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碧湖的黄昏》

第一部 失去的岁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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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城西侧有个天然湖泊,叫沉碧湖,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因为两个小英雄在湖中舍命抢救溺水儿童而名动全城,并在全国出了名……后来不知何时,有人在湖畔修建了一家民营医院,取名滨湖中医院,医院不大,医疗水平也一般,但伴随着中华传统医学文化的兴起,滨湖中医院逐渐成了调理、疗养的好去处。是年冬天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作为脑梗患者住进这家医院,和它一起遭遇了因为一场超级流行病导致的全城封闭的独特的日子。

我叫王建弘,是个不入流的业余作家,正式职业是一名建筑工人,我以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身份在乌城建筑公司工作了二十八年,不想在知命之年身体出了问题,先在市心脑血管病医院治疗了十来天,然后出院疗养,进入了漫长的康复期。但凡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清楚,人的大脑作为神经中枢是不能出问题的,脑血管出问题,脑神经必然受损,如果不能完全康复,留下后遗症,麻烦可就大了。所以脑梗病人溶栓以后的康复治疗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在建筑公司这些年收入不菲,再加上业余写作的进项,手里倒是颇有点积蓄,便寻思着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疗养一段时间。恰在此时,有人带给我一个不幸的消息,我的老同学余同哲在滨湖中医院疗养期间投湖自尽了……我闻讯之后十分震惊,心痛不已,余同哲不单单是我的老同学,更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从中学时代和我坐上同一张课桌那时起,几十年了,我俩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私人关系,因此在我心中,余同哲这个人已经融入到我的生命里,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他的死便是我生命中的缺失,直接刺伤到我的内心,令我难以接受的是他竟然选择投湖自尽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来了结自己这一生……表面上看,余同哲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在过去的交往中也不曾透露出一丁点悲观厌世的思想,怎么会突然之间就寻了短见呢?难道他投湖自尽的背后另有玄机?想来想去终于不得其解,然而我在思虑之后却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我也到滨湖中医院去疗养,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解余同哲自杀之谜的钥匙。

导医小姐是个漂亮姑娘,后来我知道她名叫刘文静,是个非常优秀的护士,也是滨湖中医院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刘文静把我带到门诊室一个男医生跟前,这个医生戴着眼镜,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略显蜡黄的大脸,样子并不太招人待见,一见面就对我说:“我是医师张明刚,今天值班,对了,你叫王建弘,患了脑梗是吧?”我回答说是。他又问道:“多长时间了?”我回答说:“好几个月了,今年春天的事儿……你不认识我吧,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不知道……”张明刚说,“是我们陈院长事先有过交代,说您是她的老同学,命我安排您住院。陈院长特别吩咐,不必再做多余的检查,直接安排到小白楼住下,而且费用减半。”我此前和陈少红通过电话,表达过自己的意愿。陈少红即是滨湖中医院的院长,和余同哲一样也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当年她可是我们班最好的一棵白菜,全班的男同学都伸长脖子往前挤,不成想却被乌城一个叫白复兴的肥猪给拱了,据说她婚后过了一段灯红酒绿的豪门生活,结果因为不懂得惜福,透支了缘分,把她那个肥猪丈夫给克死了。白复兴在世的时候是乌城知名的实业家,死后留给她最重要的遗产就是这家中医院。但我听说滨湖中医院除了张明刚是个挂牌的主治中医师,再没有一个会看病的医生。它的经营策略是倚仗白复兴的人脉关系,从乌城各大医院的退休医生中笼络名医临时坐堂,平日里只有张明刚一个医生维持门面。市里边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家医院,医疗设施也堪称完备,像滨湖中医院这样的民营医院收费较高,寻常百姓一般不会跑到这种地方来看病……我来这里疗养是另有隐情,虽然有点积蓄,却扛不住高消费,所以听说能减免一半费用也很高兴。既然陈少红已经做过安排,我就不必再多说什么,赶紧催促张明刚给我办理住院手续。

从门诊楼下来,穿过一道摆满发财树的长廊,然后左转70米,再右转70米,眼前即是张明刚所说的小白楼。这是一栋坐西朝东的三层楼房,坐落在沉碧湖岸边的垂柳丛中,楼房通体涂成了乳白色,已经偏西的太阳从楼顶一角照过来,在楼前的花草树木上泛着亮光,暖融融的。刘文静介绍说,小白楼是滨湖中医院唯一的住院楼,一楼设有内外两个餐厅,医院所有医护人员一律在内餐厅免费就餐,外餐厅则是专为住院病人开设的,饭菜质量较好,服务也相对到位;二楼有护士站和康复训练中心;三楼全是病房。我很快了解到,三楼的常住病人眼下只有四位,三男一女,女的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女,可惜脑血管出了问题,视力严重受损,差不多是个睁眼瞎;这个美女有个坚定不移的追求者,美女住院之后他也给自己找了点毛病,跟着她在中医院常住了下来,据说这个年轻人家里极为富有,应该是个富二代,他能否达成愿望,最终抱得美人归目前尚且不知,但他这种追求爱情的方式绝对堪称另类,算得上中医院一景;另外两个男病人同属于一家房地产公司,这两个人年龄相仿,都是五十多岁,年轻的时候是好朋友,改革开放以后一个开公司做老板,一个跟着打工,这年夏天两人前后生了病,老板一个人孤单,就把他的朋友也弄了进来,反正他也不差钱,这样既全了朋友之义,也善待了自己。

我被安排到地产公司老板刘树森的隔壁,门牌号是307。

先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等房间里黑影升起的时候来到阳台上,那时刻院子里花草树木上的光亮已经溜走了,但我能看见波光粼粼的湖面和漂浮在水中央的八角亭子,能看见湖畔的垂柳和一条荡漾着的小船。虽然是冬季,沉碧湖的黄昏依然十分美丽,令人心醉神驰……我的思绪越过几十年的平凡岁月,一下子回到三十年前,对,就是三十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个中学生,但那可是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啊!

我们就读的那所中学位于乌城西部山区的乌镇,叫乌镇中学,与6611兵工厂毗邻,兵工厂那条专用的铁路线从围墙外面穿过,宛如一条长长的手臂,将校园揽在怀里。两道铁轨越过校园之后继续向前延伸,数百米开外消失在兵工厂附近一排杨树后面,然后就再也看不见了。过去这个兵工厂是维修坦克的,改革开放之后改制转产,退出了兵工厂的系列。我们读书那些年偶尔有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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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头拖着一串车厢驶过,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和凌乱在空中的蒸汽是那个年代特有的一道风景,留在我们的记忆里。谁要是留意,站在学校的围墙边上,踮起脚尖就能看得见。有的时候,通常是星期天的下午,同学们会跑到校门外,沿着那条铁轨去漫步,或者坐在枕木上复习功课,或者几个人凑在一块儿谈理想、说梦话……反正那个年龄该有的全有,那个年龄该发生的故事正在或即将发生。

我们入校的第二年,学校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许多人命运的大事件,乌镇中学突然更名为乌镇农业技术中学……据说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产物。改革号角吹进校园的时候是1985年的初夏,高中一年级即将结束。听到这个令人窒息的消息,三百多名学生全部目瞪口呆……通常情况下,农村学生的出路无非是读高中、考大学,然后转成城市户口、吃商品粮——这差不多是那个年代从农村走向城市的不二途径。当然,考不上大学者居多,考不上怨自己学习不好,怨自己点背倒霉。如果不让参加考试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们学校一旦改为农业技术中学,办学宗旨当然要更正为“为农村的广阔天地培养具备农业技术知识的新型农民”,所以高考这一关节自然就删除了。我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我们的祖辈、父辈都是农民,都是种田的好手,如果回家种地也要读三年高中,卖臭豆腐的就得会背“四书五经”了。教育改革的目的难道就是把我们的希望之路彻底堵死,打回老家种地去,去当什么所谓的知识型农民?我们不稀罕……抵触情绪就像兵工厂的火车一样呼哧呼哧地开动起来,然后势不可挡地向校园这边碾压过来……我们班的大个子班长唐树力跳起来骂道:“这是哪个龟孙子吃错了药,才琢磨出如此缺德的改革措施,真该拉出去千刀万剐了。”此话一出,立时就有不少同学站起来响应,甚至有同学开始磨刀霍霍。然而等不到那些同学磨好刀子,我们尊敬的大个子班长就被拿下了。

这是发生在已经失去的岁月里的事儿,对也罢、错也罢,反正那个时候的我们就是这样想的。然而不管我们如何想,也只能是想一想,局面不会因为学生们的不满就有所改变,普通中学改‘农中’的事儿半个月以后尘埃落定……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和我的同学们从农村来,现在开始为返回农村当农民做准备。除了无奈,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和几百名学生一样无奈的也包括学校校长在内的全体教职员工,因为每个人都清楚,从普通中学改为农业技术中学的那一刻起,这所学校的学习气氛一下子就转变了。

我的学习成绩很一般,数理化统统学不进去,只对文科感兴趣,是个名副其实的偏科生,普通中学改成农技中学以后不再分文理科,也不设英语课,取而代之的是《土壤肥料》、《果树栽培》之类的农业技术课程,我这个偏科生也跟着偏到九霄云外,学校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只剩下语文还说得过去,对那些农业技术课程毫无兴趣,根本学不进去,或者干脆不学,只把兴趣放在文学上,后来随着阅读量的增多,开始痴迷于文学,并很快在高三年级一个学友的影响下参加了一个文学社团,开始学习写作,又是上函授又是参加培训班,成天忙着爬格子、寄稿子,梦想着一颗不凡的文学之星正在冉冉升起。

在我做着文学梦的同时,我的同桌余同哲却忙着搞对象……确切地说,他正在为赢得一个女同学的芳心准备参加一场决斗……

余同哲是6611工厂的子弟。

军工厂有自己的子弟学校,据说师资力量还是蛮不错的,可惜的是子弟学校管理松散,学生缺乏学习热情,风气很差,教学质量很糟。这也难怪,如果农村学生上学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从农村到城市的蜕变;那么这些生下来就衔着城市户口本的军工厂子弟们又是为了什么?他们不管高低胖瘦只要达到规定的年龄,厂子里一样会安排工作……既然都是一样的结果,又何必劳神劳力去改变自己呢?个别目光较远的家长忧虑孩子们的教育,看到乌镇中学管理严格,风气正规,便求关系找门路,设法将孩子安置到这所中学读书。这类学生的学习成绩往往不错,余同哲便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子弟学校表现不好,混不下去了……十六七岁的花季男女,上班吧年龄不够;不上班又怕在家里耗着无事生非,所以也设法打发到我们学校,成绩好歹并不打紧,起码也能混个高中毕业的文凭。这路货色我们班就有好几个。但是学校更名之后兵工厂的子弟兵可就糗了,这就好比让坦克兵去种韭菜,谁要是有兴趣,谁就是傻蛋。

余同哲是高中一年级寒假之后插班来的,当时我们学校还叫乌镇中学,如果那时候就是乌镇农业技术中学,他就没必要再来了,他是兵工厂的子弟,从娘胎里生出来就和农业生产没半毛钱的关系,他的家长再不济也不至于用农业技术去武装他。但是这件事情对我来说还是比较侥幸的,他要是稍微晚来一步,我这个同桌也许就没了,这个影响了我一生的朋友也就不会出现了……这就是缘分,上天注定的缘分绝不会错失。我是个学习差等生,所以被班主任老师安排在最后一排,余同哲学习好,但他个头过高,便有机会做了我的同桌——这也是缘分。我这个同桌不光个子高,相貌还英俊,更令同学们妒忌的是他的身体素质特别好,是个全才的体育特长生,就像武侠小说中的高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余同哲在跑步、投掷以及跳高、跳远等等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都出类拔萃,所以他到我们班没几个月就迅速蹿红,风头直接盖过大个子班长唐树力……也是因此,唐树力痛骂教育部门领导东窗事发被拿下之后,我们班就没再选举班长,直到升入高二以后教体育的张老师担任我们班的班主任,直接提拔余同哲当了我们班的班长。

我们学校的高中一、二年级都是三个班,三年级两个班,总共八个班,几乎每个班都有来自6611兵工厂的子弟,加在一块儿共有二十来个,这些同学与来自农村的同学有很大的差异,只要稍稍留意便能在穿着打扮或行动做派上分辨出来,在我看来,这些同学大都是因为从小吃商品粮,才沾染了一些城里人的不良习气,他们非常重视穿戴,还特别爱干净,自视过高,爱说大话,胆子大的时候天塌下来都不会眨眼,胆儿小的时候蝇子蹬了鼻子也得哼哼三声……最令人反感的是他们那种毫不掩饰的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使他们根本瞧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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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的同学,日常交往中表现的十分傲慢和轻狂,着实令人厌烦。余同哲也是兵工厂的子弟,也是在兵工厂的大院里长大的,但他绝对是个特例,他和农村出来的同学一样朴实无华,一样坦荡无私,所以他担任我们班的班长是众望所归……坐在我们前一排的米建国也是兵工厂的子弟,他在兵工厂子弟学校初中毕业,然后在家中待业,不幸的是受制于初中毕业的学历,工作一直没有着落,一气之下又设法跑到我们学校接着读上了高中,这个人是个特别引人注目的人,倒不是因为他长相奇特,或穿戴时髦,而是因为他是个天生的歪脖子,大概是有根神经在娘胎里就没长好,脑袋始终向左侧歪着,左脸几乎要贴到肩膀上,像是夹着一个手机在听电话。然而天生的残缺并不影响他特别爱说话的个性,有时候甚至助长了他的坏习气,简单说,这个人话特别多,绝对属于那种狗肚子里存不住二两油的主儿,或奇闻轶事或家长里短,只要是肚子里有的,就得像竹筒倒豆子,一个都不能剩下……有这样一个邻座,我知道的事儿也就多了,就连余同哲和他家里的一些情况,也是通过米建国的嘴获得的,余同哲担任我们班班长之后,不知道他抱着什么心思,有意无意地给我透露说:“余同哲真是天生的当班长的命,在我们厂子弟学校,从初一到高一,他始终都在当班长……他的妈妈李淑敏是我们子弟学校的校长。”既然有个当校长的妈妈,余同哲怎么会跑到乌镇中学来读书?不等我这个疑问说出口,米建国就领会到了,话匣子旋即打开,一本正经地说给我解释道:“不知你记不记得,去年国庆节前夕,两个学校搞教学交流,李校长就在咱们班听过语文课,那个穿西装的小个子老师就是余同哲的妈妈。他妈妈可厉害了,我们子弟学校也不乏捣蛋鬼,但没有一个在她面前不是怯生生地低着头……在子弟学校的时候余同哲是我的学弟,虽然不是一个年级,不在一个班,但是他的事儿我也听过不少,至于他为什么转校?据说是他把自己的班主任老师给踹了一个跟头……不过这件事情不能怪余同哲,怨那个班主任老师不正经,上自习课的时候他的一条腿老在一个女同学身上蹭……余同哲就在他那条腿上来了一下,不想班主任老师自个站不稳,一下子摔倒了。李校长了解完情况以后,警告了那个班主任,但是最终还是让余同哲转校了……是金子不管放哪儿都闪光,这不,现在余同哲又当上了班长,我的年龄虽然比他大,但是我特别佩服他,真的。”

余同哲决斗的对手是隔壁平行班里的杜国华,他是乌镇本地人,生的也算英俊,可惜是个深度近视眼,他戴着一副白边的近视眼镜,在我看来,他那个白色镜框的近视眼镜就像是在汽车灯上画眉毛,尤其令人反感……因为一些说不清楚的原因,乌镇和6611工厂的关系不睦,镇上的人不敢到兵工厂里滋事儿,兵工厂的人到镇上去也夹着尾巴,否则通常要被武力征讨,必定要倒霉的。平日里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一旦发生纠纷,大家谁都不含糊,一准儿要较上劲儿。余同哲和杜国华既然是情敌,就有好戏看了。

挑战说来就来了,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杜国华寻到我们班门口,踮起脚尖向课堂里张望,一会儿把脑袋伸进来,大声喊道:“余同哲,你要是真牛逼就给老子滚出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句话他一连喊了三遍。此时距离上课时间尚早,余同哲还没有进课堂,所以他听不到喊声,当然更不可能滚出去了。杜国华见里边没有回音,就缩回脑袋走了。我是先听到喊声然后才看见杜国华的,他脸上眼镜片反射的太阳光把我的眼睛刺了一下。

一会儿我把这个情况说给余同哲,并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余同哲轻描淡写地对我说:“放心吧建弘,他是明知道我不在教室里才敢那么喊的,狗日的杜国华,他正预谋着和我决斗呢。”

“不会吧,”一听到决斗我便想起因为决斗而殒命的俄罗斯大文豪普希金,摇着头问,“你们是在开玩笑?”

“不开玩笑,真的。”

“天哪,决斗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

“起初是说大话,后来成真的了,想不真都难,这是关系到尊严的事儿。”

“怎么个决斗法儿?”

“拳脚上见高低呗……我是不会怕他的,走着瞧吧,狗日的杜国华。”

“可是……这都是因为啥呀?”

“当然是因为陈少红……确切地说,是因为爱情!”

爱情,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字眼,真是令人振奋,但这毕竟是在校园里,我又是第一次听到,不免滋生出一丝的惶惑,用忧虑的口吻提醒他说:“杜国华既然敢当众向你叫板,想来没有隐瞒的意思,要是传到张老师耳中,他会怎么想?”

“没事儿,”余同哲说,“我不在乎老师会怎么想,我管不住自己……起码在这件事情上我别无选择。”

既然别无选择,我便无话可说了,反正我横竖都支持他,为了爱情去决斗,不管怎么说都是值得的。

中学生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我曾做过统计,我们全班同学到高中毕业时还剩四十五人,其中和恋爱沾过边的三十二个,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这个概率还是蛮高的。当然,这么高的恋爱率是有原因的,一是我的统计方法不够准确,因为恋爱和友谊不好区分,凡是沾边的都统计在内;二是我们学校改农中以后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受到影响,既然不能专心课业,课业之外的事儿自然就多了……多年以后高中同学聚会,我们班的同学里还真有一对儿夫妇到场,但那对夫妇不是余同哲和陈少红。难道余同哲当年的决斗输了?

余同哲和杜国华的决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决斗,他们所谓的决斗不过提前约定的斗殴,说好听话叫比武,通俗讲就是打架,看谁的拳脚厉害,如果分不出胜负就约架决输赢,约架比的是人脉关系,说白了就是打群架。和通常打架不同的是双方有约在先,你情我愿,无论胜负都要认账买单,自负后果。这在当时的确是一些人之间解决纠纷的惯用套路(2015年,大导演冯小刚主演过一部叫《老炮儿》的电影,里面就有类似的情节)。余同哲和杜国华最终约定,决斗完成以后,输掉的一方必须在三天之内主动退学,结束高中学业,而且终生不能再追求陈少红。为了避免有人失信,两个人还煞有介事地签了一份协议,各自咬破指头用鲜血按了红手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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