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承了十栋楼之后》

第6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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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刚过半。

沈芙接到了来自导师的电话。

“小沈。”沈芙的导师是位德高望重的女教授,在她们这个专业领域里地位可以说是最顶尖的那一拨,尽管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但很能聊得来,“这个假期玩得开心吗?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校呀?”

沈芙马上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是有什么需要我马上回去做的吗?”

闻言导师失笑否认:“没,我就是单纯问问。”

沈芙松了口气:“好的,不过说实话,如果您真的需要我马上赶回去,我这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回去。”

导师:“嗯?”

沈芙拉开窗帘,如实道:“我现在在国外呢。”

天空一碧如洗,大片葱茏的绿映入眼底,各种不知名的植物密密麻麻地在外边铺开,织出盎然春色,中间树立的告示牌上写着像画一样的文字。

这个房间也是,大而空旷,不管是装潢还是摆设,都充斥着浓厚的异国情调。

沈芙和谢之墨这几天在海宜市玩得不够尽兴,正好这个南半球的小岛上即将举行一场中式藏品专场拍卖会,很多华人富豪都受到了邀请,沈芙和谢之墨也不例外。

碰巧他们也在苦恼剩下的日子要去哪里玩,于是一拍即合,直接包机飞来了这边。

沈芙之前和贝思萱还有尹子曦出国玩过许多次。

不过她们一般就两个目的,看风景和买买买,次次都是住最好的酒店。

沈芙以前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旅游。

在当时的她眼中,旅游付出和收获的完全不成正比,再便宜的地方,旅游个两三天各种费用算下来少说也得要个两三千。当然也可以选择穷游,住一些廉价酒店,去一些门票低或者干脆不需要门票的景点,坐那种便宜但要很长时间的长途巴士或者火车。

可这样的穷游,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甚至到最后可能玩得还不开心。

现在只能说,当时她被贫穷给限制住想象力了。

当钱足够多,多到出来旅游一趟都花不了存款的零头时,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导师讶异了一瞬,很快回过神:“你这还挺迅速的,不过也好,出国玩一玩放松一下。对了,你那个小男朋友也跟着一起来了吗?”

提到这个,沈芙轻咳了一声:“嗯。”

导师亲热道:“你们俩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还想早点喝上你们的喜酒呢。”

沈芙又咳了两声:“这个嘛……还在考虑中。”

实际上,现在阻碍他们俩结婚的不是别的,依旧是谢之墨的年龄。

当然这个平时私下里拿来逗逗谢之墨也就算了,在导师面前……还是给谢之墨留点面子吧。

挂了电话,沈芙松了口气。

就算都读研究生了,她面对老师还是会情不自禁地紧张,这个反应就像是本能一样被刻在了骨子里头。

门口传来一点动静。

沈芙回头一看,是谢之墨回来了。

她放下手机走过去:“谈好了?”

谢之墨嗯了声。

此番行程,说是度假,但对谢之墨来说,也是一次绝佳的谈生意的机会。

这场拍卖会吸引了很多国内外的华人富商,沈芙听宋栩译说,要不是杜应天最近身体状况不太好,肯定也会亲自过来看一看的。

可惜他身体欠佳,只能派下边的人过来了。

沈芙突然说道:“你变了很多。”

“哦?是么?”谢之墨抬眸看向她,桃花眼灼灼,“那在姐姐眼里,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他嗓音徐徐沉沉,尾音却是上扬的调子,掺杂着几分与从前无异的戏谑。

沈芙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到,要是以前的你,肯定不会在度假期间做这种事。”

她想起刚跟谢之墨认识的时候。

那次她手机坏了,紧张无措之下找谢之墨求助。少年意气风发,懒洋洋坐在豪车里,给她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上车”。

跋扈乖张,随心所欲。

而在谢家骏离世之后,这些都被谢之墨很好地藏了起来。

对。

不是被磨平,而是隐藏起来了。

闻言谢之墨唇角抿起,眼底深浓起来,压低声音道:“那应该是变好了,不过姐姐,你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是在谴责我只顾着事业,而忽略了你。”

沈芙眨了眨眼,毫不客气道:“这不是事实吗?”

“……”谢之墨语塞了两秒,乖乖投降认错,“是。”

面对沈芙,他姿态永远都放的很低。

听到他从善如流的认错,沈芙语气软下来:“我也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工作确实很重要。”

满打满算,她接触海宜市上层圈子也有一年了。

这一年里她看见了太多这个圈子的残酷,多少人上一秒还光鲜亮丽,下一秒便家破人亡。

这种圈子是会吃人的。

她很幸运,有杜应天在背后为她清除掉大部分隐患。

人人都说谢之墨能撑起谢家是个奇迹。

但只有沈芙知道,为了这份奇迹,谢之墨付出了多少心血。

沈芙是个很理性的人。

然而在这件事上,她真的无能为力,总不能劝谢之墨别管谢家了,跟着她,她来养他吧?

虽然这样也不是不行。

她还要读三年研究生,她在京城谢之墨在海宜,这三年算下来,两人能见面的时间少得可怜。

不管怎么想,这都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沈芙正思索着,谢之墨忽然凑近,轻轻搂住了她。

拥抱是他们两人之间最稀松平常的亲近方式。

感受着熟悉的气息包裹着她,沈芙渐渐放空了杂乱的思绪。

谢之墨冷不丁开口道:“明年一月份。”

沈芙茫然地啊了声:“什么?”

“最迟明年一月份。”谢之墨轻声道,“我会打理好谢家的一切,然后从谢家退下。”

“!!!”

这下沈芙直接清醒了,“这……真的可以吗?”

刚她还在苦恼他们要怎么权衡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面的问题,结果谢之墨就直接给她来了个大惊喜。

谢之墨挑眉:“怎么?姐姐不相信我的能力?”

“不是。”沈芙矢口否认道,“但这样的话,谢家以后就不归你掌控了。”

“我本来就没想着一直掌管谢家。”谢之墨垂下长睫,毫无上进心道,“把这烂摊子扶起来就行了,难道我还得替那些垃圾们发扬光大扩展版图么?”

平心而论,他对谢家没有半分好感。

之所以接管谢家,一半是迫不得已,另一半是出于报复谢家骏的心态。

他有多恨谢家骏,谢家骏就有多恨他这个儿子。

谢家骏从前可从没想过要把谢家留给他。

他不断出轨,疯狂找女人,妄图再生一个儿子出来。

然而兜兜转转,谢家还是落在了谢之墨的手中。

他有能力让谢家起死回生,自然也有能力培养出一个接班人,替他代管这一切。

谢之墨原本就没什么大的野心,把那些虎视眈眈的老家伙们处理完后,他就可以放下这些担子,吃着股份分红逍遥自在去了。

啧。

突然开始期待起那些刚拉下脸来讨好他的老家伙,在得知他把谢家交给外人管理之后,会露出怎样精彩的表情来。

他们追求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在他眼中也不过如此。

沈芙心道牛逼啊。

该说不说,她和谢之墨在这点上的看法居然严丝合缝地重合了。

她就是典型的咸鱼心态,以她的消费水平,手上的钱足以花个十八辈子了,何必再去折腾那些虚无缥缈的权力与名声?

谢之墨把脑袋埋在她颈窝处,贪恋般吻了吻,接着又道:“再说了,我总这么忙,万一操劳过度人老珠黄,姐姐不要我了怎么办?”

沈芙:“……”

她默了片刻:“放心,不会不要你的。”

谢之墨亲了亲她的锁骨,心满意足地舔了舔牙齿:“姐姐真好。”

谁知下一秒沈芙又平静地开玩笑道,“顶多会在外面再多包养个小白脸罢了。”

谢之墨:“…………”

翌日,拍卖会即将开始。

沈芙还是第一次参加拍卖会,但也没觉得特别激动或者说有其他情绪,心态特别平稳。

只能说兜里有钱就是踏实。

她没刻意打扮,但就以她和谢之墨那张脸,往那儿随便一站,都自成一道风景。

他们没急着入场,而是在门口站着,等陆春海。

陆春海作为杜应天的左膀右臂,这次被派来,可见杜应天对这个拍卖会有多上心。

在等待的过程中,一个大腹便便的秃头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边大声打电话边一猛子地往里头走,压根儿就没看到前面有人,直愣愣地就莽了上来,结结实实地踩了沈芙一脚。

“嘶。”

沈芙吃痛地吸了一口气。

那个秃头男人却丝毫没有要道歉的表示,继续往里走,被谢之墨一把给拽停下脚步。

他终于把注意力从听筒拉出来,怒目瞪住谢之墨,没好气道:“你拉我干嘛?!”

沈芙被他这副样子给气笑了,伸手指了指自己白鞋上那个明晃晃的脚印:“先生,你刚才踩到我了。”

“哦,我没看路。”他特别理直气壮地说,“踩到就踩到呗,怎么,还得跟你说声对不起啊?国人就是小肚鸡肠斤斤计较。”

他扫了一眼谢之墨和沈芙,这两人面孔在这场拍卖会上显得有些太年轻了,一看就是不知道哪家来凑热闹的少爷小姐罢了。

来参加拍卖会的大人物,他来前就打听过名单,没一个能和面前这两人对上号。

不要脸的人沈芙见多了。

但像这么不要脸的,沈芙还是第一次见。

她同样不客气地回怼:“你是没长眼睛还是小脑没长出来?怎么你的脚和脑袋是分家了吗?脑子控制不住脚?”

有些人总说有钱人素质高。

但根据沈芙的观察,很多人的素质也就那样,反而因为有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目中无人。

男人没想到沈芙看起来柔柔弱弱,骂起人来这么语不惊人死不休。

他张了张嘴刚准备反驳,沈芙直接反过去也狠狠踩了他一脚。

他吃痛大喊:“啊啊啊啊!你们、你们……”

沈芙解气了,让谢之墨放开他。

正好陆春海来了,两人懒得离这个傻逼,去找陆春海会合了。

“谢少,沈小姐、”陆春海彬彬有礼地跟他们两人打招呼,“好久不见,刚才那位是?”

沈芙摆摆手:“没事,发生了一点小争执而已。”

陆春海身侧一个穿汉服的女生开口道:“刚才那个人叫董大富,之前是在国内当官的,贪污受贿捞了不少钱,在被抓前听到风声跑到了a国。”

听到这句话,沈芙心里闪过一丝厌恶。

这种人是真的恶心。

不过这个女生……

还未等她开口,女生大大方方地主动自我介绍道:“小姐姐好,我叫温纯,是跟陆叔叔过来长长见识的。那个丑不拉几的男人的儿子是我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一个同学,所以我才认识他。”

陆春海也解释,说温纯是他一个朋友的女儿。

她很喜欢传统文化,这次拍卖会很合她的胃口。她家里人太忙了没办法亲自带她过来,只好拜托陆春海。

几人一起往里走的时候,温纯又问了一下沈芙刚才的具体情况,十分嫌弃道:“董大富就是这样,特别看不起国人,天天跪舔洋人,他估计就是看你们好欺负,所以才这么嚣张的。”

沈芙:“这么看不起自己身上流淌的血脉,他怎么不去自杀呢?”

温纯噗嗤笑出了声:“哈哈哈哈!”

她和温纯在聊天,陆春海和谢之墨也在交流着些什么。

他们坐的是包厢,而非普通的席位。

刚坐下,便有身穿旗袍的侍者送上水果点心还有饮品,并为他们递上厚重的册子。

看着册子里的拍品,温纯有些感叹:“哎,这些东西的确都很珍贵,都是战乱时期被人倒卖或者掠夺出去的。老实说,看到这些东西出现在这种地方,我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沈芙也点点头。

满载历史文化底蕴的文物被放到这种纸醉金迷的场合里,成为大家拼搏财力和展示身份的象征。

是耻辱,也是警钟。

他们包厢的位置很好,能将整个拍卖场所一览无遗。

刚才那个嚣张跋扈的董大富,位置好巧不巧,就在他们的正下方。

拍卖会很快开始。

沈芙没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感兴趣的会叫一下价格,一般就凑热闹地叫个一两次,拿不拿的下都无所谓。

拍到一柄玉如意的时候,沈芙注意到那个董大富出手了。

他刚叫完价,谢之墨突然也跟上了。

董大富本来很不爽居然有人跟他抢,但一回头发现居然是包厢在叫价,心下一紧。

这场盛大的拍卖会就只安排了三个包厢,能坐包厢里头的那可是既富又贵,他惹不起。

看来只能放弃了。

然而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让董大富懵逼了。

但凡他看中的东西,下一个叫价的一定是那个包厢。

他再迟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莫非……是在故意针对他?!?

不会吧?!

董大富咬了咬牙,举牌。果不其然,包厢又加价了。

果然是在针对他!!!

董大富有些恼怒,有些不解,但更多的是害怕。

这种行为,难道是他在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等级别的大人物吗?不可能啊!

在场的可以说都是人精。

他们早就注意到这不同寻常的一幕,纷纷看向这边,低声议论起来。

董大富有点难堪,脸上阴晴不定。

拍卖品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着。

轮到一个古董花瓶。

这个花瓶价值很高,可以说就是董大富这次前来的动力。

他是准备拿这个花瓶去讨好一个权贵的,这个花瓶他势在必得。

在他叫了价之后,那个包厢紧随其后加价。

董大富硬着头皮继续跟。

原本还有别的人出手的,但七八个回合之后,就只剩下了他们两方在斗争。

这个花瓶的价格被叫的越来越高,已经超出了它本身价值的几十倍接近一百倍。

不行。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了。

董大富决定叫最后一次价,实在拿不下来,他省下这笔钱找人买个别的礼物也行。

然而他这次叫完价之后,包厢却没动静了。

“四千万一次——”

“四千万两次——”

“四千万三次——”

主持人手中的小槌重重砸下,宣布道:“四千万,成交,恭喜董先生。”

全场没有一丝掌声。

大家的目光看向董大富,都在看热闹或是嘲笑。

董大富脑子嗡嗡的,仍然不敢置信自己花四千万买了一个花瓶。

这四千万可不是人民币,而是美金啊!

要知道找人买个差不多的,大概也就两一两百万。

为什么包厢不跟了?

为什么他脑子一热叫出了这么高昂的价格?

为什么……

包厢。

谢之墨抿了口茶,唇角抿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跟沈芙解释道:“他这个人,脸上藏不住心思,光看他那张脸都能看出他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了。”

温纯有些好奇地问:“那要是你看错了怎么办?”

“看错了?”谢之墨轻嗤一声,松懒道,“那就买下来呗,家里又可以多一个放花的花瓶了,也不错。”

沈芙点点头:“确实,那个花瓶挺好看的。”

温纯:“……”

尽管她也出生于豪门,但不得不说,这两人也太财大气粗了吧!这说的就跟买个菜一样简单!

要是她花四千万美金买这么一个破花瓶回去,她估计得被骂死。

拍卖会结束,大家一同走出包厢。

沈芙拍下的基本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比如笔架和镇纸。

温纯拍的也是都是小玩意,偏实用类,比如扇子和一些发钗发簪。包括她现在戴的耳环,也是件价值不菲的小古董。

刚出来,就看见董大富那副肥头大耳的身影立在外边。

这家伙被狠狠摆了一道,心里越想越憋屈,结束后第一时间就冲了上来。

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在针对他!

但在看到里面出来的人后,他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你你……怎么是你们两个!?!!”

董大富虽然脑子缺点东西,但不至于这么快就忘记了沈芙和谢之墨。

两人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在保安和侍者的簇拥下离开了这里。

董大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掉,心里在为自己花四千万美金买了个破花瓶的冤种行为滴血。

国庆假期倒数第一天,两人飞回了国内。

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最后一天,他们来到了海宜市郊外的墓园。

不是祭拜扫墓的日子,墓园里很冷清,看门的老大爷甚至靠在桌子上打起了瞌睡。

两人来到沈芙父母——乌婧淑和沈黎明的墓前,放下手中的鲜花和小点心,絮絮叨叨地同他们说了很多话。

沈芙从小就是个很内敛的人,情绪一般会藏在心里。

但每次来到这个地方,就忍不住把那些暗藏在心底深处的话,完完整整地向他们倾诉出来。

谢之墨站在她身侧,专注地听她小声嘀咕。

除了父母,乌博文沈芙也没有落下。

只是她从未见过自己的外公,也不知道和他说什么话,只能放下手中的东西,深深、深深地在他墓碑前鞠了一躬。

扫完墓,沈芙便搭上了前往京城的飞机。

接下来又是一段更长时间的分离。

有不舍,但这次沈芙不会像先前那么烦躁了。她相信谢之墨会说到做到,他说明年一月份,那明年一月份之前他一定可以。

也就三个月,她可以等。

沈芙重新将全身心投入到学业之中,跟随导师一起学习、搞研究。

京城四季分明,立冬的那天,导师带他们出门,来到京城的一个老旧的胡同巷子中,说来这里淘书。

说是旧书店,这儿环境更像是个旧书摊。

非常糟糕,各种旧书被随意堆叠放置在纸箱子里,积攒了满满的灰尘。

导师明显是这里的老顾客了,老板掀起眼皮扫了他们一眼,操着那把烟嗓随口道:“随便看吧,都是论斤称的。”

沈芙好奇地蹲在一个箱子前,探着脑袋往里头看。

也不知道老板怎么弄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书的,连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都有,还有好些本稀奇古怪的书。这些东西也算不上古物,充满年代特色,连以前的宣传册子都有。

这儿就像是一个记忆的杂货仓库,浓缩了时间的维度,装满了那些已经过时的东西。

有人觉得是垃圾,也有人将这些当做是宝物。

沈芙翻了一会儿,手指忽然一顿。

是一本《醒世恒言》。

这本书对她影响很大,在她读小学的时候,因为她喜欢看书,所以沈黎明总是会在看到有人摆摊卖书的时候,在地摊上给她捎上几本回来。

他买的书很杂,从古到今,从童话到散文小说,应有尽有。

当时那本《醒世恒言》,只不过是因为打折,被沈黎明顺手捎回来的罢了。

沈芙那时候也懵懵懂懂,完風雨文学来看的,里面的一些故事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被震撼到。

回到眼下。

她轻轻抚摸着这本已经残破不堪的书本的封皮,翻开封面。

然而在看到扉页的时候,她彻底愣住了。

被圆珠笔图画满乱七八糟符号、甚至还缺了一小块右上角的扉页中,有一串黑色大字力透纸背、清晰可见。

——沈芙,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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