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夜》

16.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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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药大获全胜,冰糖溃不成军。孙思雨裹紧被子,愤愤地将糖咬碎,觉得对方眼中的畅快太刺眼。虽然林百乐也在偷笑,但怎么看都是他最显眼。

顶上的天干净如面镜子,像是刚染好的绸缎,洒落的晚霞让雪和红纸格外相配。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远处的炊烟陆续飘出,但村子依旧安静。村民都在埋头准备迎神的东西,已经没空在意外人是否吵闹。

再次拥有身体的沈知末在回廊中欣赏外头的美景。那里倒是没什么特别,春联、红纸、灯笼,每个地方的春节貌似都如此。可这是沈知末在这见过的第一场大雪,过的第一个节日,这番场景不知怎么就使她想起几乎被遗忘的过去。

或许是这场雪太大,像极了家乡的冬天。

沈知末的出生就足够让人羡慕,衣食住行从未操心过,在婚姻大事中甚至能自己决定嫁谁,即使是个憨厚老实的普通人。这在当时就是许多大户人家的也羡慕不来的,可见她多么幸运。

要说不如意,自然是没长命百岁。

打小佩戴的长命锁可比卢孟川那个还值钱,然而即使材料再贵重,也只是代表人的心意,加不了阳寿。

她入殡那天也是这样的雪天,她最喜欢的皑皑白雪,院子里是刚堆的一人高的雪人。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是她的陪葬,父母兄妹的难过由心而发。

她不懂一生顺风顺水的自己去的怎么不是阴曹地府,在这耗百年光景又是为什么,连黑白无常的影儿都没有。

屋内闹哄哄一片,走神间身边就站了人。

曹元同她欣赏山野雪景,瞄见沈知末垂下的细眉,若有所感问:“你在想谁?”

“想家里人在地府等了我多久。他们就是这样,落一个都不行。”

“都是很倔的人呢。”

听着背后的吵闹,她们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却都在为有愿意等自己的人感到庆幸。对她们来说,被人遗忘远比被困住可怕。

这是种无法描述的感觉,或许仅是难得的放松让不知道为何而来的人有了时间多想。

天色渐暗,屋外下起了雪子,将砖瓦砸得脆响;风拍打窗户,但不像昨天那般猛烈。林夭难得和众人聚在一起。地面被打扫干净,铺上床褥,被褥盖在身上攒下温度。

现在要做的只剩完善禁术,放松下来的人抓紧机会享受难得的空暇时光,围着全屋找不出第二个的火炉开始烤火。

林百乐眼馋孙思雨手里的汤婆子,想向沈知末要一个。可这些都是陪葬品,棺材里就躺她一个,东西哪来的两份。沈知末叼着地瓜干,半天想起还有个能烫的熨斗,就问林百乐要不要。

他自然不要,逮住卢孟川这个自己就能热乎起来的手炉不放。

然而比起林百乐,卢孟川更愿黏着邢冬凌,但他出手得猝不及防,大人们就这样看着两个孩子重新黏在一起。

瞧着两个小孩黏糊的,乔可好奇地问:“现在的孩子这么喜欢贴在一起,我怎么没遇见过?”

林百乐这个年纪还有三年就要行冠礼,少见有如他一般跳脱顽皮,谁不是爱装老成。

就算是个小酒馆,一年四季也差不多将形形色色的人看遍,找出他这么个都要睁大眼睛,生怕看漏。

“那是他记仇,记着小川嫌弃他,所以偏要和他靠一块儿。”

孙思雨可见识过林百乐的欠揍。林家小姐为几月前定下的牡丹大老远跑来通城,结果这家伙就记着大姐说他种的花丑,非要跟来见识见识什么叫赏心悦目。

特意从盛产牡丹的地方买回来的种子,加上她对花草的了解和花草对她的亲近,这牡丹怎么都不会差。她至今都不能理解林百乐干嘛要在姐姐面前嘴硬,不知道会被打吗?那可是通城花市,附近最大的花市,在街上跑一回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一般的丢人。

她不解道:“那可是你姐订的花,你怎么敢说它不如只开了几朵的梅花树?”

“几朵?不是满树吗?”曹元怎么记得那梅树开得极好,林家姑娘们还请自己画一幅画,记录自己小弟种的梅树。

邢冬凌点头,“林府就一棵梅树,拜访时我留意过,确实开得很好,不像半死不活的样子。”

然而林百乐还来不及狡辩,方澈直接给出最致命一击,让不堪回首的往事□□地展现在众人面前。

“他种的没活到林家二位姑娘考课结束,是周肃帮他重种了一棵。那棵梅树,在通城花市······应该是在你那买的,上面的气息很特别。”

乔可憋不住笑出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买了人家的梅树还说店里的花丑,你真是,哈哈哈。”

“脸掉地上捡,唔!”

林百乐捂住卢孟川的嘴,恨没把锄头带回来,不然这地上现在就会有个坑,能让他把自己埋起来。

“笑小声点,这点面子我还是要的······”

缩在次卧的人们在炭火边感受不到寒冷,笑得满脸通红,甚至是林夭都被逗得露出牙齿。这真是她见过最奇怪、好玩的一帮人。

但还不等众人缓过来,林百乐已准备好反击。

他先从最好拿捏的卢孟川开刀,说出对方无伤大雅的糗事,比如:

卢孟川爬树拿风筝,风筝没拿到,自己倒挂在上面,哭声甚至把谈生意的大人全引来;邢冬凌醉酒后拿验尸用的刀肢解一只鸡,衙门上下没人敢吃,最后喂给衙门养的大黑狗。

曹元拿自己画的荷花送人,却被说是赝品,到头来发现是自己拿错了画卷;乔可刚开始连账都算不明白,林百乐去她店里吃饭,差点被多收五文钱;孙思雨记错日子让他去拿花,那天她还闭店,大老远从家里跑来给他们开门。

听说的、亲眼看见的、亲身经历过的,但凡林百乐是知道的就没有不能说的。当轮到方澈时他却顿住,说熟没熟到称兄道弟,说不熟还能在面前皮几下,重点是方澈这人实在没啥好说的,总不能说追自己三条街这种连自己也丢脸的事吧。

林百乐的停顿让所有人将注意力全集中在方澈身上,期待的模样使当事人眼睛乱瞟,想逃却逃不掉。他想了想,只要林百乐能说出来,保准他自己也跟着丢脸,瞬间就镇定下来。

其他人却不信对方真这么正经,毕竟和他待在一起这么久,也不见一点有意思的事都没有。

林百乐思索半天,最终选择放弃。可孙思雨怎么会让他被落下,奸笑道:“怎么没有。过节时三文钱两串的糖葫芦,多一分都怀疑是不是宰客。心疼的脸呦,都皱在一起了。”

林百乐像是听见天方夜谭,难以想象地向方澈求证。

方澈心虚地解释:“为什么要花更多的钱去买同样的东西,不划算更不合理。”

好有道理,可为什么哪里怪怪的,好像这种事出现在方澈身上就感觉和他们记忆中的默阁司巫有很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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