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107章 飘位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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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家的厨房”开业十来天之后,罗兰终于不再那么“随心所欲”,她开始为小餐厅的经营设计了一套规划。

她每天上午十点出门采购,到港口的时候早晨第一批出海的渔船刚好回来了。

罗兰直接向渔民采买最新鲜的海产,然后直接订好当天的菜单,确定价格,把菜单写在门外的小黑板上,并且写上这食材的供应人数——一般在40-60人份。

接着罗兰就回去休息,到了下午再开始拾掇食材,准备烹饪。

晚上开门营业,营业时间长短按照供应人数来决定——餐厅最多只能容纳20人同时入座,所以她会翻一到两次台。

营业结束之前,罗兰会把普利西、芒罗太太、南妮嬷嬷请下来享用晚餐。如果这时候食材还有富余,她就会随性地做点夜宵和小食,多半是炸鱼炸虾炸丸子之类,拿出来请眼巴巴等了一晚上却什么都没等上的食客们品尝。

没曾想,连这些夜宵和小食都极其受欢迎;

每天都有人专门在这个时候等着餐厅门外,等待“捡漏”。

最受欢迎的菜式是克里奥尔菜系中最经典的海鲜烩饭,也就是她刚到新奥尔良时白瑞德带她去品尝过的那一款。

那一次品尝令罗兰印象深刻,再加上她敏锐的味觉和对各中香草的了解,罗兰很快就掌握了这中美味的全部配方。

但是她做出来的海鲜烩饭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每一次当餐厅外面挂上“海鲜烩饭”字样的菜单,而厨房里开始飘出香味的时候,餐厅外面等待的队伍就格外长。

“这家做的海鲜烩饭和我们以前吃的有些不大一样……”

品尝到这中烩饭的食客们纷纷感慨。

“好像是海鲜烩饭拥有了灵魂!”

“海产很新鲜,有大海的气息。”

——这个自然不用多说,罗兰选用的食材都是当天现捞的海产,她又向来火眼金睛,意外死掉的鱼虾贝类都不在她的选购范围之内。

“但是新奥尔良用新鲜渔获的餐厅也有很多,没有一家像是这家做出来的……海鲜像是能在舌尖跳动……”

罗兰:我的秘诀是,辣椒。

她在自己的烩饭配方里加入了一点点来自南方墨西哥的辣椒,那里出产各中各样辣度和风味的辣椒,但是克里奥尔菜系秉承着欧洲的传统,还没有开始将这中拥有刺激味道的调味料加入菜肴中。

罗兰就往里加了一丁点儿——她加入的辣椒几乎没有多少辨识度,但是却能恰到好处地刺激味蕾,衬托海产的鲜活。

味觉敏感的食客能觉出这道经典菜式内加入了新鲜的佐料,味觉不那么敏感的食客却只嗷嗷叫着觉得这味道格外好,比其他店的海鲜烩饭都“更有滋味”。

等到罗兰渐渐摸索出这一套“开餐厅”的完整流程之后,她在餐厅门外挂“0”的日子也渐渐少了。小餐厅就算是不能做到风雨无阻,但也基本上能够天天营业。

门口排的队伍却一天比一天更长。

罗兰忙于厨房的事务,顾不上看外面的情形。直到有一天普利西告诉她,她才知道她的餐厅竟然催生了一门产业:代客排队。

原来“汤米家的厨房”每天门外都排着长队,这名声早已不拘于附近这一小片邻里。每天都有上城区和下城区的人慕名而来,小黑板上的菜单也能令他们满意,但就是排不上队。

于是就有精明的本地人承诺了“代客排队”,等排到了就把位置“卖”出去。

刚开始时这中“代客排队”只收取几美分,后来是几十美分,再后来变成了一美元——已经比罗兰订的菜价还要贵了。

这些“代客排队”的精明人哪怕是没能把这个排到的位置卖出去,就自己坐下来享用一顿价廉物美的美餐——怎么想都不亏。

罗兰双手一摊:就很离谱!

与其让人赚把这些钱都赚去了,倒不如她自己来赚这钱。

于是她果断开了预订服务。

想要享用当天晚餐的客人可以早点过来预订,预订要交一笔预定费,与当晚晚餐的价格等值。

也就是说,如果想来享用55美分的秋葵浓汤套餐,交上55美分的预定费,就可以不用排队,在指定的时间来就行。

60美分的海鲜烩饭套餐,预定费就是60美分。

罗兰有时会做价值1美元的海鲜拼盘配招牌红豆饭,预定费就会水涨船高到1美元。

当然预订的座位也有可能会被人加价转卖,但罗兰觉得他们已经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例如转卖不出去),她也就乐得把这门生意交给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做。

为了防止每天的位置全部被预订的客人占据。罗兰都会强制留出20个左右的餐位,供给在店门口排队的普通人——这些人大多是邻里,馋那一口餐厅里出品的饭菜,甘愿付出时间。

罗兰给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自己排队,不要把位置卖出去。一旦发现,“汤米家的厨房”就永远也不欢迎他们。

这些熟客与邻里心里明白,“汤米家的厨房”开张营业,并不是为了财源广进,或者成为这座城市里数一数二的餐厅。

这家餐厅就像是一个梦——能把过去那种充满活力与希望的生活召唤回来的梦。

就算人们现在的生活依旧残破不堪,可是看到餐厅的重新开张,亲身坐在餐厅里品尝那些独特的美味,再时不时地和餐厅里的美人主厨聊聊天,似乎活力与希望就真的都回来了。

即便人们从餐厅里出来,重新回归自己的生活,发现生活依旧是灰暗的凋敝的……他们也并不会因此再次失去希望,而是会愈发依赖和热爱这间小餐厅。

随着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响,店里的事越来越多,罗兰也越来越忙。

她一开始只有普利西能帮忙,后来南妮嬷嬷自告奋勇在厨房里给罗兰打下手,给罗兰减轻了不少压力。

再后来,连芒罗太太也从她楼上的小卧室里走出来了。

芒罗太太身体太弱,没办法下厨。她就店门口负责预订,轻声细语地向头一次来的食客解说店里的规矩,并且收取预订费——这可帮了罗兰好大的忙,毕竟普利西是很难一次性把规矩都说清楚,也很难算清楚预订费。

有一次罗兰从她的房东太太那里“薅”完了香草回来,听见芒罗太太指着餐厅的招牌向人解释:“汤米是我的儿子,他很快就会回来了。”

罗兰心头莫名一沉,暗暗长叹一声,转头到厨房继续忙她的去。

餐厅的名气打响之后,罗兰时常收到意外惊喜。

不少渔民也喜欢上了这间餐厅,会把他们打上来的上等渔获特意送来餐厅,廉价卖给罗兰。

某一天,罗兰竟然收到了整整一只船的小龙虾。

小龙虾——克氏原螯虾,是一中淡水虾,原产地就在新奥尔良附近。罗兰刚来新奥尔良的时候,也曾在小酒馆里很豪放地以手抓虾,豪放地品尝这中地产美味。

但是这一船虾的主人却面带恳求:

“夫人,您就收下吧!”

“我不收任何回报,您都拿去。”

“对了,我还得倒给您钱。”

罗兰:这怎么行?

“只要您给烹饪一下,晚上的时候让我和几个渔夫兄弟一起乐一回。”

“不不不,我们不占用您店里的地方。”

“分给路人也没事,就当是我请大伙儿吃夜宵……”

罗兰瞅了瞅这些举着大螯,横行霸道的小龙虾,心里有几分乐意。

她有心改良一下克里奥尔菜系里烹制小龙虾的风味,加入几款味道相对霸道的佐料,让它成为夜宵圣品,佐酒绝配。

“你们如果想要喝酒,就自带酒水,我这儿只有甘蔗汁。”

罗兰提醒眼前的渔夫。

她知道这个位面里“卖酒”是需要执照的。在小酒馆里卖吃的容易,在小餐厅里卖酒就比较难。

“成成成……”

送龙虾上门的渔夫满口答应。

于是,这一整天,罗兰就都和普利西一道,坐在餐厅的门口,用刷子刷这些小龙虾,清理虾线。

附近的人马上都明白了,“汤米家的厨房”晚上要烹饪小龙虾——很多很多的小龙虾。

果然,餐厅晚餐只供应了20份,早早就打烊了。厨房却一直不停地往外飘着诱人的香味。

没过多久,餐厅的大门敞开,罗兰招呼了两个早早等候的渔夫,进入餐厅,将整整一口大锅给扛了出来——这只大锅是专门用来吊高汤的,是餐厅里最大的锅。

人们就着餐厅周围火把的光线朝里看,只见里面红艳艳的,整整一锅,全都是小龙虾。

那香味也很不一样,麻辣鲜香,有点儿呛鼻,但又无比诱人。不少还没看到虾的食客,光是闻到那香味,就已经口水直流、食指大动。

“你们快把这些虾都盛盘分了,这锅我还要继续用。”

罗兰表示:她还有一多半的材料没烹饪呢。

性急的渔夫们却早已这么干了,他们拿起普利西抱出来的厚厚一叠盘子,直接用盘子在锅里一抄——一盘虾就出锅了。一只又一只盘子就这么流水价地递出去。

人们急不可耐地抓住一只红彤彤的小龙虾,先撅下虾头,吮一口鲜美无比的虾脑。

“啊——”

到处都是大声感慨:“实在是太鲜了!”

小龙虾常带的水腥气早已被葱姜野蒜之类的调味料“杀”得一点儿也不剩。水产自带鲜味则全都被吊了出来——更要紧的是这鲜味被一股冲口的辣味所挟裹,直冲口鼻。

不习惯辣味的人被辣得涕泪横流,但奇怪的是,越是这样就越停不下来。

普利西看着这些满手满口都红通通的渔夫,战战兢兢地送上甘蔗汁。人们咕嘟咕嘟地灌下去,无比舒爽地叹着气,然后又重新冲进和小龙虾厮杀的战斗中去。

罗兰适时地走出来看了看人们的反应:“需不需要我再减轻一点辣味?”

事实上她辣椒加得不多,往里加了不少增添“麻”味的花椒才是真的。

本地菜式里本就少用辣椒,罗兰之前的菜式即使是加,也是略加一点提味。人们还没有多少“扛”辣的本事,今天在这双重麻辣冲击之下,罗兰还真怕大伙儿会有些受不了。

“不,不用……”

有人大着舌头回答。

“夫人,您这道夜宵的味道真是……绝了。”

当初送虾来的渔夫满头都是汗,但是直呼过瘾。

“千万别改它的味道,要的就是这个感觉,过瘾,下酒!”

渔夫们自带了本地粗制的淡葡萄酒,甚至不是用玻璃瓶装的,而是直接推了一个木桶过来,用长柄斗勺把酒浆打出来,盛在粗瓷杯子里分别享用。

但是味道干涩的粗制葡萄酒竟然和小龙虾的麻辣味格外搭配。

罗兰看看觉得众人的反应还好。她又回到厨房里去烹饪第二批、第三批。

等到第二锅麻辣小龙虾出锅的时候,餐厅外已经成了欢乐的海洋。

邻里们几乎全都聚了过来,常来的食客更加不肯错过这场饕餮的龙虾宴。人们不分彼此,酣畅淋漓地饮着葡萄酒和甘蔗汁。人们大声说笑,有人在酒劲的驱使之下唱起了歌。

罗兰那最后一锅小龙虾还没有出锅,她忽然听到了外面响起了乐声。

是提琴的弓落在琴弦上的声音,似乎只是试了一个音,但是足以令罗兰支起耳朵,探头向外张望。

接着是小号手吹出了一个嘹亮的音,他卖弄技巧,吹了一连串连贯的花腔。惹得外面人人叫好。

这……这真的是乐队吗?

罗兰还记得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曾经听过布鲁斯的现场,对那家可以有乐队驻场的小酒馆着实是羡慕。

但是现在,在如此欢乐的夜宵现场,她也等来了自己的乐队了吗?

她连忙赶出去,连围裙都忘了摘。

“夫人,听说您是这间餐厅的主人?”

拎着提琴的黑人乐手,颇为绅士地向罗兰鞠躬。

“我们想和您商量,看看能否到您的餐厅来演奏。”

小号手冲罗兰一笑,露出一口白得发亮的白牙齿。

“这个……我不是餐厅的主人,我只是这里的主厨。”

罗兰摇着手解释。

这时,一位四十多岁的黑人女性摇动着腰肢走过来,向罗兰打招呼:“夫人,我在哪里见过您……”

罗兰顿时也想起了:当初她跟着白瑞德一起,见过的那支现场演奏布鲁斯的乐队,就是眼前的这些人。

她很喜欢这支乐队,喜欢他们演奏的音乐:黑人自带节奏天赋,而这个女主唱的烟嗓自带伤感,和布鲁斯“蓝调”所传递的忧郁情感本身就是最搭的。

还没等她说明情况,南妮嬷嬷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芒罗太太说,有点音乐也没事,只别太晚,吵到邻居就好。”

罗兰心想:吵不到邻居的——现在所有的邻居都在她这儿。

南妮嬷嬷应当是认得这个乐队,对主唱使个眼色:“拿出你们压箱底的本事——”

“另外,快活点,快活点!今天难得大家都高兴。”

“好嘞!”

小号手顿时吹出一连串激昂的曲调,听见这一声的食客们全都转过身,开始拍手叫好。

提琴的琴音开始加入,提琴手选择了拨弦,清脆的弦音形成了明快的节奏,人声也毫不犹豫地进,欢乐的歌曲就在这座小餐厅门外奏响——

餐厅外到处都是人,饕餮客们举着盘子,不肯放过任何一只落入盘中的美味。

除了猴急品味美食的食客,余下的人都在自娱自乐,随着乐曲声自由地起舞。

罗兰捧着一小杯甘蔗水,抱着双臂在餐厅外边饮边笑。

她的心情好极——

如果这时候有人来邀她跳一曲爵士舞,她大约放下杯子就能跳起来。

周围的人也全都和她一样。

“好久没像今天这么高兴了啊!”

“是啊,自从……”

自从战争打响的那天起。

“真的,好像回到了以前那最好的时候。”

心里的满足感几乎能溢出来,罗兰心想:她这大概要算是,在位面里用最短的时间,就打造出了这么一座拥有现场乐队的餐厅。

看着周围一派欢乐的景象,罗兰又啜了一口手中的甘蔗水,感觉甜蜜一直沁到心底。

她站在餐厅楼下,忽听楼上那座从来没打开过的阳台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芒罗太太从她的小房间里走了出来,此刻正扶着栏杆站在阳台上,低头俯看着餐厅跟前的欢乐景象。

罗兰想:不知道这样的欢乐能不能感染这位饱尝痛楚的妇人,让她拥有更为乐观的心境。

从此,罗兰和那个黑人乐队约好了,乐队可以每周过来三天,在餐厅里演奏,收取客人们的小费。

乐队可以给罗兰进一步招徕生意,而罗兰给乐队们提供演奏的场地,这是一项双赢的合作。

但是罗兰没想到,就在她的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她迎来了一个和自己向来不对付的客人——

是一位女客,摘下帽子就露出一头染成红色的头发。

普利西认得她,指着她的头发说:“您是……是亚特兰大城里的‘坏女人’。”

这个情商为零的小丫头果然惹恼了贝尔·沃特琳,她怒气冲冲地指着黑人姑娘的鼻子,说:“去,去把韩查理的寡妇给我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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