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红楼]林家林小爷》

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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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近路,当地人都知道, 但是很少有人走, 太难走了,马匹是不用想了, 想要通过就得徒步前行, 不过,近了很多, 走到目的地, 只要不出意外,五天就足够了。

九阿哥和十阿哥将他们送到山脚附近,目送他们上山之后, 这才带着马匹往回走, 按照既定的路线往前走,看看有没有能捡的漏。

十阿哥见九阿哥也不搭理他, 就知道听下人报账, 于是不乐意道:“九哥, 那些□□之类的破玩意儿在咱们工部都是淘汰的东西了,你还打算高价卖给皇商们, 你还真是个『奸』商啊!”

九阿哥现在是看到他就烦, 翻了个白眼,说了句:“爷就是『奸』商, 以后,爷地东西就是扔了也不带给你的!”然后就不再搭理他了。

林瑞瑾现在算是彻底明白当地人为什么不走这条路了,山路崎岖并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的是这里的空气有毒,能让人出现幻觉。

大概是因为这里的两座山夹着下面的沼泽地,而这两座石头山,贾瑚说是藏着丰富的煤炭,这山上光秃秃的,估计这就是沼泽形成的原因。

而山上的小路,有的时候就是一个人想要通过都需要侧身,这时候你要是眼睛一花,一脚踏空,估计是十死无生了。

林瑞瑾看了一眼身后的贾瑚,就贾瑚现在这样,还没等走就开始两腿打颤,上去那就是白搭的。

再加上几个受了伤的,走过这山道怕是难了,最后还是贾瑚想出了办法,就是得辛苦林瑞瑾和卫若兰、冯紫英他们三个会轻功,脚下功夫厉害的。

这个峡谷大约五里地左右的长度,这两面的山道距离沼泽只有七八米高,贾瑚的意思就是让三人充当纤夫。

众人先是往回走,找到一棵巨树伐倒,做成简单的,一次能乘坐二十人的小舟,用随身带着的绳索牢牢地绑住小舟的两边儿,吃了解毒『药』后,林瑞瑾三人来回跑了三趟,差点儿都累瘫了。

但总算是通过了,贾瑚带着人把带来的干粮和肉干熬成糊糊等着他们完事儿吃东西,大千岁啃着干硬的干粮咧着嘴笑道:“哎,别说,这在藻泽上乘舟的体验还真挺新起的,等回来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求着瑾哥儿再让爷体验一回”

林瑞瑾黑着一张脸道:“大伯,您想多了!”

大千岁倒也不在意,只是可惜的看着扔在一旁的小舟道:“哎,你们别往下解绳子,给爷原样留好了,这多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啊,等爷回去了就让人带回去!”

林瑞瑾龇牙笑道:“大伯,您信不信,玛法要是知道了您打算这么做,耗费人力物力,就为了这么个东西,一定会打死您的。”

大千岁一听,这才想起来,自己要是命人不远千里的把这么一个玩意儿带回京,他皇阿玛真的可能破了爱新觉罗家不杀儿子的先例为民除害。

想到这儿,大千岁又看了一眼那个体验很新奇的简易版小舟,叹口气道:“嗐,算了算了,不用留了。”

贾瑚想了一下道:“其实大千岁就是觉得这有纪念意义吧?”

大千岁点头道:“是啊是啊,本王可从来没体验过在沼泽上乘舟呢!”

贾瑚抽了抽嘴角,然后说道:“那大千岁不如就让这舟立在崖下,留书于此,这里之后必然是要开发的,开凿出路之后,也是要通人的,到时候也给此处填上一段来历不是?”

大千岁一听大喜道:“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这脑袋转的还真快!”说完,抽出自己的匕首来到崖底一处平面处,运上力气,就看这山石咔咔咔往下落,一段算不上精彩的叙事文出现了。

众人叫好,大千岁道:“愿意写的,都来写上一段吧,好歹是个纪念。”

冯紫英几个爱凑热闹的,纷纷上去写了首打油诗,标上署名,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吧,但都是大老粗,也看不出文采高低,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卫若兰道:“瑚表哥,您也留下一副墨宝呗?”

贾瑚摇头道:“我可没有你们那本事,往山石上刻字,累死我也刻不上。”

林瑞瑾道:“瑚表哥,你写吧,写完之后,我帮你凿出来。”说着,起身抽出鞭子扫出一块儿平滑的石壁。

贾瑚想了想,拿起一段烧剩下的碳木,一挥手,一首词出现了,这状元郎出手,跟他们自然不同,大家都觉得写的好,遣词用句很是精妙,但真要说具体好在哪儿,那就说不出子午卯酉了。

林瑞瑾说道做到,一点儿没糟蹋贾瑚的好字,完全给刻的就好像刚刚贾瑚用的不是碳棍而是匕首一般。

大千岁见林瑞瑾要收起来匕首,赶紧道:“哎,瑾哥儿,你也留下点儿什么吧,对了,一定要写的通俗易懂,贾状元写的好是好,可是太绕口了。”

众人点头附和,林瑞瑾想了想,抽出自己的鞭子,唰唰唰,山石碎屑一阵掉落,林瑞瑾很快停下手里动作,大家定睛一看,只见七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林瑞瑾到此一游!

噗嗤,噗嗤,大家一阵大笑,大千岁摇头感叹道:“这真状元郎和武状元差距,真是一目了然啊!”

后来,据说,当地百姓称这里为状元涯,这真假状元的传说就是从这里来的,只是后来越传越走样,就变成了真状元和假状元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穿出去这里,剩下的路虽然难走,但并没有什么危险,只是到了目的地的时候,人家早就有了准备,一直在恭候着他们。

只是因为都认为林瑞瑾他们是走正路来,更何况还有躲躲藏藏地九阿哥、十阿哥等人带领的队伍『迷』『惑』着敌人。

这边儿的小路他们也知道,却并不相信他们有本事安全过来,但还是让一小队人巡查这边儿,自然是被林瑞瑾他们给收了人头。

有大千岁丰富地战场经验,林瑞瑾等人高超的武义,加上狗头军师贾瑚的指挥,剿匪很顺利就趁着夜『色』完成了。

林瑞瑾发出了信号弹给阿木古郎,表示自己这边儿已经完成了,留在这附近的阿木古郎的人过来,表示到时候会给证明他们完成的时间的。

这是两方约定好的,各派两名探子守在对方附近,以便万一前后脚完成,到时候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先完成的。

九阿哥来的很快,他到的时候,贾瑚还没彻底整理好缴获金银珠宝和粮草,几人互相行礼问好之后,林瑞瑾问道:“九叔,我十叔呢?”

大千岁也疑『惑』道:“是啊,老十干什么去了?”

九阿哥恨声道:“还不是扮强盗扮上瘾了,听说沙俄这边儿,五日后会给他们驻军送粮草武器等,老十跑去埋伏了。”

大千岁一听,腾地一下就站起来了,急忙问道:“消息准不?哎,有没有粮草不要紧,只要能打就行!”

九阿哥突然就觉得自己牙这个疼啊,这都是什么『毛』病啊,一个个一听打仗就两眼冒光,但还是回答道:“这是我派过来负责收买皮『毛』和『药』材的舅公传来的消息,错不了。”

大千岁急忙道:“说说具体位置,爷去接应一下老十,可不能放一个红『毛』子跑了!”又对冯紫英道:“冯唐家的小子,去问问那些小崽子,谁愿意动弹的,跟爷去帮你们十爷打红『毛』子去。”

这一路上,别的收获不算,单就是激起的男儿血『性』,就算是值回票价了,这帮彻底见了血的崽子们,很快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听到又要去打红『毛』子,这些人非,但没有因为前些天那场战争时受伤而害怕,还一个个踊跃报名,就怕落下自己。

因为这赌是林瑞瑾和阿木古郎打的,也不知道阿木古郎什么时候过来,所以林瑞瑾留了下来,负责清点和整理的贾瑚留下。

至于其他人,既然愿意,本着不打消他们积极『性』的原则,都去吧,林瑞瑾还特意给他们分了不少『药』丸子。

这边儿整理的活计,自然有九阿哥带来的人去整理搬运。

九阿哥洗了澡,披头散发的就出来了,小兵过来帮着擦干编发,九阿哥舒服的靠在椅子上,端起茶抿了一口叹息道:“终于洗了个热水澡,舒坦!”

说着,还哼起了小调,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你说,这人啊,都是该什么命,就什么命,像老大和老十,那就是折腾命,有的享福也不会享。”

“还有老四,那就是天生的劳碌命,早晚累死他,还有,好好地天潢贵胄的皇阿哥,还非得整出什么信佛拜佛的没用的事儿,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不过这回他应该是以后都没心思去庙里了,哈哈哈~”

林瑞瑾被笑得莫名其妙的,这是笑什么呢啊?林瑞瑾奇怪地问道:“为什么四叔以后都没心思拜佛了?还有,九叔,我看你跟其他的叔叔伯伯们处的也都不错啊,就是合不来的,也能笑脸相迎,怎么一遇到四叔,你就直接炸『毛』了?”

说起这个,九阿哥就气不打一处来,让人都退出去远远地这才开始吐苦水:“还不是小的时候,波斯进贡了一只雪白的哈巴狗,挺招人稀罕的,我额娘就看中了想跟皇阿玛讨过来养。”

“谁知道老四也看中了,然后皇贵妃就跟皇阿玛讨了过去送给老四,他竟然特意抱着那只哈巴狗去额娘那里气额娘,回头还给那哈巴狗梳头扎小辫儿,又让人给那狗做衣服鞋子。”

“爷当时气不过,就趁着四哥去上书房读书的时候,把那哈巴狗的『毛』都剪了,结果,他回来之后,二话不说,抓着爷,就把爷的辫子给剪了。”

“你说他过分不?要知道,那年爷才三四岁,还什么都不懂呢,他可是比我大了四岁,当时都已经八岁了!”

林瑞瑾震惊了,半晌才问道:“你们就因为这点儿事,就闹了好几十年?”看来这小心眼儿算是爱新觉罗家的遗传病啊。

这事儿其实说白了就是两个熊孩子瞎闹腾惹出来的事儿,当然,也许还参了些后妃争宠,然后怄气牵连小辈儿在里面,但总体来说真的不叫事儿,换了平常人家兄弟,也就是气过就完事儿了。

九阿哥一听这话,就说道:“这还不严重?就咱们大清有剃发令,爷当年三四岁,刚留起的头发,就那么一点儿,他也狠得下心给剪了。”说着还伸出自己的小手指,示意就那么一点儿。

合着你们自己也觉得你们这头型磕碜的没脸见人啊,林瑞瑾叹气道:“九叔,我说句公道话,咱们不论这事儿谁对谁错,但是四叔剪了你的辫子,您真得感谢他。”

“如果换做是我,我情愿天天顶着秃头,说实话,我觉得就是秃头都比现在这发型漂亮不少,整个耗子尾巴垂在脑袋后面,真的特难看。”

听到这儿,九阿哥也萎靡了,有气无力地道:“爷也是这么觉得的。”想了想又眼前一亮道:“瑾哥儿,你看,要不等你阿玛上去以后,你跟你阿玛说说,换换头型?”

林瑞瑾也趴在桌子上道:“我四岁的时候就跟我阿妈说了,这头型丑死了,我阿玛说,他也这么觉得的,但是,他也没办法。”

九阿哥放下手里的茶杯道:“你四岁的时候,你阿玛没招,但是你阿玛继位以后就不一样了。”

林瑞瑾撇嘴道:“我阿玛就算是继位了,到时候上面还有太上皇压着,你觉得我阿玛要是说废除剃头令,他阿玛会不会直接废除他皇帝位?”

九阿哥叹气道:“算了,只能等皇阿玛......以后再说吧。”九阿哥是兄弟中,长得最俊美的,也是最爱臭美的,为了自己的发型,差点儿连大不敬的话都说出口了。

想到什么,九阿哥又道:“瑾哥儿,你说,要不等你阿玛继位之后,爷跟他商量一下,然后去外边儿看看,一边儿挣钱长见识,一边儿等你玛法那啥的时候,再回来,到时候就不用守着祖宗家法梳这么磕碜的发型了。”

林瑞瑾能说什么,只能翘着大拇指赞叹:“您高!”又想着,要不自己也想法儿留在外面混几年,等老康那啥之后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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