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红尘》

27. 五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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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郑泠一走,喝了一盏茶,魏缙便对着李岱李岫玉兄妹笑道:“多谢雍王和公主光临寒舍来看臣,昨夜遇刺,臣运气好并未伤到,还抓到了一名活口,现下臣要去审问刺客。招待不周,还请海涵。”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兄妹二人自然起身离开:“既然如此,你且去忙,我们也该回宫了。”

魏缙躬身,叉手一礼:“恭送雍王殿下,公主殿下。”

大约是近几日京中余孽猖獗,为了安全起见,李家兄妹这次出来,并没有大张旗鼓,将自己树成靶子,只是微服便衣,同乘一辆马车。

上了马车,李岱看向倚靠在车壁上合眼假寐的李岫玉:“你寻着关心他遇刺的借口,拉我同你过来,眼巴巴来见他,却又不见你对魏缙表露关心。堂堂公主,偏对着个婢女较劲,岫玉,这不像你的风范。”

从前还在河北,李岫玉便为才智无双的军师祭酒-魏缙所倾倒。

即便魏缙明确拒绝过她,她好像也不曾收敛过心思。

听闻他昨夜遇刺,她迫不及待就拉上兄长,找他做掩饰,前来看魏缙。

闻言,李岫玉睁开眼,眼中一片失落和失望:“从前我以为,缙哥哥不喜欢我,是因他对外宣称自己有高堂订下的婚约,可是昨夜他在宴上当众求叔父将一个郑氏舞姬赏赐给他,这又算什么呢?是我李岫玉还不如一个前朝余孽?我想不明白,才想来看看那女子是个什么样。”

想到之前见到的郑泠,那张不施粉黛也俏丽的脸,那具曼妙的身躯,以及她敞开的领口下的暧昧痕迹,她痛苦地自述:“刚刚假意失手用热茶烫她……是我见她、他们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一时心生嫉妒,控制不住自己。”

李岫玉向来高傲,一路走来,她也是能领兵杀敌的,如今竟说自己对一个通房婢女心生嫉妒。这是何等的耸人听闻。

李岱悲悯地看着她,“其实你若真非魏缙不可,大可向叔父求赐婚于你二人。”

“不,我不要了!”李岫玉摇头,脸上傲气凛然,“世间男子,还没有一个值得我去求着要的。我李岫玉生来高贵,才犯不着为了一个心中没有我的人,卑微求回眸。”

“兄长,你也以为我曾对魏缙苦苦追求,当真只是因为那点男女之情吗?”

李岱有丝诧异地看着她:“你还能为了什么?”

“就像你迎娶嫂嫂一样,为了我们的大业。我以为倘若能够拿下魏缙,他才会更加对我们全心全力的付出。现在叔父带领着我们重新登顶皇权了,与其执着一个本就对大冀有从龙之功的人,不如另觅其他不确定的人选拉拢,将之捆绑,为我所用。就像前朝的安阳公主,为了他们陇西李氏的江山,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收纳的裙下之臣何其多,连我们英明神武的叔父,都对她念念不忘到如今。”

安阳公主的时代,距现在已经很遥远了。

提到她,两人对她的映像几乎都是一片朦胧,但总也忘不了那个武能提刀策马,文能运筹帷幄的镇国公主,曾经在冀州留下的风华。

李岱第一次听到李岫玉的野心,笑着叹服:“像安阳公主一样……你竟然如此志存高远。也罢,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好,你为我作证,日后,我再也不会对魏缙心存幻想了。”

李岱拍了拍她的肩,欣慰她能看得开:“你能这般想,舍得放下执念,就再好不过了。”

“是。”李岫玉忽然哎呀一声,吓了李岱一跳,连忙问她怎么了。

她捂着心口道:“忽然良心有点痛,刚才那茶烫得很,也不知道她该多疼。等会儿回宫,遣人送瓶烫伤药,养肤膏给她吧。”

提到郑泠,李岱脑海中忽然也闪过她那张脸。

不知为何,总觉得她的样貌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但是很快,他就将这丝莫名其妙的念头按了出去。

一个沦为低贱婢女的前朝余孽,且还是魏缙的人,不值得他浪费一丝一毫的心力。

郑泠洗过了之前那身来不及洗的衣裳,晾完之后,就坐在井水旁吹着风,自然风干身上被茶水打湿的地方。

她刚刚用井水冰镇了一下胸口的烫伤处,见到院子里有株芦荟,掰了一片用芦荟汁涂过,现在倒是没之前那么疼了,只偶尔还会有星星闪闪,一丝一丝的疼,再剩一片淡淡的红色烫痕,留在肌肤表面。

她捡了一根树枝,下巴枕在膝上,百无聊赖地在地上写写画画,写兄长、大伯母、大伯父;再写金钏、女萝、小葡萄。

写完这些,手指有些疼。

她的手如同她的身体一样娇嫩,都是从前用花瓣牛奶泡出来的,刚刚洗衣服,被皂角刺破了手指,浸泡在水中揉搓衣物之后,就更疼了。

树枝表皮粗粝,扎着她的指腹,可她也没想要丢开。

如今她这卑贱之人,可再没了伏案书画的机会和自由。

能闲下来在地上写写画画,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她看着这些名字,心中思量,也不知道他们都怎么样了?

想了又想不出什么,她又全部涂掉,接着写上‘魏缙’二字,然后圈起来,在上面打了一个“x”。

这是刑部对待死囚名字的写法。

郑泠面无表情的盯着这字,失神地看了良久。

直到听到脚步声逼近,她匆匆将地上的字抹掉,把树枝丢到花坛之中。

来人是落英:“你在这呢,我到处找你。”

郑泠连忙起身问道:“落英姐姐有何吩咐?”

“没什么差事。这是公主刚才命人送来给你的,说是无意烫到了你,十分过意不去,这盒是烫伤药,这盒是养肤膏,都是顶好的东西。”

郑泠接过,对着东位一礼,“多谢公主赐药。”

“行,你自个儿擦药吧,下午你歇一歇,就无需做事了。”

“是。”

她打开两个药盒子,嗅了嗅,而后原封不动地盖上。

换做是从前的她,会毫不犹豫地立刻用了。

现在,经历浮沉,逆境困她,让她不得不长出一点心眼。

她自知自己一介婢女,被公主视为情敌,烫了就烫了,竟也能值得被放在心上,给她特意送药,想想……就不太敢用呢。

郑泠将那盒养肤膏,偷偷与其他丫鬟交换了一点铜钱。

五个铜板,她拔了一根头发串了起来,用手帕包好,埋在那棵垂丝海棠树下。

她现在穷得很,寻常婢女好歹都有月钱,她伺候魏缙起居,还要干杂活,却一点银钱都没有。

这样非人的对待,让她必须为自己打算。她想办法攒点钱,将来若有合适的时机,才有傍身的银钱,支撑她逃得更远。

想到这里,郑泠想起来自己曾经送了枚玉佩,在魏缙手上。

好歹也是一块品相极好的羊脂白玉,能值不少钱。

要是下次近身伺候的时候,能够偷出来就好了。

想法很美好,然而现实总是杀她个措手不及。

当天傍晚,消失了半天的魏缙,带着条毛发黝黑的青狼犬回来了。

他将狗绳塞到郑泠手中,指名要她养着:“这是刑部都官司养的犬,借来看家护院,泠娘你与它好生相处,日常在家,它都会寸步不离保护你。”

郑泠暗道,说得好听来保护她的,分明就是用来监视她的。

晚餐过后,郑泠奉命遛狗。

那高大凶猛的狗,一到院子中,就如脱缰野马,反扯着她,四处蹦跶,到处走走停停,嗅嗅刨刨。不知是在熟悉环境,还是在为领地做记号。

郑泠跟在这不安分的狗后面,眼睁睁看着它往着海棠花树下转来转去,她心中暗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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