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郎是死遁的未婚夫》

4. 更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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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要举行祭天仪式,天刚蒙蒙亮,容书杳就顶着眼下的乌青起身了。

祭天仪式结束后,伴着一声号角,以皇帝为首的众人齐齐御马奔去,开启今年的第一回秋猎。

不过这都跟容书杳没什么关系,她夜里睡得晚,清晨又起了个大早,困得眼皮子都要睁不开。

时刻谨记着长公主的架子,才不至于在外头就睡倒,好不容易回到行宫,立即就被伺候着睡回笼觉去。

横竖大家都知晓她身子弱,没人敢说她的不是。

白日有婢女候着,连青便没进寝殿伺候。而且他昨夜是临时来此,还得回去范旸那边收拾随身之物。

范旸不会骑射,但这种权贵云集的场合,他如何也不会缺席,是以连青步入他的院子时,院中只有一个回来取物的小厮。

“喂,昨晚你去哪儿了?”那小厮见着连青,东西也不取了,面色不善地叫住他。

连青步履不停,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稳步走进西侧的一间偏房。他东西不多,但较为琐碎,收拾起来也得费一番功夫。

那小厮被他硬生生无视,狠狠地咬紧后槽牙,跟着走了过去,堵在门口。

没进屋子,倒不是因他有礼貌,只嫌晦气似的往里扫了一眼,嗤笑一声:“昨儿晚宴时就不在了,是勾搭上哪位贵女了?”

他早就看这小白脸不顺眼了。

什么琴师,不就跟青楼里卖唱的妓子差不多么?分明是个被养来伺候女人的玩意儿,在他们跟前装什么清高!

同样是当奴才,他挣的是干干净净的血汗钱,哪像这小白脸,和他凑一块都嫌脏。

偏生老爷将这种人带了回府,还单独辟了院子,好吃好喝供着,这哪像是奴才,分明比主子还主子。

在府里待了小半个月,老爷外出应酬也不见他去伺候,这回秋猎倒是跟着过来了,不就是看这儿贵人多,好攀龙附凤?

面对小厮的挑衅,连青充耳不闻,将物什一件件收拾进箱笼。又翻出两件奴仆穿的衣裳,是他入范府后,有时得出门处理事务,奴仆的身份能更方便掩人耳目。

“问你话呢!你……”

没等他说完,连青将几件衣裳团成团,随手丢过去,眼也不抬地淡声道:“拿去烧了。”如今去了长公主府,自是不再需要这些衣物。

那小厮下意识接住,反应过来一看,哗啦丢在了地上,恼羞成怒:“你凭什么使唤我做事?!”

亏他还接得那般顺手!

他跨步冲进屋子,连青听见动静,不疾不徐地侧首望来,眸光沉静如水。但就是这极随意的一瞥,若有实质般沉沉压下,令那小厮浑身僵住,顿了步伐。

……不就是个奴才,装什么装!

小厮很快安慰自己,重整旗鼓,目露不屑:“你收拾东西作甚,还真勾搭上了?啧,老爷还没开口呢你就……啊!谁偷袭老子!”

蓦地,小厮捂着被偷袭的后脑转过身去,又被踹了一脚。来人肥头大耳,唇上两瓣胡子气得直抖:“谁?当然是你老子我!”

“老、老爷,您怎么回来了……”

“滚!”范旸声若洪钟,那小厮连连应是,吓得抱头鼠窜。待不见影了,范旸立即进屋,换上一张和和气气的笑脸。

点头哈腰,小心觑着连青的神色,“连公子,那厮从前只在马厩做事,不懂规矩,回头我将他发卖了,再不碍您的眼。”

连青背对着门外,没表态,也瞧不见神色,范旸怕触他眉头,不再多说,想着将这事就此揭过去了。

浅松了口气,见他在收拾行囊,半惊半喜道:“公子这是要去殿下那儿了?”

“嗯。”连青这才平淡地应了声。

范旸那半分惊也没了,谁懂他多想有人请走这尊大佛!

这事还要从三年前说起,当时他儿子刚中举,正需要疏通关系,以谋份好差事。

但凡有点权势的,谁手里能清清白白,因此这位连公子刚寻上门时,他是不怕的,白丁之身,如何能撼动上头那些人物?

可没过几日,帮着举荐他儿子的官员就下了台,还险些牵连他家。

范旸没有旁的长处,唯一的就是有钱、会挣钱,不就是朝他要银子么,就当破财消灾了。

这般过去三年,直至两月前,常居江南的连青传信过来,命范旸接他入京。

而且,这回目标还是长公主。

范旸哪里敢对长公主动心思,只是连青还捏着他的许多把柄,令他不得不从。

如今既然得手了,那是不是就可以高抬贵手,放过他了?

范旸浑浊的眼珠冒出精光。

连青一看便知范旸存的什么心思,想起容书杳信誓旦旦与他保证会处置范旸,他微不可察地勾了唇角。

声线仍是极淡:“这三年承蒙范老爷关照,在下感激不尽。”

范旸哪里知晓他心里的算谋,顿时喜笑颜开,说了好一番恭维话。甚至乐呵呵地替他搬箱笼出屋子,再唤别的小厮一起搬过去。

一路到了长公主院外,范旸还想着进去问候两声,连青一个眼神投来,范旸只好干笑着候在外头,随后带着几个小厮走了。

容书杳还没起身,连青便放轻了手脚收拾,待取出一只锦缎裹住的小包裹时,他隔着缎布垂眸摩挲了会儿,想了又想,还是锁入匣子里藏好。

大体收拾完,再换了身干净衣裳后,忽听门外一道脚步声,很快叩响了门。

来人是长公主府的小厮,程锦。

他先环顾四周,确认无人后,迅速进屋把门闩上,声音压得极低,“世……公子,白骨案的证人,我们的人已经先找着了,可要送到那边去?”

“先留着。”连青理着外袍,淡淡道。

程锦恭敬应声,接着再汇报了别的事,连青都一一听着,偶尔吩咐几句。

直至最后公事都说完了,他没立即让程锦出去,浅抿口茶,温声道:“将要入冬了,我最近新寻了位医师,擅医腿疾,待入京后请他给程叔看看。”

程锦一愣,连忙摆手,“不必劳烦公子的,我爹他一把老骨头,硬得很,怎敢因这些老毛病打搅公子……”

“这如何是打搅,”连青轻搁茶杯,低垂的眉眼和煦,“程叔也算是我的半个长辈,这是应该的。”

哪门子的长辈……程锦不由得眼眶发酸,一张黑脸憋成枣红色,“那小的先替家父,谢过世子。”

程锦一家,原本是镇国公府的家仆,而程叔作为管家,是看着楚夙长大的。

先镇国公在多年前已逝,后来世子楚夙也去了,从此国公府无主,本应遣散奴仆、回收府邸。多亏了长公主,他们一家才能继续守着公府牌匾,也算是继续报答老公爷的收留之恩。

而程锦作为楚夙的贴身小厮,之所以来到长公主府,是感恩长公主督办葬礼、护佑公府,自请前来伺候。

本抱着能守一日是一日的想法,就是没想到,还能等到世子活着回来的一天。

想到这里,程锦不禁咧起了嘴角,“原想着还要多费些功夫呢,公子这么快就入了长公主府,往后的事定也顺利多了,届时重振公府,指日可待!”

这番话并非恭维,程锦心向公府,自然是希望公府早日迎回主人的。

连青闻言,捏住青玉茶杯的手一顿。

升腾的白雾在眼前氤氲萦绕,他敛眸,淡然道:“是吗?”

“是、是啊……”程锦本还兴致勃勃的,抬眼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气势莫名低了下去。

屋里气氛似乎瞬间凝住了,程锦还想着是不是说错了什么,恰逢外头有丫鬟来唤:“连青,殿下正唤你过去呢。”

“知晓了。”

连青朝外应了声,没再多看程锦一眼,拂袖起身,推门迎着日光走出屋子。

满室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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