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油纸伞》

第十一章,马踏虚空剑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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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后,白阳和程默、罹欢三人钻出了幻梦森林,沿着官道向西方行进。

至于幻梦森林中的死尸,白阳等三人将其恢复原样,并未移动。程默想要把各具尸体入土为安的念头也被罹欢否决了。有一件细节,三人都没有明说,可谁都明镜似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死掉的家伙全都黑衣蒙面,办的能是什么干净的事情?三人都只是不愿深究罢了,人都死了,多思无益,总有知道答案的一天。

“混沌大陆南疆是大夏皇朝统治区,从地理位置上看大致可以分为六洲一郡二荒原。六洲以中州为中心,中州西南、正南、东南、正东和东北依次为以扬州城为中心的扬州,以千秋古城为中心的云华州,以望北楼为中心的定北州,以万顾城为中心的白州和以薪火城为中心的剑州。

我们此时所在的即是大夏皇朝东南沿海的定北州,这定北州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是曾出过一个英勇善战的将军,在北疆立过赫赫战功,却因朝堂之争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空留一座悠悠望北楼和一首可悲可叹可怅惘的悲歌……

如今的定北州被称为‘遍地温柔乡、虹光连白昼’的女子州,只因定北州南方,有一座南阁玉女成,玉女城中玉女楼已经隐隐取代望北楼成为定北州主城。

堂堂七尺男儿,比不过一群柔弱女子,不知定北州的男子修士还有何面目行走于世间。”罹欢的伤势已经恢复了大半,主动向古族白阳介绍大夏皇朝的州郡划分以及天下仙门的分布,在常人眼中,古族人生活在混沌大陆边缘地带,与世隔绝,很少踏足内陆。

“南阁是近五十年内崛起的?”白阳对于玉女城起了不小的兴趣,不是谁都有资格修行雁凌云的,更别提靠雁凌云崛起,除非有人默许甚至在背后推波助澜。

“据传玉女城四十年前初建时不过是一个偏安一城的小帮派罢了,仅仅四十年光景,一跃成为天下六强之一,势力遍及天下,时也命也!”罹欢啧啧感叹,有些许不足为外人道的遗憾和感慨。

程默蓦然大笑,用肩膀顶开罹欢,凑到白阳跟前,指着罹欢嬉皮笑脸地指着罹欢说道:

“白兄弟别听这小子胡诌!南阁的小娘们不是娇滴滴的小丫头,都是有真材实料的,长得一个比一个俊俏,那盈盈一握小蛮腰,柳叶弯眉樱桃嘴儿,可把咱们的罹欢兄弟迷得神魂颠倒、乐不思蜀喽!唉唉,别装死,大你三岁的那个大姐叫啥来着,女大三抱金砖,你小子倒是懂得享受……”

程默一开口说话就像连珠炮,喋喋不休,一边说一边还用右手还在胸口和侧腰不停地比划,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真材实料’。

白阳听得津津有味,看向罹欢的眼神渐渐变得玩味。罹欢扶额叹息,故意不与白阳对视,可程默仍然口水四溅、吐面乱飞,声调愈发抑扬顿挫,完全没有停下的念头。

“你们认识多长时间?”白阳突然拍了拍程默的肩膀,用一副云淡风轻的语调问。

“哈哈哈,我们认识……”

“三年!”罹欢大声插话,恨不得立即堵住程默的嘴。

“谁他妈和你认识三年,我们……”程默白了罹欢一眼,默默掰起手指查数。

“你他娘的给老子闭嘴,一说起女人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是吗?”乐不思蜀,你他.妈的才乐不思蜀,蜀在哪呢,老子是散修,散修!罹欢一脚踢飞了程默,断声厉喝,又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程默恍然大悟,抿抿嘴唇,偷偷瞟了一眼白阳,不太确信地说道:

“好像是三年,没错,三年多一点!”程默怔怔点头,铿锵有力,一本正经,生怕白阳不相信自己的话。

白阳请哼一声,抬眼一瞧,又发现了一棵柳树,走过去对着树干踹了两脚,灵巧地爬上了柳梢,盘腿坐下晒太阳。

“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然也识得南阁的女子,罹欢啊罹欢你还真是广交天下英雄啊……”白阳闭着眼睛,声音慢条斯理,毫无情绪,却压得罹欢和程默不敢喘息。

少顷,见白阳已经闭眼入定,程默长出了口气,暗暗发誓接下一定要谨言慎行。罹欢则恨不得立即劈了这个碍眼的混蛋。

“得,既然白阳兄弟又开始晒太阳了,我们也休息吧。”程默没事儿人似地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说着话也跳上了柳树,不过没有像白阳一样浮在柳叶上,站在横斜的枝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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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眺望南方悠悠的白云与无尽的虚空,收敛了戏谑之情,满面肃容。

罹欢也靠着柳树坐下,压着嗓子低唱那首可悲可叹可怅惘的悲歌:

“一入北疆皆兄弟,与子同袍血染衣…血染衣…要不要去望北楼看看,想来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白兄弟应该不会介意绕一小段路吧。”罹欢和程默本想邀白阳一起去东南形胜之地的扬州游历。

白阳心念微动,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一入北疆皆兄弟,与子同袍血染衣’,颔首默许。

“人去楼空,雁过无痕,有什么看的,你还有一句话说的不对,即使是有真材实料的小姑娘,她玉女城想取代望北楼,我霸刀门答应了,北疆四十万镇北军答应了吗!”程默一手叉腰,一手握刀,通体锐气如波,散漫四周,穿林打叶,啸声阵阵,豪气干云。

白阳悄悄眯缝着眼睛,瞟了一眼程默的左手虎口,一瞬间明白了什么。

罹欢微怔,旋即愕然苦笑,玉女阁啊玉女阁,得亏是一群金枝玉叶,不然还真不敢在定北州开宗立派,招惹到霸刀门的一群混不吝,绝对没好果子吃。

“你应该也被拒绝过。”白眉梢轻挑,突然不合时宜而又郑重其事地插嘴,好像亲眼看到了程默被盈盈一握小蛮腰一脚踢出门的情景,语气中带着不容反驳的自信。白阳想起了一个故人,一个对于三岁到三百岁的女子都会抱着大腿喊姐姐,流着口水夸赞姐姐的真材实料惹人流连忘返的家伙,这种人的门下哪会对漂亮女子放狠话,除非口花花过了头,被人嫌弃了。

罹欢两眼熠熠生辉,好嘛,原来程默与我同是天涯沦落人,隐藏得够深啊,竟然没查出来,还没事儿人似地嘲笑我,真不要脸!他丝毫不怀疑白阳的猜测,激动地摸了一下胸前的伤口,吃痛地到吸了一口凉气,凝视程默的眼神愈发深沉。

程默顿时破功,用余光瞥了一眼官道,煞有其事地谩骂道:

“一群小娘皮,咋就看不上我们霸刀门的郎才呢!喜欢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做什么!除了一张臭嘴,还有什么能耐!我呸!”程默陡然换了一个腔调,肝胆侠气散了个干干净净,开始苦兮兮地对着白阳与罹欢倾诉,而且越说越气愤,越说越激动,说着骂着,两眼圈还泛起了滚滚泪花……

哭了!

白阳用力挤了挤眼睛,不敢相信自己一句话会有这么大威力,疑惑地看向罹欢,霸刀门的家伙动真心了?

罹欢扶着柳树站起来,还有自称自己为郎才的人?他强忍着没让自己笑出声,对着白阳耸耸肩,也不上前安慰这位半路兄弟,反倒越看越乐呵。

“她上月刚嫁人!嫁给北阁的酸书生了!哼!我以霸刀门的名义起誓,从今往后,与北阁书生势不两立!”程默用衣袖抿掉快流过河的一把鼻涕两把泪,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嘴唇,老脸臭囊着成了苦瓜,也不知道舔到了什么味儿,一边呸呸呸,一边在从柳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如此循环往复,一溜烟地消失在了密林中,呜咽不止。

“唉,白兄不必介怀,一个莽夫,哪知道什么叫爱情?他敢以身相许吗?连我这么标志的翩翩佳公子都入不了南阁女子的眼,别说他了!”

罹欢揉了揉自己的脸,一副卓尔不群无人懂的寂寞与空虚。白阳认真地扫了一眼罹欢,又想了想程默令人沉默的脸,觉得自己发现了这两人被拒绝的原因了。

“那是什么刀法?”树林中乍起清风,与沙沙的树叶互相拍打。白阳寻声看向密林中一处刀光璀璨、霞光腾云之地,幽暗的眸子闪过一瞬锐光,直挺挺地站了起来。

与程默相对的高空,有一团浓厚的云,小山般大小,在树林间遮蔽出老大一片阴影,仿佛被无形之力牵引而至,不再漂浮移动。

罹欢身子一僵,本想打着哈哈跳过这个话题,又想起程默方才的举动,于是直言道:

“霸刀门秘法——碎云斩!”

白阳恍然,更加确认自己的猜测,眼中闪过一丝柔和的笑意,既有风情,也有豪情,原来是改了一个名字啊,呵呵,还真是讨人喜欢的家伙。

程默站在几棵古树之间,左手握着阔刀,凝望着天空中的云块儿,双目锋锐如刀,光照万丈,直欲破云而去,问抵苍天。

罹欢下意识地握紧了腰身的剑,心中升起一股由衷的敬意,斜眼瞧了一眼白阳,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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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转,故作满不在意地问道:

“白兄是在等什么人吗?”罹欢心中早有此问,如果不是白阳每逢柳树必要停下沐浴骄阳,他们早已经走出幻梦森林了,以今日的速度行进,没有个把月穿不过定北州。

白阳重又坐下,视线顺着官道向远方望了望,平静地说道:

“晒太阳就是晒太阳,没什么原因,若是能等到什么人自然更好,我也想知道都有什么人在等我。”如果不把身体完全化开,白阳还真不敢冒然去寻找自己的棋子,青油纸伞、魂无殇、老道士、灰袍老者、扑朔迷离的十三具死尸……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啊,还是需要小心些,七天时间刚刚好。

恰在此时,急促的马蹄声自西方传来,赫然是两匹血红色的高头大马各驮着一老一少沿着官道飞奔。

这两匹宝马脊梁宽阔四肢粗长,跑起路来迅疾如风、飘逸如云,近乎人脸大的马蹄在踏在黄沙铺就的土路上,发出咚咚的擂鼓声,细细一看,马蹄下一粒尘埃未起,此马竟在凌空虚度、踏空疾行。

两匹骏马高昂着头,噗嗤噗嗤地打着响鼻,马背上,其中一人的身体在起伏颤动中传出奇妙的箫声,节奏杂乱,透着一股凄婉凄凉的味道,似游人怀念家乡的沉吟,余音回荡在空旷的官道上,袅袅不散,不知如何发出的声音。

眨眼之间,二人二马距离柳树已不足百米,箫声逐渐变淡,大红马亦停下了嘶鸣,扑通两声,马从虚空落地,放慢了脚步,滴溜溜地转着灯笼似的眼睛,打量柳梢上的白阳。罹欢扶着柳树看向来人,两个眼珠越瞪越大,也顾不得胸口的伤口,急匆匆地对白阳说道:

“白兄!我去练剑!”罹欢转身就跑,连滚带爬地向树林里跑去,暗自把程默八辈祖宗都问候了一遍,那厮一定是在柳树上看到两匹向此处策马掠来才装模作样地进入了树林里练刀。

我就说嘛!霸刀门的糙爷们面皮,比城墙还厚,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子伤心流泪!

“吁!古族人?也是去求剑的,真稀奇呵,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识相地给小爷滚回你的深山老林,不然没好果子吃!”自称小爷的年轻人勒了一下缰绳,大红马躁动地打了几个响鼻,前蹄不安分地刨动地面,并不愿在此久留。年轻人浑不在意挎下马匹的异常,甫一见到白阳即趾高气昂地扬起下巴,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纨绔模样,没头没尾地出言讥讽,至于快步离开的罹欢,显然没有被他放在心上。

说着话,年轻人风尘仆仆的脸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他顺手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儿补丁擦了擦脸,在手心握成一团,潇洒地抛向身后,另一只手紧握腰间的剑鞘。

紧紧跟着这位年轻人的老人目不斜视地盯着年轻人,见此情景,忙不迭地踩着马凳站起来去捉飞起来的碎布,摇摇晃晃了好几下才成功,珍而重之地将其揣进怀里,谆谆劝说年轻人:

“少爷,这还能用呢,要收好!”老人家一脸严肃,好像年轻人犯了什么天大的过错。

白阳看得一愣一愣,这是哪里窜出来的两个活宝,怎的比我还怪异。

老的头发灰白,额头纹沟壑纵横,脸颊瘦黄如蜡,说话的时候不时露出一口不齐整的黄牙。年轻人的长相清俊,浓眉大眼高鼻梁,棱角分明国字脸,是程默和罹欢羡慕不来的皮囊,腰间一把空荡荡的剑鞘,看着并无特别之处,通体漆黑,呈狭长的三角形,两侧各刻有一个细长的十字架,透着一股神秘的味道

只有剑鞘没有剑?

一阵风吹过,年轻人身上披着的碎布又脱落一块儿,这次是被他自己捉回来收进了袖口里。斜挎的剑鞘则发出的高亢激昂的嘶鸣,如一只厉鬼在嘶叫。

箫声来自剑鞘?

这副模样与高傲的大红马委实不太匹配啊。白阳暗自腹诽,没有回答年轻人的问题,眤了一眼空荡荡的剑鞘,随即若有所思地盯着两人的衣服:

“你们的衣服很清爽啊!”

一身麻布长衫,前身碎成了一块儿一块儿,以一点麻线串联着,凌乱摇曳在风中,像极了被串在一起的鳞片,后背的麻布则裂成了一条一条,和古族人用来打扫卫生的拖把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于下半身,一点两脚各有一个三角形勉强覆盖羞羞的小鸟和不安分的脚趾头。

七天时间,这等来的又是哪一颗棋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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