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总想得到我》

第10章 百亿霸总想得到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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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中,时语感觉有个清清凉凉的东西在她身上游移,她下意识地抓住它,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干脆地把它移向了最炽/热难受的位置。

时语闭着眼,紧皱着的眉倒是松开了些,似乎是感觉好受多了,她甚至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喟叹,然后两条细腿很不懂事地并在了一起,把沈别意的手和冰袋卡得死死地。

沈别意:……

沈别意从来没这么尴尬过。她身体僵硬,红唇紧抿,不知是该动,还是不该动……

时语腿/侧的皮肤很烫,灼烧着沈别意细腻冰凉的手背,就连冰袋,也都快被时语的温度给烫得融化了。

“时语。”沈别意凤眸一凛,一字一顿地低声说道,“……你给我放开。再不放开,我就……”

时语似乎听到了她的话,难受地咬了咬唇,好像不太愿意似的,松了一松。沈别意得以逃脱,顿时坐得离时语远了一些,把冰袋丢进冰箱。

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也已经汗湿了。

沈别意脱了外套,把空调开大了一些。凉风吹在脸上,带走了额头上的一层细汗,也带走了心里的一些燥热。

燥热大概是因为……被时语烦的吧。

沈别意突然把冰箱门打开,拇指和食指轻轻捏起那个冰袋,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垃圾桶。

冰袋上已经有些温温的热度提醒她,这枚冰袋,曾经和她的手一起,被卡在某个位置……

沈别意皱起眉头,细白的手指无意识地轻捻了一下。

时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卧室里。她第一反应就是,完了,我不是在厉振北的床上吧?

她支着胳膊挣扎着坐起来,环视周围。这是一间极为简约的卧室,除了床和床头柜几乎没有任何家具以及装饰,时语混乱的大脑开始慢慢收拢记忆,那天,好像是沈别意,带走了她……

后来的事情她都不记得了,只是模模糊糊地有些印象——她混乱中好几次对沈别意动手动脚,而且特别厚脸皮,沈别意把她的手扔回来,她会再摸回去……

时语脸色发白。她太难了,沈别意那么难伺候,不会又被她这一通麻烦和一顿乱摸给得罪了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身上仅有一套内衣裤,脸色更白了。不好,她昨天被下了药,难不成自己昏头昏脑的,找了别人当解药?

看来这个世界对女主来说,就是个极度危险的世界——所有人都在直接或间接地戕害女主,女主不死则不休。

“时小姐你醒啦?”一个慈祥热情的女声突然响起。时语赶紧把被子拉到胸口,转头一看,见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大姐,端着一个餐盘,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沈小姐上班去了。她说了,要是您醒了,就端早餐给您吃。”那位大姐把餐盘放在了床头柜上,说道,“沈小姐还说,您吃完之后把药也吃了,然后赶紧离开这里,别被人发现了。如果有人问你昨晚在哪儿,就说……”那大姐指了指外面,“在对面那个大酒店住的。”

大姐嘱咐了一堆,时语听得昏头昏脑:“药?什么药?”她现在一听到“药”这个字就反射性头晕。

大姐指了指餐盘上:“沈小姐说,这是私人医生给你看过后开的药,您可以放心吃,等头不晕了,就可以停药了。”

说完,那位大姐便转身要走。时语突然叫住她:“等一下……大姐,请问‘沈小姐’,是沈别意吗?”

她忍不住想确认一下大姐口中的“沈小姐”是否是沈别意。沈别意会对她这么好吗?

“是啊。”大姐用奇怪的目光看她一眼说道。

时语挣扎着起来,一边喝粥一边想这件事。在以前的世界,沈别意和她关系就不好暂且不论了,现在她们也是情敌,要不是时语主动示好,恐怕现在还在相互搏命。在这样的关系下,沈别意就算偷偷把她带出去,扔在街头送给捡尸的,那都算正常操作。

可沈别意不但没有这样做,还把她带回家,给她请了医生,派保姆给她煮早餐?

时语有理由怀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之前取悦沈别意时太过于投入,导致沈别意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黑莲花,被她感化成白莲花了?

……应该不会吧。

突然她福至心灵,一拍脑门——对啊,沈别意此举甚妙啊。一方面阻止了她和厉振北发生实质性/关系,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厉振北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善良心灵,岂不妙哉?

时语有了这个猜想,不禁有些心灰意冷——这个世界危险重重,而所有人的命运,只怕永远都难以脱离既定逻辑的限制。

如果沈别意一直醒不过来,或者,她一开始就想错了,沈别意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人……

前路便更加凶险崎岖了。

脑中似乎有个声音在说:认命吧,你走不出这里的,做好你的“时语”,自然会迎来圆满大结局的一天。

可那结局……是时语想要的圆满吗?

她攥紧了水杯,狠狠地咬住下唇,眼中的光芒越发坚定。她的人生,必须要由自己来书写,而不是听从所谓的既定命运。厉振北那样的强/奸/犯、家暴男,谁爱嫁谁嫁去,反正她不嫁。

而且现在她也不用这么悲观,说不定沈别意真的被她感化了,救她,完全是好意呢?

“时小姐?”保姆见她一忽儿垂头丧气,一忽儿又咬牙瞪眼,不由得问了一句,“您没事吧?您看,我还要去菜市场买菜,您身体是不是已经好了?”

保姆的意思很明显,吃饱喝足了,身体舒服了,就赶紧走吧。

时语嘴里答应着,却是一副快要晕过去的样子,扶着额头一步三摇:“哎呀,我头好晕……大姐,能不能再让我躺会儿?”她虚弱道,“您就放心去买菜,我帮您看家,您回来我就走,怎么样?”

大姐目瞪口呆,但见她一副马上就要晕过去的样子,又不太好让她走,犹豫了一下点头道:“行吧,那你再躺会儿。半个小时后我就回来,到时候我送您出门。”

时语点点头,目送着大姐出门。

有钱真好——在市中心的位置,买这么大一个花园别墅,要多少钱呢?时语甚至怀疑,沈别意是不是早就醒了,只是舍不下这么多钱,干脆就不走了……

时语可以理解的,真的,毕竟她也对这里的低物价动心极了。

可说到底,以前的沈别意看起来也不像普通人家出身——本身气质就清冷贵气,穿着虽然简洁,但从面料质感上来看,每一件都比时语两个月工资还要多。

你说,这样的同事在身边,时语能不恰柠檬吗。

时语收起柠檬的心思,赶紧开始干正事。从二楼的卧室和厨房开始,她仔细地把沈别意的家检查了一遍。

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简洁的有钱人的家,东西很少,却都很贵。时语小心翼翼,生怕把什么东西打碎了,她那十三万存款都不够赔的。

检查到一楼厨房旁边的储藏室时,时语发现,储藏室的里面,还有一道小门。门是铁质的,看起来很坚固,还上了两道锁。

看起来,这扇门大概是通向地下室之类的地方。地下室能有什么,要锁得这么严实?

时语想了想,转身去了楼上沈别意的卧室。很幸运,沈别意的卧室没有上锁,她一转动门把手,便轻松地进去了。

这就是……沈别意的房间?

摆设和隔壁她睡过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只不过这里床头多了一副水彩风景画。空气中还有一丝熟悉的清香——是沈别意身上独有的味道。

时语环顾四周,最后目光停留在那副画上。

她舔了舔唇,平复了一下有些紧张又有些惭愧的心情,慢慢地走过去,试着挪动了一下画框。

画框后面发出了轻微的一声“咔哒”声响,时语稍微用了点力气,便把画框取了下来。

后面的墙壁上被掏出了一个小木柜子,没有上锁,稍微一拉就开了。

时语拉开柜门的瞬间,心里恍惚想道:沈别意就这么把她带到家里来,到底是信任她,还是鄙视她的智商呢?

里面不出意外地放着一些钥匙,时语都拿起来,到楼下的储藏室逐个尝试,眼睛突然一亮——打开了。

门缓缓地被推开,里面是一道黑漆漆向下走的楼梯。果然是通往地下的。时语打开手机光源,快步走了下去。

这种地下室常年关闭,按理来说会有股潮湿霉朽的味道,但时语却一点都没闻到,反而闻到了一丝……蜡烛燃烧的味道。

楼梯没有多高,走了两个阶梯,便已经到了底部。里面空间很大,而且超乎想象地干净,似乎经常有人来打扫。

时语带着疑惑往前走,看清了最里面靠墙摆放的东西,不禁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手一抖,手机竟然掉在了地上,手电光猝然消失。

也正是因为光源灭了,眼前的一切也就更加清晰了——一张红漆木桌上,点着四根蜡烛,蜡烛中央摆放一个木头基座,一尊半米多高的奇怪雕像,用别扭的姿势坐在上面,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隐隐透露出一股邪恶意味。

雕像前摆着一些果盘,还有一个红漆大碗,里面的红漆涂得不太均匀,露出一些灰白色的质地。

时语往后退了一步,弯腰捡起手机,却发现手机怎么都开不了机。她暗骂了一句,横下心来想道,她怕什么?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假的。

这么一想,她顿觉满身正气,这个阴森森的地方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了。她上前仔细查看了一下这些古怪东西,发现那红漆大碗,似乎……并不是红漆的。

那上面传来浓烈的血腥气。时语意识到,这本是一个灰白色的瓷碗,是由于长时间的血液浸泡,它才变成这样的暗红色……

时语心跳差点漏掉一拍。也就是这时,上面的院子里似乎传来了车声。她来不及思考,立刻用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地下室爬了上去,锁上门,抓起所有的钥匙从后面的楼梯上楼,将钥匙归位。

做完这些,她回到自己睡的那个房间,才发现自己已经是大汗淋漓。

地下室为什么会有那种东西?时语转念一想,难道是就是传说中有钱人迷信的“拜小鬼”?

她正胡思乱想,卧室门突然被人扭开了。

时语怕被大姐看到自己满头大汗,情急之下直接用被子蒙住了头。

脚步声渐近,然后停在她身边。

时语听到一个声音低声说道:“千万别出来。”然后有个什么柔软的东西,轻轻地在她用被子包起来的额头上轻轻拍了一下。

随后那个脚步声又渐渐走远,还顺手反锁住了时语的卧室门。

过了好几分钟,时语才敢探出头来。刚才是沈别意?她怎么回来了,还反锁住了房间门?

难道是要把她囚禁起来吗?时语有点慌。

楼下响起了吵闹声,她赶紧起来,把耳朵贴在了门缝上。

“……我培养你这么多年,不是为了让你嫁给厉振北!你瞧瞧你现在,为了一个男人成了什么样子?”一个苍老低沉的陌生男声怒喝道,“厉家的家务事都敢插手,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厉老太太想早点抱上孙子而已,你紧张什么?厉振北就算是睡了她,你又能怎么样?竟然敢直接把那女人带走,你是傻了吗?她是厉振北的未婚妻,你挡得住今天还能挡得住明天后天?我看你是……我看你是……”

苍老的男声似乎是怒不可遏,拼命地咳嗽起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安慰道:“老爷子,别生气了,我看厉老太太那边似乎也没当回事,您也别生气了。女大不中留,别意以后迟早是别人家的人,为了喜欢的男人做点傻事,这也是正常的。”

这女人安慰还不如不安慰,老爷子更生气了,拍桌道:“要是打草惊蛇了,我先拿你开刀!”

半晌,时语才听到沈别意的声音,却模模糊糊地有点听不清,好像说的是:“我知道了爸爸,下次不会这样了。”

“你知道个屁!”老头儿继续暴怒,“那女人呢?送走了吗?赶紧把她送回厉振北那儿!”

时语听得心惊肉跳。他们口中那个“女人”,无疑就是她。而那老头之所以如此暴怒,就是因为昨天沈别意把她带走的事情。

所以……沈别意之所以把她带走,果然就是为了阻止她和厉振北睡到一起去吗?

虽然早就猜到这个可能,但这一刻时语还是有些……难过的。

毕竟不管是清醒还是不清醒的时刻,她对沈别意都是心怀感激的,并下意识地认为沈别意是好意。

看来都是她一厢情愿了。

“她……已经送走了。”沈别意平静地回答道。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吵闹才平息。时语靠坐在床边的地毯上,等着沈别意来给自己开门。

她现在心里平静多了,不再害怕也不再紧张。听那老头儿说的意思,他们应该是有一些计划的,而昨天时语被沈别意带走的事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个计划。

而且老头儿听起来不是想和厉家做亲家,而是……想搞垮厉家吧。

也怪不得原著里的女配角只能是女配角了,有一个这样野心勃勃的爸爸,注定和男主角有缘无分。

她正思索的时候,门开了。时语一抬眼,就看到了纤细修长、曲线优美的一双好腿。好腿的主人面色疲倦,一向丹凤眼不似往常威势逼人,反而低垂着视线,看起来有些忧郁。

“你从后门走,已经有车等在那儿了。”沈别意低声说道。

时语应了一声,目光不经意落到了沈别意手臂上,不禁瞪大了眼睛——沈别意的手腕上,有一道细长的伤疤,看上去像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周围已经结痂了,但中间却还有鲜红的一道,好像……好像刚被割开的一样。

沈别意注意到她的视线,目光中闪过一丝不自在,把手腕握在手里,转身就要走。

时语猛然想起地下室那个红漆大碗——不,那不是红漆大碗,那很可能是用沈别意的血……

时语快步跟上去,拦住了沈别意,面露焦急:“你的手腕不需要处理一下吗?”

沈别意低头看了她一眼,苍白的薄唇动了动:“不用。你赶紧走吧。”

时语拦在她面前。沈别意的脸,和她记忆中的那个沈别意交相重叠。那个工作积极认真、努力生活的沈别意,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会沦落到在这个世界受这样的罪?

把那么大一个碗染成红色,时语无法想象要用多少血、多少次的浸染才能做到。

她的心,竟然揪着疼了起来——为她认识的那个沈别意,那个尽管和她关系不好、却也曾和她一起见证过大城市日夜繁荣与萧条的沈别意。

时语声音有些发涩:“我来帮你处理一下伤口吧,颜色都不对了,你就不怕感染吗?”

沈别意依然直直地看着她,那双凤眼似乎重新拾起了威势,看得她心惊。

“你进去过了,是吗?”沈别意冷冷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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