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见玺》

64渊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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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势有形,石土成,有固定形状。

水柔而无固定形状,意移动。

所以,山脉易斩,水脉难绝。

因此,刘伯温一个不小心就让这条白山黑水这条龙脉跑了,于是乎按地球原来历史这才有了后来努尔哈赤十三副铠甲起家,建立了大清朝,当然传闻是刘伯温有意放走了这一条龙脉,华夏文化里有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万事,不可赶尽杀绝等说法。

刘伯温这么做也是可能的。

两个世界都是这么个进程。

历史的惯性和修改能力真·恐怖如斯!

那个世界,具体什么情况没人知道。

和红楼梦世界没关系。

没有你大清,胜利者是张秦。

言归正传,不说贾玺想要不要试一下用工具能不能打开来看一下,搞清楚点什么。

毕竟刚放下的血蛊石,触感有点Q弹,没有之前那么坚硬,不用刀也能切开。

当然贾玺根本没机会提刀。

接下来桌上血蛊石居然猛的一跳,向贾玺窜了过去,两者之间能够有多远?

不过转眼就至而已。

活过来的血蛊石想钻进贾玺的脑袋,可惜它失败了,还把他给打晕了过去。

不是失血过多昏迷不醒。

贾玺来不及反应什么……

只感觉眼前一黑。

“碰”的一声摔到在地,贾玺华丽丽的昏睡过去了,血液流动速度不受控制加快……

根本没有时间计较之前打算落空,将血蛊石头没的东西弄出来,搞清楚这玩意用法!

因为贾玺有吩咐,书房处于类·“真空。”

状态,无人打扰,他做个“好梦”。

也算真·奇遇……

是的,他得到了奇遇……

只是贾玺一无所知……

血蛊石不是什么普通的吸血石头。

两者只是有些特点类似而已,外形上也不像血玉髓,做法倒是和“血沁玉”一样,需要特定的手法,以及血液的长久浸泡才能做成。

就算倒在地上,不所以的第一眼看到也只会以为就是一大滩血滴在了那个地方而已。

不然这么大一血玉髓,可是无价之宝。

当然,就算是那也不及血蛊石珍贵。

对贾玺来说血蛊石才是真·无价之宝。

这么大一块血蛊石只能属于文玩界传闻级别异宝,和缺眼大齐一个档次。

还是,从不曾有外人见过的。

本来镶嵌在地上,刚开始没人发现,还是贾玺慧眼识珠,也是不甘心没啥他能修炼秘籍什么的,所以让人花了大力气才将血蛊石从地上抠出来的,这么好东西,用处大大的怎么可能就那么放着?就算放着又能放哪里?

谁让贾玺没有个储物空间,那无论放哪里贾玺都不放心,刚滴血认主血蛊石没反应。

平静如水

按理说这么个小东西哪能反应这么慢?

当然,这里的小是相对而言的小……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怪事发生了!

血蛊石动了!

就像流血一样,一点点,一条条……

血蛊石慢慢变小,往贾玺那边流动而去,从伤口钻进了,额…融入他身体消失不见。

不是石头吗?怎么变活物了?

这不科学!不是历史文吗?

石头怎么变活物了?

写到这里才猛地反应过来,没解释。

这可是红楼梦世界啊!

原本血蛊石里的血蛊虫是有限制,但因为贾玺利用《蛊经》里的办法用血液唤醒了。

因为失血太多睡着了……

原本贾玺安睡毫无反应,随着血蛊石流动变小开始是皱眉磨牙,再到后面就是流冷汗。

抽动,砰砰砰响。

疼痛难忍。

贾玺控制不住自己,下意识发出低沉沙哑的啊啊啊叫,真,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如果不是贾玺闭着眼睛像睡着了,就这疯疯癫癫的抽风样子,典型羊癫疯发作。

如果有人清醒,见此一定会诧异!!!

可惜房间内没有清醒的人能诧异。

血蛊石流下来的血液线那是由一只只头发粗细大小的血色虫子组成的,这是血蛊虫!

是的,是活虫!

那,贾玺是被寄生了?

未来贾玺化为虫儿们的养料,体内,未来结满虫蛹,化虫,破“土”而出,汁水四溅!

额……太血腥手动略过……

写了也白写,不如省下点笔墨。

靓仔落泪。

还读者老爷好见多识广,一眼就认出这不是作者本人的锅,读者老爷人靓,想像足。

自个想,那画面感更佳,更足!

河蟹啊河蟹,你威武雄壮!

按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可以全书完了。

某人写到这里竟然松了一口气。

但结果让人失望透顶。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说的在打字的某懒咸鱼作者。

我这该死的倔强脾气,青铜实力啊!

血蛹石是血蛊虫的虫子组成的。

随着血蛊虫完全进入贾玺体内,伤口没经过任何处理,自动止血,伤口自动愈合。

只有一个浅浅的伤疤,证明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血蛊虫,节选《蛊经》里的记载。

嗜血为生,用处多,首推控人。

理论上应该灭绝了。

至少在今天前,都没有再出现。

也人再发现过这种血蛊虫的踪迹。

除了嗜血之外,还有一个特性。

被寄生者的血液具有强烈的麻痹性毒素,可以一点点就能长久的残留在空气中。

这也是血蛊虫一种捕猎手段。

麻痹寄生,然后吸血过活,一整套。

就这拿去卖,换谁估值也不会折价!

还会因为这些特殊性反而而涨价才对。

使用方便倒是简单只需要把血滴上去血液就会立刻被沁入血蛊石内,等血液去就像是被注入活力的心脏一样跳动,那表示蛊虫成功唤醒。至于使用方法只要配合咒语,只要使用者的脑洞够大就没什么花招不能被使用出来。

只不过要以唤醒者或者被寄生者“亿”点点血液为食,还好长期饭票,不然第一时间全取出来了,再强壮的靓仔那也是要嗝屁的。

未被使用前不具有主观攻击性且嗜睡,陷入睡眠状态不需要食物,更没冬眠这习惯。

这样说,贾玺不是要成长期饭票了?

那怎么可能,身为主角的贾玺自然不可能被血蛊虫寄生的,甚至连血液都不用提供。

在他不知道情况下,血蛊虫被左边锁骨处无字“玺”形胎吸引过去,然后消失不见,像从未出现过一样,“玺”胎记处发红,发烫,隐隐约约可见一点点花纹,偶尔还飘过点点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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