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文原配攻略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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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婆媳关系

魔界的风俗并不像天界那般, 将人间那套对女子三从四德的理念套在女仙身上,他们的道德感与贞操观念不强,甚至可以说没有, 在魔界,魔界的女人一婚二婚, 甚至三婚四婚都十分正常, 闻懿并不会因为元初嫁过人而对她有什么意见。

甚至因为她踹了玄宸而选择闻夕迟, 从侧面证明她儿子比玄宸好一百倍, 闻懿看着元初更多了几分喜爱。

闻懿:不愧是她儿媳妇,眼光就是好!

闻懿以前怀闻夕迟的时候就特别希望能生个女儿,后来闻夕迟出生, 虽然是个男孩, 但她对闻夕迟的爱并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影响,只是终究有几分遗憾。

不过如今见到了元初, 她觉得元初这副模样简直就是她梦想中的闺女。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 儿媳妇也是半个闺女,闻懿看着元初,只觉得当初没能生个女儿的遗憾圆满了。

闻懿亲热地拉着元初的手,看着元初的视线哪哪都透着满意, “我之前一直想要个女儿,澜儿是个男孩子我还遗憾了许久, 既然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小初初你现在可以提前叫我一声娘吗?”

元初还没从刚才和闻夕迟亲热被家长撞见的尴尬中走出来,她脸颊绯红, 求助似地回望了眼闻夕迟。

闻夕迟走过来, 站在元初身边, 他牵起元初的手,十指相扣,含笑看着元初。

元初轻轻挣了挣,没挣开,也就由着他了。

耳尖的热度一直没有下去,元初张了张嘴,不过对着这么一张年轻的、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几岁的脸,这一声“娘”她怎么也叫不出口。

虽然她被美色所迷,答应了闻夕迟的求亲,但现在就改口还是太快了,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娘,”闻夕迟无奈地叫了声,他对闻懿这张年轻的脸倒是适应良好,毕竟千年前闻懿就长这样,且仙魔两界母子之间看起来外貌差距不大很正常,他没什么看不习惯的,他握着元初的手,捏了捏她的指骨,道:“您未免也太过心急了,等我们成亲之后,您给过改口费,初初再改口也不迟。”

“哦!对!我都忘了!”闻懿一拍脑袋,“这睡太久了,我都忘了还有这习俗,小初初你暂且先叫我一声姨吧,这改口的事不急,等你和澜儿成亲了再改口!”

元初松了口气,甜甜道:“闻姨。”

“哎!”闻懿重重应了声,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像是元初叫的不是姨,而是娘。

她看向站在元初身旁的闻夕迟,眼神落在他的脸上,恍惚了一阵,随后也笑道:“小初初说得没错,你果然是像我!没想到一转眼,澜儿都长这么大了,之前你还只是个到我胸口的小男子汉,没想到小男子汉已经长成大男子汉了,澜儿已经高了娘亲大半个头了。”

她抬起手在二人之间比量,再收回手,眼底带着些许惆怅与愧疚,但母子俩分隔多年,也生疏了不少,许多话到了嘴边也没有说出来。

最终千言万语汇成了一句话:“这些年,是娘对不住你。”

闻夕迟沉默地摇了摇头。

元初看了眼闻夕迟,她回握着他的手,随后朝闻懿笑了笑,打机锋道:“好了,你们好不容易见一面,说以前的事做什么?你们聊,刚才好像有人叫我,我出去看看。”

元初说着,便松开了闻夕迟的手,走出房门,将空间留给他们母子。

闻懿看着元初的背影,想起心魔世界里,元初说过的那些话,她释然一笑,道:“如今一转眼,你也快成家了,娘的前半生没有值得借鉴之处,只希望你好好对待小初,不要与你父亲一样。”

闻懿吃够了后宅争斗的苦,不希望再看到这样的事重演。

闻夕迟点了点头,轻嗯了声。

于闻夕迟而言,元初如同他身上的逆鳞,是要藏着护着的,她只要落一滴泪,他便溃不成军。

他舍不得、也绝不会伤害元初分毫。

元初贴心地将房门关上,让闻夕迟和闻懿能有一个独处空间,她走出房门,朝四周看了看,螭龙宫只有闻懿一个主人,所以屋子不多,院子非常宽阔,比得上一般人家的后花园。

院子里修建了许多精致的亭台楼阁,环绕在院子的中央的莲花池边,无一处不透着精致奢华之美,从这个院子便能看得出来,上一任魔主对闻懿这个女儿有多宠爱。

闻懿此生遇到的最难过的事,大概便是遇人不淑了。

莲花池即使千年无人打理,池中的莲花依然生长得十分繁茂,迎风招展。

雾娘与白书兰正坐在院子的莲花池边的一处亭子里,白书兰捧着一本书专心致志地看着,就连元初走进亭子里都没注意到。

元初坐在一旁,白书兰似乎也刚好将手上的书翻完,她拿著书问雾娘:“师父,我已读完这本《百病方》,但书中有几味方子的用药我暂时不解……”

白书兰说了一些草药的名字,似乎在问这个方子里添加这种草药有什么效果,可不可以用另一种草药替代,元初对草药一窍不通,她说的话她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她问完之后,这才发现元初也坐在一旁,她朝元初尴尬地点头微笑,“抱歉,刚才看书入迷了,没有发现公主也在。”

元初摆了摆手,“不用管我,你们继续。”

雾娘耐心给白书兰解释了一番,白书兰受益匪浅,瞪大了眼睛点头。

也就是这个时候,才能看得出她脸上有几分属于这个年纪的朝气蓬勃。

良久,白书兰与雾娘才停止了讨论,她们说得药性、疗效什么的,元初是一句也没听懂。

她只听懂了一件事:白书兰拜了雾娘为使,她的年纪虽然有点大,但所幸根骨不错,如今已经入道了,也许再过几十年,便能修成散仙。

原着里白书兰到死都是凡人,后来玄宸虽然将她复活,让她用了灵丹强行提升到散仙境,但从此她一生的喜怒哀乐、甚至自由和性命都要系在玄宸身上,这真的是最好的结局吗?

元初望着白书兰鲜活的面容,如今闻懿苏醒,白书兰也摆脱了被困在天界身心遭受重创、最后甚至性命不保的结局。

白书兰的命运也与原着里截然不同了,她现在有更多的选择,而她,也绝对不会走向原着里的结局。

不知何时起,元初的愿望也变了,原本的她只想躺平,能多活两百年,最后就算死了也赚了,然而现在的她开始不满足,想要改变。

也许是因为她牵挂的的人多了,所以想要做出改变吧。

元初的视线越过白书兰,看向远方:愿这一世的她,以及闻夕迟,还有海族的众人都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白书兰回头,不期然看见元初的目光,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茫然道:“怎么了?”

元初摇了摇头,“没什么,只觉得现在的生活真好。”

白书兰愣了下,然后抿笑道:“是啊,真好。”

她如今有了师父,有了人撑腰,过几日她可以偷偷回去看一眼父母。

也不知她离家的这一个多月,父母如何了。

闻懿沉睡了千年,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也行动自如,但这些年一直被囚禁在天牢中,她之前受的暗伤一直没有得到精心照料,到底是有些亏损,与闻夕迟说了会话后,便感觉到那股疲惫劲上来,便又回去休息了。

雾娘给闻懿开了些药后,便向闻夕迟清辞,她带着白书兰去了人界。

白书兰拜了她为师,以后便是要和她在魔界生活,这一次到人界,也是要和人界的家人告别。

修行之人岁月漫长,往往一闭关就是几十年,以凡人短暂的寿命,以后怕是没有再见的机会了。

人界如今是大梁朝的天下,白书兰戴着幕篱站在京城脚下,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她明明只离开了一个多月,却像是离开了许多年,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天界见到的都是一尘不染的华丽宫殿,再看到京城外生了青苔的青砖城墙,竟然觉得比记忆中的要陈旧许多。

但即将见到家人的紧张和激动让白书兰忽略了这种怪异的感觉,她和雾娘进了京城,她照着记忆中的路线,找到了她的家——镇北将军府。

但她被拦在了门外,那是一个白书兰从未见过的身穿镇北军军装的士兵客客气气地拦住了她,“镇北将军府,闲人免进。”

白书兰将幕篱摘下,对士兵道:“我是大小姐,你去告诉我爹,我回来了。”

士兵上下打量白书兰,皱起眉冷声道:“我们将军只有一个儿子,府内没有什么大小姐,你是什么人?竟敢冒充将军府中人,有何目的!”

“什么府中只有一个儿子?”白书兰觉得怪异极了,心里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她白着脸,声音颤抖地问士兵:“我爹不是有三个儿子吗?前几年,我娘不是还给我爹生了个妹妹?”

“什么人在这里吵吵嚷嚷的?不知这是镇北将军府吗?敢在这里闹事?”

一个身穿棉布青衫,看起来四十出头、蓄着山羊须的中年男人从门后走出来,锐利的视线落在白书兰的脸上,随后愣住。

白书兰看了眼这个像是管家的男人,有些焦急地问:“请问这里是白家吗?”

管家的手颤抖起来,眼眶瞬间红了,“大小姐?是你对不对大小姐?一晃三十多年,您可算回来了!老奴终于见到您了!”

“三十多年?”白书兰手中的幕篱掉在地上,“什么三十多年?”

她嗓音颤抖发涩:“我不是,才离开一个多月吗?”

第62章 白书兰篇

“天界和人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说法并不是传说。”雾娘对白书兰道。

因为仙魔两界的时间流速几乎一致,她平时也不在人界生活, 如果不是刚才看到白书兰与管家的对话,她都忘了还有这一回事。

白书兰在天界待了一个多月, 换作是人间, 便是三十多年。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白书兰呢喃。

白书兰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山中方一日, 世上已千年”, 也曾听教课的先生说过烂柯人的典故,但她只是当成一个故事听,从来没有想过, 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有些恍惚地看向府门上已经陈旧的牌匾, 之前有一些刻意忽略的细节此时才浮现出来,譬如她爹前面才被封为镇北将军府, 为何这块牌匾已经陈旧得如同饱经风霜。

还有城墙上的陈旧的青苔、将军府大门陌生的守卫,最后又回到管家满脸褶子的脸上。

一切的古怪似乎都有了答案。

她记忆中的管家是一个神采微胖、面色红润的中年男人, 似乎比眼前这个管家年轻一些,但他们二人是截然不同的面貌。

她看出了几分熟悉感,但不敢认,最终, 她还是忍不住出声,“你是……我大哥的书童?”

管家听到自己的名字, 使劲点了点头, 忍不住老泪纵横,“是小的!没想到您还记得小的!大小姐, 您可算回来了!老爷和夫人一直挂念着您呢!”

白书兰听到老爷和夫人这两个称呼, 松了口气, 问:“我爹娘他们……还好吗?”

管家顿了顿,在白书兰紧张的眼神中,他声音悲呛道:“大小姐,老太爷和老夫人已于二十年前仙逝了!”

白书兰脑袋嗡地一声,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传来,带着机械性的彷徨和茫然,她嗓音涩然:“你说什么?”

管家擦着泪水,“老太爷和老夫人直到最后一刻,还念着小姐的名字啊!如今小姐您平安回来了,老太爷和老夫人若泉下有知,可以瞑目了!”

白书兰身子一个踉跄,她的身体在天界遭受过重创,本就还没彻底养好,如今听到这一噩耗,险些承受不住打击晕过去,但最后她还是撑住了,只是一张脸白得吓人。

她的视线落在管家带着褶子的脸上,三十多年的光阴在经常维护的建筑上只留下一些不太明显的痕迹,但在如今人均寿命不过百的普通人身上,三十年已经是他人生中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

记忆中的管家还是她大哥身边的书童,十来岁的年纪,虽长得不如世家子般俊逸潇洒,但也算是模样周正,年轻力壮,而如今的白勇脸上多了皱纹、头上多了白发,就连挺直的脊梁,也微微佝偻了。

白书兰捡起地上的幕篱,对管家道:“我要见大哥。”

管家点头,他抑制住了激动的心绪,看了眼时辰,对白书兰道:“老爷如今应该是在夫人的院子里,大小姐请随我来!”

管家替白书兰证明了身份,门口的护卫自然不再阻拦,只不过他们都有些好奇地看了眼白书兰:已逝的老将军何时冒出个年纪这么小的女儿?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也就比如今府中的小少爷大一些。

管家领着白书兰进了府中,雾娘将白书兰送进府中便离开了,她喜欢自由,若在将军府中被人恭维反而觉得拘束。

她给了白书兰三天时间和家人告别,三天后便带她离开,当然,这三天里她不会让有可能潜在的追兵发现白书兰的行踪。

白书兰走进了将军府,府内的变化比府外更直观许多,这三十年间,府内经历了数次的翻新修缮,整体的布局虽然没有什么改变,但有许多的细节变得让白书兰十分陌生。

白书兰甚至认不出将军府中的路了。

白书兰透过这些改变,似乎看到了这三十多年来将军府的兴衰变迁,她抓着幕篱,感觉自己像湖面上的浮萍,在随波逐流,飘飘荡荡,找不到一处支点。

穿过前厅,绕过长长的回廊,便到了后院。

白书兰打量了眼后院,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炎热大家都在屋中休憩避暑气的原因,她总觉得后院比以前安静了许多,就连花园里的花草都打着蔫,无精打采的,透着一股子暮气沉沉的气息。

白书兰抿了抿唇,收回视线。

管家带着白书兰绕过花园,走到正院。

跨过正院高高的门槛,恰巧迎面碰上一位端着茶水从正屋出来的嬷嬷,她的视线不经意间,落在了白书兰身上。

“砰!”

她手中的茶碗摔碎在地上,破碎的瓷器碎片四溅,但她像是没听到动静似的,瞪大了眼睛,嘴巴因为极度的震惊而微微张开,她颤抖着唇,不敢置信地惊呼:“小、小姐?”

白书兰的视线落在眼前这位嬷嬷打扮、看起来莫约四十出头的女人身上,也许是因为她保养得宜、五官身形与以前有五分相似的原因,白书兰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

“银铃。”白书兰轻喊出她的名字。

“银铃,外面是什么动静?”有一道略带沙哑沧桑的男人嗓音从正屋里传来,“是谁在外面?”

“老、老爷,夫人!”银铃顾不上地上的碎瓷片,慌张地跑进屋里,喊道:“是大小姐!大小姐回来了!”

白书兰跟着银铃走进正屋,看到了正在执棋对弈的一对夫妻,男人两鬓斑白,穿着武将官服,一双虎目不怒自威,女人保养得宜,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但眼角也生了许多细纹,看起来越发显得平和温良。

银铃的闯入打破了男人的思路,他将棋子撂下,皱起眉,“银铃,你都快五十了,怎么还如此冒冒失失的?什么大小姐……”

他越过银铃,看向那个从跨进了正屋的妙龄少女,视线落在她的脸上,愣住。

男人颤抖地站起来,难以置信地看着白书兰的脸,“书兰?”

“大哥!”白书兰见到熟悉的亲人,她像儿时一般扑进大哥的怀中,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倾泄而出,混着委屈与悲痛,“大哥,是我,是书兰回来了!”

白大哥拍了拍小妹的肩膀,一个一米八的汉子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他并不怀疑眼前的白书兰是别人假扮的,即使白书兰的容貌和三十年一样,但血亲之间的直觉骗不了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妹妹。

白书兰哭得十分悲伤,这是她离家这么久以来,哭得最伤心的一次,哭声中有与家人重逢的喜悦,也有骤然得知父母已经离世的悲痛,还夹杂着阔别三十年光阴的迷茫。

白书兰的大嫂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当年她嫁进来时,白书兰还是个小姑娘,她与白书兰相处过一阵,与白书兰的关系很好,她见白书兰哭得伤心,也忍不住落了泪,她站在一旁安慰白书兰,“书兰不哭,大哥大嫂都在,大哥大嫂替你撑腰,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怕。”

“书兰回家了,不管是谁都不能欺负你,别怕别怕。”

白书兰一边哭一边抽噎,她想停,可是停不下来,直到哭了一刻钟,像是将这段时间的委屈全都通过眼泪发泄出来,她才慢慢止住了哭泣。

大哥的怀抱像是一处温暖的港湾,让白书兰这颗来自三十年前的浮萍在这安了家,她从大哥怀中出来,带着哭腔道:“大哥,我饿了。”

“嫂子去叫人给你准备些你爱吃的,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白书兰的大嫂捏着帕子,替她擦干净脸上的泪,她走出正屋,将空间留给这对兄妹。

她知道三十年未见,这对兄妹应该有许多话要说。

白大哥看着白书兰,他没有问为什么三十年不见,白书兰的容貌没有一点改变,也没有问她这些年都去了哪里,当年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失踪。

只要人回来就好。

“妹妹,你瘦了,”他粗糙的大掌揉了揉白书兰的头发,如儿时一般,“一会多吃点补补,你大嫂的手艺进步了许多,大家都说得到了娘的真传。”

白书兰点了点头。

她看向大哥,“大哥,你跟我说说,这三十年来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吧?二哥三哥呢?小妹应该已经嫁人了吧?她嫁去了哪里?”

白大哥沉默了会,白书兰从他的沉默中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她不安地看着白大哥。

白大哥思量了许久,似乎在考虑措辞,片刻后才笑道:“小妹嫁给了丞相的儿子,后来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她的大儿子已经娶亲,娶了国公府的小孙女,如今孙儿都已经五岁了,对了,小妹如今可是正二品诰命夫人呢。”

白大哥又说起一些近年来发生的趣事,府中添了几口人,“盛哥儿你还记得吧,一转眼,他都快四十了,他早些年与我一起打仗,成亲晚,他的儿子刚满十五,去了太学念书。”

“我已经让人去叫盛哥儿与明阳回来了,明阳就是盛哥儿的孩子,这孩子有几分咱们爹当年的模样,才十五岁就已经得到圣上的夸赞了。”

白书兰听得认真,似乎没有注意到白大哥丝毫没有提到另外两个哥哥的情况。

如今不是饭点,大嫂做了几样小菜端上来,她和白大哥象征性地陪着白书兰吃了几口,期间不断地给白书兰夹菜,“书兰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待到晚上,咱们一家人再好好聚一聚。”

白书兰低头将眼角的泪憋回去,她咽下嘴里的饭菜,又喝了杯茶,笑了笑,哑着声说:“好。”

第63章 白书兰篇(补更)

白书兰嫁去丞相府的妹妹接到消息后, 便迅速回了娘家,一见到阔别多年了无音讯的长姐,瞬间红了眼, 欲语泪先流。

白书兰替小妹擦了擦泪水,“瞧你, 都已经当祖母的人了, 怎么还跟个小时候似的爱哭鼻子?”

白小妹搂着白书兰的腰, 将脸埋在她的衣领前, 她虽然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了,但做起这般小女儿撒娇的动作一点也不违和,她带着哭腔道:“姐, 你不要走了好不好?”

白书兰下午已经和大哥说了她的奇遇, 当然,她略过了天界那段经历不说, 只是说她前几日拜了个师父,三日后便要跟着师父离开京城了。

她虽然隐去了在天界的那段不美好的经历, 但白大哥他们岂会看不出,白书兰虽然容颜未老,但身体比之前单薄虚弱了许多,且双腿似乎也受了伤, 走路没有以前那般轻快灵动,性格也比以前沉稳了许多。

她这段时间肯定是吃了许多苦, 否则不会回来之后跟变了个人似的。

不过兄妹三人在聊起过去时都刻意省去了那些不开心的事, 白书兰知道妹妹不舍,但她却不能在京城过多停留。

若是玄宸对她没有死心, 必定会来京城找她, 到时候她会牵累家人的。

她狠心拒绝了妹妹的挽留, 摸着妹妹的头,宽慰道:“以后若有机会,阿姐还会再回来看你的。”

其实谁都知道,已经没有机会了,人界京城与魔界相隔甚远,中间还有时间流速的差异,如无意外,这将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夜晚,将军府内灯火通明,将军府的人齐聚一堂。

白大哥给孙子请了假,兄妹三人,加上将军府的二代、三代,丞相府的二代,乌泱泱地坐了一大桌子。

众人举杯把酒言欢,白小妹的孩子以及白大哥的孙子没有见过白书兰,他们偷偷看着这个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的姨母/姑奶奶,有些不解老镇北将军已经仙逝二十年,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姨母/姑奶奶是怎么冒出来的,不过他们的性子都比较稳重,不会冒失地问出来。

他们的疑惑待到宴会散去后自有父亲或者母亲为他们解答。

酒足饭饱,白小妹让她那几个孩子回丞相府,她则歇在将军府,和白书兰躺在一起。

时隔三十年,将军府中一直保留着白书兰以前的房间,每隔一段时间便会让人打扫一次,如今她回来了,只要收拾一下床便能睡。

白书兰躺在久违的闺阁中,却难以入睡,她看向旁边同样没有睡着的白小妹,低声道:“二哥三哥,还有爹娘的事,都告诉我吧。”

她没有在家宴上看到二哥三哥,也没有听到他们提及,所有人似乎都默契地避开了这个话题,那个时候,她就有了心理准备。

白小妹沉默了会,道:“阿姐,你还记得赵玄翊吗?”

白书兰再次听到这个名字,身体仍然抑制不住地发抖。

赵玄翊,是玄宸在凡间历劫时所用的名字,她怎么可能会不记得?曾经她有多喜欢赵玄翊,现在就有多痛恨玄宸。

白小妹感受到白书兰的颤抖,她将白书兰搂进怀里,拍了拍她的背,咬着后槽牙,声音哽咽道:“当初赵玄翊造反失败,被陛下斩首,他的手下将这笔账算到了咱们家头上。”

“你失踪后的第二年,二哥在战场上被赵玄翊的残部刺杀身死,尸身被悬挂于敌国城墙之上,三哥在京城得知这一消息,想要去战场将二哥的尸身夺回,却在半途遭遇劫匪,他双拳难敌四手,虽侥幸活了下来,却被废了手脚。”

“后来丞相查明,那些劫匪也是被赵玄翊的部下买通,专门等着三哥的。”

“后来是大哥率军出击,破了敌国两城,才迎回了二哥的尸身,送了回来,只是爹娘因为承受不住二哥身亡、三哥手脚被废的打击,从那以后身体就不好了。”

“你失踪后的第七年,娘亲身体越来越差,终日缠绵病榻,最后被一场风寒夺走了性命。”

“第八年,三哥没有从手脚被废的打击中走出来,饮鸠自尽了……”

白小妹回忆起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声音因为极度的悲伤而哽咽,“后来,爹强撑着本就虚弱的身体,将他的一身打仗的本事教给大哥,看到大哥顶起镇北将军府的门楣后,在一个冬夜抱着娘的牌位溘然长逝了,那一年,是你失踪后的第十一年。”

黑夜里,白书兰将下唇咬出了血,她尝到了血腥味,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心脏像是捏住似的难受,然而想哭却哭不出来。

人在极致的悲伤和难受时是流不出眼泪的。

她尝试了好几次,终于能开口了,她抱着白小妹,用因为悲痛而哑到不行的嗓音低声道:“明日带我去爹娘、还有二哥三哥的坟前看看。”

白书兰的爹娘以及二哥三哥皆葬在白家的祖坟中,白父白母合葬在一起,二哥与三哥的墓拱卫在父母的墓地两侧,像是在守护父母,又像是被父母守护着。

白书兰跪在地上,朝着父母、兄长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她望着冰冷的墓碑,眼角终于划过一滴泪,她的心里自责与悔恨交错:如果不是她认识了玄宸,两位兄长以及爹娘就不会因此丧命,是她害了兄长和爹娘。

她咬紧了牙关,心中对玄宸的恨意达到了顶峰。

爹,娘,你们等着,女儿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

她定要让玄宸生不如死。

第三天傍晚,白书兰便离开了将军府,跟着雾娘回了魔界,准确来说,是人魔村。

魔界魔气浓雾,白书兰虽然跟着雾娘修魔,但她到底身体虚弱,修为也不高,在魔界待久了对她有益无害。

白书兰在人魔村废寝忘食地吸收雾娘传授给她的知识,从雾娘带给她的魔石中汲取魔力修炼——魔石比灵石还要稀少,这种财大气粗的修炼法子只有雾娘能用的出来,并且不会觉得心疼。

雾娘并不是时时刻刻待在白书兰身边,头一年,她在人魔两界到处行走,希望这么能找到她的女儿。

然而她找了整整一年,却一无所获,没有找到一个可能是她女儿的人,为此雾娘还特意去了一趟那个擅长卜卦的堕仙那里询问是否是他的卦象出了问题。

堕仙只是对她笑了笑,故作高深地道出一句签文:“明珠土埋日久深,无光无亮到如今,忽然大风吹土去,自然显露有重新。”【注】

这是易经六十四卦中的需卦,意喻着时机未到,还需等待,然而雾娘已经等了五百年,生平最讨厌等待二字,她面色不虞地从兜里拿出一包毒粉,眯着眼睛危险地看着堕仙,“给你个机会再说一次。”

“有话好说!姑奶奶!咱们都是从天界下来的,有事好商量!”堕仙连滚带爬离雾娘一丈远,“姑奶奶,签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可能在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见过你女儿了,只是如今时候未到,你们母女二人还不能相认,你顺应天意,待时机成熟了,你们自然会相认的。”

雾娘这一年见过的人何其多?她怎么知道那些擦肩而过的人里,哪个是她女儿?

她好不容易看见了希望,怎么能耐得住性子继续等下去?

她看向堕仙,然而堕仙了解她的性子,抢先道:“但若是你要强求,说不定会对你女儿产生不好的影响。”

雾娘准备用毒粉威逼堕仙算出女儿下落的动作顿住,几息后,她将毒粉收回,离开了魔界。

堕仙在她身后摇了摇头,“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他偷偷给雾娘算了一卦,然后看着和刚才截然不同的卦象,轻咦了声,不解地挠头:“怎么卦象显示,她已经找到女儿了?”

雾娘从堕仙那出来,终于想起了她还有一个徒弟,她去人魔村看了眼白书兰,发现白书兰不知何时已经成功入道,成为一名低阶魔修,而她留下的医术也已经被白书兰看完了。

雾娘在人魔村停留了几个月,这期间她指点了白书兰修炼和医书上模糊不清的地方,再给留给她一些新的医书和魔石,又去人界转了一段时间。

如此年复一年,春去秋来,属于人界的十八年眨眼间便过了,白书兰用了十八年的时间,将雾娘的医术学了九层,如今在研究毒术,她的修为也已经跻身中阶魔修的水平。

雾娘见白书兰的天赋如此之高,对她起了认真培养的心思,近些年慢慢将大半的时间用在教导白书兰上,余下的时间,才去人界寻找女儿。

而魔界与人界的时间流速不一样,魔界才刚过了十八日。

魔宫魔龙殿,元初在闻夕迟花了大功夫引来的冰泉里泡尾巴,冰泉寒凉,不过对于喜寒的人鱼而言这种温度十分舒适,然而元初却没有心思享受,她靠在池子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摆着尾巴,皱着眉若有所思。

她觉得闻夕迟最近几天很不对劲。

在她答应嫁给他后,元初本以为按照闻夕迟恨不得将她绑在身边的性子,会立刻向海族提亲,最好是第二天就成亲。

然而这都过了大半个月,闻夕迟却没有一点动静,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最近甚至已经好几天没有出现了。

不对劲,真的很不对劲。

难不成闻夕迟是那种得到了就不珍惜的渣男?他变心了?

元初眯着眼,漂亮的尾巴狠狠拍在水面上,水花有如海浪,溅起数十米高的浪花,她漂亮的金色眸子中露出凶光。

作者有话说:

【注】引用自易经六十四卦第5卦需卦。

这章以前欠的一更,终于有时间补上了。

12号的更新会晚一点,可能在晚上。

第64章 元初逼问(小修)

系统心惊胆颤地看着元初主动点开快要被她遗忘的系统商城, 然后依次点开【见血封喉的毒】、【痛不欲生的蛊】、【杀人不见血的刀】等名称的商品看了眼,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期待。

顺带一提, 因为好感度快要涨满,系统bug修复后, 元初已经能够购买系统商城里的所有东西了——前提是有积分。

【宿主, 你看闻夕迟对你的好感度没有变化, 他对你绝对没有变心。】系统看着元初若有所思的表情, 忍不住瑟瑟发抖,生怕元初一念之差,就将还差临门一脚就能涨到100好感度的攻略对象弄死了。

元初瞥了眼好感度后的数值, 轻嗤一声, 不以为意,“万一他博爱呢?他不是变了心, 他只是将一颗心平等地分给两个人而已。”

系统:……

这种故意挑刺的话,它无法反驳。

元初多看了几眼商城上的商品, 然后才关掉系统商城,“你以为我会因爱生恨,把闻夕迟干掉?”

系统:难道不是吗?

她刚才点开系统商城,难不成还能是在上面买零食?

“那你长得有点多, ”元初荡了荡尾巴,透明的尾鳍在水中摇曳, 她看着自己的尾巴, “杀人多累啊。”

“男人如果变了心,直接干净利落地踹了他不就好了?这世上又不是没有比他更乖巧听话的小奶狗。”

后面那句, 元初说出了声, 不知是对系统说, 还是对自己自言自语。

系统感知到闻夕迟的气息出现,瑟瑟发抖,不敢搭话。

“初初想踹了谁?谁是乖巧听话的小奶狗?”闻夕迟幽幽的声音在元初耳边响起,他不知何时出现在元初身后。

他坐在池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元初漂亮的尾巴,微微俯身,右手轻轻掐住元初的下巴,将她的头转过来看向他,眸光幽深。

系统光速休眠隐匿,生怕慢一秒会看到什么少儿不宜的画面。

它还只是个刚成年还没谈过恋爱的系统呢!

元初挑了挑眉,没怕他,她上下打量闻夕迟一遍,有一股淡淡的犀香从闻夕迟身上传来,但仔细去闻,又闻不到了,仿佛刚才只是她的错觉。

元初扬起眉:“谁对号入座就是谁。”

“有些人十天半个月不见个人影,还不如那些温柔体贴的弟弟们善解人意,你说对吗?”

“哪个弟弟?”闻夕迟磨着后槽牙,完美流畅的下颌骨线条更为明显,瞳色也越发漆黑深邃,他的指尖在元初的下巴处轻轻摩挲,拇指触及元初下唇的边缘,像羽毛划过,带来些许酥痒感。

他打量着元初,“我怎么不知,初初什么时候认识了新朋友?”

“你十天半个月不见人,还会关心我交什么朋友啊?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我是谁了。”元初阴阳怪气地冷笑一声,她不满地摆了摆尾巴,漂亮的尾巴在水面上掀起波澜,湖水反射着阳光,波光粼粼,然而元初藏在水中的尾巴,比水面上的阳光还要耀眼几分。

元初看着闻夕迟,“闻夕迟,我不喜欢有人瞒着我涉险。”

闻夕迟抬手拨弄元初的头发,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习惯性的动作,他问元初:“初初这话是何意?”

元初犀利的眼神落在他身上,问:“你这几天去了哪里?”

元初不是那种谈了恋爱后会一天二十四小时黏着男朋友、掌控他所有行踪的女朋友——是的,元初单方面将她和闻夕迟的关系定在男女朋友上,而不是未婚夫妻。

若是一个男人在追求你的时候大献殷勤,恨不得将你禁锢在他身边,一天24小时在她眼前晃悠刷存在感,但在追到手后一连好几天不见人,连个交代都没有,问起别人他的行踪也是一问三不知,换作一般人,肯定会往他变心了那方面想。

元初起初是有这种怪疑,但见到闻夕迟后,这个怀疑就被打消了。

真心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装不出来,而且闻夕迟在她面前也没有伪装的必要。

但打消了闻夕迟变心的怀疑后,元初的心情却并没有变得明朗。

元初问他:“闻夕迟,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我没有事要瞒着你,真的!”闻夕迟眼神飘忽了一阵,梳理元初长发的动作几不可见地顿了下,然后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初初,我最近学会了一个新的发髻盘法,一会给你梳好不好?”

魔宫里除了五大三粗的护卫,就是闭关调养的闻懿,连个像样的侍女都没有,元初的头发又长又多,她自己一个人根本弄不了什么复杂的发型,之前几天都是闻夕迟帮她梳的头发,后来闻夕迟没了人影,元初不会盘发,只能用一根浅金色的发带将一头乌发扎起来,不至于风一吹,她的发型就成了当代梅超风。

元初没有拒绝。

闻夕迟解开元初的发带,顺滑乌黑的长发如丝绸般散开,闻夕迟一手拢起她的长发,握在手中。

乌黑的长发在闻夕迟的手中十分听话,还没看清他的动作,一个繁复而华丽的发髻便在他的手下成型。

元初今日没有戴那支星空石步摇,闻夕迟从怀中如了一套更为精致奢华的头面,一一给元初戴上。

这是一套十分鲜艳的红宝石珊瑚头面,华丽而不失典雅,精致而不失奢华,若是换了一个人,或许会担心戴上这套头面后会被这些昂贵鲜艳的宝石压了风头。

元初全然没有这样的顾虑。

闻夕迟将最后一支精致的簪花映着她比花还要钗子固定在元初的发间,她摸了摸头上的发髻,又低头借着水上的倒影看了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元初看见闻夕迟给她梳的新发髻,以及发髻上的簪花。

女孩子都是喜欢珠宝首饰的,咸鱼也不例外,元初自恋地看着水中倒影里,她忍不住嘴角微扬,原本奢华昂贵的宝石在这一瞬间成为她容颜的点缀,衬得她肤白如雪,眼波流转,透着别样的妩媚。

闻夕迟心跳加快了少许,瞳孔越发黝黑,他看着元初,道:“初初今日真美。”

“算你有眼光,”元初又照了照水面,这才不舍地收回视线,然后,她跟川剧变脸似的,唰地一下拉下脸。

“闻夕迟,”元初双手叉腰:“这套头面是天族那边的风格吧?老实交代,你这几天是不是去了天界!?”

闻夕迟一顿,否认道:“没……”

“闻夕迟,”元初打断他,表情严肃:“我不喜欢猜来猜去的感情,也不喜欢别人有事隐瞒我,或许你瞒着我怕我又担心,但你瞒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难道这样我就会安心了吗?如果你什么都不告诉我,什么事都要我猜来猜去,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继续的必要,你能明白吗?”

元初说出这段话并非杞人忧天,她是在认真经营这段感情的,闻夕迟以前孤家寡人,习惯了独来独往,这她能理解,但如今和以前不一样了,闻夕迟现在不是孤家寡人,他如果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不说,一句话都不留就消失好几天,元初认为他们之间迟早会出问题。

与其等问题真的出现了再想办法弥补,不如现在防患于未然。

对待感情,元初向来是理性大于感性。

闻夕迟脑子不笨,元初稍微一说他便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他低头向元初认错:“抱歉,是我考虑不周,以后我做什么事都会跟你商量。”

“我这几日确实去了趟天界。”

“娘醒了,我去给天帝送了份大礼。”闻夕迟对着元初展颜一笑,将重音咬在大礼二字上,唇边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将他在天界干的事像元初说出来。

闻夕迟送的确实不是什么好礼,他这次潜入天界,将天界禁地里封印的那个拥有魔神血脉的上古凶兽放了出来,将天界闹了个人仰马翻,然后闻夕迟趁着天帝亲自出手将凶兽封印之时,将明光宫,也就以前的朝尽宫,以及天帝的苍穹天被他夷为平地,之后闻夕迟还买了红宝石头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扬长而去,行事十分嚣张。

元初听他说完在天界的所作所为,以元初对他的了解,如果这次轻轻揭过,闻夕迟肯定不会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下次还敢。

元初看着闻夕迟,缓声问:“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势单力薄,万一在天界出不来怎么办?”

原着里闻夕迟能带领魔界在天界的地盘大杀四方,但那是几百年后的事,如今魔界还是弱势的一方,且那个时候闻夕迟虽然压着天族打,但他在和天帝的那一场大战中也受了伤,最后才被玄宸趁虚而入摘了桃子。

元初穿书而来,她知道未来仙族与魔族不可避免会有一战,就算闻夕迟暂避锋芒,天界也不会放过他的,但这不是闻夕迟如今重伤刚刚愈合,便大着胆子偷溜进天界的理由。

闻夕迟一时语塞。

以前的他在意的人很少,无拘无束,做事从来不会考虑后果,如今他已经有了软肋,他的软肋是元初、是闻懿,若他出了意外,元初和娘会如何?

闻夕迟以前对自己的实力有百分之二百的信任,所以事情想到了就去做,已经习惯成自然,如今被元初点破,他才意识到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做事应该更谨慎些。

“对不起。”闻夕迟向元初道歉。

元初朝他笑了笑,“既然你已经认识到错误了,那我就原谅你了。”

“不过没有下次哦。”

闻夕迟抿唇笑了笑:“好。”

他弯下腰,将手穿过元初的腋下,双臂微微用力将她提起来,元初感觉到身体腾空而起,不禁发出一声惊呼,紧接着她便落在闻夕迟的膝上。

元初背对着闻夕迟,坐在他的腿上,她的腰被闻夕迟用手臂圈着,她扭头看向他,金色的瞳孔轻颤,黑色锦缎与红色的鲛纱交缠,元初身上冰凉的水渍染湿了他的衣服,但闻夕迟毫不在意。

闻夕迟从元初身后将她禁锢怀里,不知是不是因为冰泉里的水太冷了,元初背对着他坐着,后背与他的胸口接触,竟然能从他身上汲取到了几分温暖。

闻夕迟将脑袋搭在元初的肩上,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元初能轻易听到闻夕迟的呼吸声,感受到他呼出来的气息落在她光裸的侧颈上,像羽毛扫过,又麻又痒。

闻夕迟搂着元初,在元初的耳边道:“待魔界安定下来,我们便成亲吧。”

作者有话说:

第65章 坦白从宽

“待魔界安定下来, 我们便成亲吧。”

闻夕迟将元初搂在怀中,耳鬓厮磨,他们的身体贴得很近, 元初甚至能感受到闻夕迟说话声胸口传来的细微的颤动。

元初回头,闻夕迟那张挑不出一点瑕疵、宛若女娲炫技的容颜落在元初眼里, 阳光洒在闻夕迟的身上, 宛若添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阳光在他长的翘的睫毛上跳动, 他漆黑的瞳孔深处只剩下元初的身影。

他的这副模样,有些——犯规啊!

扑通、扑通……心跳在慢慢加速,元初像是一个被美色迷住的昏君, 红着脸点了点头。

“好。”

闻夕迟的眼底泛起明亮的光芒, 心跳在元初点头的那一刻几乎要跳出胸膛。

他用力地抱住元初,几乎要将元初揉进他的身体里, 元初看着他笑,他的唇角也不由自主地高高扬起。

闻夕迟也看见了元初眼底里, 属于他的倒影。

他一手搂着元初的腰,另一只手抬起了元初的下巴,他试探地低下头,薄唇贴在了元初的唇上。

这是闻夕迟第一次主动吻元初, 他的耳尖因为极度的紧张而发烫,心跳如雷, 在薄唇贴上元初温暖柔软的唇瓣时, 还不忘以余光观察元初的反应。

只要元初表露出一点不愿或者挣扎的神色,他便会放开她。

他心里是这么想的, 手上的动作却和他的想法截然相反, 他紧扣着元初的腰, 不让她有一丝一毫逃避的余地。

这才是闻夕迟的本性,他可以在元初面前装作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但本质上他仍然是那个霸道且小心眼、占有欲极强的黑龙。

元初哪能不知道他别扭的小心思?

她唇角微扬,转身侧坐在闻夕迟的腿上,搂着闻夕迟的脖子,闭上了眼,一副任由宰割的单纯小绵羊的模样。

闻夕迟顿了顿,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元初,随后眼底涌出剧烈的惊喜,他一手按着元初的腰,另一只手捧着元初的脸,舌尖撬开了元初的贝齿,唇齿交缠,亲得越发投入与放肆。

他的学习能力实在太好了,只有那么几次接吻的经验,如今已经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元初带入意乱情迷的深渊。

元初金色的尾巴半垂在水中,拱起一个弧度,闻夕迟的手不知何时向下,玉白的指尖划过光滑的鳞片,像无意识的抚摸,又像调/情。

元初的尾巴在他的指尖下慢慢发热,金色的鳞片透出一股淡淡的粉色,她纤细的脖子上仰,浸在水中的尾巴尖微蜷,搅乱了平静的水面,使得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纠缠不清,十分暧昧。

直到元初露出水面的那半截尾巴上的水汽干透了,二人才喘着粗气分开,元初被他亲得腰身发软,双颊酡红,她无意识地用舌尖舔了舔有些发麻的嘴唇,睁着一双水雾迷蒙的眼睛看着闻夕迟。

这属实有些犯规了。

“闻夕迟……”元初气喘吁吁地叫着闻夕迟的名字,嗓音甜得发腻,像是被欺负得狠了。

她是如此地娇弱,就连激烈一些的亲吻都快要承受不住。

闻夕迟盯着元初红艳艳的、湿润的唇瓣,又看向她被自己亲得蒙上一层水雾的清澈的眼中,他的呼吸顿住,喉结情不自禁地上下滚动着,眼尾染上浓烈的欲/色,本就长得十分妖孽的五官更添了几分勾人的缠绵之色。

他在元初面前着实不是什么自制力强大的正人君子,于是他又倾身吻了上去。

元初承受着他有如疾风骤雨般的掠夺,纤细的脖子上仰,迎合着他,闻夕迟搂着元初的力道越重了,像是要将元初揉进骨子里。

许久,闻夕迟才艰难地放开元初,他搂着元初,将脸埋进了元初的颈间,轻吻,鼻尖充斥着浓烈的桃花香,像是要引诱着他前往情/欲的深渊。

闻夕迟的眼尾更红了,他的呼吸时轻时重,像是在忍耐着什么,滚烫的呼吸喷洒在元初薄嫩的肌肤上,那一处的温度似乎都比其他位置高了不少。

慢慢地,那股温度从脖子上扩散到全身,闻夕迟的手也开始不安分起来。

鲛纱不惧水火,十分地坚韧轻薄,闻夕迟轻而易举地便挑开衣襟,他冰凉的指尖因为情绪的波动而染上了些许温度,但仍比正常温度低许多。

当指尖触碰到元初柔软的肌肤上时,他微凉的手指驱散了元初身上的灼热,又带来一股过电般的酥麻。

元初搂着闻夕迟的脖子,他们的姿势这般危险,元初轻而易举感受到了闻夕迟的改变。

元初只觉得尾椎骨发麻,脸上的红云连成一片,但她却没有阻止闻夕迟越发放肆的动作。

他们是在黑龙殿主殿的寝宫里,这方院子是闻夕迟开辟出来给元初泡水用的,小心眼的闻夕迟不愿意别人看见元初漂亮的尾巴,所以这处院子周围方圆五里都没有别人。

幕天席地,还有种别样的刺激感。

只是闻夕迟的动作为何这么迟钝笨拙,元初不解地嘟囔了句:“闻夕迟,你怎么连个扣子都不会解?上次我穿的衣服跟这件款式差不多的吧,你那次是怎么解开的?”

闻夕迟听到这话,顿时身体一僵。

“怎么了?”元初的手搭在闻夕迟的肩上,疑惑地看着他,神色复杂。

闻夕迟不会是要让她自己解扣子吧?他难道喜欢这种调调?

闻夕迟深吸口气,紧张地看了眼元初,道:“初初,我还有件事要和你坦白。”

元初:“什么事?”

闻夕迟闭上眼,一副壮士断腕的表情,语速极快道:“其实上次在天宸宫里我们没有发生过度亲密的接触我第二天跟你说的话都是故意误导你的,我把你抱上床后你就睡过去了。”

元初手搭在闻夕迟的肩上,眯了眯眼。

闻夕迟不敢看元初,他刚才答应了不会再瞒着元初任何事,如今却又犯了。

她会不会生气?

闻夕迟紧张地看着元初,眼底透着紧张,但他没有后悔选择在这个时候坦白,毕竟错过了这个坦白时机,以后若是让元初自己发现……

光是想想,闻夕迟都觉得胆战心惊,还不如此刻坦白了算了。

元初看着闻夕迟不说话,把闻夕迟看得汗毛直竖,浑身紧绷,刚才的满腔热血与沸腾的欲/望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偃旗息鼓。

“初初,”闻夕迟跟个小媳妇似的小心翼翼地看着元初,“你是不是生气了?我错了,我不该误导你,我发誓……”

元初抬手,将食指抵在闻夕迟的唇上,笑了笑,“不必发誓,我相信你。”

她勾着闻夕迟的脖子,亲了亲他的唇,似有些羞涩道:“我们继续。”

闻夕迟已经做好了元初会生气的准备,然而想象中的疾风骤雨没有到来,眼前元初言笑晏晏、温柔体贴的模样让闻夕迟有些不适应,心底还有些毛毛的。

元初抱着闻夕迟的脖子,吻了上去,她学着闻夕迟之前的动作,撬开他的牙齿,唇齿交缠,发出暧昧的声音。

闻夕迟一开始还能分心思考元初为什么不生气,但软玉温香在怀,慢慢地,他便抛弃了杂念,温度又重新变得炽热起来。

并且经过刚才的偃旗息鼓,这一次的情绪来得更快更猛,闻夕迟在元初面前的自制力几乎为零,他的手不知何时,放在了元初衣服上那复杂的盘扣处。

他这次花了些时间,终于弄清楚这个扣子是怎么解的。

元初的衣襟松散开,鲛纱的布料柔软顺滑,失去了扣子的约束,便朝两侧滑去,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她看了眼闻夕迟,媚眼如丝。

闻夕迟黑沉深邃的眼神落在元初的身上,呼吸又沉重了几分,身体绷得更紧。

就在闻夕迟准备替元初褪去外衣时,一双柔软细腻、指甲透着健康粉色的手柔柔地握住了闻夕迟的手。

“等等。”元初轻柔道。

闻夕迟停下动作,抬头不解地看着元初,他的胸膛剧烈起伏,呼吸粗重,眼尾因为在最后关头被叫停而憋出了红晕。

“初初……”他的嗓音哑到了极致,看起来十分地可怜。

元初动摇了一瞬,不过很快又坚定起来,她将金色的鱼尾变回雪白的玉足,踩在地上站了起来,在闻夕迟的目光下,一颗一颗,慢吞吞地将闻夕迟好不容易解开的扣子扣上。

她一边扣着扣子,一边瞥了眼闻夕迟,看见他因为忍耐而稍显狼狈,脖子上都沁出一层薄汗后,她终于露出了恶作剧成功后的微笑。

“我忽然想起来有点事,就不继续了,”元初整理着散乱的衣襟,瞥了眼闻夕迟,指着旁边的冰泉,笑眯眯道:“那里有冷水,你自己解决吧。”

没错,她就是故意的,故意在闻夕迟身上点火,然后在紧急时刻叫停,报复闻夕迟误导她,让她误以为真的和闻夕迟发生了什么,还为此心虚了好几天的事。

闻夕迟按了按眉心,想明白过来前因后果,他无奈且纵容地对着元初笑了笑。

元初哼着小曲,转身迈着不负责任的欢快小碎步走了。

闻夕迟低头看了眼,认命地脱去外衣,走进冰泉中,让冰冷的泉水平息他体内滚烫的血液。

元初走进了一旁的屋子里,她听着屋外一阵一阵的水流涌动的声音,以及偶尔钻进她耳中的沉重的呼吸声,夹杂着闻夕迟压得极低的呻/吟,不用猜都知道他如今在做什么。

元初揉了揉滚烫的耳尖:太涩了。

一刻钟后,外面的动静才渐渐平息,元初深呼吸几下,才走了出去,她看见闻夕迟披着外衣站在池边,发丝透着湿润的水汽,听到脚步声,他抬头看向元初,眼尾透着一股懒散的殷红,分外勾人。

元初好不容易平复的心跳再一次加剧。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过于粘人

元初瞥了眼闻夕迟的脸, 又从他的脸向下,看了眼他骨节分明的十指,她感觉脸颊有些发烧。

毕竟听墙角这种事还是有些不光彩的, 更别提还听到了……咳咳的过程。

是元初人生中的第一次。

不过闻夕迟这个当事人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他看向元初, 面色如常, 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做, 只是简单地泡了个冷水澡。

只有眼尾残存的一抹殷红诉说着方才那光听声音, 便足以令元初面红耳赤的一幕。

他向着元初看去,那张平日里总冷着的脸多了几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眼神勾缠, 像极了在夜晚破庙里诱惑落魄书生的风流女鬼, 只不过性别转换了一下而已。

他的衣襟松松垮垮地散着,露出底下漂亮的肌肉线条, 他虽然看起来清瘦,但衣服底下却并非干瘦的排骨身材, 若是用手去摸,可以摸到上面结实而有弹性的肌肉,充满了野性的力量美——元初没有见过,但刚才她用手摸过, 能感觉得出来。

元初险些和话本里的书生似的,没忍住诱惑, 但紧急关头, 她想起自己才将闻夕迟戏耍了一通,如今没忍住诱惑过去, 岂不是羊入虎口?

元初到底还是坚强地抵挡住了美色的诱惑, 她走过去, 一脸严肃地将闻夕迟的衣襟拢上,“天气冷,把衣服穿好,小心伤风。”

她站在灿烂的阳光下,一本正经地说出这句话。

闻夕迟的眼底透出几分遗憾,轻啧了声,元初的耳根也变红了。

穿好了衣服,闻夕迟低头看见了元初光溜溜的脚丫,微微皱起眉,“怎么不穿鞋?”

他的嗓音还残存着几分暗哑,不过没有细听是发现不了的。

虽然院子里都铺着青石板,又有阵法维系着,青石板的表面一尘不染,但光脚踩在青石板上,肯定是不如穿鞋舒服的。

元初低头,蜷了蜷脚趾,然后指着冰泉边,“鞋子落在那里了。”

闻夕迟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那里发现了一双以金线绣着鱼戏莲池图案、上面镶嵌了一颗硕大的白色珍珠的红色绣鞋。

他将元初抱起,他让元初坐在他的手臂上,单手托着她,他手臂上的肌肉微微隆起,不过动作不见丝毫吃力,仿佛托着一个孩子一般。

元初扶着他的肩勾着他的脖子,惊讶地看着他,白嫩的脸上透出些许薄红。

闻夕迟拿出一条帕子,慢慢地给元初擦拭着脚底的灰尘,她的脚踝纤细匀称,因为坐在闻夕迟的手臂上,双脚悬空,脚尖自然下垂,脚背拱起一个优雅的弧度,每一只脚趾头都像一个圆润的珍珠,白里透红,透着健康的光泽。

她的脚不大,但也不会很小,是那种健康匀称的脚,而非凡间一些人家为了追求小脚而裹成畸形的三寸金莲,闻夕迟一手便能掌握。

他一手握着元初的脚背,将元初的每一根脚趾头都擦得干干净净,他才将元初放在一旁的石桌上坐好,自己回去将元初落在池子边的红色绣鞋捡起来。

他坐在石凳下,元初坐在石桌上,元初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居高临下看着他。

闻夕迟仔细给元初套上袜子,然后捏着她的脚踝,将鞋子套在她的脚上,元初的脚趾因为不好意思蜷了蜷,脸上的薄红像胭脂一般,衬得她越发娇艳如花。

元初弯下腰,在闻夕迟的脸上落下蜻蜓点水般的一吻。

“这是奖励。”她轻声道。

闻夕迟看向元初,嘴角扬起一抹愉悦的弧度。

元初觉得最近的闻夕迟有些过于粘人了,以前一连几天见不到人,现在说开了之后,他现在不仅一日三餐都陪着元初一起用、白日里将一些公文搬到元初的寝殿中处理、就连晚上睡觉都企图粘着元初——如果不是元初把他赶走的话。

元初:这个男人晚上还想留下来留宿,当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真以为她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吗?

元初看着如此粘人的闻夕迟,开始反省她是不是矫枉过正了?之前闻夕迟没有那么粘人,几天才见一次面似乎也挺不错的。

元初摇着头:唉,人啊,真的是永远也不会满足,以前闻夕迟几天见不到人她担心她和闻夕迟之间会生疏了,现在闻夕迟天天粘着她,她又觉得闻夕迟烦人了些。

不过话说回来——

元初带着欣赏的目光落在闻夕迟那张英俊完美的脸上,不管看几次,闻夕迟的这张脸都会带给她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他坐在屋里,周围的光仿佛汇聚在他身旁,屋子都仿佛明亮了几分。

如闻夕迟这般抢眼的容貌,多看几眼,心情都变得愉悦起来,就连玩游戏的时候被队友坑了也没那么生气了,元初突然觉得被闻夕迟粘着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过闻夕迟也不是每天都能抽出足够的时间粘着元初,有时候他白天的时候基本见不到人,到了夜晚,他会准时出现在元初面前,身上还带着沐浴后的水汽。

这时候元初便知道,他白日里又经历了一次战斗,他洗掉了身上战斗后残留的硝烟与血腥味后,才出现在她面前。

闻夕迟入主魔宫,意在魔界之主的位置,然而这个魔主之位并不是你有魔主血脉就能坐上去的。

魔界是一个信奉弱肉强食法则的世界,闻夕迟这个上一任魔主外孙的身份并不能服众,且本身还有一半天族血脉,不服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想要坐稳魔主的位置,就必须将所有反对者打败。

这是一条用鲜血铺成的道路,但闻夕迟不得不走。

原着里并没有写闻夕迟是如何放上魔界之主的,但不会比如今更轻松便是了。

今夜过了子时,距离平日闻夕迟过来的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他还没过来,元初有些担忧地看向门外。

闻夕迟答应她的事一定会做到,今日迟迟不见踪影,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呸呸呸!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闻夕迟这个祸害不可能出什么意外的,要出意外的也是别人。”

元初自言自语,不过她还是不太放心,把休眠中的系统强制叫醒。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系统第一次体会到被宿主强制唤醒的滋味,怎么说呢,就像是睡得好好的,突然被人推醒一样,系统有点懵,同时还有点担惊受怕,生怕是元初出了什么事。

毕竟能让咸鱼宿主主动找它,一定是有什么大事。

“你帮我看看闻夕迟现在在哪。”元初道。

系统:?

它震惊:【你大半夜把我叫醒就是为了这个?】

“那不然呢?”

不是元初嫌弃系统,而是这个系统真的没什么用,平日里最多当个陪聊的吉祥物,还有就是当元初迷路时的导航,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听到元初吐槽的系统:……

它没用还不是因为元初一个任务都不做!它没有能量来源,当然什么用都没有。

系统本以为元初跟着闻夕迟到了魔界,是要改变主意主动攻略了,但没想到元初还是那个元初,从来不让它失望。

她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打游戏上,系统已经看到她玩的游戏已经从王X荣耀转移到吃鸡,如果两种都玩累就换换口味,玩消消乐或者斗地主,整一个重度沉迷游戏的网瘾青年。

除此之外,还有一半的时间用来睡觉,剩下的时间用来吃饭散步,听魔宫的侍女聊八卦,再剩下的那点时间,才是分配给闻夕迟的。

她将每一天的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就是没有留下做任务的时间。

其实以闻夕迟如今的好感度,那些任务元初想完成也十分简单,但元初就是不愿意做,系统根本奈何不了元初。

如今好感度还差临门一脚,系统也看开了,懒得催元初做任务了,就等着好感度满,它立刻和元初解绑,寻找下一个敬业的宿主。

所以现在元初拿它当导航,它也懒得和元初争辩它不是导航系统。

系统耗费了一点能量定位到闻夕迟的位置,然后看了眼,【嗯?他现在就在门外啊,这么点距离你让我定位干嘛?你刚才那个架势我还以为你要去捉奸。】

元初看了眼定位地图:“好了我知道了,你继续休眠吧。”

系统无语地继续休眠了。

元初穿上鞋,披上外衣走到门边,她唰地一下打开门,院子中闻夕迟正来回徘徊踱步,听到身后的声音,背脊僵了一瞬。

实在的晚风灌进屋内,夹杂着些许铁锈的气息,元初看了眼闻夕迟,“你在外面走来走去做什么?不进来?”

闻夕迟下意识转过身,正对着元初,似一本正经地摆手拒绝:“这深更半夜,你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影响不好。”

元初瞥了眼他:“你什么时候这么守礼节了?当初在天界,你三更半夜摸进我寝宫的时候可不是什么这么说的。”

“还不快进来?”

闻夕迟耳尖微热,他摸了摸鼻尖,老老实实跟着元初进了屋。

屋内元初还没点灯,光线有些昏暗,闻夕迟是知道元初在夜里的眼神不好,在元初准备点灯时,他却叫住了元初。

“不用点灯,我坐一会就走。”

元初才不管他,径自点燃了一盏烛灯,她端着烛台走了过来,暖黄色的光晕照在她的脚上,分外温柔。

闻夕迟默默得后退几步,站在光影模糊的角落里,和元初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元初将烛台放在桌上,目光如炬,上下扫视闻夕迟许久,随后不容反驳道:“闻夕迟,你给我把衣服脱了。”

作者有话说:

明天如果中午十二点没更新,就是晚上更新。

第67章 为他上药(小修)

“把衣服脱了。”元初见闻夕迟没动, 重申了一遍。

闻夕迟慢慢后退了两步,像贞洁烈女般抓住了衣领,脸上露出几分羞涩:“初初, 现在吗?不太好吧?”

他又向后退了两步,几乎要退到门边:“我还没洗澡, 要不我先去洗个澡。”

元初眯着眼盯着闻夕迟, 一拍桌子:“站住!”

闻夕迟原本向后退了半步的脚默默收了回来, 他满脸无辜地看着她, “初初,怎么了?”

元初走上前,一步一步逼近闻夕迟, 闻夕迟想退, 但在元初犀利的眼神中不敢有多余的动作。

元初走到了闻夕迟的身前,两人之间只有一臂之距, 灯光在元初的身后,影影绰绰, 晚风灌进室内,席卷着淡淡的馨香,令闻夕迟微微出神。

直到元初的手放在了他的腰带上,闻夕迟猛地回神, 他抬手按住了元初的手,白皙的脸上浮现出几缕薄红, 像是因为元初的动作而难为情, “初初,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没处理, 要么今天先到这里, 我们改天再继续吧。”

元初抬眼轻瞥他, 微微拉长音调,“嗯?”

这声语气助词饱含情绪,闻夕迟感觉脑海里的警铃大作,他默默松开了手。

元初扯掉了闻夕迟的腰带,随手丢在地上,闻夕迟身上整齐合身的锦袍瞬间变得松松垮垮的,若是这种松松垮垮的衣服穿在别人身上,或许会显得落魄和颓废,不修边幅,然而闻夕迟的样貌过于优越,身材比例足够傲人,别说是不修边幅,就算他披麻袋都是好看的。

闻夕迟注视着元初,那双遗传自闻懿的深邃的浓眉大眼中充斥着积分欲语还休的忸怩,像个被逼上花轿的大姑娘。

元初感到——十分地辣眼睛,然后她毫不留情地扯开闻夕迟的领口。

闻夕迟闭上眼,脸上的忸怩变成了死刑犯被斩首之前的绝望。

闻夕迟的皮肤很白,但并非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而是一种魔族特有的健康的冷白,如上好的羊脂白玉,近乎半透明色,能清晰地看到皮肤下的青色的血管。

脱掉外衣,元初看到的却不是闻夕迟结实的胸膛,而是一圈又一圈的纱布,裹着他赤|裸的上半身,白色的纱布正不断地被鲜血浸染,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元初的动作顿住,她倒吸一口凉气,抬头看了眼闻夕迟,又低下头,伸手碰了碰纱布的边缘,指尖轻颤。

“别看,”闻夕迟看见元初脸色微白,仿佛被吓到的模样,他叹了口气,一手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盖住她的眼睛,“不好看,会吓到你的。”

他身上的伤他自己清楚,那些伤口如此狰狞丑陋,若是元初看了,也许会吓得做噩梦。

闻夕迟眼神落在元初身上,其实他也说不清是害怕元初见到那些伤口之后做噩梦,还是害怕元初见到伤口之后会露出嫌恶的表情。

或许两者兼有吧。

他清楚元初如今只是喜欢他的外表,如果让元初看到了他丑陋的一面,她会不会后悔了?

闻夕迟一方面觉得元初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另一方面又还是不够自信,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想赌。

他想让元初心里的他永远都是强大而完美的——上一次在羽徽宫,他伤重变回原形,元初早已见过比如今还狰狞丑陋的伤口的事,闻夕迟已经选择性遗忘了。

一百岁的闻夕迟犯的蠢,跟他一千岁的成年龙有什么关系?

元初并不知道闻夕迟心里的纠结,她全身心都放在闻夕迟的伤口上,见闻夕迟抗拒的模样,她蹙起眉,“现在是纠结好不好看的问题吗?”

纱布上的血痕还在不断地向外扩散,元初一看就知道闻夕迟根本没有上药,他仗着身体素质好,恢复力强,只是粗糙地拿纱布裹了裹,如果不是要见她,怕她闻到血腥味,闻夕迟甚至可能连纱布都不裹——这种事闻夕迟是有前科的,他干得出来。

他如此粗糙地处理伤口,伤口能长好才有鬼。

元初气鼓鼓地拉下闻夕迟的手,她的眼神清亮,比闻夕迟想象中的要镇定许多,并没一点见血之后的惊慌失措,她十分镇定道:“你现在受伤了,需要上药。”

“这点小伤……”闻夕迟下意识拒绝,不过拒绝的话才刚说出口,元初便拽着闻夕迟进了房里,按在榻上,闻夕迟想站起来,却被元初瞪了眼:“坐下,别乱动!”

闻夕迟讪讪地坐下,摸了摸鼻子。

元初伸手在储物袋里翻找,从里面掏出一堆瓶瓶罐罐,高矮胖瘦各个种类齐全,她将房间里的灯全都点亮,然后在明亮的烛光下拿着瓶子挨个分辨。

“不对,这个是美白护肤的。”

“这个是清心明目的。”

“这是擦脸的。”

“奇怪,药呢?我记得储物袋里还有两瓶治疗外伤的药啊,我记得我塞进来了……”

元初抱着瓶瓶罐罐喃喃自语,闻夕迟看着元初手忙脚乱的模样,微微侧身,元初感觉到闻夕迟的动作,一转头,眼神杀了过去。

闻夕迟无辜地眨了眨眼,从一堆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中准确拿出其中两瓶,对元初道:“这两瓶。”

元初瞥了眼,又打开闻了闻味道,发现还真是她要找的那两瓶伤药。

对于闻夕迟比自己都清楚她储物袋里这些瓶瓶罐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件事,元初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闻夕迟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还省了她一个一个慢慢找的时间。

这两瓶伤药是上一次在羽徽宫,元初给黑龙模样的闻夕迟用剩的伤药,一瓶外敷,一瓶内服,外敷的还剩一半,内服的伤药还没用过。

元初整日宅着,这些伤药都没地方用,最后理所当然用到了闻夕迟的身上。

元初倒出一颗疗伤的丹药,盯着闻夕迟吃下。

元初所用的丹药自然是十分顶尖,药效也非常显著,丹药入口即化,几息的时间,纱布上的血痕停止了蔓延。

但这还不够,内服的丹药只是止血,要想伤口愈合快一些,必须在伤口上撒下另一个瓶子的药粉。

闻夕迟心里扭捏,但最终抵不过元初的坚定,无奈地松开了按着纱布的手。

烛火摇曳,元初坐在闻夕迟身旁,她拿着一把剪刀,一点一点剪断闻夕迟包裹在身上的纱布。

元初找出剪刀剪开纱布,发出沙沙的声音,剪刀的一侧紧贴这闻夕迟的皮肤,坚硬的金属带来微微冰凉的触觉,元初按在他身上用来固定住皮肤的指端却柔软温热,有种冰火两重天的错觉。

她低着头,因为夜晚的光线不佳,她凑得很近,有一缕长发从肩头滑落,落在闻夕迟没有被纱布包裹的腹部,像羽毛划过,又痒又麻。

他的鼻尖都是元初身上的桃花香,闻夕迟呼吸一滞,腹部的肌肉微微紧绷。

元初停下动作,抬头看见闻夕迟凝重的表情,问:“我是不是弄疼你了?”

闻夕迟喉结滚了滚,摇头:“不疼。”

只是有点儿——挑战他的自制力罢了。

这时候闻夕迟已经忘了考虑元初看到他身上的伤口后会不会觉得难看的事。

元初见闻夕迟确实不像疼的样子,便一狠心,动作麻利地剪断了所有的纱布。

纱布被鲜血浸透,凝固的鲜血和伤口上的血痂长在一起,她一点一点揭开被鲜血染红的纱布,闻夕迟的胸膛上有三道平行的狰狞的伤口映入元初的眼底,这三道伤口贯穿了整个胸膛,不像是利器所为,倒像是什么野兽的爪子,两头浅,中间深,皮肉外翻,靠近心脏的那一处位置更是血肉模糊,看起来十分狰狞。

若是这道伤口再深一些,便能穿过他的胸膛,将闻夕迟的心脏撕碎,可想而知当时的场面是多么惊险。

元初垂下眸,抿了抿唇,表现得意外镇定,她取了张帕子,沾了温水,一点一点擦拭着他伤口附近的血痕。

一盆温水被帕子染红,闻夕迟血肉模糊的胸膛终于露出了最真实的模样。

除了那三道最严重的伤口,闻夕迟的身上还有许多深浅不一的伤口,有点意境结痂,而有的看起来像是结痂之后因为剧烈的活动而造成二次开裂,以闻夕迟的身体素质,这些伤口到了如今还能留下痕迹,当时的伤势定然不会轻。

元初此时回想起来,才能在这几天的相处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比如他夜里来和我说话的时候总不点灯,离着她至少有一丈远……

她如果能够细心一点,早该发现闻夕迟的不对的。

闻夕迟小心翼翼地看着元初的脸色,见她沉默不语,以为她是生气自己瞒着她,上一次她才因为他瞒着她去天界的事生了气,如今又被她发现瞒着受伤的事。

有些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闻夕迟低着头,主动向元初认错,“初初,我错了,我不该瞒着你我受伤的事……”

“上药呢,别说话,”元初打断他,嗓音带着些许涩意:“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你受伤了,需要上药。”

元初没想到闻夕迟都伤成这样了,考虑的竟然是他不该瞒着她这事,元初之前只是生气他什么都不和他商量,又不是掌控欲强到什么事都要闻夕迟事无巨细地汇报给她听:她没有那么闲。

情侣之间有些无关痛痒的小秘密这很正常,闻夕迟受了伤不想告诉她,元初并没有因此生气,她更多地是觉得心疼,以及对天族的厌恶。

他本可以不用过得如此艰辛的。

第68章 占你便宜

闻夕迟身为天族的二皇子, 原魔界之主的外孙,他母亲又是魔主最疼爱的孩子,他生来应该是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长大才对。

然而他父亲厌恶他体内一半的魔族血脉, 母亲与外祖被天帝所害,他一个人承受着时间的恶意, 磕磕绊绊地成长, 费劲千辛万苦, 才成功将闻懿从天牢救出来, 他如今拼尽全力想要得到的,是他本该一出生就拥有的东西。

他这一路过得太艰难了。

元初一点一点地将闻夕迟的伤口附近的血污擦干净,将治疗外伤的药粉洒在伤口上, 她看着闻夕迟身上纵横交错的伤口, 心情有些压抑。

她的情绪都写在了脸上,闻夕迟抬手揉了揉她毛茸茸的发顶, 没忍住,俯身在她的眉心落下一吻:“没事的, 只是一点小伤,不疼的。”

他一触即分,但眉心温热湿润的触觉久久未散,元初抬头, 看见闻夕迟微微扬起的红唇,迟钝地抬手碰了碰眉心, 半晌, 她幽幽地瞥了眼闻夕迟。

还有心情吃她豆腐,看来确实是不怎么疼。

元初被闻夕迟这么一插科打诨, 心中的郁色消散了不少, 她吐出一口气:现在的日子已经越过越好, 何必沉溺在以前的苦难中?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将以前遭受过的痛苦一一从那些加害者身上讨回来。

元初将注意力重新放回眼前的事上,闻夕迟身上的血痂全部清理干净,露出了里面鲜红色的伤口,她打开瓷瓶的封口,将里面的药粉撒在伤口上。

药粉的疗效很好,刚撒上药,原本露着血肉的伤口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痂,看样子明天就能完全康复。

闻夕迟的体质比常人好上许多,只要不是致命伤,就算不上药也能很快自行恢复,上药只是缩短他的伤口愈合的时间。

闻夕迟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魔界是生活并不太平,他想要入主魔界必须打败所有的挑战者,也许明天、又或许是后天,他就又要陷入一场大战,留给他慢慢康复的时间太短了,若不尽快上药恢复,这些伤口会在下一次打斗中重复撕裂,对身体无益。

闻夕迟身上纵横交错的伤口实在太多,将伤口上完药,那瓶子里的伤药也所剩无几了。

元初这里没有纱布,她拿出一卷干净的白棉布,裁成细长的布条,一手将棉布固定,另一只手拽着棉布的另一端,穿过闻夕迟的腋下,绕到身后。

闻夕迟的身材看起来瘦削,但实际上他作为一个成年男子,身量并不会小到哪去,元初几乎要贴在闻夕迟身上,才能将棉布从右手递到左手上。

若是从远处看,就像是元初投入了闻夕迟的怀中,环抱着他。

这个姿势是十分暧昧的。

闻夕迟垂眸落在元初的侧脸上,室内灯火通明,烛火摇曳,暖黄色的光晕照在元初的侧脸上,以及闻夕迟深邃的眼眸中,平添几分温柔的色彩。

闻夕迟认真地看着元初,鼻尖幽幽的桃花香越来越浓烈了,明明原本闻着还有几分清雅的幽香似乎变得醉人起来,闻夕迟的咽了下口水,滋润干涩的喉咙。

元初将闻夕迟的伤口包扎好,然后直起身退后几步,仔细端详了一番,想要看一看她有没有包扎整齐。

不过她的视线停留在闻夕迟身上的纱布上不到三秒,便被其他东西吸引注意力,她的眼神控制不住地偏向一旁。

闻夕迟坐在她的榻上,他赤/裸着上半身,露出来的肌肤十分白皙,他穿着衣服的时候看起来清瘦柔弱,但脱了衣服后可以看到他的身材并不瘦弱。

他的手臂垂在身侧,撑在榻上,上臂的肌肉微微隆起,结实的胸膛被白色的布条包裹着,隐约可见布条之下流畅的肌肉线条,如元初之前猜想的一般,充满了野性的力量美。

元初的目光落在闻夕迟的胸膛上,不禁回忆起刚才给闻夕迟上药时不经意间碰到的、那结实有弹性的手感。

元初的耳根微热,但眼睛有自己想法,缓缓向下,落在闻夕迟的腰上。

他的腰很细,腰侧有一条细长的血痕,因为已经快要痊愈,元初就没有上药包扎,而是将其裸露在外,这条血痕横穿过他薄而有力的六块腹肌,与人鱼线平行,延伸至腰下,红白交错,又是在如此暧昧的位置,看起来莫名多了几分暧昧。

元初的耳尖红了。

阿弥陀佛……

元初默默念了几句佛号,内心暗自谴责自己:人家还是个伤患呢,怎么能趁着这种时候吃人家豆腐呢?

再一抬眼,撞进闻夕迟含笑的眼眸,他坐在榻上,抬起头看着她,他精致的眉眼在灯光下更显几分温和缱绻,薄唇微勾,笑得像个男狐狸精,低声问:“初初,我的身体,好看吗?”

轰!

元初耳尖的红晕蔓延到了耳根,她是个诚实的人,所以她又认真地垂眸欣赏了一次闻夕迟的问题,点头,“好看。”

去TM的阿弥陀佛。

食色性也,闻夕迟都这么大方地露出来了,她看一眼怎么了!

元初理直气壮,又忍不住再看了一眼。

突然,她的手腕被闻夕迟拽住,闻夕迟手腕微微用力,一瞬间的天旋地转后,元初发现她和闻夕迟之间的位置调换过来了。

她被闻夕迟拉着躺在了榻上,闻夕迟支着上身,虚虚地压在她的身上。

他将元初的手举过头顶,按在榻上,他居高临下俯视着元初,另一只手支在榻上,腰腹部与胳膊受力支撑着他的身体,手臂上与腰侧的肌肉微微隆起,展露出完美流畅的肌肉线条,看起来十分性感,令人心潮澎湃,血脉偾张。

元初咽了下口水,吞咽的声音在寂静的环境中十分明显,心脏砰砰跳得飞快。

闻夕迟大概就是别人说的男菩萨吧,有肉是真的露,元初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欣赏一个异性的身体,被美色冲击得忘记了惊讶。

她脸色虽红,但眼神却很诚实地粘在闻夕迟身上,直到闻夕迟松开按着她的手,转为轻轻抬起她的下巴,使她被迫和他对视。

两人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元初能听到闻夕迟清浅的呼吸声,清晰地看见了他漆黑深邃的眼眸深处埋藏着的幽幽暗火。

闻夕迟的大拇指摩挲着元初的下巴,带来微微酥麻的痒意,他的发丝从一侧的肩头倾斜而下,与元初的发丝纠缠,滋生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初初看了我的身体,是不是要付一些利息?”闻夕迟嗓音低哑,如情人间的耳语,又带着些许的蛊惑,他的拇指上移,划过了元初嫣红的唇瓣,暗示的意味十分明显。

元初明知故问,装傻充愣:“你说的利息是指明天再替你上药吗?”

闻夕迟笑了笑,眸色幽深,“初初是想替我上药?还是想占我便宜?”

“那怎么能叫占你便宜?”元初表现得一本正经,“我只是单纯地想替你上药而已。”

闻夕迟笑看着她强词夺理。

直到元初支起上半身,在闻夕迟的唇上留下一吻,理直气壮道:“这才是占你便宜。”

闻夕迟先是愣了下,随后露出一抹无奈且宠溺的笑,他的初初果然不走寻常路。

他盯着元初的红唇,俯下身吻了上去。

唇齿交缠,暧昧的气息在房间内弥漫,闻夕迟松开元初的下巴,转而扣住元初的手腕,又继续向下摸索,他修长有力的手指插进元初的手指之间,与她十指相扣。

元初被闻夕迟亲得意识模糊之际,她半睁着眼看了眼天花板,迷迷糊糊想道:这或许就是某江传说中的——按在床上亲?

察觉到元初的分神,闻夕迟轻咬元初的下唇,元初的意识回笼,没过多久,便完全沉浸在闻夕迟温柔绵密的吻中。

月上柳梢头,屋内令人脸红心跳的接吻声慢慢停歇,闻夕迟气喘吁吁地直起身,他低头了眼元初。

此时的元初衣襟散乱,唇色殷红,双颊因为长时间的憋气而有些鲜艳的粉色,她懒洋洋地看着闻夕迟,双目含情,看上去一副柔若无骨,让人想要狠狠欺负的模样。

闻夕迟喉间干涩。

他不是坐怀不乱的圣人,也没打算向圣人学习,遇到元初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个重欲的人,他在元初面前的自制力几乎为零,但因为对方是元初,最终他也干不出趁人之危的禽兽之事。

他在等元初做好准备。

闻夕迟生怕再多看一眼,他岌岌可危的理智就要崩溃,他慌乱地移开视线,喉结不断上下滚动。

“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他嗓音暗哑深沉,像是在压抑着一头即将苏醒的巨兽。

事实也差不多如此。

闻夕迟捡起地上的衣服胡乱地套上,逃也似地离开元初的寝殿,看他离开的方向,并非前往自己的寝宫,而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那边只有元初平日里用来泡水的冰泉。

元初从榻上坐起来,她整理了下凌乱的衣襟,又摸了摸滚烫的脸颊,抿唇轻笑出了声。

“真是个傻子。”

第69章 结伴游玩

若是让那些被闻夕迟揍得哭爹喊娘的敌人听到元初这句话, 估计会怀疑她的眼睛有问题。

如果闻夕迟是傻子,那他们这些被闻夕迟按在地上摩擦的是什么?是比傻子还不如吗?!

夜深了,闻夕迟又带着满身水汽, 回到元初的房里。

元初已经睡下了,她侧躺在床上, 一手在脑袋下枕着, 另一只手垂落在床边, 闭着眼, 呼吸绵长,睡颜恬静。

闻夕迟走到她床边,他替元初捡起被她踢到地上的被子, 重新盖到她身上, 他温柔地看着元初,随后俯下身, 轻轻在元初的眉心落下一吻:“明日见,初初。”

元初眉心舒缓, 睡得更沉了些。

第二日,元初看到身上盖着的被子,她掀开被子,整齐地叠在一旁, 笑了笑。

昨夜她的寝宫里进了个田螺姑娘,啊不, 应该是田螺男孩, 半夜替她盖被子呢。

元初穿好鞋子,将凌乱的长发略梳整齐, 穿上床边备好的一套衣裙, 打开房门, 却意外地看见闻夕迟于院中长身而立。

他今日穿了一身月白色滚银边的锦袍,有微风吹过,锦袍的下摆在光影中呈现出明暗交织的华丽暗纹,一头墨发用一顶金色的发冠尽数束起,明明是斯文俊秀的白衣,穿在他身上却多了几分随心所欲的散漫与不羁,他看见元初,眼中的风华流转,像极了风流倜傥的世家子。

元初看了看闻夕迟身上的衣服,又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颜色、款式以及暗纹都相差无几的裙子,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她衣服上的暗纹颜色更加华丽。

啧啧啧,这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装,某人的小心机已经展露无遗。

她嘴边含着一抹笑,蹦蹦跳跳地跑向闻夕迟,闻夕迟上前几步也迎了上来,两人相视一笑。

元初主动牵着闻夕迟的手,“你今天想带我去哪?”

闻夕迟今日一大早就在她门外等着,又穿了一身白衣,看起来不像是去打架的——闻夕迟若是要打架,穿的是一身款式简单的、不显脏污的墨色劲装,这样如果在打架的时候弄脏了、划破了就可以直接丢掉,而不会浪费。

这是闻夕迟以前在天族生活时留下的习惯,如今他到了魔界,以黑吃黑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宝,足够他奢靡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他并没有什么物欲上的追求,而是保持着一贯俭朴的生活习惯,他将大部分积累下来的资本都用在元初身上,绝不会让元初的生活质量因为跟了他而下降分毫。

所以元初看到闻夕迟穿着一身白色的、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才敢断定他今天不会去打架。

不去打架,又穿得花枝招展,肯定是要出门的。

果不其然,闻夕迟看着元初道:“今日是魔界百年一度的魔神诞,永夜城中会举行庙会,到时候永夜城中会有许多魔界小吃,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的。”

元初一听到魔界小吃,眼睛亮了两度,心动地点了点头,她拽着闻夕迟向外走去,“那我们快走快走!”

魔界的永夜城是魔界的第一大城池,距离魔宫不远,不久之前,这里已经被闻夕迟接管,划入闻夕迟的地盘,因为今日是魔神诞,永夜城比以往还要热闹几倍。

永夜城的街头张灯结彩,人潮汹涌,街道两旁的店铺人来人往,脸上带着狰狞魔纹的大多是实力低微的低阶魔族,而外表看起来和人族无异的大多是高阶魔族,不过也不绝对,有些魔族、或者如同雾娘那样的堕仙出于各种目的,不会刻意隐去脸上、身上的魔纹,也有穷凶极恶混入魔界的人族,脸上没有魔纹的痕迹,不过魔界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这里的人族比大熊猫还稀少。

不管是人族、堕仙、还是魔族、甚至是鬼族出现在永夜城,大家都见怪不怪,但如元初这般浑身仙气弥漫,一看便知道是仙族,实力还只有灵仙的低阶仙族,如此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永夜城众多魔族的眼皮子底下的,她还是头一个。

众所周知,魔族与仙族向来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元初不加掩饰地顶着一身仙气出现在魔神诞庆典上,这一行为简直对于魔族而言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嚣张至极!

无数饱含恶意的目光落在元初身上,甚至有些高阶魔族的眼神带着觊觎,落在元初明艳的五官上。

魔族虽然看不起仙族,更有些魔族喜欢将长相好看的仙族掳走,当做禁脔。

至于陪在元初身边、看起来和元初关系亲密的闻夕迟则被魔族下意识忽略了:这种看起来肩不能抗手不能挑的小白莲,一会连他一起抢了,转手还能卖给那些喜欢小白脸的魔女。

元初似乎对这些恶意一无所知,她表现得像个单纯无知的傻白甜,在永夜城中东看看西看看,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那几个魔族看到女仙将一根糖葫芦递到小白脸嘴边,小白脸轻咬了一口,嚼了几下后咽了下去,随后低声说了什么,逗得那仙族女子展颜一笑,几乎要将旁边的魔族看得痴了。

忽然,一阵冷风刮过,那几个盯着元初看的魔族瞧见那仙族女子身旁的小白脸往他们这边淡淡地瞥了眼,那一眼,令他们瞬间感觉汗毛倒竖,两股战战,若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想丢脸,他们可能会忍不住朝他跪下。

那些刚才还在觊觎元初美貌的人顿时脸色大变,他们像是见到恐怖的凶兽,纷纷落荒而逃。

以闻夕迟为中心,方圆三米内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

闻夕迟满意地收回视线,继续待在元初身边,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主动提元初提着刚才买的东西,不过这一次没有人敢再轻视于他。

闻夕迟和元初走完了一条街,拐了个弯,走到隔壁那条没有那么热闹的街上。

这条街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灵兽、魔兽,有常见的,也有稀奇古怪的,元初走到一间卖兔子模样的摊位前,走不动道了。

“闻夕迟,这个兔子好可爱啊!我们把他们买回去好不好!”元初扯着闻夕迟的袖子撒着娇。

卖兔子灵兽的小贩看了眼这个浑身仙气的仙族,又看了眼旁边一看就不太简单的男人,脸上堆起了笑,“这位仙子眼光真好,我这灵兔乖巧可爱,皮毛油光水滑,不是我吹,我这灵兔的品相、血统都是一等一的,您看这毛量、这纯粹的红眼睛……”

小贩卖力地推销着他的灵兔,元初拎起一只灵兔的脖子,在手中掂了掂,随后又捏了捏兔子的四肢,点了点头,“不错,这种兔子一看就是散养的,肌肉结实嫩滑,最适合用来做酱香兔腿,麻辣兔头了。”

卖兔子的小贩:?

他怀疑地看了眼元初:她是魔族假扮的仙族吧?不然怎么能对着这么可爱的兔子说出这么残忍的话!

“仙子您真是好眼光,”小贩只是愣了一瞬,又反应过来,接上元初的话,“我这灵兔是用纯灵草饲养的,灵气浓郁,每天都要跑上百里地,你看这后腿上的肌肉,多结实有弹性,咬起来鲜嫩多汁,韧而不柴,尝起来还有种淡淡的甜味,你再看这体型,肥瘦均匀,绝对是上佳的食材!”

小贩眼都不眨地向元初夸着兔子,仿佛他一直以来卖的不是宠物兔而是食用肉兔。

不过也没差,看他这兔子的口感和味道都描述得如此详细,平日里估计也没少吃兔子。

元初挑了几只看起来比较肥美的兔子,让闻夕迟付了钱。

储物袋可以保鲜,但放不了活物,她索性就让小贩在这里先把兔子宰了再带走,改天再做麻辣兔头。

不过变故也在这个时候突生,几个脖子上或者脸上向着魔纹的魔族将闻夕迟和元初围住,目光不善地打量着元初和闻夕迟。

刚才还在卖兔子的小贩看到这群来者不善的魔族,顿时抱着兔子走远了。

“哎!我的兔子!”元初急切地喊了声,然而小贩头也不回。

其中一个红发魔族朝元初吹了吹口哨,上下打量元初一眼,笑道:“呦,这么标致的小美人,真是好久没有见到了,还是个仙族,正好,我还房里还缺个仙族的小妾,小美人儿不如甩了这个小白脸跟我走吧,你跟着我,想要多少兔子都有。”

元初生理性厌恶地皱起眉,表情冷了下来,她上下扫视一眼这个红发魔族,然后默不作声地退后两步,将闻夕迟的身影暴露出来。

闻夕迟淡淡地扫了眼这个红发魔族,漆黑的眼中浮现出一缕冰冷的杀意。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天生迟钝,还是艺高人胆大,他们没有察觉到危险即将降临,他们挡住了元初与闻夕迟的所有去路,“小美人儿,我劝你还是乖乖从了我,这样就不用受太多皮肉之苦,否则,我这几个兄弟还没尝过仙族的意味……”

他们露出嗜血而残忍的笑容,目光淫邪。

闻夕迟抬起手,捂住元初的眼睛,随后淡淡地扫了眼这几个魔族。

他左手轻抬,为首的红发魔族的颈间有一条血线浮现,红发魔族感受到一抹刺痛,下意识摸了摸脖子,然而手刚抬起来,他便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眼睛看到的最后一幕,是他失去脑袋的身体向后栽倒的画面。

其余几个魔族还没来得及反应,也步上了红发魔族的后尘。

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在地面上汇聚成一条溪流,闻夕迟捂着元初的眼睛,抱起她走出了这条街。

他与元初的所过之处,街道两边的小贩纷纷避开,不敢冒犯分毫。

这就是魔界,这里奉行弱肉强食的规则,只要你实力够强,就算当街杀人也不会有人多说什么。

元初并没有亲眼看到闻夕迟杀人的一幕,不过听着声音她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并不觉得闻夕迟杀了那几个魔族有什么问题,那几个魔族在永夜城里为非作歹,那些小贩已经见怪不怪,像今天这种事他们一定没有少做,他们死不足惜。

只是可惜了那几只兔子,难得遇见这么好的食材,可惜了。

元初正惋惜着那几只肥瘦均匀的兔子,闻夕迟牵着她的手,七拐八弯,来到了一条巷子里,刚才卖兔子的小贩正在这个小巷子里重新摆上地摊,卖着刚才给元初推荐的那只兔子。

元初挑了挑眉,走到小贩的摊位前,“如果我没记错,这几只兔子我们是交了钱的吧?”

她面色不善:“你想一只兔子卖两次?”

小贩见元初和闻夕迟毫发未损,不由得有些惊讶,不过很快他便反应过来,看着元初和闻夕迟的表情带上了浓重的敬畏,他将手中的兔子与刚才闻夕迟付的钱双手奉上,瑟缩道:“小人有眼无珠,还望大人饶小人一命!”

元初没有拿回钱,她让小贩将兔子收拾好,拿着兔子和闻夕迟离开了小巷。

元初的声音回荡小巷中,“闻夕迟,一会回了魔宫,你记得给我做麻辣兔头啊。”

闻夕迟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嗯,我一会翻书看看应该怎么做,你还想吃什么?”

小贩看着他们他们远去的背影,过了许久才回过神。

他回想着刚才元初话语中透露的信息。

姓闻,又住在魔宫,难不成刚才那个男人是最近在魔界名声大振的前任魔主的外孙?

他似乎和以前的魔主一样温和而善良呢。

小贩回想起刚才的遭遇:若是魔主的外孙成为魔界之主,或许他们这些低阶魔族的生活会过得好一点吧。

卖兔子的小贩又重新回到了那条街上,将刚才的事说给了同伴听,然后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迅速在底层魔族之间扩散开,在闻夕迟并不知道的时候,他的身后多了许多支持他上位的低级魔族,为以后他成为魔界之主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不过这是后话了,如今的闻夕迟还只是一个占据着魔宫,以前任魔主外孙的身份强势崛起的新兴魔族,大部分的高阶魔族并没有将闻夕迟放在眼里。

这个世界或许只有元初坚信,闻夕迟最终会坐上魔界之主的位置。

不过未来的事先放在一边,因为此时未来的魔界之主现在正在给元初拎包,偶尔还要充当垃圾桶,吃掉元初尝了一口后觉得难吃就喂给他小吃。

闻夕迟并不挑食,又是元初亲手喂给他的,他吃的十分满足,看表情仿佛在吃山珍海味。

那副不值钱的恋爱脑模样看起来根本不像日后杀伐果断、阴晴不定的魔界之主。

元初花了一个白天的时间逛完永夜城,而到了夜晚,魔神诞的庆典才正式拉开帷幕,永夜城比白日还要热闹,今天的重头戏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说:

如果没有意外,以后是晚上更新,更新时间我会放在晚上十二点之前。

第70章 两套喜服(小修)

魔神诞的重头戏不是庙会, 也不是各种特色小吃,这些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预热。

真正的重头戏是晚上的拍卖会,这是魔界百年一度的交易盛典, 在这个拍卖会上,能够买到所有能想象到的、以及想不到的奇珍异宝。

这也是永夜城会如此热闹的原因之一。

拍卖会分为上下两场, 一场在上半夜, 只要有钱就能进, 一场在下半夜, 只有持拍卖会邀请函的人才能进入,闻夕迟回来得太迟,邀请函早在许多年前就发完了, 不过他如今掌管了永夜城, 他这张脸比什么邀请函都管用。

闻夕迟与元初一身情侣白衣,别拍卖会的侍者从正门领了进去, 由于元初一身仙气混在魔族中自带指路明灯效果,他们的回头率接近百分百。

不过能进拍卖会的都不是傻子, 虽然闻夕迟的实力看不出深浅,又看起来像个只有脸能看的文弱小白脸,但没有人因为他的外表而轻视他分毫。

拍卖场里的高阶魔族太多了,魔气都比其他地方浓郁许多, 元初是吸收仙力的,有些不能适应这里魔气充足而仙气薄弱的环境, 就像是从一个氧气充足的地方突然进入到一个氧气较为薄弱的场所, 她感到有些憋气。

闻夕迟于元初进了拍卖会的包间,闻夕迟挥退了拍卖会的人, 他取下一个茶杯, 然后划破指尖, 他往茶杯中滴了一滴自己的血,然后往茶杯中倒了些灵泉水,混合均匀后递到元初唇边。

元初喝了一口掺着闻夕迟血液的水,原本那种胸闷不适感消失了,龙血入腹,有些微微发热,元初的面色迅速变得白里透红,因为这是第三次接触到闻夕迟的血,她的反应倒没有第一次那样敏感了。

她感觉舒服了许多,她抓着闻夕迟的手给他那再晚一点就要愈合了的伤口上药:“你是不是傻,我储物袋里有丹药,一会吃一颗丹药就好了,不需要你放血。”

她看着闻夕迟的伤口,皱起眉:“割破手指多疼啊。”

闻夕迟摇了摇头,“丹药吃多了总归不好,这只是区区皮外伤,不碍事。”

比起昨夜那几道横贯了他的胸口、深可见骨的伤口,他指尖上这点皮外伤确实不值得一提,闻夕迟根本没将这点伤放在心上。

不过这话不能跟元初说,否则她又要说他不好好保重身体了。

啧,这娇滴滴的小公主就是麻烦。闻夕迟笑着想。

元初给闻夕迟上的是顶级的伤药,用来治疗这点皮外伤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药膏抹了上去,伤口很快就愈合,血痂脱落后,他修长的指尖上不留半点受伤的痕迹。

拍卖会还没开始,闻夕迟拿出拿出几个仙气充沛的仙果,用灵泉水洗干净,再用小刀削去皮,切成合适入口的大小,用精致的叉子叉着,喂到元初嘴边。

元初咬了一口果肉,有些不好意思:再被闻夕迟这么惯下去,她都要被闻夕迟惯废了啊!

于是元初也拿了一根叉子,叉着果肉喂给闻夕迟。

嗯,这叫有来有往。

两人用一种单身狗看了会不自觉散发出酸意的黏糊劲吃完了仙果,底下传来一阵慷慨激昂的鼓声,预示着拍卖会正式开始,元初这间房间临近拍卖台的那面玉石打造的墙上出现了拍卖台上的画面。

穿着清凉性感的魔女用托盘捧着拍品上来,拍卖场聘请的拍卖师也不多废话,简单明了地介绍托盘上的拍品。

“今夜的第一件拍品,是一把有玄铁打造的弯刀……”

这第一件拍卖品是为了给今晚的拍卖预热,拍的是一件兵器,起拍价格比正常价格低上许多,很快就被下面坐在散座上的人拍走了。

接下来又上了几件拍品,皆是以兵器居多,拍卖场的气氛慢慢被炒热起来,元初对这些兵器没多少兴趣:人菜就要有自知之明,她武力值不行,就算给她一把神兵利器,她也发挥不出百分之一的效果。

有这个钱买兵器还不如多买几件防御装备,只要防御堆得厚,别人就算拿着神兵利器也破不了她的防御。

元初最喜欢别人看不惯她,又奈何不了她的样子。

上半场的拍品拍卖的大多是一些比较稀少的兵器、丹药、矿石,甚至还有一些珍奇异兽,真正的有价无市的宝贝都在下半场,所以上半场楼上包间几乎没有人出价。

元初出手拍了几样她私藏里还没有的矿石藏品,她拿着这些矿石没用,纯粹是收集癖犯了。

上半夜的拍卖会接近了尾声,侍者将一个巨大的箱子推到了展台上,箱子大概两米宽,一人高,被一层黑布遮挡着,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东西。

这是今晚上半场的最后一件拍品,魔神诞上的拍品并没有拍卖名册,大家都有些好奇能作为上半场的压轴拍品会是什么。

“各位尊贵的客人们,接下来要拍卖的是一件有十分特殊的宝贝。”拍卖师将手按在了箱子上,将盒子上的黑布揭开,露出了一个水晶雕刻而成的箱子。

令人意外的是,箱子里放的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也不是什么奇珍异宝,而是两套喜服。

这两套喜服一套是男款,另一套是女款。

女款的喜服以鲜艳的赤红色为底色,用大面积的金色和蓝色在裙摆处绣着一幅碧海游鱼图,再往上,则是一幅鱼跃龙门图,其上以金色的丝线绣出一条拖着长长的尾鳍、动作栩栩如生的鲤鱼,以黑色的丝线绣出黑色的龙门,金色的鲤鱼为主体,龙门为虚幻,鲤鱼高高跃过龙门,黑色的龙门似乎将鲤鱼环抱在怀中,呈现出一种异样的和谐美。

元初看了看自己的腿:她怎么觉得那裙子上的鲤鱼的尾巴和她的有几分相似?那黑色的龙门又有点像闻夕迟的原形。

她转过视线打量着旁边的男款喜服。

和女款的喜服比起来,男款喜服则简单许多。男款以暗沉的玄色为底色,遍布着暗红色的纹路,红色与黑色交替,显得简约而大气,衣摆处以金线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金龙,袖口、领口处有祥云与浪花图样的暗纹流动,整套衣服不见一点拼接的痕迹,宛若巧夺天工,浑然天成,单看有一种尊贵威严的气场,但与那套华丽夺目的女款喜服摆在一起,就显得十分地平平无奇了。

拍卖师给足了时间让众人欣赏这两套喜服,才慢悠悠地开口。

“这两套喜服是炼器大师曲渡生前的最后一件作品,女款喜服上所用的材料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宝,这条鲤鱼尾巴上的鳞片是用货真价实的龙鳞一片片镶嵌上去,能够抵挡仙帝级别强者全力一击,上面白色的珍珠价值连城的鲛珠,胸前的璎珞上镶嵌着赤精石、水蓝宝石、梧桐彩石……一共一百零八颗……”

这两套衣服本身就足够华丽漂亮,然而若只是华丽与漂亮,并不足以成为上半场拍卖会的压轴产品,随着拍卖师每说出一种宝石,众人的眼神便火热了一分,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些宝石都是有市无价的珍品,就算单拿出来放在下半场拍卖会上拍卖也是可以的。

如今这些宝石像人界那些不值钱的宝石似的被镶嵌在衣服上,只起到点缀的作用,所有人都暗自说了声暴遣天物。

“这套衣服的背后还有个十分遗憾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是上半场压轴拍品的原因,拍卖师一改之前的简单明快,变得啰嗦起来,“这两套喜服本身曲渡大师为了迎娶他最心爱的魔女而亲手制作的,然而命运弄人,他心爱的女人在与他成亲前一晚离开了魔世,大师悲痛欲绝,便将这两套喜服收了起来,直到他逝世之前,将这两套喜服转交给徒弟,让他的徒弟为这两套喜服找到一对主人。”

元初有种重回当年寻宝节目为了能给古董卖个高价而现编一个故事的既视感。

她看向闻夕迟,有些好奇,轻声问:“这故事是真的假的?”

闻夕迟看着台下的喜服,微微眯起眼,身上放着凉飕飕的冷气,道:“假的。”

元初挑了挑眉,“你这么确定?”

闻夕迟道:“曲渡确实有一个在他新婚前夜横死的未婚妻,这两套喜服也是曲渡做的,但不是曲渡给他未婚妻做的,他是接了别人的委托,才将这两套喜服做出来的。”

“没想到他做出来这套喜服,还没来得及转交给买主就死了,他的徒弟瞒着委托人,将这两套喜服送到了拍卖场。”

元初咋舌,没想到魔界也有这种给宝物冠上一个悲惨的故事以提高宝物身价的套路,那个委托人估计也没想到他委托曲渡做的喜服被曲渡的徒弟送到拍卖会上了,真是实打实的冤大头啊。

元初叹息,不过片刻后她又觉得有哪里不对:虽说魔界是闻夕迟的地盘,但他不至于连这种小事都知道得这么清楚吧?

元初回过神,迟疑地看着闻夕迟:“这两套喜服……”

闻夕迟咬着后槽牙:“是我让曲渡做的。”

不仅如此,喜服上的材料也是他提供给曲渡的,难怪他说怎么联系不上曲渡了,原来这中间还有这么一茬。

元初:冤大头竟是我自己!?

元初再看着台下的这两套喜服,这两套喜服是闻夕迟为了她们成亲准备的,她默默计算了下完成这两套喜服的花费,顿时顾不上羞涩,只觉得十分肉疼。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怎么将这两套衣服拿回来?”

闻夕迟眯了眯眼,“初初放宽心,还没有人能让我吃亏,我一会先将这两套喜服拍下,不过我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

拍卖正式开始,因着曲渡的名号,以及衣服上华丽珍贵的宝石,这两套衣服一开始就被炒上了一个高价。

闻夕迟淡定地说出一个远超这两套喜服的天价。

上半场的拍卖散去,闻夕迟付了钱,拿到喜服,他巡视拍卖场一圈,然后带着元初默默地跟上了一道身影:

想拿他的东西赚他的钱?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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