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里的一片云》

第5章 夏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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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们两个小孩儿难过了好久。可是胳膊怎么拧得过大腿。我们能改变什么呢,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

再有艾琳的消息已经是几年后我读小学时候的事情了。那一天,我们全家去外婆家走亲戚。妈妈指着公路边的一处楼房说,这就是艾琳的家。妈妈说见我还一直惦记着她,总是时不时的提起,所以特意去打听了一下。

我外婆也姓艾,在多少都会沾亲带故的乡下,打听这点消息倒还不是特别费劲。我当时心里既紧张又兴奋。幸运降临得太快,都让人来不及反应。我满心欢喜地使劲往那两扇开着的大门里张望。

这么几年过去了,艾琳还会记得自己吗?我不敢确定。因为那时候大家的年纪都太小了,一则记忆有限,二来也容易被新的朋友吸引。这还谈不上喜新厌旧,这只是人之常情而已。我忐忑不安地站在路边上,只一个劲地往里瞧。

爸爸是不理会这些的,他已经和弟弟走到前边去了。妈妈还在等着我,我鼓起勇气,使劲冲里面喊了两声“艾琳,艾琳!”

没有人。

那两扇开着的大门里没有出现我想看到的人,连其他人都没有。

妈妈催促着我说该走了,说要不回来时再看看。我闷闷不乐地跟上去,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还是没有人。

等下午从外婆家回来的时候,那两扇门还开着,但是依然没有人。我没有再出声,因为心里是胆怯的。

我设想过艾琳出来以后两个小孩子欢欣雀跃的场景。但是,我的设想终归是设想,它没能变为现实。

最奇怪的是,从那以后每次路过她家,那两扇门或开或闭,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出来。渐渐地,我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

经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她,哪怕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

可是我再也不会去找她了。我们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

再相见说什么呢,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她现在一定有了很多新的朋友,不可能再记得幼儿园小小的我了。

生疏和尴尬终将把我们淹没,从此,沦为路人。

从那以后,每一次路过艾琳家,看看她家的房子成了我唯一的救赎。

你是一个长情的人,我在心里笃定地告诉自己。

在村小上了一年小班以后,爸妈决定让我转到中心校去读大班。因为他们想让我以后在那里读小学。中心校还设有初中部,教学资源更好。离家也更近,走路只需要十分钟。

现在,我又大了一岁,他们也放心让我一个人去学校了。

爸爸上学的时候,读到初中就跟不上了。而妈妈则因为家里孩子众多而上不起学。因为那时候外婆家实在是太穷了,这么多张嘴等着养活。

四舅舅在放学回来的小路上饿晕了,掉进池塘里,幸亏被路过的好心人看到救了起来。好心人将他送到公社的食堂,灌了一碗米汤,这才活下来了。

而两个最小的姨妈甚至得靠着我妈妈还有二姨她们打掩护,天天帮她们割牛草,偷跑到学校里听课。

现实生活的艰辛让爸妈意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知识改变命运。他们把希望都放在了我和弟弟的身上,不希望像他们一样,一辈子在农村种地。

那个特殊的时代造就的苦难让他们的生活沉重不堪。古人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句话的确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大伯家的两个堂哥不喜欢读书,已经不上学了。二伯和三伯家的倒是在读,但是成绩不行。叔伯们都和我爸开玩笑说,两个孩子一定要好好学啊,将来考北大。

那时我已经按部就班地在念小学了,听了只觉得好笑,像我这样一个连用功是什么意思都还不明白的孩子,北大?太抬举我了吧。

只能说我们这民风淳朴,人与人之间最是良善宽容吧。这代表的是他们对我的期许和美好祝愿吧。

一个有亲人呵护的孩子是幸福的。其实我到现在都在思考,我身上的这种知足常乐的性格是不是源于此。

我在学校很顺利。

学习上没有什么烦恼,班里也没有人欺负我。没有遇到校园霸凌,这是一件万幸的事。同学里面有人逃课,还有人打人。这种情况恐怕哪个学校都不能免俗,跟哪个时代没有关系。

有一次,我想试试走小路回家。因为那条小路的风景属实不错。从那路过才偶然发现有同学逃课在学校对面坡上的鱼塘玩。

说真的,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两三个人,一个半天就呆在一个水塘边,这有什么好玩的?!什么样的国家大计需要逃课来商量?!

班里有个叫艾军的同学总打人,是我们班的小霸王。他爸爸在外面承包工地,妈妈管得虽然也很严,但是他在班里还是很霸道。

可能有的东西真的是骨子里带的吧。

他个子挺高,毫无疑问这是打人的一个优势。

有一阵儿,他隔不几天就要被班主任叫去训话,然后请家长。

不用问,他又打人了。

我也很害怕惹到他,毕竟看起来有点凶,又不熟。

不过还好他跟我从来没有交集。

有一次,我正要进教室,刚好跟他走了一个对脸,听见他边走还边说:“我要打王晴晴。”

我心下诧异,王晴晴是我们班的第一名,而且是女生,她又哪里惹到他了?!

真是个怪人!

不过最后好像也没有打。

要是打了,一定全班都早就传遍了。

幸好的幸好,后来他在有一年转学了。

他一走,全班都松了一口气。

那时候小孩儿们都喜欢唱歌跳舞。

虽然高年级以后我才明白,我的那些动作完全不能算舞蹈,顶多只能算摇摆罢了。

但这一点也没妨碍我开心快乐。

噢,不对,如果硬要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从大班时候起我就害怕有一个男生。

他在我们班里应该是最高的,然后一脸横肉。

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证明,这个叫孙科的小男孩只是面相长得比较凶而已。

最不可思议的是,后来我居然对他的堂哥有了好感。

关键是他们哥俩天天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我是怎么会把心思动到他哥哥头上的?

难道是因为害怕这个人,所以每次看到时总会下意识的多看两眼?然后就在偶然间发现了人生当中的另一道美丽风景?

咳,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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