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的文官》

第120章 巧妙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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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鞭子?

答:轻工机械厂专政队抽打牛鬼蛇神的鞭子。我有个邻居是那厂子的专政队员,我从他那儿弄了一条。那鞭子,太厉害了!抽人一下就是一道血痕。如果那鞭子打在人的头上,还会致命。

问:你说的是鞭梢上缠了钢球的那种鞭子吧?

答:是。

问:你抽了于奇一鞭子,有什么后果?

答:我一鞭子下去,他就倒地了。

问:看到他头上流血了吗?

答:不知道。

问:后来,于奇被打死了。

答:那是抄家队员冲上去拳打脚踢弄死的。与我无关。

问:后来,大家送他去医院时,你看到他还能动吗?

答:不知道。

问:再想想……

答:不知道了。

问:那一鞭子打出去有什么感觉?

答:你问的是什么意思?

问:我们平常拿鞭子抽东西,手上会有一种鞭子传来的感觉。你是不是觉得那鞭子打在了于奇的脑袋上了?

答:不知道。反正我只是抽了出去。至于打哪儿了?不知道。

问:别的抄家队员还有没有带鞭子的?

答:没有。没看见。

问:你认识那些抄家队员吗?

答:不认识。一个也不认识。

问:你打于奇,他们制止你了吗?

答:我打的是走资派的狗崽子。他们凭什么制止我?

问:针对这起抄家事件,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这就是文戈中的一个正常事件。几乎天天发生。不足为奇。要说后悔,就是我不该打于奇。在学校,我们曾经是好朋友。因为我骂他是狗崽子,我们才闹矛盾的。

问:好了,今天就谈这些。以后有事儿也许我们还要找你。

答:找我也不怕。我没有打死他。是那些抄家队员拳打脚踢他才死的。

被询问人:方中轩

询问人:刘闯

以上为局核查组调查人员与我厂金工车间主任方中轩的谈话记录。特此证实。

锁阳市轻工机械厂政工科(公章)

x年x月x日

“好!”军武看守凶这份材料,不由地拍案叫绝。

“多亏政工科那两位女同志,听说我们是你派去的。她们对我们的工作特别配合。不然,那个方中轩想要保持沉默,拒不讲话呢!”刘闯介绍着调查时的情况。

“嗯。”军武点点头,欣慰地说了一声:“这个案子,算是结束了!”

“还有一个人,我觉得应该找一下。”沈英看他一副轻松的大功告成的样子,就提醒他。

“还要找谁?”

“于书记。”

“于书记?为什么要找他?”

“因为,他是受害者,也是现场的见证人。将来结案还需要他签字同意。莫不如就找他谈一下当时的现场情况。也许更有利于结案呢!”

“对对对。”军武点头同意了。

“不过,找于书记谈情况,你得亲自去。别人去,不方便。”沈英建议。

“嗯,这样吧,”军武想了想,说道:“我去找他提问,你做记录……”

沈英同意了。

当天下午,军武就找到了于书记,说调查都结束了,如果于书记觉得有必要,也可以谈一谈抄家现场的情况。如果觉得没必要,就不打扰领导了。于书记说,我也是现场见证人,有什么不能说的嘛!于是,于书记就讲了抄家的情况,但是,于书记没看到儿子被鞭子抽的情景。他说,当时抄家的人要没收他家的书。老伴不让。与抄家的人发生了争执。他回到屋子里保护老伴,结果,出来一看,儿子已经倒在血泊里……

说着说着,大概是太悲痛了,忍不住又哭了一阵子,被军武和沈英劝住。于书记就问军武,需要自己写出文字材料吗?军武说不必了,沈英有个记录,你过目一下就可以。

与于书记谈完,军武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全过程,然后请来赵部长,与全体核查人员共同讨论案件的结论。最后确认,这次抄家是在文戈极左思潮影响下的一次惨无人道的迫害革命干部的犯罪行为。这次抄家不仅无缘无故地侵占和抢掠了革命干部的个人资财,还伤及了革命干部的亲属,并致其年幼之子于奇的死亡。

根据调查取证,核查组认为,于奇的死亡主要起因于这次抄家活动,旁观者方中轩用缠了钢珠的鞭子抽打于奇导致了致命伤,李文戈阻止送医院救治让于奇失去了挽救生命的机会。对此,李文戈和方中轩应对于奇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其他参与殴打的抄家队员负次要责任。以上人员,应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遗留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由抄家决策者、组织者向受害者赔礼道歉。

二、归还所有查、抄财物。

三、按照国家政策赔偿受害者其它损失。

四、参照国家工亡补偿标准,向于奇发放抚恤金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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