娘,等你回来我也有东西给你。”

“好。”两人默契的没有提路上杨盈的嚷嚷。

洛锦书没有问于十三要给她什么,她听信任如意的话,决定晚些时候两人好好谈谈。

她二十岁守南蔷城,一身绯衣被鲜血浸染,埋骨黄沙,再睁眼已是霁国亡国五年后。二十岁的她,面对繁华兴盛的缙国,埋下佩剑陪伴逝去的自己,远走梧国。

孑然一身,剑已无剑意。

可命运带给她奇怪的转折,因为救下一个少年。

“小娘子,来看看我们铺子最新的发簪,保管你在别处没见过。”安国街头商铺林立,洛锦书置办好药材,正准备回去被饰品铺子外揽客的掌柜娘子拦下。

掌柜娘子满头珠翠与洛锦书玄色发带形成鲜明对比,女子皆有爱美之心,洛锦书这几年只扎玄色发带,既有几分祭奠故人,也是一心安于药铺。可心思变了,便生了想法。

她挑了一支花丝银簪,“就要这支。”掌柜娘子也没看轻洛锦书挑便宜簪子,她收了银钱,又帮她簪好,送至门外。

等洛锦书戴着新簪子抱着药材回客栈,天色昏沉,乌云酌着墨色一层层堆叠在天际,不安毫无征召压迫下来,她尚未做出反应,浓烈的血腥味席卷而来。

洛锦书眼底浮上一层凉意,难道安国人安排破败客栈嫌不够,还派了杀手来探底?宁远舟带着元禄住在他处,客栈仅有如意、钱昭、于十三和孙朗。洛锦书不敢细想,脚下运力在林间飞奔。这一瞬她想了很多,有逝去的故国,有偶遇的伙伴,有埋骨葬剑,有自胸腔涌动的铮铮剑意。

可当她看清血腥味来处,满眼只剩荒唐和不可置信。

绯衣的姑娘被三个同伴刀剑相向。

涌动的热血和剑意兜头被浇下一盆凉水,于十三手中弩箭射向任如意,洛锦书反应过来时,人已飞身挡住弩箭。六道堂饿鬼道最精妙的弩箭擦着洛锦书左肩穿过,带出一条血痕。

“锦娘!”一股猝不及防的恐惧排山倒海般席卷于十三,他差点失去她,亲手杀死自己喜欢的姑娘。当这个想法扎入心底生根发芽,洛锦书左肩蜿蜒而下的血渍如同一柄刀子,一点一点剜着他的血肉。

他曾许她承诺,不将她拖入两国纷争。

可世间之事岂能都完美。

她忽然释怀,朝于十三莞尔一笑,下一刻猝然拔下发簪横在自己颈间,“你们若再动一下,簪子就会见血,我死了,元禄也得陪我。”

留给于十三最后的笑容在她脸上破碎,寒意悄然浮现。

“锦书……锦书姐……”杨盈细如蚊蝇的声音夹在风中,洛锦书握着发簪的手纹丝不动,钱昭不忿上前一步,锋利的簪头瞬间见血,于十三从没有像此刻这般恐惧,“钱昭,洛锦书不是梧国人、也不是安国人。”

“洛大夫,你让开,她是朱衣卫,这是我们梧国和安国的事。”钱昭紧紧抿着唇,仇恨在他胸腔升腾,仅剩的理智告诉他不能拖洛锦书下水。

洛锦书并不接受,“你们六道堂和朱衣卫的事我不管,可如意是我故人,今天她绝不可能死在这里。”这趟浑水,洛锦书却是蹚定了。

她神色分毫未动,月光透过树影照在她们身上,斑驳惨淡,昔日风采翩然的姑娘们衣裙染血,面色惨白,双眸沉寂如霜。

她扶住任如意一点点后退。

这一次没有人在上前,洛锦书骑马带任如意离开。

“驾!”

可马不过才跑一炷香,任如意体力开始渐渐不支,最后几乎整个人靠在洛锦书后背才没有倒下。洛锦书一面要牵缰绳,一面要扶住任如意,不让她倒下马背,“我腰间荷包里有药,你先取一颗吃下去,我找一个避风处给你包扎。”

任如意深信昭节皇后遗命要活着,昏沉中她摸到荷包掏出一颗药丸塞进嘴里,清凉的药丸入口苦涩,却似有绵延之力游走四肢,她精神许多,这才问,“故人?我与你何时是故人?”

在元禄被救之前,她根本不认识洛锦书这个药铺女郎。

月光下,洛锦书神情冷肃,不若白日明艳爽朗,一双眉几乎挤出墨色,“霁国北地雪山,你雪盲,我们同住过一个月。”

作为一名杀手,记忆力自然也是顶尖,任如意记得自己任务名单上每一个细节,很快就在记忆里找到六年前那次任务。她去往霁国寻人,白雪茫茫,遭遇雪盲,和偶遇的大夫在雪地一起住了月余。

一年后,霁国亡国。

没想到洛锦书是那时的大夫,倒也算缘分,任如意苦涩笑道,“每次最糟糕都遇见你,也算有缘。”

但任如意不知道的是,这已不算是缘分,而是某种冥冥注定。洛锦书死了,又重生在五年后的这个时间,遇见假死的任辛。

洛锦书找了一处避风地扶任如意躺下,金针还在客栈,她取出身上仅剩的金疮药,拔开瓶塞,想一想还是道,“有些痛,你忍着点。”

“这点伤,早习惯了。”任如意并不惧怕这些微乎其微的疼痛,洛锦书迎着光一点点撒药,“我知道你不怕,可习惯了不代表不痛,痛就是还有知觉,若是哪一天如何都不痛了,我便是大罗金仙也不愿救了。”

“为何?”

“不想活,心死了。”

这又何尝不是说的洛锦书,霁国亡了,她藏在药铺里,心死了。任如意仰头望着洛锦书颈侧血渍,“你不救,我救!”

声音铿锵有声,洛锦书没听懂。

“霁国没有了,你的心死了,我来救。仗剑江湖,我们一起。”任如意望着洛锦书,有那么一瞬间她当真以为可以,至交好友,浪迹江湖。

“如意,我要是小郎君,肯定喜欢你。”洛锦书包扎完最后一道伤口,忍不住开起玩笑。她笑起来清清淡淡,却藏不住眼角肆意风情。任如意一愣,没料到洛锦书被于十三一箭伤了肩非但没落寞,还能这般笑。

那股抵在胸口的气也因着洛锦书笑容散去不少,“你还能笑出来,于十三的弩箭是饿鬼道精制而成,你脖子这道伤可不易愈合。”她故意提到于十三观察洛锦书神色,洛锦书察觉也不避讳,“他是梧国人,就像钱昭说的,这是你们的事。我救你是因为朋友,无关其他。你回不回去我都不会过问。”

洛锦书出言安慰任如意,“你也不用担心我脖子上的伤,从前霁国医馆开到安国,我还记得几个位置,一会去碰碰运气。”

任如意知道昔日霁国医馆实力,都说医者不自医,她相信霁国旧部应会妥善为洛锦书治疗,便没再说什么,等药劲上来,沉沉睡去。

洛锦书见任如意睡了,将早前采买的驱蛇虫药撒上一圈,这才转身离开。

还是白天洛锦书买银簪的长街,她只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长街,白日的喧闹恍若一梦,那根花丝银簪尚未被主人展示,已经沾满鲜血。

说不在乎其实是假的。

她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甚至想要好好和对方谈一谈,一根弩箭将一切刺破,于十三用实际行动在告诉她,他是梧国六道堂人,他有任务,他随时会死。

可再看她波澜壮阔死后重生的一生,一切又好像不是事。

洛锦书没有钻牛角,转身步入一条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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