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美食驯养夫君(种田)》

13. 炒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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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是先前就和村长说好了,下午要去他家牵牛,所以,吃过午饭之后,秦大富就先去草棚里面找出了耕地要用的犁头,先拿去田边,孙玉贞则去将牛给牵回来。

看着她要出门,林初夏又赶紧追了上去。

“娘,我和你一起去吧。”她说道。

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将在林家发生的事情告诉她一声。

她不问,那是害怕会伤到自己,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自己不开口的理由。

孙玉贞侧过头,也只是笑着回答:“好,闺女啊,你如今既然已经嫁过来了,是该要到村里到处去走动,和大家多熟悉一下,免得将来需要找人帮忙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找谁。”

本该是由她亲生爹娘教给她的道理,如今却是通过婆婆的口,代为告知。

“我晓得了,娘。”林初夏垂眸,乖巧的应了一声,才又挽着她的手臂,同她一起出了门。

“娘子啊,等等我,我也要去。”

见到两人离开,秦遇安也快速的追了过去,离开之前还不忘从桌上的小竹篮里面顺走了一把炒花生。

正是许多人吃过了午饭,要准备下地干活的时候,一路上,倒也遇到了不少的村民,见到她们,也都会应付一两句,如此一来,林初夏反而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将事情给说出口了。

“闺女,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呢?”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身边的人却早就将她所有的心思都给看穿了。

“娘,其实我和相公今天回林家的时候……”

“原来是这件事啊,遇安已经和我说过了。”孙玉贞的脸上顿时变得有些生气,她搂了搂衣袖,才叉腰骂道:“我早该想到,单独让你和遇安回去肯定会受欺负,早知道如此,我就该和你一起回去才是。

即便那林老根是你爹,那又如何?你现在已经嫁过来了,那就是我的闺女,他凭什么欺负我闺女?初夏,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那你以后如果不想回去,就不回去了,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娘,有我在,我看谁敢欺负你!”

看着她这般生气跳脚的样子,林初夏忽然觉得,今天的风有些大,吹进她的眼里,酸酸胀胀的。

“娘,你真好。”她眨了眨眼,笑着伸手,重新挽住了她的手臂。

“傻闺女,你也是的,咱们是一家人,我不对你好,难道对遇安那臭小子好?”孙玉贞在她的手背上拍着,又道。

走在两人身后不远处,正咔嚓咔嚓吃着花生的秦遇安,看着两人这样亲密,嫌弃的撇撇嘴。

嘁,女人之间,就是话多,自己才没有那个心思去听她们说了什么,还是吃花生更香。

炒过的花生,壳子上微微有些泛黄,两只手指一捏,咔的一声便开了口,再搓掉那层皮,吹去碎屑,便是一颗洁白圆润的花生,除了香脆之外,没有其他什么特别的味道,但也是乡下人家的零嘴儿。

“既说要来帮忙,又还在后头磨蹭什么呢?我告诉你,我可没有时间和你在这里浪费。”孙玉贞又回过头去,训斥了他两句。

“这就来。”

秦遇安嘴里嘟囔着,快步上前,到了林初夏面前,又伸出了握成拳头的手。

林初夏低下头,看着那只拳头,愣了一下,才挑眉道:“又想拿虫子吓我?”

“怎么,难道你害怕了?”秦遇安也噙着笑,全然没有将站在一旁的娘给放在眼里。

“好啊,臭小子,你皮痒痒了是吧,敢用虫子吓初夏,我打死你。”

等他的话刚说完,孙玉贞便从旁边随手抽了一根枝条,要揍他。

见状,秦遇安直接拉过了林初夏的手,将他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她的掌中,便撒丫子跑了。

看着他跑开,林初夏这才发现,他放在自己掌中的,是一把已经剥干净的花生。

炒花生的人手艺很好,每颗花生上带了微微的焦黄斑点,却也不会焦得过了头,就是这种带了一些焦黄斑点的花生,吃着才是最香的。

她笑了笑,拈起一颗花生,放在嘴里嚼了,口中传来的脆香,却足以胜过她从前吃的所有花生。

村长叫做秦金福,家在村头,盖着三间大瓦房,在村里也算得上有钱人家。

等三人走到的时候,家里其他人都去地里了,只剩下秦金福的媳妇赵氏还在家里,像是专门在等着他们。

赵氏的年岁看着略微长了孙玉贞几岁,虽说是村长的媳妇儿,可身上穿着的,同样也是一套浆洗得泛了白的衣裳。

“大嫂子,遇安他爹说,已经和村长打过招呼了,今天下午借你们家牛用用。”孙玉贞独自上前,对赵氏说道。

“正等着你来呢,”赵氏也笑着回应道:“走吧,我现在带你去牵牛,对了,你也别嫌我说话啰嗦,可我还是得叮嘱你一句,我家这头牛,习惯了往右转,你把牛牵回去了,记得告诉秦大富一声。”

“诶,好。”孙玉贞也没有多和她说什么客套的话,两人并着,去了牛棚。

林初夏站在院子里,将村长家这几间砖石瓦房给打量了一通,到处都收拾得干净,也足以见得这个赵氏,也是个手脚勤快的人。

“娘子啊,你喜欢这种房子?”秦遇安站在她的身边,又拿了一颗花生咔嚓咔嚓的咬着,“你要是喜欢,以后我给你盖。”

“好啊。”林初夏点点头。

简单的两个字,落在秦遇安的耳朵里,却吓得他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他设想过很多种回答,嘲讽的,嫌弃的都有,可唯独没有想到,她会答应得这样干脆。

咽了口中被嚼碎的花生,他垂眸,看着她,问道:“娘子啊,你当真相信,我将来有能力盖房子?”

“为什么不相信?你有手有脚的,自然能赚钱。”林初夏回答。

“可……所有人都知道,我只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小混混,你不知道,他们都说我这辈子不可能有什么出息了。”他又说道。

“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有这样的本事,那还种什么地啊,干脆摆个摊去算命得了。”林初夏撇撇嘴,对于他的那番话表现出了十足的嫌弃。

“也是,还是娘子最聪明。”秦遇安又笑着看向她,“娘子啊,你这么聪明,将来自然会比我更有出息,不如你养我也行。”

话音刚落,他的腿上,便传来一阵疼痛。

不必多看一眼,都知道必然是眼前的母老虎又踢了他。

“你这小姑娘,好端端的又打人,我夸你还要被打,这让我上哪儿说理去?”他龇牙咧嘴的抱怨道。

面前的小姑娘,却瞪着一双杏眼,气势汹汹的教育道:“堂堂男儿,竟然想着要吃软饭?你以后若是还有这样的想法,我还打你。”

唉,她忽然就理解了那句话:黄荆棍下出好人。

这不听话的人啊,就该多被打一顿,自然就好了。

“知道了。”秦遇安撅着嘴,嘟囔道:“好歹是在村长家,娘子啊,你也该给我留点儿面子,若是教旁人看去了,你的名声不好听,我的面子也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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