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几亩地,穿越到饥荒战乱年代》

第14章 阴险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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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晴是前几天才重生回来的,现在是灾荒的第一年,如果能早几个月重生她就可以好好的规划了,也能带家人早点去京城。

现在路上已经有大批灾民,不跟着村里人一起走,他们一家是活不到京城的,想起上辈子的逃荒经历就让她不寒而栗。

还是回去要和母亲商量一下,趁现在粮食的价格还没那么离谱,赶快再多卖一点。

再过段时间,粮食就会疯涨,到时候手里的那点钱连几斤糙米都买不着。

虽然带那么多粮食在路上不安全,但他们村人多,几个猎户身手也不错,到时候拿点粮食出来,让那几个身手好的护着他们家。

又想起上辈子三叔和大姑一家干的事,咬了咬牙,准备回去和爹娘商量,他们一家分出去单过。

出了村,叶雨桐就从娘身上下来了。

叶明轩忙扶着她,担忧的问:“妹妹,头还疼不疼”又蹲下身子说:“我背着你。”

叶雨桐笑眯眯的说:“娘,大哥,我没事,刚才是装的,咱们快走吧”

两人看她不像作假,才放下心来,三人快步朝镇上走去。

可才走了没多久,叶雨桐就觉得有些累了,这具身体从小就干农活,按说走这点路,都是小问题。

可能是这次伤到头,又流了太多血,身体还没恢复好。

“妹妹,我背你走一会儿。”叶明轩蹲在她身前笑道。

叶雨桐看着他瘦弱的身板,不忍心让他背着自己,这个大哥也只比她大三岁,平时有什么吃的也都紧着她和二哥,干活却像个成年人一样。

李文秀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明轩,你拿着篮子,娘背你妹妹。”

说着就把闺女背起来,大步朝前走。

叶雨桐确实有些吃不消了,就没有拒绝,趴在她背上,准备过一会儿就下来自己走。

叶明轩拿着篮子跟在旁边,他没有和娘争,就让娘先背一会儿吧,等回来的时候他再背。

他们赶到镇上的书院,学子们刚刚下课,三三两两的学生说笑着从里面出来。

能在这里读书的,家世都不错,至少不用为吃穿而愁。

虽然现在到处天灾人祸,但于他们而言,好像一点影响都没有,个个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叶雨桐看着从书院走出来的学子们,她三叔叶大庆和堂哥叶明祥也在里面。

叶大庆今年十七岁,是那老巫婆最小的儿子,叶明祥十二岁,是那老巫婆的大孙子。

两人各穿着一件青色长衫,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脸色红润,一看就过的很滋润。

她在心里冷哼一声,这两个畜牲能在这里读书,还是前几年村里人一起上山打猎的时候,她爹叶大丰看到一棵人参。

当时没人在场,她爹本来想用草盖上,回头再偷偷的过来挖,谁知被二叔叶大壮看到了,只能把那颗人参给挖回来,刚拿回家,就被那两个老不死的拿去了。

想到这里,气的她心肝疼,看着和人有说有笑的两个畜牲,她咬咬牙,在大腿上使劲掐了一下,疼的她呲牙咧嘴,眼眶也瞬间红了。

她往前快走几步,凄惨的大喊道:“三叔,大堂哥,求你们不要卖我,我以后再也不敢吃饭了,天天干活供你们读书,求求你们了,不要让祖母和二叔卖我。”

她那么大的嗓门,把刚出来的众学子都吓了一跳,连书院的夫子都以为出了什么事,从里面走出来。??

叶雨桐看书院的人越聚越多,没等叶大庆和叶明祥反应过来,又在腿上掐了一下。

大声的哭诉:“三叔,大堂哥,我知道你们在这里读书要用很多银钱。

可我爹去参军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挣钱供你们念书。

祖母也嫌弃我们家里没有壮劳力,不能给家里干活,把我们撵出来了。

她让我们一家净身出户,这些我们都没有怨言,因为她是长辈。

虽然她不是我们的亲祖母,但我爹娘从小就教育我们,一定要孝顺祖父祖母,我和哥哥们也时刻都记在心里。

但三叔,大堂哥,你们能不能先不要卖我,我那么小也卖不了几个钱,等我和两个哥哥大点了就去做工,供你们读书。”

说完身子一软,扶着额头就虚弱的倒在了地上。

李文秀和叶明轩忙大喊道:“桐桐。”

叶雨桐朝两人眨了眨眼,示意两人不用担心,头一歪就假装昏过去了。

李文秀把闺女抱在怀里,看向叶大庆和叶明祥,红着眼眶说:

“大庆,看在你大哥从小就疼你的份上,这次他又是代替你和老二去参军的,嫂子今天厚着脸皮在这里求你了,能不能放过我们家,不要卖你侄女。”

没等叶大庆说话,又看向叶明祥,

“明祥,你从小就念书,应该也是明事理的孩子,大伯母求求你,能不能回去劝劝你爹娘。

他们也是做父母的人,家里也有儿女,就因为侄女不同意让他拉去卖,他就把侄女往死里打。

那可是他大哥的亲骨肉啊他怎么能趁大哥不在家,干这样的事。”

说完就抱着昏倒的闺女,呜呜的哭起来,叶明轩阴着脸,沉默的扶着娘和妹妹。

书院的夫子和学生们都听呆了,不可思议的看向叶大庆和叶明祥,看两人尴尬到不知所措的样子,觉得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叶大庆脑袋正在飞速的运转,想这事该怎么处理才能挽回他和叶明祥的名声。

李文秀这是有备而来,刚才那话就把他说成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把娘说成不慈的恶毒继母。

还说什么大哥从小就疼他,呸,他那个好大哥眼里只有他媳妇和他的三个孩子,什么时候把他们这些兄弟放在眼里过

叶明祥看到夫子投来的眼光,拉了一下旁边的三叔,叶大庆反应过来,快速的朝李文秀娘仨走去。

“大嫂,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就要卖侄女了这话我怎么听不懂啊”

李文秀看看他在这里装傻充愣,避重就轻,心里冷哼一声。

这个叶大庆就是一个心计深沉的阴险小人,和他那个娘是一样的货色。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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